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官箴书所见胥吏形象成因探析

2015-03-17 21:49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872
关键词:县官宋代

王 申(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872)



宋官箴书所见胥吏形象成因探析

王申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宋代官箴书中的胥吏形象十分不堪,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收受贿赂、强索民财、左右县务、侵侮长官、践踏犯人。胥吏为维持生计而贪赃枉法;官员、胥吏关系的不对等导致官员对胥吏既利用又中伤;官员对胥吏根深蒂固的防范心态是导致以上胥吏的反面形象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宋代;官箴书;县官;胥吏

官和吏是贯穿于中国传统社会的两个社会群体,他们的内涵和地位随着时间的流转有所变化。从官吏相通、士吏殊途演变为吏役合流,整体而言,吏的地位呈下降趋势。南北朝以降,“胥吏”成为吏人阶层的专有名称。及至宋代,官、吏的差距愈拉愈大,吏人地位进一步降低。特别是州县一级的胥吏,地位尤低。另一方面,胥吏却是政府行政中不可缺少的群体。

宋代胥吏包括中央机构中的胥吏和地方胥吏。后者常年活动在地方社会,人数众多,凭借在实际行政中日渐获得的专职化地位,越来越多的行政事务开始由他们承担[1]。由此,胥吏渐渐成为连接地方官和民众的中间桥梁,成为地方行政中无法回避的一类群体。

在具体研究县级胥吏时,官箴书是基本的历史文献。官箴书作为资深士大夫教导下级或新任地方官治理经验与原则的训导性文书,对胥吏多有提及,这些记载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当时地方行政和基层社会的样貌,对考察县级胥吏,帮助甚多。

就国内宋史界研究现状而言,胥吏研究已较为丰富,而官箴书研究尚有许多空间。海外学者的研究旨趣,则多集中于某本具体官箴书[2]。即便是相对成熟的胥吏研究,对官箴书的关注程度也并不太高,研究内容多集中在胥吏的定义、行为和对胥吏的管理上。问题是,官箴书对胥吏行为、形象的描述,尽是违法乱纪、猥琐不堪的一面,现有的研究成果对其背后动因和深层内涵却少有提及,这便给本文综合宋代官箴书,探讨宋代县级胥吏形象的成因提供了空间。由于资料所限,本文主要讨论宋代县政中的胥吏,一般不涉及州军胥吏问题。

一、官箴书所见胥吏形象

宋代官箴书作为仕宦的入门指导书,多十分务实,基本上是通过对胥吏实际参与的行政活动的叙述,而不是带有文学色彩的主观评论,来塑造胥吏形象。

通过梳理有关材料,宋代官箴书中的胥吏形象,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收受贿赂

宋代县衙为直接面对百姓的行政机构,公务繁重。随着经济的活跃、家族结构的改变,宋人渐渐摆脱了传统道德约束,各种法律纠纷、诉讼案件层出不穷[3]这些诉讼请求、审理过程乃至犯人管理,都需经由吏人之手,这便给吏人从中收取贿赂提供了空间。胥吏“赇赂以优厚其家”[4]3的描写,可以说是为当时“贪吏”、“赃吏”的形象定下了基调。

胥吏在狱讼中受贿是全方位的。取供之时便多受贿,以致供词不实。《州县提纲》载:“吏辈责供多不足凭,盖彼受赂,所责多不依所吐,往往必欲扶同牵合,变乱曲直。”[4]13;向县官呈交供词时,胥吏让“甲乙对竞,甲之赂厚,则吏具甲之词必详;乙之词虽紧要者且节去”[4]13,借此误导县官,左右判决;施刑时,吏人“或观望声势、或接受贿赂”[5]18。管理罪犯时,狱吏亦收取贿赂,为多行贿赂者“传状稿、递信息,使之变乱情状”[4]32;甚至放任重囚活动,致使其“以饮水为名,将水潠壁,浸渍泥湿。夜深则钻壁踰墙,倏然而遁”[5]10。狱讼之事混乱不堪。

(二)强索民财

有能力索取贿赂的胥吏,对狱讼过程有一定的操控度,而很多胥吏并不具有这样“方便”的条件,于是将目光转向百姓,在各种可能的场合索取民财,作为他们生财的另一条途径①在士大夫的眼中, 胥吏是低贱者. 但是, 如果与其他乡村上户, 尤其是广大乡村下户和客户相比, 胥吏的统治往往比官员更为直接, 压迫也更为剧烈. 参见: 王曾瑜. 宋朝阶级结构[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269.。官员一旦怀有私心,责吏办事,其结果是:“虽欲避穷取受赂之名,不知吏之所得,非官司欺弊,则掊民膏脂”[4]1。南宋时期,地方财政日窘。由于“预借”制度,胥吏上下其手更是肆无忌惮。预借不开具户眼,胥吏便借此增加数目,“钱物或归吏手”[6];又有吏人藉“预借”之名,行“私借”之实,甚至在县官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往村乡乞觅”[7]12。有的胥吏并不亲自向百姓索取,而在“入纳之时”直接向保正索要[7]14。榨取民财,大概是胥吏敛财最为便捷的方法②县吏榨取民财, 还有另一种方式. 有的县官在预买货物的“应给日”差遣“公人下乡”, 此时胥吏便可以克扣百姓的财物, 中饱私囊. 《庆元条法事类》对此明令禁止, 可见这样的不法情况时有发生. 参见: 谢深甫. 庆元条法事类: 卷四八[C] // 杨一凡, 田涛. 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 第1册. 哈尔滨: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2: 673.。

