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水伦理宪章》研制的进展与思考

2015-02-20 08:15楚行军
关键词:宪章伦理水资源

楚行军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外国语学院,郑州 450046)

一、引言

随着全球水危机意识的提升,人们逐渐意识到单纯的科技进步无法从根源上消除水生态系统恶化及与之相关的各种社会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包括水伦理在内的文化视角的水利研究成为国内外学界都很关注的一个研究主题。在国内,黄河水利委员会于2004年提出了“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新型治理理念,并组织相关专家学者于2007年出版了“河流伦理丛书”[1];水利部于2009年举办了首届水文化论坛[2],随后还制定并颁布了《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 年)》[3],对我国水文化建设做出宏观部署。在国外,一方面美国和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相关部门和机构都已经开发和制定了中小学乃至学前阶段水教育大纲和课程体系,努力实现水文化教育应该从娃娃抓起的教育理念[4];另一方面整个西方社会还出现了大量与水文化、水教育、水伦理和全球水危机相关的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例如总部位于美国堪萨斯城的水组织和圣达菲市的美国水文化研究所[5-6],为当地乃至全球以人水和谐与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新型水意识的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水伦理研究的不断深入和相关学术活动的日趋活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其他一些机构及学者目前正在规划和制定一份用以规范全球范围人类涉水行为的伦理宪章。下文在介绍这份伦理宪章制定背景和设计理念的基础上,讨论该宪章研制的意义和中国相关机构及学者的潜在角色。

二、制定背景

伦理学的发展历史可以分为3个阶段:一是传统德性伦理,二是现代性规范伦理,三是当代生态伦理[7]27-28。与之相对应,人类对水的认识也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将水视为“伦理本原”,“上善若水”之类的隐喻和“河神”之类的神话形象体现了人类对水及自我的最初认识;第二阶段将水视为“自然资源”,倡导人类中心主义,主张以人为本,用道德来约束人类涉水行为;第三阶段视水为“生态根源”,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尊重自然权利,主张人、水、水生态系统和其他所有生命应该和平共处,和谐发展[7]27。当前,我们正处在破除过去某些错误观念、构建新型生态水伦理的进程中。一些学者和机构主张我们应该在系统调研和深入研究全球水观念的基础上,归纳和总结出全球广为接受的核心水伦理原则,用以指导各涉水团体、机构和个人的水决策[8]。与这种发展趋势相适应,联合国相关机构很早就已经开始了水伦理方面的调研工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国际水文计划,以及世界科学知识与技术伦理学委员会、世界水资源论坛和联合国水机制等涉水机构和组织在水伦理方面不但组织了大量的学术活动,而且出版了很多学术成果[9]。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联合国相关机构和某些合作组织于2012年开始提出制定国际《水伦理宪章》的倡议。

2012年3月,第六届世界水资源论坛在法国马赛市举办。在以“走向以伦理和精神的方法来处理水问题”为主题的分会上,世界水资源论坛委员会提议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前在相关主题上的努力为基础,同时兼顾人类当前利益及长远利益和水生态系统自身的需要,制定一份与世俗伦理学、世界主要宗教和各地区本土传统相协调的国际水伦理宪章。为推动水伦理宪章的制定,这次分会决定相关学者和管理者于2013年4月在巴黎召开一次专门的会议,成立一个临时的特别委员会,负责水伦理宪章制定的所有具体事务[10-11]。指导委员会成立后,2014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第一次正式会议[12-13]。随后,这个特别委员会还将再举行一到两次的正式会议,以讨论和起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及宪章草稿有望在2015年于韩国大邱举办的第七届世界水资源论坛上进行讨论、表决,一旦通过,将正式启动相关计划。

在具体组织方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国际水文计划、巴黎的法国水科学院和美国墨西哥州圣达菲市的水文化研究所联合成立了水伦理宪章秘书处。2013年法国巴黎召开以制定水伦理宪章为主题的特别会议后,其他一些国际组织也积极加入进来。这些组织包括西班牙马德里的博廷基金会水观测站、法国巴黎的伦理科学院、瑞士苏黎世的罗马俱乐部和全球水管理联盟。秘书处欢迎其他组织和机构加入进来,以扩大水伦理宪章在地域和专业领域方面的代表性。在宪章起草成员的构成上,2013年4月巴黎会议成立的指导委员会固定为12人。另外,成立了一个相关的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的资格由指导委员会来决定,其在地理分布、宗教、学科、性别和社会方面的代表性将会成为指导委员会考虑的重要因素,以求尽量扩大水伦理宪章起草成员在水和水生态管理利益攸关者中的代表性[10,13]。

