滹沱河“水害纠纷”初探
——以安平县滹沱河北堤修筑纠纷为例

2015-03-17 04:33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安平县滹沱河决口

邵 岩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24)

滹沱河“水害纠纷”初探
——以安平县滹沱河北堤修筑纠纷为例

邵 岩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24)

1928-1933年以八县堤工联合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与河南岸的安平县之间因为利害关系不同,围绕安平县境内由子村、杨庄等地滹沱河大堤的修筑连年爆发扒堤械斗、武装强堵等激烈斗争。这一事件既反映了民国时期社会组织勃兴,通过政府“让渡”权力,填补修河治水制度运行的空白,也折射出在缺乏统一协调指挥,以维护局部利益为基础的组织模式下进行水灾治理,不可避免地出现“以邻为壑”的“水害纠纷”的现实。

滹沱河;安平县;水灾治理;水害纠纷

在历史上滹沱河以“善淤、善决、善徙”著称,该河流域内决口溃堤导致频仍的洪灾使河北中南部地区深受其害。近代以来,在既有的自然原因之外,复杂的社会政治因素、上下游以及南北沿岸人民不同的利害关系又加剧了水患,围绕水灾治理、堤坝修治产生的冲突纠纷不断。这些事件当中以1928年至1933年以八县堤工联合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与河南岸的安平县之间因为利害关系不同,围绕安平县境内由子村①由子村现作“油子村”,本文按当时名称使用。、杨庄等地的滹沱河大堤的修筑连年进行的扒堤械斗、武装强堵等激烈斗争和博弈过程最具有代表性,本文试析之。

一、安平县滹沱河北堤修筑缘起

滹沱河历史上多次改道,往往南北间冲激震荡几百里。1868年滹沱河最后一次大规模改道,从藁城东北徙,泛滥横流,经晋州、深泽、深州、河间、任丘、保定,由古洋河道再经文安至大城县王家口汇入子牙河。后来王家口因淤积日高,宣泄不畅,导致王家口以上文安、大城、任丘、河间、肃宁、献县、饶阳等州县均苦于淹没之患。韩别洼、蒲塔洼、五官淀、文安洼等更是常年积水,甚至前涝未消,后涝又至,灾害甚为严重。1881年清政府采纳了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的建议,由清河道史克宽和献县知县王福谦主持在献县朱家口古洋河东岸向东开挖了一条滹沱河新减河,引导滹沱河水入子牙河,到20世纪30年代这条仍是滹沱河河道。第二年在新引河北岸兴修堤防,以此作为河北岸各县的保障,引河南岸则因为地势较高,即使汛期涨水漫出,水退之后河床仍会恢复,又由于泛滥的洪水挟带的大量泥沙具有极高的肥效价值,淤积形成了肥沃的土壤供人们种植农作物,往往会获得比洪水泛滥前更好的收成,“仍不失一水一麦之利”,所以没有修筑堤坝,而是将其作为渲泄水流的通道。1887年为了解决朱家口以西的洪水北流问题,又在朱家口上游加修北堤,这段堤坝从饶阳县堤头起,到安平县杨庄止,全长2 460余丈,底宽1丈1尺,顶宽5尺5寸,高3尺。后来又经直隶总督批准按照饶阳大堤规格将这段堤坝培宽至3丈,加高至7尺,当时确实起到了巩固堤防,通畅水流的作用。后因滹沱河改道南迁,这段堤坝遂废弃,到1909年滹沱河再次改道北迁,年久失修的北堤无法阻挡洪水侵袭,河北岸十余县再次受到洪水威胁。此时决口的重点地区是安平县由子村、杨庄一带,“虽在安平属境,而其为害则关系北部十余县份,上起饶、献、博、蠡、河、肃,下讫文、大、任、雄、霸、新,最重者实为饶、献、河、肃、任、雄、文、大八县。北堤不守,则上述八县,田庐牲畜尽付洪流,层垫沉灾,无可避免。盖滹水剽悍,来时势如建瓴,南岸地势较高,虽有时漫溢,迨汛水少落,仍能流还河身,尚得一水一麦,资为耕稼。而北岸地势低洼,愈北愈甚,河流北注,无路可出,势非数年瀦积,自然蒸发,不能涸复”。①戴建兵、王锋编:《滹沱河史料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37页。于是各县人士奔走呼吁,吁请重修北堤以为防护,但是滹沱河南岸居民因为利害观念不同,每遇修堤,辄生异议,由此导致滹沱河河北岸各县与南岸安平县关于修筑北堤的争执愈演愈烈。

