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地区官方微博综合绩效的指数法测评
——兼析少数民族地区官方微博综合绩效现状

2015-02-20 05:31梁春阳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指数值党政比率

□ 梁春阳



我国各地区官方微博综合绩效的指数法测评
——兼析少数民族地区官方微博综合绩效现状

□ 梁春阳

官方微博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主渠道、主阵地。本文以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党政机构微博客样本库”和“党政干部微博客样本库”中的官方微博相关数据为基础,分别测评了各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微博比率指数等5项指数,并在此基础上经过加权处理形成了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各省域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水平大体可分为四个档次;目前少数民族地区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低水平”位次。

官方微博 微博影响力 绩效评估 少数民族

官方微博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主渠道、主阵地。在我国,党政部门和各级官员通过微博开展有关信息公开、网络问政、网上办公等一系列体现“以人为本”、“网上群众路线”的活动并形成工作机制,是网络社会政治文明与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一个地区官方微博综合绩效的大小,作用发挥得如何,是考量政府舆情引导、行政管理、服务水平等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一、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测评体系的创建原则与思路

从网络社会的发展规律入手,结合我国现阶段的网络政治、网络社会实际,可以明确有关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测评体系的创建应遵循以下五个基本原则:(1)客观性原则:一是指标项目的确立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二是对所确定每个指标的内涵与外延都应有明确界定,保证数据选取的准确性和客观性;(2)系统性原则:处理好宏观与微观、部分与整体、具体指标与系统化体系之间的关系,使诸类指标项目的确立和整合,形成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的科学体系;(3)代表性原则:在系统化的前提下,做好点面结合工作,严格论证、筛选各项微观指标,使其具备典型性和代表性;(4)可操作性原则:从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权威科研机构的统计资料、研究报告中获取准确的数据,在不至于对整体系统性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前提下,尽量选取可获取性强且数据来源具有连续性的指标项目,舍去难以获取准确数据的指标项目;(5)可比较性原则:符合全国的实际,尽量突出共性,以利于全国各地区间应对与化解网络舆情及网络舆情危机能力的比较研究。

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测评体系的创建思路大体为:(1)将“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分为5个子系统,对于每个子系统中的分支测评体系,按其在应对网络舆情及网络舆情危机实践中的作用,赋予不同的加权值;(2)在五个子系统中,选定若干项具体指标来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其子系统的实际状况,同样,对于每个子系统中的具体指标,依其在应对网络舆情及网络舆情危机实践中的作用,赋予不同的加权值;(3)按照具体指标指数 →子系统指数 → 综合测评指数的顺序,用层累制的方式,测算出最终的“官方微博绩效综合指数”。具体的测评体系详见表1。

表1 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测评指标体系

二、各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微博比率指数测评

在此,我们将“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微博”定位于进入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确立的“党政机构微博客样本库”和“党政干部微博客样本库”中的官方微博*“党政机构微博客样本库”和“党政干部微博客样本库”是由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对新浪网、腾讯网、人民网、新华网四家微博客网站认证的党政机构、党政干部微博客进行综合评分后,排名前1000名的微博客。引自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2013年中国政务微博客评估报告》http://www.egovernment.gov.cn/2014.4.8。现阶段我国各地区(本文的统计数据中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微博比率及其指数值情况,详见表2。

表2 各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微博影响力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最终的指数值为前面各单项指数值予以加权处理后的数据。下同。*少数民族地区为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下同。

表2显示,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微博比率”超过全国平均值的省域有10个。其中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的指数值为全国平均值的2倍以上,为高比率省份;北京、河南、辽宁、四川、上海、云南等6省市则为较高比率的省域;西藏、海南、青海、宁夏、贵州、内蒙古、重庆、江西、湖南等9省域的指数值不及全国平均值的50%,是目前我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微博”的低比率地区。

由表2还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微博比率”指数值为43.68,不及全国平均值的一半,这反映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微博比率”整体还处于低比率水平。从9省区的具体情况来看,指数值进入全国“较高比率”行列的只有云南省,指数值高于50.00以上的有新疆、甘肃、广西3省区,西藏、青海、宁夏、贵州、内蒙古等5省区的指数值均在50.00以下,尤其是西藏、青海的指数值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1/10。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绝大多数省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微博比率”低于全国平均值,其中低于全国平均值一半以下的省区亦占多数。

