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过书”里的官员们

2015-03-12 22:34褚朝新许俊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5年3期
关键词:双规罗某张某

褚朝新+许俊

官员的悔过书,一般是指问题官员被“双规”或立案调查后对自己的错误或罪行进行反省,从而希望得到组织宽恕的文字材料。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和地方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悔过书这一颇具中国特色的文体逐渐进入公众视野。

相对于官方媒体干巴巴的新闻通稿,“落马”官员的悔过书内容丰富。在失去权力、地位以及人身自由后,他们感到惊恐、无助、悔恨,对组织有所祈求,对法律开始敬畏。在种种复杂心态和动机的作用下,官员们在悔过书中往往会展现出难得的坦诚。权力堕落的轨迹,也在形形色色的悔过书里清晰地显露出来。

“晴天霹雳”

2014年2月10日,湖北省某县级市市委书记幸某被“双规”。他在悔过书里感叹,他所在的县级市是个革命老区,他竟成为“建县史上第一个被党组织查处的县委书记”,“无颜见老区人民”。

幸某曾“采取了一些应对组织调查、企图掩人耳目、蒙混过关”的做法。《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悔过书显示,幸某被“双规”后仍不甘心:“我被带到省纪委‘两规点接受组织审查。刚来时,我思想上有过委屈,有过抱怨,有过侥幸,有过抵触。”

与幸某一样心存侥幸的,还有湖北省某厅原副厅长张某。得知省纪委在调查自己,他的第一反应是做好三件事,“一是迅速把相关人送的钱退回去,以减轻处罚;二是迅速了解调查组的动向:找了哪些人、问了哪些事、社会上有哪些传闻,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到省纪委找调查组说明问题、承认错误,以求从轻处理。”他在悔过书中写道。

但心存侥幸的张某只做了前面两件事,第三件事却没做。2014年2月26日被“双规”的张某事后称:“2月18日左右,我已经将银行储蓄卡都准备好了,要去省纪委调查组说明问题、承认错误,但就是下不了决心,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与上述两名厅官不同,湖北某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罗某对自己的“落马”毫无准备:“2014年1月21日晚,省纪委宣布对我实施‘双规审查措施,犹如晴天霹雳。”罗某的回忆也来自他的“悔过书”。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2014年9月1日,“为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向各市(州)县委书记、市(州)县长、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和人民团体党委(党组)书记,印发了七名被“双规”副厅级官员在接受审查期间写的悔过书。

另据报道:江苏南京、广东佛山等地的检察机关,也曾将其查办的官员的“悔过书”等编制成册,分发给干部传阅,作为反腐倡廉的“反面教材”。

“悔过”的三种腔调

湖北检察官许俊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在他多年来案件查办过程中见过的贪腐官员悔过书主要有三类。

许俊曾办理武汉铁路局一名官员涉嫌贪污案,“该官员到了审讯室后,主动要求写悔过书,满纸写着对平时违纪行为的悔恨,希望交到检察院领导和其分管领导手中,承认完错误可以放他回去”。

“这属于避实就虚——只承认违纪,不承认违法。”许俊介绍,当这名官员得知自己被刑事立案时,当场大喊悔过书是被逼所写。

“审讯人员在同步录音录像后,当即撕掉其所写的悔过书,并向其说明悔过书不予附卷。最后,这名官员在零口供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许俊说。

许俊说的第二种悔过书是“避虚就实型——痛痛快快承认罪行,真真切切忏悔”。许俊曾看到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室痛哭流涕地写悔过书,对作案动机、手段等详细描述,甚至连上中学时偷了同学一支笔的事都写了出来。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湖北某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罗某的悔过书,就属于上述类型。

“我喜欢购买和收藏手表,也知道投资名表可以保值增值、积累财富。许多民企老板知道我有这种爱好后,就打着朋友间礼尚往来的名义送表给我,开始是送几千块钱的石英表,后来送上万、上十万的名牌手表,我都收入囊中,甚至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罗某在悔过书里说。

他还在悔过书里承认:某企业为了尽早成立“小贷公司”、加快审核报批进度,向我提出在“小贷公司”中给我10%的股份,并由企业拿出400万元现金帮我入股……我安排亲戚代表我入股该“小贷公司”,成为股东。