1913年滹沱河北堤在安平县五毛营、牛具等村决口,附近村民因为利害关系非但没有按照《河北省民堤修守管理规定》进行堵塞,反而在决口后十几天内既不上报县长,又不告知下游各县避灾,更有甚者还扒堤祸邻,于是下游十四县代表吕敬业等直接向直隶省公署呈文,请求命令安平县修堵决口,并请求修筑杨庄以西斜堤以抵御洪水,又因为安平杨庄等村的激烈反对而作罢。后来由直隶河防局主持增修北岸堤工,1915年北堤全部修竣。

在民国初年修筑河堤的过程中,八县堤工联合会应运而生。1916年河北岸各县人士在河间召开会议,讨论滹沱河北堤修守事宜。与会者包括河间、饶阳、肃宁、任丘、雄县、文安、大城、雄县等八县知事以及八县人民代表,会议决定由参会各县代表,组织八县堤工联合会,负责修筑维护滹沱河北堤,并酌定摊派用费成数。此后关于滹沱河北堤修守事宜,即由该堤工联合会负责经办。②林荥:《整理滹沱河纪实》,《河北月刊》,1933年第1卷第7期。

1917年海河大水之时,滹沱河上下游堤防决口32道,直隶河防局发给饶阳、安平两县各大洋3 000元,经八县堤工联合会会长郭寿轩③郭寿轩,饶阳县大宫殿村人,1917年滹沱河饶阳段决口38处,宽约数百丈,饶阳大水,波及下游8县。郭寿轩邀请富绅常俊卿、徐聘卿联合下八县富绅组织了八县堤工联合会,并积极筹措资金,除向省府申请得3 000元外,还四处奔走,向富绅商会借款,组织八县堤工,苦干三个月,修复河堤治住水患,使当年小麦按时播种,受到百姓赞扬和政府奖赏。见纪学德:《郭寿轩领导八县堤工治水患》,政协饶阳县文史资料委员会编:《饶阳县文史资料》第1集,第117页。会同饶阳县知事王秀文、安平县知事何朗西组织施工堵塞决口,1918年恢复了原来的堤坝,1919年又加以培修,自此以后未再有修缮,直至1928年才又兴河工。在1928年至1933年修筑安平县由子村、杨庄等地滹沱河北堤的过程中,多种形式的激烈斗争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博弈胶着,使修堤治河最终成为一纸空文。

二、“水害纠纷”概况

1.修河经费挪用拒缴,左支右绌

1928年2月,河务局勘察认为修堤约需要银洋19 000元,于是分令各县按成摊派筹款。孰料适值军需,各县所筹堤款全部被挪作他用,修堤未能进行。5月堤工会向华北赈灾会求援,获拨红粮2 000石,现洋10 000元,于是在各县组织民夫6 000人,以工代赈修筑堤坝,而此时滹沱河又在安平县白石碑决口120余丈,两水夹堤,无处取土,修堤已无法进行,于是堤工联合会立即组织民工购买材料,抢堵决口。然而大水涨落13次,经久未退,不但抢堵的决口再次溃堤,旧堤也崩溃250多丈,五毛营西溃决70余丈,王岗发生险工60丈,而此时堤工会先前筹集的款项已使用殆尽,无力抢护。幸亏上海济生会和华北赈灾会同意补助银洋8 000元,并由各县按成摊派5 000余元,献县、饶阳两县长官均前往督工,将近中秋决口才全部抢堵完毕。④戴建兵、王锋编:《滹沱河史料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09页。此次工程花费银洋38 000余元,除各县摊派费(肃宁县分文未交,一夫未出)和两个慈善组织补助费外,其余的均由堤工会借款垫付,背负了2 5000元的债务,因此堤工会呈报省建设厅,希望依据成例给予工款补助,言辞极其恳切,结果被省政府以“本年水势,非特别剧烈,且省款支绌,碍难补助”⑤同上。为由予以驳回。