三、设计理念

目前为止,《水伦理宪章》规划和起草相关机构出台的文件主要有以下4份:一是在2012年法国召开的第六届世界水资源论坛上产生的用以指导今后水伦理宪章制定的文件,题为《马赛水道德规范:走向以伦理和精神的方法来处理水问题》[10];二是宪章制定机构于2013年10月推出的介绍水伦理宪章基本概念的文件,题为《走向水伦理宪章之路》[11];三是2014年3月水伦理宪章指导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第一次正式会议传阅的《水伦理宪章工作文件:背景和衔接》[12];四是这次会议后推出的介绍会议讨论成果的《会议综合报告》[13]。另外,《水伦理宪章》指导委员会成员大卫格·罗恩费尔德特(David Groenfeldt)还推出过两份相关介绍性文章:一是《水伦理的实际价值》[14],二是《走向新型水伦理之路》[15]。下文主要依据这些文件和文章,从3个方面概括介绍这个宪章的设计理念。

一是宪章形式。宪章制定者计划将宪章内容控制在两页左右,只涵盖可以被各个国家、各地区、各民族和各宗教团体共同接受的最为基本的水伦理原则。这些伦理原则涉及的各种操作层面问题,例如如何具体实施某些伦理原则的问题,可以通过若干附件,很可能是以相关指南手册的方式加以规定。任何涉及到水资源使用和管理决策的机构都可以作为签约单位,例如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城市管理机构、公共企事业单位、某个河流流域组织,甚至一个农场、商业机构、公司和研究所等。个人和家庭也可以参与其中,在表达自己对相关水伦理理念支持的同时,帮助传播这些理念。不过在开始阶段,相关签约行为可能主要面向公司、城市和大江大河流域管理组织等。这个宪章还会采用广为接受的通用术语,以便所规定的各种伦理原则能够为各民族、各宗教的不同信念和观念所接受。

二是宪章制定目的。宪章制定者旨在以明确的伦理原则来规范人类的水使用行为,为水资源和水生态系统的管理提供指导,以实现人水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相关伦理原则的研讨并不过多纠缠于理论建构上的细节,这些原则的“附加价值”体现在其对水和水生态系统的管理指导作用上[13]。宪章倡议者相信相关行动是在人类水权、水及其生态系统自身权利和人水关系层面对人类共同追求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精神的捍卫[10]。因此,这些水伦理原则的确立一方面要反映全球已有水伦理及相关领域已有研究成果,另一方面还要与联合国各种涉及到水的所有工作文件,如201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饮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决议[16]相一致。相关内容的细则主要由指导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来确定,但是可以通过网络互动等方式,广纳公众意见,以扩大其代表性。

三是宪章伦理原则的确定。人类与水的关系非常紧密。在长期的“相处”过程中,自然会产生很多矛盾和摩擦。如何解决随之产生的问题就成为水伦理研究者所关注的研究主题。例如,水资源是否可为某个单位或个人所拥有?这类与水资源相关的道德层面问题是《水伦理宪章》所关注的主要对象。因此,该宪章的制定自然会与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等领域的一些研究主题相交叉,诸如我们该如何看待“人类水权和水的权利”“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中心主义VS生态中心主义”和水使用的“公平与效率”之类的主题,水伦理宪章都会触及到[13]。具体说来,水伦理原则主要涵盖以下3个方面的主题。

(1)水权。联合国已经把保持基本用水和与之相关的卫生设施作为人类基本人权之一,通过了相关文件。那么,我们如何保障所有人,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贫穷地区居民等弱势群体的基本水权呢?水资源在尼罗河和澜沧江跨国界河流所流经各国之间如何分配呢?水生态系统的其他生命是否有类似人的水权?如果有,该如何保障其基本水权呢?相对于处在优势地位的当代文明体系中的现代社会,我们该如何保护水源地附近原居民的水权呢?

(2)水的权力。水及水生态系统是否有自己的权利呢?如果有,那么人类在利用水资源的过程中如果与其产生冲突时,该如何调和这种矛盾呢?例如洪水对人类来说是一种灾难,但对湿地生态来说却极为有利。我们该如何处理湿地的需要和人类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呢?人类在利用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过程中,是否对大自然所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是否能够在自身短期经济利益和生物多样性等长期利益中找到平衡呢?

