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评价关键环节分析

2015-02-25 10:50
现代矿业 2015年7期
关键词:煤矿安全危险煤矿

孔 华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

煤矿安全评价关键环节分析

孔 华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

分别从资料搜集及分析、危险辨识、评价范围确定及评价单元划分、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规避评价过程中的风险等方面对煤矿安全评价的关键环节进行深入分析,对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评价行为,提高安全评价水平,推动煤矿安全评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煤矿生产 安全管理 安全评价

1 资料搜集及分析处理过程的控制

资料搜集是煤矿安全评价工作的基础[1]。资料搜集的范围应以已确定的评价范围为限,兼顾与评价项目相联系的接口。在满足安全评价需要的基础上进行资料的搜集,尽量确保资料搜集的具体、准确,如某煤矿的开采工艺较为复杂,在对其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资料,此时,评价人员在搜集资料时需要尤其注意,不可遗漏相关数据。另外,即便被评价煤矿相关负责人确认了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但也时常会出现由于管理或时间等因素导致所提供的资料内容前后不一致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对该类资料进行仔细筛选和分析。在进行资料分析和处理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2]:

(1)极端值处理。当发现极端值或者与实际情况出现较大偏差的数据时,首先需要对可能造成干扰的因素进行查找,并进行修正。若该极端值的出现是外部因素造成的,则应舍去,若无法查出具体原因,则应在对其进行仔细判断后,再决定取舍。

(2)“未检出”数据处理。在检测过程中,可能由于采样设备、分析方法的精度不高等因素,从而出现一些小于分析方法“检出限”的数据,该类数据并非真正的零值,而是位于零值与检出限之间的值,如果用零值代替则可能导致统计结果偏低。对此,可将“未检出”数据按照标准的1/10进行统计整理或者按照分析方法“最低检出限”1/2进行统计整理。

2 危险辨识

在煤矿安全评价过程中进行危险辨识时,容易出现以下问题[3]:

(1)危险辨识的遗漏或者偏离,将导致评价结果漏项,应当指出的危险未被准确查出。

(2)在对危险辨识的过程中,易将实际不存在的危险情况误认为有危险,从而导致增加煤矿的建设成本。

(3)缺乏实践经验,未能准确掌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性能,仅根据部分资料和书本中的知识,在危险辨识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

(4)由于不了解煤矿的实际生产情况,导致危险辨识仅能指出大方向、大范围而无法指明具体的危险类型。

3 确定评价范围及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范围需要结合煤矿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界定,也可将评价合同所规定的范围作为评价范围,但是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和设施必须纳入到评价范围中,评价报告中对评价范围的描述应当与实际评价内容保持一致。在安全评价过程中,需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搜集相关资料,在对其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合理划分评价单元。

安全评价是将评价对象作为一个系统进行分析,通常按照一定的原则将评价对象划分为多个评价单元进行单独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对于煤矿工程来说,存在如采掘系统、运输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系统、排水系统等一些在空间上或工艺上相对独立的子系统,不同子系统不但在空间上具有相对独立性,而且在发生事故的原因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在实施煤矿安全评价的过程中,可将该类子系统合理划分为多个评价单元,可有效提升评价的实际操作水平,从而保障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评价单元如何划分,它们都是生产过程中的独立系统,该类单元内是否会发生事故,不仅仅与其自身的因素有关,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整个煤矿采掘、通风、供电及排水等多个系统的影响,如果各个生产系统不合理、不可靠,也不可能存在安全的工作空间。因此,在对单个子系统进行危险性评价时,还需要对煤矿其他相关子系统的合理性和可靠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4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风险评价指标是对系统风险大小进行评价的主要依据。无论是定性评价还是定量评价,如果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将无法对煤矿的采掘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具体的评价,定性、定量评价则失去了实际意义。当前,由于煤矿行业并未建立明确的不同危险源风险评价指标,加之在安全评价过程中有时会涉及到一些部门、集团和个人的利益,导致评价报告中的相关结论和建议常常会出现模棱两可的现象[4]。因此,煤矿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在建立指标体系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其可操作性、全面性,确保煤矿安全评价工作高效开展。

在对煤矿进行安全评价的过程中,可能被划分为多个单元进行评价,每个单元都有独立的评价结果,如何根据各个单元的评价结果准确得出整个煤矿的安全评价结论,值得深入探讨。目前,常用的方法有:

(1)通过将各单元评价的分值相加或通过加权平均的方式对整个煤矿的安全做出评价。该方法显然缺乏合理性[4-5],这是因为,对于一个煤矿系统而言,部分单元的危险性较高,而部分单元则相对安全,整个煤矿的危险程度则主要受到危险单元的影响,通过将各单元评价的分值简单相加或取平均值的方式,忽略了高危险单元对煤矿整体危险的决定性影响,可能会导致整体评价危险度偏低。

(2)将最危险单元的评价结论代替整个煤矿的安全评价结论,该方法虽然相对合理、操作简单,但存在较大的片面性,难以有效反应出采掘工作面的数量对煤矿整体安全程度的影响。

综上所述,确定整个煤矿的危险等级,需要综合上述2种方法,以最危险单元的危险评价结论为主,同时考虑其他各个单元危险等级及评价单元的数量对煤矿整体安全程度的影响,从而得出煤矿整体安全评价的准确结论。

5 规避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规避风险的主要方法。安全评价机构在承接安全评价项目之前,需要对从合同签订到交付安全评价报告的整个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在资质范围内、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满足该评价项目要求、是否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完成评价工作等,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是否承接该评价项目。

(2)加强交流,了解实际情况。在煤矿安全评价项目正式启动时,需要与被评价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座谈,详细说明安全评价工作的具体目的、意义、流程以及完成时间,需要对安全评价承担的具体责任进行详细阐述,详细了解煤矿安全评价项目的基本情况,听取对方的意见和要求,对不合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并进行解释,取得对方的谅解,力争取得对方的信任、支持和积极配合。

(3)进行现场勘查,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安全评价机构在对煤矿进行安全评价的过程中,现场勘查是至关重要的工作程序,通过现场勘查,确保现场煤矿生产及管理状况、搜集资料及样品的真实、可靠性。现场勘查时,需要有被评价方主要负责人参与,对现场采集的数据及事实进行认可,对涉及煤矿安全的所有因素需要进行全面检查,对可能存在重大危险的单元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检查数据的全面性和可靠性。在对煤矿进行安全评价的过程中,应全面、准确地记录所采集的数据,相关的记录、资料需要由评价机构人员和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同时,对重要的数据需要进行多次采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6 结 语

分别对煤矿安全评价的各个关键环节进行详细分析,对于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 隋国民.我国煤矿安全评价现状分析[J].煤炭工程,2012(2):112-114.

[2] 刘小柯.煤矿安全评价机构的风险管理与控制[J].煤矿安全,2010(7):146-149.

[3] 许满贵.煤矿安全评价关键问题及对策[J].西安科技大学学报,2013(2):136-142.

[4] 吴 喜.浅议用模糊综合法对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进行评估[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6):1-3.

[5] 罗 渊.基于集对分析的煤矿安全评价[J].露天采矿技术,2015(1):74-77.

2015-05-07)

孔 华(1975—),男,工程师,550008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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