三、各地区党政机构微博传播效能指数测评

党政机构微博传播效能指数由“党政机构微博客互动力”“党政机构微博客影响力”“党政机构微博客传播力”等3项指标构成。现阶段我国各地区党政机构微博传播效能指数值情况,详见表3。

表3 党政机构微博传播效能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各省、市、自治区的单项得分为“党政机构微博客综合排名前100位”微博客的单项得分之和。如:宁夏的“问政银川”(排名第18,其微博互动力得分为32.45)、“微博银川”(排名第79,其微博互动力得分为28.38)为“党政机构微博客综合排名前100位”的微博客,宁夏的“党政系统官方微博互动力指数”原始值则为:32.45+28.38=60.83。*因《2013年中国政务微博客评估报告》中所列各省、市、自治区党政系统官方微博评估结果为“党政机构微博客综合排名前100位”微博客的各项得分,而天津、内蒙古、吉林、海南、贵州、西藏、陕西、青海等8省区中没有全国排名前100位的党政机构微博客,故将这8省区的单项得分定位于“前100位中最低得分的2/3”。如上表中“党政系统官方微博互动力指数”原始值最低为28.86,天津、内蒙古、吉林、海南、贵州、西藏、陕西、青海等8省区的原始值则为28.86÷3×2=19.24。

由表3可知,目前我国“党政机构微博传播效能”指数值最高的省域依次为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其指数值都在全国平均值的2倍以上,其中浙江、广东的指数值分别为全国平均值的5倍、3倍以上,优势十分明显。此外,河南、云南、上海、山西、北京、四川等地的“党政机构微博传播效能”指数值亦高于我国平均水平,上述6个省市可谓目前我国“党政机构微博传播效能”较高的省域。

表3显示,“党政机构微博传播效能”指数值不及全国平均水平50%的省域有14个: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南、海南、重庆、贵州、西藏、陕西、青海,其中有8个省域的指数值仅为全国平均值的20%左右。这14个省域可谓目前我国“党政机构微博传播效能”较低的地区。

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党政机构微博传播效能”,表3显示其指数值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2.77%,整体上属于较低水平。具体而言,云南省的指数值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9.33%,是少数民族地区“党政机构微博传播效能”最高的省域。而其他8个省域的指数值都明显低于全国平均值。相对而言,能够突破全国“党政机构微博传播效能”较低水平行列的(即指数值为50.00以上),除了云南外,还有广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而内蒙古、贵州、西藏、青海4省区的指数值不仅位于全国较低水平行列,而且也明显低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平均水平,反映出这4个省区的“党政机构微博传播效能”为全国最低。这从“党政机构微博客综合排名前100位”中没有这4个省区的党政机构微博之现况,亦能得以印证。

四、各地区效益较显著的官方微博指数测评

效益较显著的官方微博指数由“党政机构微博综合效益前100名得分指数”和“党政官员微博综合效益前100名得分指数”两项指标构成。现阶段我国各地区效益较显著的官方微博指数值情况,详见表4。

表4 各地区效益较显著的官方微博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各省、市、自治区的单项得分为“党政机构微博客、党政官员微博客综合排名前100位”的单项得分之和。*因《2013年中国政务微博客评估报告》中所列各省、市、自治区党政系统官方微博评估结果为“党政机构微博客综合排名前100位”和“党政干部微博客综合排名前100位”的微博客的各项得分,而天津、内蒙古、吉林、海南、贵州、西藏、陕西、青海等8省区中没有全国排名前100位的党政机构微博客,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重庆、安徽、西藏、青海等8省区中没有全国排名前100位的党政干部微博客,故将这8省区的单项得分定位于“前100位中最低得分的2/3”。

项目地区党政机构微博综合效益前100名得分指数党政官员微博综合效益前100名得分指数原始值指数值权重原始值指数值权重效益较显著的官方微博指数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36.5967.51896.01141.8745.0267.53212.9845.0342.8845.0245.02134.1545.02138.24136.5266.6832.96437.4069.2621.9832.97103.9721.98167.3821.9821.9865.4921.9867.4866.64202.67136.31334.89205.3266.7844.52272.3067.87346.2444.52265.36135.5244.52133.02409.7594.0563.26155.4195.2831.0020.66126.3631.50160.6820.66123.1462.8920.6661.73190.1377.6345.08324.6079.6725.5928.05112.9325.79164.7021.4562.4464.4521.4565.18116.04少数民族地区平均119.3058.24180.7083.8668.49

