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任性”国企高管

2015-02-12 19:58翟永冠周正平宋玉萌
预防职务犯罪专刊 2015年1期
关键词:贪腐任性高管

□翟永冠 周正平 宋玉萌

剑指“任性”国企高管

□翟永冠 周正平 宋玉萌

“有钱、任性”,是2014年的网络流行语,正可以用到一些花钱不受约束的国企身上。一些国企管理人员侵吞国家财产,把国企变成个别人的“提款机”。哪里问题集中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2014年底中央第三轮巡视的8家国企中,已有5家共12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职务犯罪接受调查。这样的反腐节奏,新一年仍在延续。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有80多名国企高管被通报涉嫌违法违纪,涉及石油、钢铁、煤炭、电力、通信、军工等多个领域。被查的国企高管中担任所在公司或集团一把手职务的接近一半,来自央企及其下属企业的高管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国企硕鼠”频现,不仅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破坏党风、政风,由此产生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寻租经济”等,还造成市场经济环境恶化,对整个经济形势造成负面冲击。

“要警惕国有企业成为少部分人攫取利益的‘印钞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说,国有企业不能成为名义上的“国有”。一些国有企业被一些贪腐分子所掌控,成为他们攫取财富的工具。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中央反腐败坚持高压态势和问题导向,哪个地方问题严重,哪个地方病灶突出,哪个地方就会被查处。加强对国企腐败的治理,是情理之中。高波表示,新一轮反腐剑指国企贪腐分子,在“新常态”下具有特殊意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国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能够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大助力”。

但有专家表示,制度和政策的制定是一方面,如何贯彻落实更加重要。在已经发生的国企腐败案件中,制度和规定从不缺乏,缺少的是不打折扣的贯彻落实。国企反腐必须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一定要将国企彻底推向市场,建立规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落实法人治理结构。通过科学规范的企业运营制度,让国企高管不能腐败;要设计完善的薪酬激励和约束体系,让其不愿腐;继续加大反腐查处力度,让其不敢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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