(3)人水关系。在人水和谐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下,结合人类文明的发展现状及趋势,我们需要处理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水作为一种共有权商品,如何保障公众及水自身的权利,而非将其私营化,成为某些人或单位的专权;二是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我们只有提高全社会的水危机意识,吸引所有人广泛参与进来,才能真正实现保护的目标;三是在水决策方面,我们需要通过立法和媒体宣传等手段,让政府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到决策过程中去,以提高水资源决策的民主,使其可以代表多数人及水自身的权利;四是水管理方面,要遵循透明和共同参与的原则,提高人们对不同层次水决策道德蕴含的意识。

另外,在水伦理与水利科技的关系层面,《马赛水道德规范:走向以伦理和精神的方法来处理水问题》明确指出:科学研究和科学知识的应用并非“价值中立”(value-neutral)。相关科技是否该被采纳主要取决于决策者站在谁的立场上。比如:在水污染处理设备的选择问题上,站在公司盈利的立场,肯定是最为经济实惠的水污染处理设备才是他们的首选;站在水自身权利和环保主义者的视角来看,最为先进、对生态及周围人类影响最小的水污染机器才是其首选。我们必须让公众意识到这种价值非中立性,积极行动起来,为水资源和自身权利而战。

四、重要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和谐的人水关系是人类文明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因而成为古今中外各领域智者不断思考的重要主题之一。当水资源因现代化进程而遇到短缺或遭受污染从而威胁到人类乃至所有生命的生存时,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机构动员全球力量研究如何合乎道德地对待水资源便成为当代最为紧迫的时代任务之一。因此,国际《水伦理宪章》的研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理论层面,首先,国际《水伦理宪章》的研制标志着当代水伦理的教育、宣传和研究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较大成果。对“水资源”之类非生命物质权益及价值的探讨一方面拓展了伦理学研究的范围,另一方面也丰富了其学科内涵。这必将在伦理学层面对新型人水关系的确立和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8-9]。其次,这份宪章的研制为伦理学相关分支研究发展的深化提供了很好的参照点。在当代伦理学的整个学科体系中,与水伦理主题关系密切的领域主要集中在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方面[7]。这几个学科分支中与水相关的许多研究成果成为《水伦理宪章》确立其主要原则的重要来源,因此这份宪章的成型也有助于相关研究发展的深化。最后,这份宪章的研制使得构建全球统一水价值体系成为可能,为众多与水相关的社会工作提供了基本出发点。由于水在人类生活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淡水资源地区分布的不均衡,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对水的观念有很大的差异,不同宗教观念的水意识也大相径庭。统一水价值体系的缺失使得很多全球性水工作,例如水文化的教育及传播[17],难以以大众化的统一模式开展,而《水伦理宪章》的研制成功则会对改变这种局面起到积极作用。

在现实层面,国际《水伦理宪章》的研制可以为我们解决很多与水资源相关的各种问题提供重要指导。首先,在国际层面,由于这份宪章规范的大都是比现行国际水法更为基础的涉水工作,因此为未来国际水法的改进和联合国相关决议的起草提供了重要参照点。例如对于容易受到淡水资源短缺影响的妇女、小孩和其他社会弱势群体来说,联合国可以以这份宪章为指导,细化其相关决议和规定,以切实保障所有人的基本水权。而对于尼罗河和雅鲁藏布江这类跨国界河流水资源的管理与分配,这份宪章也可以成为相关国家和地区解决矛盾乃至冲突时的重要参考。其次,它对各个国家和地区涉水政府部门的具体工作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由于该宪章的制定充分调研了很多全球性水问题,因此相关伦理原则的确立可以为各国解决水资源纠纷,制定区域性、地方性涉水法律法规,开展各层次水文化教育[4]和建设水利工程决策等提供指导。以我国的南水北调工程为例,我们在划分沿途省份及地区水资源保护和分配等方面的职责和权益时,一方面需要充分考虑中国的水文化传统及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以参阅《水伦理宪章》之类的相关文件,看看国际同行在解决这类问题时都采纳了哪些指导性原则。最后,它对各类与水资源相关的非政府部门和非盈利组织的工作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任何人都离不开水,因此水污染、水短缺和水资源分布不均衡等全球水危机的解决终归需要所有人参与进来,才会取得更好效果[17]。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出现了大量与水相关的各类非政府组织[5-6]。国际《水伦理宪章》的制定对这些机构和协会工作的深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五、中国的角色