1929年修堤时,3月核算当年工程花费银洋20 000余元,只因工款无着未能修筑。4月八县县长联名向省政府呈文,希望拨发省款,以济河工。而省政府议决“令河间等八县每县借垫三千元,先行开工,将来由赈款拨还”⑥同上书,第113页。。对于这个结果,除了任丘、文安、河间三县首先交清外,其他如饶阳开始承诺陆续拨付,后又拒不垫付;献县、大城、雄县则或予推诿,或拖延不办,肃宁干脆置之不理。11月堤工会呈报省建设厅恳请在赈灾款下拨付修堤专用款,而当年实际拨给修治滹沱河八县仅为12 000元。

1930年8月31日,河北省府委员石福纶为筹集修护滹沱河北堤工费主持召开河间、任丘、文安、雄县四县治河会议,希望将每年工程费、春工、防汛、抢险各费请上述四县筹摊,并在一个月内收齐拨交堤工会。各代表提出滹沱北堤工程向系八县担任,拟仍请咨商八县担任。石福纶提出此次会议决议系四县担任,文安代表认为如果是暂时办法,本年修堵由子村决口可由四县垫付,如果是永久由四县摊款则不能够承担。石福纶在向省府的报告中指出:“各该代表心中横梗八县摊款成见,对于四县摊款终无结果。各该代表旋于本月(注:九月)一日私自返县,而各该县长亦迄未函覆。后接到肃宁县函覆,称早已退出八县堤工联合会。大城则欠款甚多,饶阳、献县亦未如额筹拨。历年之工程费事实上多系河、文、任、雄四县筹垫。估退一步言,河工勉由八县筹摊,但肃、大、饶、献四县仍难照案履行,纵使本年可由四县垫付,明年春工势必因此延宕。……严令该四县暂行筹垫俾得速成,并令转知八县堤工联合会速行初估,由子牙河务局复估,俟呈奉该定需款数目,再行分别按成筹付。一面并令子牙河务局遵照办理,至于以后每年如何筹款及归还垫款,并饬由八县堤工联合会与各该县堤工会自行从长计议。”①《解决古洋河纠纷以修筑滹沱河北堤为前提》,《益世报》1930年9月19日。

1931年,“滹沱河自去岁决口后,建设厅即令在安平县由子村作堵口工作,并培修北堤。刻堵口堤工业已告竣,惟工款问题尚未解决。省府已分令沿滹沱河各县照粮银数目按成分摊。训令昨已发出,并限二十日内呈解省府云”。②《滹沱河工款由沿河各县分摊,限二十日前解省》,《大公报》1931年7月5日。

1932年,雄县、献县、大城民众公开请愿要求免除滹沱河工款。雄县民众代表郑乃昌等为请求免摊滹沱河工款事宜于4月6日谒见河北省主席王树常,指出:“查雄县既不属于滹沱河流域,亦无间接关系,为大清河之要冲,则大清河治理上之需要在势不能推诿,利害切身,亦不敢推诿,岂可再加此项意外负担,况年来商业萧条,农产不丰,民力已极凋敝,故仍请令县免予摊派云云。”王树常表示不日将召集主管各厅商酌体恤办法。③《雄县请免摊滹沱河工款,王主席已有允意》,《益世报》1932年4月7日;《雄县民众仍请免摊滹沱河工款》,《益世报》1932年4月22日。献县十区公民代表王敬铭等为请求免征滹沱河工款,论述了三大理由,指出:“献县纵罹害甚大,亦不敢以一县之利害阻碍全局之安全”,“唯奉派堵筑油子村决口工款洋五千元,其受害之烈,较疏濬淤塞为尤甚,应请一并豁免。”④《请免摊滹沱河工款,献县十区代表上省府呈文》,《益世报》1932年4月25日;《请免摊滹沱河工款,献县十区代表上省府呈文》(续),《益世报》1932年4月26日。大城县政府准县民呈请转呈建厅,以民生凋敝恳请免去摊派此项工款,遭到省建设厅的申斥。⑤《大城请免摊滹沱河工款,建厅指令申斥》,《益世报》1932年6月1日。

