校企合作模式下的高职教师团队实践教学能力提升研究

2015-02-09 02:20王燕红
当代教研论丛 2015年4期
关键词:门店专业课程校企

于 洁 王燕红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广州 510640)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在专业内涵建设、提升学生职业能力、学生培养与企业接轨的重要举措,是当前高职教育的建设核心。高职传统育人逐步呈现如学生实践教学内容不清晰、学生职业技能不符合市场需求等问题,因此现代校企合作模式下实践教学需不断改进,促使校企合作能达到预期效果。

一、教学与高职人才培养的关联

1.1 传统教学与高职人才培养的关系

高职传统教学模式主要是在校内进行课程教学,以教师为中心,教师通过课程教学与考核,掌握学生学习课程的情况,学生可获取较为完备与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配备校内实训仿真环境辅助技能教学。

传统教学节省学生自学时间,通过课堂讲授、练习等方式,对于学生获取相关技能证书及完成课程考试有一定效果。但学生主观感受不受重视,对学生技能应用能力、学习方法等关注不高;教师对课程严格的管理与控制,教学的程序化间接降低学生课堂的创新思考力;教学过于注重教材知识的传递,教学内容较为抽象或过于理论化,学生理解较为困难,造成教学效率及学生学习的效率不高。传统教学的模式已无法满足高职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

1.2 校企合作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及实践教学的开展

我国的高职教育仍处在初期阶段,校企双主体人才培养的内涵建设迫切需要双方从教学、实训、师资、科研等方面不断深入合作[3],如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实践项目、教学评估等环节都将由双方依据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共同制定。

校企合作实践教学模式优势集中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以技能应用学习为主。在校综合素质课程采用传统教学模式,专业课的教学则根据理论与实践部分的功能定位,由校企共同分配课时。相比而言,该培养模式下,实践教学更易于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锻炼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同时可实现校企双方资源共享,达到校企合作育人的目的。

二、面向教学企业的连锁专业核心课程教改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于2011年10月与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展开合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匹配校企双主体模式,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已初见成效,本文以专业核心课程《门店开发与设计》为例,介绍在校企合作中的实践教学开展方法。

2.1 专业课程时间开设合理,便于校企过程实习双向教学开展

该课程属于专业核心课程,开设时间为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在第一年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开设,前续课程为《连锁经营管理原理与实务》、《商超经营技术与管理》;与企业实践项目安排时间一致,作为一门偏向实践性的专业课程,在设置时间上具有合理性。

2.2 专业课程教学按主体合理选择开设内容及时间

课程内容围绕门店经营的投资、选址、开发、管理等进行;教学对实践性要求很高,传统调研参观模式教学无法满足该课程的实践技能培养需要;课时安排为校内与校外各36课时,是建立在第二年第一学期连锁专业与校外合作企业(百佳)的课程实习基础上,1-3周为校内教学期,4-17周为校外实习期。课程内容与实习紧密结合,教学内容在实践与环节安排上均与企业共同确定(如表1所示),避免了实习过程呈现重复劳动、简单劳动、学生充当操作技工的现象。

表1 《门店开发与设计》教学内容安排

2.3 专业课程考核校企共同参与及实施

该门课程的教学和考核由校企师资团队共同实施。其中,考核作业以开店创业为假想,学生为该店进行选址分析、购买设备及门店平面布局设计,考察学生的课程理论掌握水平和实践设计能力。

表2 《门店开发与设计》考核内容表

通过分析当前高职教育的现状,可见以专业实践教学为突破口,从课时分配、教学内容、教学考核等方面进行课程教学改革符合双主体育人规律,满足高职人才目标的需要。以《门店开发与设计》的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来看,学生既可掌握门店开发与设计的理论知识,也通过在企业的教学实践增强其相关职业能力。

[1]徐成钢.国外高职教育发展的模式、特色及对我国的启示.学术界[J].2014(6):228-237

[2]李英.浅析高职教育中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的优势互补.网络与信息[J].2011(11):8-9

[3]智萍利.高职校企合作中企业动力不足的原因及对策.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J].2009(04):25-28

猜你喜欢
门店专业课程校企
门店零售与定制集成,孰重孰轻
德国最成功的洗车门店——Mr.Wash
从优秀到卓越门店需做好12项修炼(上)
门店升级 内涵比颜值重要吗?
电大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改革探讨——以福建电大为例
深化校企合作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实现校企生三方共赢
基于“互联网+”的应用经济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校企联合对人才培养的作用
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初探
中美综合大学在音乐专业课程上的比较与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