许俊眼中的第三类悔过书,是虚实并行型,凡认为纪检机关所掌控的罪行,“勇于担当”,“积极悔过”;凡认为纪检机关未知晓蛛丝马迹的,绝口不提。

许俊介绍,在其参办的一名官员贿赂案件中,审问就像挤牙膏,“你问他,他就承认就悔过;你不问他,他就装不知道”。审讯结束,该官员前前后后书写了好几份悔过书。

“抱有严重的侥幸心理,对实在掩饰不了的罪行才承认悔过。这种悔过书占绝大多数。”许俊说。

悔过书里的腐败路径

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曾对2008年至2012年共84份职务犯罪人员悔过书进行梳理,发现他们的贪腐路径大致相同:曾很优秀,帮助别人赚了钱,觉得得到回报是应该的。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七名副厅级贪腐官员的悔过书中,张某便是一个典型。

2000年,37岁的张某担任湖北某地级市团市委书记。之后,其“不停地包装自己、推介自己,彰显个人才能。当了三年团委书记之后,便顺利地当上了这个市一个区的区委副书记、区长”。

“自己看准了一个问题,只有快速发展才能出政绩、出干部,才能快速实现向位高权重的职务迈进的目标。”2006年,张某顺利当上区委书记,并在2010年获得“抗击金融危机优秀县市委书记”称号。

起初有人给张某送钱,被他拒绝。“过年过节,有些老板、下级送钱,我开始推辞还比较坚决,后来就半推半就,有的直接放进抽屉或公文包里;开始只在办公室收钱,后来在酒店、车上也收,在家里也接待一些关系亲密的老板和熟悉的下级。”

“不少老板财富来得容易,他们靠投机、靠政策扶持,我看到一批工商企业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关照下获得不少财富。和他们比,自己整天忙忙碌碌,不是开会就是陪客,收入少得多,享受更不能比。”张某说,攀比之心让他也想有好车子、有别墅。

“下级尤其是一些乡镇党委书记和在身边工作过的同事,他们年年送,开始两三千,后来三五千,还有的上万。”张某承认,当时身为区委书记的他,“用金钱往来的次数来衡量上下级关系的亲疏,用年节往来看一个下级是否知道感恩。”

2010年8月,张某被任命为湖北省某厅副厅长。“在屁股还没坐稳的情况下,我又想着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这个正厅位置。”

2014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湖北省纪委开始调查张某。“得知这一情况后,我怕影响职位升迁,到处退钱灭火。一周内退出人民币20多万元、美元4万元。迟迟不主动找调查组交代问题、承认错误。”2014年2月26日,张某被送进湖北省纪委“双规”点。

“落马”时已担任湖北省某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的幸某在悔过书中称,他在担任某县级市委书记时和一些有钱人接触,对高消费生活由羡慕变成攀比,然后开始收取钱物。

“工作期间,某企业老板多次给我送钱,开始我觉得不该收、不能收、不敢收。但他一再表示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感谢我的关心。我想,自己也确实帮他赚了不少钱,他表示一下也在情理之中,慢慢地就不再拒绝了。”幸某说。

“我在收受别人钱物时,开始心里也很犹豫,觉得非常不应该,很紧张、怕出事。后来一想,送的人都是我上十年的朋友,关系很好,这事只有他和我知道,收下不会有什么问题,后来就逐渐麻痹了。”湖北某市原副市长郑某在悔过书中说。

前文提到的罗某在悔过书中称:“我在任区长、区委书记时,当地中小企业改革改制正处于热潮中。区委区政府决定将负债累累的黄鹤大厦整体转让,并确定了通过竞争性谈判、出价最高者获得的转让原则。时任国资办副主任的阮某告诉我,他朋友罗某愿出最高价,并承诺如转让成功,可给我和阮某两人各100万元好处费。我的贪念产生了,在研究转让意见时,我同意转让给罗某的公司。”

期权腐败与晚节不保

昆山市检察院通过分析84份悔过书发现:行贿人与受贿人不再是“一手交钱,一手办事”,而是行贿人向受贿人进行长期的感情投资,以“水到渠成”的方式进行交易。

这一点,在《南方周末》记者收集的厅官悔过书里也得到证实。湖北某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罗某在悔过书中承认自己存在“期权腐败”:“我伙同民营企业主,以不法手段为民营企业承接开发区基建工程项目,并从中收受好处费,我将自己收的好处费存放在私营老板处,为日后退休经商、做生意积累本钱。”