2.南岸聚众扒堤,双方诉讼纷呈

1929年堤工会前往安平动工修堤,因为和安平县群众利益关系对立,处处受阻,经过安平县长设法维持才从五毛营修到杨庄。在杨庄堤工需要占用李洛延、李洛树兄弟的四亩土地,李氏兄弟以“二人系年老贫农,仅有此产,恃以为生,且有坟墓在内”为由要求保存坟茔及另代购地养生。堤工会提出修堤用土,从来没有给价前例,不予承认。5月24日李洛延等即出面拦阻开工,虽经一再交涉无效,五百多民工被迫停工十余日。到了6月10日、11日,滹沱河水暴涨九尺多,13日杨庄附近村民将北堤扒开,经民工一再堵塞又被扒开,14日李洛延等聚集百余人,在杨庄村东的堤坝上又扒开决口3道,在西面将长达127丈的旧有残堤铲除。由此双方电报争驰,互相批驳,争讼不已,导致舆论哗然。

7月26日,堤工会电告子牙河河务局,称“已三电省政府请示,恳祈速为设法挽救等情”,并认为“李洛延等始而阻拦,继又聚众扒堤,以致四县被淹,向属目无法纪,必应严惩”⑥戴建兵、王锋编:《滹沱河史料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14页。。

8月,安平县长呈称,贫民李洛延等,既系家贫年老,因坟地被堤工会占用,致起纠纷等情,饬即派员驰行查复。并称“该地四亩,值洋三百余元,饬由县分担,各筹洋一百五十元,交李洛延等具领”⑦同上。。

施工人员的素质与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有着直接联系,提高施工人员的水平与素质是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发展的重要基础。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9月,堤工会呈文省建设厅,称“安平县建设局主谋,勾结村匪,盗扒官堤,反行借端捏词诬赖,公恳委派彻底究查,严追法办,以维堤防,而救八县灾黎事”。并陈述了五个理由证明安平县建设局为扒堤主谋。

8月,安平县公民代表及党政各机关呈文省建设厅,指出“惟安平重在河南,饶阳等八县重在河北,自北岸筑堤之后,而安平竟为邻国之壑矣。地势具在,亦无待赘述,惟以众寡之势悬殊,以一县之民,不敌八县之力,只好平心静气,默祷河伯之加惠而已。夷考其实,虽八县其名,而受害之村庄较安平一县并不加多,被水面积,较安平一县亦不加广,但凭借八县之名,以行压迫一县之实”①戴建兵、王锋编:《滹沱河史料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16页。。要求“平等”“反抗压迫”之情不言自明。最后提出“所有奉令调查李洛延等聚众扒堤、持枪拥堵及王得山等趁雨扒堤两案,查无确实证据”②同上书,第117页。。

8月,任丘县县长邵鸿基、河间县县长金秉燧、饶阳县县长王冕琳等致电建设厅并转呈省府,指出“查此次安平县辖境,滹沱河堤扒口至六七处之多,该安平县县长张宗和,事前既未加以防护,事后又不竭力抢护,其由子村河堤,被贫民李洛延等扒毁成口,该县又不严予制止,以致冲淹成灾。该县长张宗和,似此贻误河防,藐视民命,自应从严处分,以示惩戒,至此项所需躬应负相当责任”③同上书,第118页。。

接到上述电报后,省府很快给予安平县长张宗和“记大过一次”的处分,在接到处分决定后,张宗和呈文建设厅,指出自己事发之时并非渎职不作为,而是根据饶阳县长的提议,在两天内自行垫款购买秫秸52 976斤运到工地,最终确保了决口堵塞成功,并向建设厅提出务必“饬令饶阳等县按照原来协议尽快将垫付款归还”的要求。

