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问题

2015-02-23 05:20刘思冯学珍
西部皮革 2015年15期
关键词:保护法遗产文化遗产

刘思,冯学珍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民族学院,广东广州510665;2.西华大学政治学院,四川成都610106)

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第2条),非物质文化遗产 (patrimoine culturel immatériel)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1]

“根据2011年我国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第二条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①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②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③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④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⑤传统体育和游艺;⑥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2]

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得知,两法是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但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更加突出强调的有两点:第一是强调可以在环境与人类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而不是需要原生态的,一成不变的传统文化。第二是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可以为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有增强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作用,它更突出的是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内在人类创造力与文化传统的传承,是一种内在的审美、感情、精神的积淀。在我国的保护法中并没有着重强调。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我国出现的问题

2.1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开发,轻保护

一些地方把申遗作为开发旅游或者兴办其他文化产业的手段,而受到利益驱使的旅游业使该地区的文化发生性质、功能等方面的根本变化。[3]旅游业的开发,使得当地人们价值观念发生深刻变化。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开发后,这项遗产为了一味迎合游客的需求,失去了它的“原汁原味”。我们不但要惋惜这项遗产已经“变味”了,还要惋惜今后子孙后代已享受不到这项遗产了。

2.2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遇到的环境威胁

“当我们谈及保护的话题时,往往会连带地提到一个问题,就是保护遗产的生态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的和人的思想观念、价值观、人的需求等。[3]”如何保护与发展并重是一个问题。在发展中应该完全保留原来的遗产,把它放在博物馆里面陈列着,还是让它随着时代需要一起发展,这个发展了的遗产,还是原本的遗产吗,它的性质会发生变化吗?

2.3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形式,轻内涵

保护意味着要保持“原汁原味”,保留它本来的面目,保持它现今的或是昨天的形态、内涵、功能等。例如春节,我们似乎更多地着眼于节日的祭祀、祈福、迎神等内容和相应的仪式,[3]”而不重视为什么这个仪式要这样举行,这其中的内涵、意思是什么,仪式是如何从古代演变过来的,原本的仪式又应该是如何的等问题。因此,对于像春节、端午节这类型节日,大家都只是过过形式,从来没有深究内涵,连家里的老人都含糊其辞说不清楚该仪式的内涵,那我们的子孙后代在没有传承,没有耳濡目染的情况下,又如何得知呢?包括现在的国家节假日,国家为了更好地传承节日的内涵而增加了节日的假期,但是大家在过节日的时候,从来没有把节日当回事,就是形式上过节。

2.4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能单独地存在,我们除了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层面,还要关注隐含在物质层面背后的深刻精神内涵和历史。说到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终主体是它的传承和传承人。比如剪纸,我们关注的不仅仅是被剪出来的图案有多么好看,而是作为剪纸主体的传承人在过程中代代相传的技艺,特别是他的信仰、审美、习俗传承等特点,以及剪纸作为窗花剪制和张贴的时空环境和民俗功能。“而民间的技艺多是通过耳濡目染、口承心授、潜移默化的方式传习的,[3]”

2.5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化、归一的要求

“在当今时代标准化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需求和发展趋势。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当中应当强调的是地方、民族特色,甚至是某个社会群体的特异性。[3]”而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步比较晚,在保护中,难免遇到为了方便管理而统一归一的问题。比如,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通话,本土语言难免会在普通话的冲击下,会不断演变发展,而普通话也会受到本土语言的影响。因此如何能够让标准化与地方特色并存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1]刘魁立.论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2007,1-7.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M].北京:2011.

[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M].2003.

[4]祁庆富.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与传承人[J].北京:西北民族研究,2006:2-6.

[5]瓦伦·L·史密斯.东道主与游客[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

[6]李婷婷.文化部长坦承:中国世遗存在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开发[Z].中新网,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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