从表4可以看出,目前“效益较显著的官方微博综合指数”为全国平均值2倍以上的有浙江、广东、山东、江苏4省,其中浙江的指数值最高——约为全国平均值的5.3倍,其次是广东——其指数值约为全国平均值的3.25倍。这4个省应该是我国目前效益较显著的官方微博综合指数值最高的地区。

此外,若将“效益较显著的官方微博综合指数”在100—200之间视为“水平较高”的标准,则云南、河南、上海、新疆、四川等5省域为我国目前官方微博综合指数值较高的地区。若将“效益较显著的官方微博综合指数”在50.00以下视为“低水平”的标准,则天津、内蒙古、吉林、海南、贵州、西藏、陕西、青海、江西、重庆、黑龙江等11省域为我国目前官方微博综合指数的低水平地区。

就少数民族地区的“效益较显著的官方微博综合指数”状况来看,目前该地区的平均指数值是全国平均值的68.49%,整体上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然而具体来看,云南、新疆2省区分别以169.70、116.04的指数值位居全国第5、第8位,可谓少数民族地区的“佼佼者”。而内蒙古、贵州、西藏、青海4省区的“效益较显著的官方微博综合指数”则仅为全国平均值的25%左右。由此可见少数民族地区各省域间官方微博综合效益的差异十分突出。此外,云南、新疆的“效益较显著的官方微博综合指数”能够位居全国前列,且明显高出北京、福建、天津等相对发达地区,说明这方面的效益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并不存在直接的“成正比”关系,这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其他省区官方微博综合效益的提高,具有重要的示范与引领意义。

五、各地区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测评

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具体由“党政系统优秀机构微博比率指数”“党政系统优秀官员微博比率指数”2项指标构成。现阶段我国各地区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值情况,详见表5。

表5 各地区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

分析表5可知,目前我国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值为全国平均值2倍以上的有浙江、北京、广东、山东、江苏5省市,其中浙江、北京的指数值分别为全国平均值的5.26倍、3.47倍。这5省市可谓目前我国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最高的地区。

若将“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在100—200之间视为“水平较高”的标准,则河南、云南、上海、新疆、四川5省市为目前我国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较高的地区。若将“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在50.00以下视为“低水平”的标准,则天津、吉林、西藏、青海、贵州、内蒙古、河北、重庆、海南、江西、安徽、黑龙江、湖南、陕西、甘肃等15个省域为现阶段我国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的低水平地区。

此外,由表5还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为40.59,不足全国平均值的50%,整体上处于低水平状态。具体而言,云南、新疆“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分别高出全国平均值54.80%、11.46%,处于少数民族地区“领跑者”位次;而西藏、青海2省区的指数值为“0”,这意味着在“党政机构微博客综合排名前100位”和“党政干部微博客综合排名前100位”中均没有这2省区的微博客,而处于全国“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的末位;贵州、内蒙古2省区则因其指数值明显低于少数民族地区平均值,而处于全国“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低水平行列中的落后位次,其主要原因在于这2省区的“党政系统优秀机构微博比率”为“0”。

六、各地区公安系统优秀官方微博比率指数测评

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具体由“公安系统优秀机构微博比率指数”“公安系统优秀官员微博比率指数”2项指标构成。现阶段我国各地区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值情况,详见表6。

表6 各地区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

表6显示,目前我国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值为全国平均值2倍以上的有江苏、山东、广东3省,其中江苏省的指数值为全国平均值的4倍以上。这3省应该是我国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最高的地区;若以“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在100—200之间为“水平较高”的标准,则辽宁、河南、福建、黑龙江、浙江、云南、河北、上海、广西、甘肃等10个省域为目前我国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较高的地区;若以“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在50.00以下为“低水平”的标准,则西藏、海南、天津、山西、宁夏、青海、贵州、吉林、江西、重庆、新疆、四川、陕西等13个省域为目前我国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的低水平地区,其中西藏、海南2省区则以指数值为“0”的现状,位居全国最末位。

就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而言,该地区目前的指数值为全国平均值的46.57%,整体上处于“低水平”状态。具体来讲,该地区指数值最高的是云南省——其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值高出全国平均值38.08个百分点,高出少数民族地区平均值91.51个百分点;其次是广西和甘肃2省区——其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值高出少数民族地区平均值55.60个百分点。该地区指数值最低的是西藏自治区——其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值为“0”;此外,内蒙古、宁夏、青海、贵州等4省区的“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值”都仅为全国平均值的10%左右。这5个省区可谓全国及少数民族地区的“落伍者”。