3.河北武力抢堵,河南扣押人质

1929年堤工会、滹沱河北岸诸县与安平县围绕聚众扒堤的诉讼纷争还未停息,1930年的武装抢堵、扣押人质事件则进一步激化了双方的矛盾。1930年8月12日,滹沱河河水暴涨,水势滔滔北注,河间等八县庄稼多遭淹没,以致民情汹涌,各筑私埝。建设厅指派安平县长与堤工会星夜抢堵,布告严禁百姓阻挠修堤,并告知堤工会“静候安平县长办理,毋得稍滋事端”。④同上书,第120页。开始的抢堵较为顺利,双方没有异议,但当来自任丘的80名民夫和民团以及子牙河河务局尤昆山段长、安平县傅永祥科长到达修堤现场后,事情发生急剧变化,冲突随即爆发,竟至开枪伤人。双方对冲突的起因莫衷一是:堤工会称就在刚刚下桩之时,突然有土匪鸣号持刀乱扎,当地巡官李占山率领团警开枪射击,堵口民夫四散逃命,团警掳去文安县民团团勇李凤祥1人,民夫6人,扎伤雄县民团团勇张福顺右手,抢去大枪二支,任丘县堤工会代表刘子奇也被安平县傅科长扣留,堤工会称之是典型的“聚众盗扒未遂,反行鸣枪射击”的恶劣事件。而安平县则认为原因是文安团勇与安平农民同乘船北渡过河时发生口角,团勇首先开枪,伤及安平义门村农民门廷珍,指出这是堤工会成员率领河北岸的文安、河间、任丘、雄县等县民团各带枪支,武力越境抢堵激起的安平民愤。⑤同上书,第122页。暴力冲突发生之后,省建设厅迅速处置,避免了势态的进一步扩大:首先电令安平县长郭溯汾,立即赶赴工地,多召集民夫,务必限期堵筑完竣,并将扣留人员、枪支分别释放发还。又电告文安、任丘、河间、雄县等县县长,要求此后拨夫协助堵口,严禁携带武器,以免酿祸。⑥同上书,第124页。并呈请省政府命令八县县长,携带民夫定期齐赴由子村决口处,会同安平县长合力堵筑。但是各县长奉令之后,都没有亲自去,或派代表敷衍了事,或借词推诿延期不办。安平新任县长靳蓉镜,本想向滹沱河北岸的安平县境内受害各村分派夫料,亲自到决口地点督修,也因为南岸民众剧烈抗拒而未能施工。经过这一事件,滹沱河南北两岸已几无合作的可能,修堤治水工作面临着中断的危险。

三、力图解决“水害纠纷”的努力

经过1930年的武装抢堵事件,旧有的堤工会和安平县在合作和博弈中修堤治水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首先,因为安平县和河北岸各县地位平等而利益关系对立,存在反对心理,即河北岸各县之所不欲则为安平县之必争,从当时的河流走势看,决口已成支流,北流不可避免,越是不修筑北堤对安平县越有利,因此安平绝对不会同意堵筑决口。其次,河北岸各县筑北堤以自保,却在安平取料修筑,势必求之于安平,安平以主制客,以逸待劳,无论下游如何呼吁,官厅如何主张,安平总是以消极的抵抗拖延时间,因为随着时代变迁,“泛滥已尽归下游,南岸永无漫水增加之患”①戴建兵、王锋编:《滹沱河史料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33页。。最后,堤工会连年修堤而连年决口,历年的修补筑堤不无措置失当,已经使群众丧失了对它的信心,甚至引起了厌恶感,再加上它的组织涣散、运行不规范,已经不能适应修堤治水的要求。

1930年12月,省府派遣李荫棠、延鞠辰到安平召集各机关讨论修堤堵口问题,安平代表普遍反对修堤,主要理由有三点:(1)认为堤工会修筑滹沱北堤,纯出于从前专制压迫,安民从不承认其有法团资格;(2)则以滹沱河只有北堤,乃不平等之遗留物,安民仅认为八县堤工会所起私埝,不能承认其为官堤;(3)认为北堤只保障八县利益,安平实受其害,不能允许堵筑自杀。②同上书,第129页。

针对这三点理由,两位委员提出了三项改革意见:官修官堤,使安民无所借口;免堤粮,缓和当地人民抵触心理;治河淤,不致再反对官厅有不平等之待遇,并将此意见呈报省建设厅和省府。建设厅提出将滹沱河北堤改隶属子牙河河务局设段管辖,作为官守民修,仿堤工会例由八县按成摊款修固;开始滹沱河疏浚工程;清查安平县北堤附近田亩,登记造册以此豁免丁粮的依据;改组八县堤工联合会,并将此报告省府,省府第235次会议议决由民政、建设两厅拟定妥善办法。民政、建设两厅经过合议,决定采取改革管理体制、益蜀免钱粮、疏浚河道等系列措施力图全面解决滹沱河堤坝修筑问题。