仕途接近尾声,临退休前想捞一把以致晚节不保,也是一些“落马”官员在悔过书里较多提及的问题。

2014年1月,湖北省某省级单位原副主任鲁某被“双规”。他在悔过书中称:“担任副主任以来,我为省属企业解决了不少难题,为企业发展办了一些好事,为国资监管开创了一些在全国有影响的工作。我现在已经五十七八,职务上难以有进步,就这样了,也该图点儿清闲、享点儿福了。从此,企业的领导同志请我喝酒,能去的我都去了。后来拿着几万元自家的购物发票,到自己所监管的企业和单位报销。”自家房屋装修时,鲁某想装修得好一点儿,“但家里钱不多,怎么办?于是找朋友潘某帮忙。结果朋友一帮就是六十多万”。

2014年4月被“双规”的湖北某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某,心态与鲁某类似:“从我犯错误的时间段看,主要集中在担任副市长的中后期,认为自己再有几年就转岗退休了,能捞一点儿是一点儿,以便把晚年生活安排得充实一点儿、安逸一点儿。”

王某的心态变化,给商人们提供了可乘之机。“我身边的开发商、建筑商,天天在琢磨我有什么嗜好,爱搞什么活动,喜欢听什么话。”他在悔过书中显得很清醒,“这些人一开始就设计了陷阱,等我往下跳。当然,苍蝇不叮无缝蛋,我的错不能全怪别人。”

许俊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过去官员们的悔过书一般不会提及婚外情,最近有越来越多的官员会交代这一问题,尤其是存在权色交易的。

“从2001年开始,我就与他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一直保持了13年之久,严重伤害了双方家庭和亲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社会道德,也影响了夫妻感情,在小孩心里留下了阴影。”张某在悔过书里说。

罗某则说:“在生活作风问题上,我见不少官员都有‘婚外情,对此我十分认同,认为两相情愿,顶多是个道德问题,是小节、小事。于是,我对自己放松约束,先后与三名女性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他在悔过书中详细讲述出轨的后果:“我和前妻婚后长期不和谐,对家庭和她本人很少投入精力和关爱,而且我婚后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道德上总觉得对她有些亏欠,就想在经济上更多地补偿她。”他为前妻创造条件,“让其参与高利贷,收受现金和装修款、红木家具等违法犯罪活动。”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多名厅级贪腐官员悔过书显示,除了商人、熟人、下级,亲人也是官员们“落马”的“引路者”。

鲁某在悔过书中称:“有些错误,是在我犹豫的时候,家人推波助澜后办的。”为了给儿子在北京买结婚用房,“妻子背着我向我的关系单位和关系人借钱,但又没有按借钱的规矩办,客观上构成了受贿事实。另外,她还背着我,找我的关系单位报销了一些购物发票。我没及时纠正,而是迁就默认,以为能侥幸过关”。

写悔过书的两重动机

湖南省纪委一名长期参与办案的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有些被查官员写悔过书是自愿的。“自愿写悔过书,说明这个人能认错认罪,有悔改的意愿和表现,可以酌情从宽或从轻处罚。”

许俊则向《南方周末》记者指出,长久以来,“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促使“落马”官员认罪悔过,以期在审判中得到较轻的刑事处罚。在司法实务中,“悔罪”确实可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部分,在第七条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北京律师刘晓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贪官案发后,为了从轻处罚,才写下套话连篇的“悔过书”,表明自己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这其实是惯用手段,是为了在审判中处于有利地位的一种策略。

许俊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落马”官员“热衷”于写悔过书,是因为他们被物理强制隔离(被采取“双规”措施或刑事立案)后,害怕将来的刑事处罚,对组织有所祈求、对法律有所敬畏,希望能对其网开一面、从宽处理,因此在招供之时或之后,积极剖析自己问题的思想根源,坦白罪过,承认罪行;另外,失去人身自由后的孤寂无助感,也会让违纪违法官员有与人交谈、自我书写的欲望。

许俊说,办案人员也乐于见到被查官员写含有悔过内容的自诉材料。

“悔过书中往往带有对犯罪行为构成的主客观供述。这种悔过性质的罪行自述材料往往可以成为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据之一,杜绝其翻供或使其不能翻供。写了悔过书的官员,一般不会翻供。”许俊说。   (摘自《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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