七、各地区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测评与分析

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由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微博比率指数、党政系统官方微博传播效能指数、效益较显著的官方微博指数、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公安系统优秀微博比率指数等5个分支系统的指数值通过相应的加权处理后集合而成。目前我国各地区官方微博影响力的综合指数情况详见表7。

表7 各地区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以全国平均值为100)*“官方微博影响力综合指数”系根据表2-表6数据予以加权处理后计算而得。

分析表7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最高的是浙江省——其指数值高出全国平均指数值341个百分点;其次是广东省——其指数值高出全国平均指数值约228个百分点。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最低的是西藏自治区——其指数值仅为全国平均指数值的10.92%;其次是青海省——其指数值仅为全国平均指数值的12.98%。各地区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值的排序情况详见表7、图1。

图1 各省城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值排序情况

表7、图1显示,目前我国各省域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水平大体可分为四个档次:(1)指数值高于全国平均值100个百分点以上的浙江、广东、江苏、山东等4省,可谓水平最高的地区;(2)指数值在100-200之间的河南、北京、云南、上海、四川等5省市,可谓水平较高的地区;(3)指数值在50-100之间的辽宁、福建、山西、新疆、广西、湖北、甘肃、黑龙江、安徽、湖北、陕西等11省区,可谓水平一般的地区;(4)指数值在50.00以下的宁夏、湖南、江西、重庆、贵州、内蒙古、吉林、海南、天津、青海、西藏等11省域,可谓低水平地区。

在少数民族地区,各省域的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水平亦可分为四个档次:(1)云南省以其“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值”147.91的水平,位居该地区首位,位居全国第7位,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值”唯一高出全国平均值的省份,可谓少数民族地区的“排头兵”;(2)新疆、广西、甘肃3省区,其指数值全国排名在第13、14、16的位次,居于少数民族地区“第二梯队”;(3)宁夏、贵州、内蒙古3省区,以其指数值全国排名在第21、25、26的位次,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官方微博影响力综合水平“一般”的省域;(4)青海、西藏2省区,其指数值不及全国平均值的15%,且排名最后2位,是少数民族地区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水平“最低”的省域。

就目前少数民族地区官方微博综合绩效的整体水平而言,其指数值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0%,处于“低水平”位次。在9个省区中,云南、新疆、广西、甘肃4省区的“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值”高于少数民族地区平均值,另外5个省区中,除宁夏接近少数民族地区平均值外,其他4省区的指数值均明显低于少数民族地区平均值。

从“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值”的5个分支系统来看,少数民族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间差距相对较大的系统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党政系统优秀微博比率——其指数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9.41个百分点;(2)党政系统官方微博传播效能——其指数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7.23个百分点;(3)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官方微博比率——其指数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6.32个百分点。

图2 少数民族地区与全国“官方微博影响力综合指数”的11个具体指标比较

注:◆——少数民族地区平均■——全国平均

从“官方微博综合绩效指数”的11个具体指标来看(详见图2),少数民族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间差距相对最小的是“党政官员微博综合效益前100名得分指数”,其指数值为全国水平的83.86%。尤其值得肯定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党政官员微博综合效益前100名得分指数”跻身于全国三甲之列,云南省的“党政机构微博综合效益前100名得分指数”进入全国前五名,在这两个单项指标上成为全国的佼佼者。在11项具体指标中,少数民族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间差距最大的则是“党政系统官方微博影响力指数”,其指数值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11%,差距可谓甚大。此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党政机构微博比率指数”亦仅为全国平均值的27.86%,差距同样甚大。因而,少数民族地区各省区应将有效提高党政机构微博的运行效能,加速增强其社会影响力,作为提升电子政务能力与水平,贯彻网上群众路线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1]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2013年中国政务微博客评估报告[EB/OL].http://www.govweibo.org/col/col524/index.html.(2014-4-8)

(责任编辑:黄鹏进)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少数民族地区应对与化解网络舆情危机策略研究》(12BZZ017)的阶段性成果。

D630.1

A

1243(2015)02-0039-11

作者:梁春阳,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党校科研处研究馆员(二级),主要研究方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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