在当年修堤过程中,建设厅、民政厅命令安平县张贴布告,督饬安平县协助保护新修筑的堤坝,并派子牙河河务局监防委员杨金钥兼任堵口工程监修委员。在决口即将堵闭之时洪水又至,而此时南岸居民再次聚众扒决堤坝。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闻讯即令安平县政府各局委员迅速将由子村决口星夜抢堵完成,一面继续培修残堤,一面呈准省政府指派骑兵一连,前往弹压。到当年9月21日,抢险堵口工程全部完成。这年修堤的一个新特点就是在修堤过程中动用军队进行武装保卫,以防止南岸群众和河北岸修堤民夫爆发冲突。这竟也成为惯例,后来甚至出现了军队不到不开工的现象。实际上这进一步加剧了矛盾的激化,如1931年12月,护卫修河工程的部队1日开拔返回石家庄,3日夜由子村东北白石碑西的堤坝就被当地群众扒决,③同上书,第144页。并连环影响多处险工在第二年汛期溃决。此后滹沱河的治理为了兼顾南北两岸的利益,主要转向疏浚和治理河道,因为经费的限制,只疏浚了辛营以下的一小段河道,并由于滹沱河含沙量极大又旋浚旋淤,恢复了壅滞原状。

四、“水害纠纷”原因分析

由于滹沱河北岸各县和安平县的利益关系对立,围绕安平由子村、杨庄附近滹沱河大堤的修筑问题,屡发争端,竟成仇敌,修堤时聚众干扰,修成后偷扒私决,往往旋筑旋扒,累年矛盾冲突不断竟然发展到武装抢堵、军队弹压的地步,主要原因在于双方级别基本对等而利益对立,又缺乏统一领导,以邻为壑,本位主义作祟。

首先,八县堤工联合会和安平县作为级别基本对等的修堤治河主体,在二者利益对立的情况下谋求合作实属不易。一遇溃决,安平县为了河南村庄利益,往往隐瞒不报或迟报甚至还有扒堤助灾的,而堤工会为减少损失则随时组织越境修补,救灾紧急关头难免措施失当之处,八县数千民夫集中在安平,又会产生人多势众、倚强凌弱的印象,遂构成械斗的前因。而后矛盾愈演愈烈,反对势力逐渐扩大成为组织,由无计划变成有计划的抵抗,遂有1930年的武装堵筑、扣押人质事件,又如在1931年8月修堤过程中,7日中午由子村的500多村民突然持械窜入工地,修堤工人四散逃跑,经子牙河河务局局长曹宝善等人竭力劝阻才没有酿成大祸。

其次,双方利益对立、地位对等而又无上级统一机构领导的另一个后果就是给安平县提供了“八县堤工会所起乃为私埝,不能承认其为官堤”的口实,因为安平县提出“八县堤工会修筑滹沱北堤,纯出于从前专制压迫,安民从不承认其有法团资格,且滹沱河只有北堤,乃不平等之遗留物”,④同上书,第139页。对于聚众扒堤行为丝毫不提利益问题,而以争取平等权利、反对专制压迫为理由。有鉴于此,建设厅、民政厅才决定将滹沱河堤岸完全收归子牙河务局管辖,使安平县不与八县堤工会发生直接关系,打消安平百姓认为该堤为八县民修私埝的成见,并严令安平县长会同公安局长负责保护工程,提出如果推诿拖延必定“从严罚办,必要时得由省添派护堤警队,前往震慑”,又派军队弹压,此后在修堤过程中的冲突和明火执仗的扒堤行动遂大为减少。