由于各种原因,中国学者和学术机构目前鲜见参与到国际《水伦理宪章》指导的各种活动中。不过从宪章制定者积极主动扩大宪章各方面代表性的指导思想出发,我们任何形式的参与行为都应该是受到欢迎的。另外,从我国水伦理的研究现状来看,我们至少可以从下述3个方面对这份国际宪章的制定做出贡献。

一是将中国传统水伦理精华应用到国际《水伦理宪章》的制定中去。澳大利亚水教育中包括了对原居民水文化的宣传和保护[4],美国水文化研究所的工作涉及到美洲印第安人水文化整理和挖掘[6]。与其相比,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产生过大量关于水的各种论述。现在学界已经做了一些挖掘、整理工作。我们应该在系统研究相关主题的基础上,将其精华介绍给国外同行,并积极将其应用到水伦理原则的制定中去。

二是引导当代水伦理研究与国际接轨。在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以及其他单位及组织的推动下,我国的水伦理研究起步较早,在深度和广度方面一点也不逊色于西方。不过总体上,我们的研究与国际上本领域的新进展基本处于平行发展状态,交集较少。国外的水伦理研究侧重教化功能,各类实证研究很多,注重对水管理实践的指导,例如对人类基本水权、瓶装水贸易和全球气候变暖对淡水资源的影响主题的讨论;而我国当代的水伦理研究虽然也触及到对现实的指导,例如保持黄河健康生命的探索,但总的来说实证讨论偏少,一些重要论述主要是理论探索,在理论指导实践方面还有待拓展[7]。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同行的长处,同时努力融入国际研究的大学术背景中去,为《水伦理宪章》之类的国际活动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是积极推动当代河流伦理研究成果的国际化发展。河流伦理的国际化发展是当代水伦理研究与国际接轨的一个部分。由于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治河理念的提出和黄河水利委员会的大力推动及广大学者的积极参与,我国的河流伦理研究在世界范围内都较早。欧盟提出的从生态伦理角度来看河流管理的理念,以及国际《水伦理宪章》对水及水生态系统权利的保护等主题[15],国内的一些学术文献,特别是黄河水利出版社于2007年出版的“河流伦理研究丛书”都有所涉及[1]。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扩大相关成果的国际化影响,推动其在类似《水伦理宪章》之类国际文件及决议中的应用。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以参与国际《水伦理宪章》为契机,积极从上述3个层面出发,促进国内外水伦理研究的交流,为中华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做出自己的贡献。

[1]侯全亮.河流伦理丛书[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7.

[2]首届中国水文化论坛组委会.首届中国水文化论坛优秀论文集[C].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

[3]水利部.2011-2020水文化规划纲要[EB/OL].[2011-12-20].http://www.mwr.gov.cn/slzx/sjzsdwdt/201112/t20111220_311789.html.

[4]楚行军.澳大利亚小学生水教育评介——西方水教育系列研究之一[J].现代中小学教育,2014(12):138-141.

[5]楚行军.怀揣伟大理想的美国水组织[J].世界环境,2014(5):70-71.

[6]楚行军.美国水文化研究所及其水文化研究动态[J].水利水电科技进展,2014,34(6):48.

[7]田海平.“水”伦理的生态理念及其道德亲证[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27-32.

[8]Groenfeldt D.Water Ethics:An Values Approach Solving the Water Crisis[M].London& New York:Routledge,2013.

[9]Delli P J,Dooge J,Llamas R.Water and Ethics:Overview[C].UNESCO International Hydrological Progamme&World Commission on the Ethics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and Technology.Series on Water and Ethics,ESSAY 1.Paris,UNESCO.2004.

[10]International Water Forum Committee.The Marseille Water Ethic:toward a cultural and spiritual approach to Water[R].2102.

[11]Water Ethics’Charter Secretary.Concept Note:Developing a Water Ethics Charter[R].2013.

[12]Water Ethics’Charter Steering Committee and Advisory Board meeting.Synthetic Reportof the Meeting[R].2014.

[13]Waer Ethics Charter.Working Document:Background and Context[R].2014.

[14]Groenfeldt,David.The Practical Importance of Water Ethics[R].Water-Culture Institute Discussion Paper,2013.

[15]Groenfeldt,David.Towards a New Water Ethic[J].GWSP Newsletter,2013(13):14-15.

[16]UN General Assembly.The Human Right to Water and Sanitation[R].Resolution adopted by the General Assembly on 28 July 2010.

[17]楚行军.新媒体对水文化教育大众化发展的作用——从“水足迹”概念的传播谈起[J].文化学刊,2014(4):1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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