最后,“以邻为壑”的本位主义初衷导致双方互不让步,矛盾日益激化。双方围绕本段河流堤坝进行斗争和博弈的原因是利害关系的对立,修堤挡水则利北害南,反之亦然,但利害之大小则有天壤之别。因南岸地势较高,河水南流后仍能流还河身,淹没土地仍能耕作且地力肥沃;而河北岸地势越来越低,河水北流至文安洼等地无法排出,只能靠自然蒸发,造成严重的内涝和盐碱化。如果这一利害关系尚且不论,仅从淹没土地价值计算,决口北流淹没河北岸14县土地达16 000余顷,损失约5 000万元,如果河水向南岸漫溢,因地势愈高而不会过度漫延,从由子村至饶阳边界被水淹没土地按照平均沿河2里以内均被淹没计算,约为200顷,价值约60万元,与河北岸各县损失比为83∶1,①戴建兵、王锋编:《滹沱河史料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39页。即使除去其他沿河各县,仅安平县滹沱河北岸地区受灾面积就达160顷,已与河南受灾面积相当。而河南村庄为了局部的小利益,不惜扒堤决口,纵水漫灌河北岸14县,造成巨大损失。“现查南岸被害之数村近年来每水必淤,地平线高于北岸不下四五尺,高出河底者不下两丈余。即遇水亦无被灾之虑矣。乃十县堤工联合会数谋将决口堵塞,而该数村庄经横加干涉,未让修筑。复查该决口日广一日,而南北地势高洼悬殊,水由上而下,其流颇急,势如瀑布,而大河水势转弱,并由淤潺之势。设大河淤塞,则全河之水尽由决口流出,河北平原无沟壕可以泄水,势必一片汪洋,经过十县地面,横流入淀,以致十县连遭饥馑,苦不堪言”,②《滹沱河河堤决口亟待堵筑》,《大公报》1930年1月6日。“决口俨然河流,桑田沦为泽国,麦苗淹没,春耕更属无期。”③《滹沱河决口未堵,害及八县》,《益世报》1931年4月8日。而八县堤工联合会内部组成各县也因为受灾情况不同而对修堤事宜敷衍、拖延,传统的修堤治水方式也连年修堤无功走到了尽头。

五、结论

民国时期,政府权力衰落,权威缺失,同时社会组织的力量勃兴,填补了制度运行的空白。历史上滹沱河的水灾治理和水利开发均为官方主导进行河道疏浚、堤防修建、裁弯分洪、修渠引水等工程,然而在民国时期,由于政局动荡,政府更迭、人事变更频繁,财政支绌,使得政府没有人力、物力、财力组织进行大规模的水灾治理和水利开发,不得不“让渡”权力,于是以八县堤工联合会为代表的地方性、半民间的社会组织就应运而生,承担起修河治水的重任。这种主体的转变一方面促进了利益相关群体意识的觉醒和社会力量的成熟,使他们积极动员起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提高了修河治水的效率;另一方面在这种缺乏统一协调指挥,以维护局部利益为基础的组织模式下进行水灾治理和水利开发,不可避免地异化出“利则归己、害则及人”的状况,在修堤引水等工程中导致出现“以邻为壑”的“水害纠纷”。同时成长壮大于“官本位”文化背景下的社会组织,不可避免地陷入“官”与“民”的性质论争,使得民间社会力量的成长举步维艰。

On the“Water Damage Disputes”of Hutuo River——The Case of North Dike Construction Dispute of Hutuo River in Anping County

SHAO Yan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Hebei Normal University,Shijiazhuang,Hebei 050024,China)

From 1928 to 1933,because of different stakes,grilled embankment,armed blocking and violent struggle fights broke year after year,between the two sides of the Hutuo River,on the building of the north dike nearby Youzi Village and Yangzhuang Village in Anping County,the north side with the representative organization of Eight-County Embankment Union and other counties’governments,the south side with Anping County.This event not only reflects the prosperity of social organization in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the government through the“transfer”of power filled the blank running of river water system repair.It also reflects the lack of coordination of flood control command,and the organization mode to maintain local interest,which inevitably leads to the reality of water damage disputes of“using one’s neighbor’s field as a drain”.

Hutuo River;Anping County;flood control;water damage disputes

K264.39

A

1008-469X(2015)03-0015-06

2015-04-14

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民国时期河北滹沱河流域水灾与乡村社会》(201301011)

邵岩(1987-),男,山东昌邑人,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近现代环境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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