(三)左右县务

由于县衙公事太多,县令自顾不暇,有时便将事务交由胥吏打理。这些事务多有狱讼等县政大事。有知县“多令吏人纳案,俟暇隙看阅,或呼入吏人入与评议,或令吏人拟撰判稿”[5]23。狱讼大事几为胥吏控制,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胥吏为何于狱讼求赂甚多。在某些县,胥吏对县务的把持尤为牢固,“一切听可否于吏手”[5]1,胥吏成为本地政务的实际掌控者。

(四)侵侮长官

胥吏既为官员之下属,多善于察言观色,窥探官员的内心,通过与官员周旋来达到徇私的目的[8]。如后生新手上任,“多为猾吏所饵”[9]98。那些惯于奢侈者,或与胥吏狼狈为奸。“一旦事露,失位辱身”[4]3,几为胥吏所害。有些胥吏同官员之子弟结交,“诱以小利,累及终身”[4]4。此外,胥吏还常常游走于长官之间,挑拨离间,为己谋利。同官失和,“多起于厅吏之间谍”[4]4。

(五)践踏犯人

无论如何,胥吏对于身为上级的士大夫还是心存畏戒;对百姓则可以态度粗暴,多有作恶,对在押犯人,更是不屑一顾。《州县提纲》就称狱吏须派有经验的老练者担当。若年轻人下手不知轻重,则会有“终夜酷绁囚于匣至死”,“白日絣囚至重至死”[4]29的情况发生。对于生病的犯人,胥吏“视囚犹犬豕,不甚经意。”[5]10只有病情加重甚至致死时,胥吏才会告知县官。

以上五种胥吏形象,我们从官箴书中都能非常直接地读到。如果依照官箴书的记载,似乎宋代胥吏尽是贪污受贿、违法乱纪之徒。可实际上,胥吏毕竟承担了地方行政的大量事务,若胥吏尽是奸人,地方治理显然难以为继。这便使人不禁要问,宋代的资深士大夫在写作如此具体的行政指南时,赋予胥吏如此片面的负面化形象,他们这样写作的原因和动机是什么?

二、胥吏形象的成因

在分析官箴书中胥吏形象的成因时,我们有必要一分为二地看。即:既要考虑胥吏违法乱纪的原因,也要考察士大夫与胥吏间的互动关系。

(一)胥吏为维持生计而贪赃枉法

不可否认,部分胥吏会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由于中央征调和其他方面的原因,北宋中后期以后的地方财政入不敷出、长期困窘[10]。而州县官吏的报酬,原则上由地方支出。这样地方上能够给予胥吏的钱谷便十分有限。因此胥吏“唯以受赇为生,往往致富”。[11]胡太初亦称:“(县吏)其来也,无名额之限;其役也,无廪给之资。一人奉公,百指待哺。”[5]6由此可知,胥吏赇赂,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报酬未受制度保障;若非接受贿赂,个人的温饱都很难解决。

生活已十分困窘的胥吏,往往还需以自己的金钱负担县官的开支。如《州县提纲》称[4]5:

为县官者,同僚平时相聚,固有效郡例。厚为折殂,用妓乐倡优,费率不下二三十缗者。夫郡有公帑,于法当用。县家无合用钱,不过勒吏辈均备耳。夫吏之所出,皆民脂民膏,而奉吾之欢笑。

这类开支已远远超出地方行政的范畴,而是县官为了个人享乐所做的摊派。还有一类摊派,专为上官迎送供奉厨食宴集。每有专人前来,“陵蔑名分,擒捽吏贴。大者数百千,小者百余千,方得其去”[5]4。这种以大欺小的摊派模式,造成了穷困的胥吏贪污受贿的局面。维持生计,是胥吏赇赂、强索民财的直接原因。

(二)“官”“吏”关系的不对等导致官员对胥吏既利用又中伤

县官是胥吏的顶头上司,但在治理地方社会时,县官又不得不高度依赖胥吏。这使得二者在行政运作、利益分配等方面产生复杂的矛盾关系。吏作为政府的工具和地方利益可能的代言人,其与地方官的关系十分复杂[12]。这或许需要从地方官和胥吏两方面分别考察:

1.官员缺乏行政能力

士大夫是两宋官僚集团的核心。两宋县官,大多出身科举。具体而言,北宋县官,进士出身的约占61%,恩荫占22%,17%为其他;南宋县官,进士出身的约占58%,恩荫占30%,12%为其他[13]。如此多科举出身的文人到地方州县任职,他们的行政能力如何,这是必须要具体分析的。

宋代县官的职责大体如下[14]3977:

(县令)掌总治民政、劝课农桑、平决狱讼,有德泽禁令,则宣布于治境。凡户口、赋役、钱谷、振济、给纳之事皆掌之,以时造户版及催理二税。有水旱则有灾伤之诉,以分数蠲免;民以水旱流亡,则抚存安集之,无使失业。有孝悌行义闻于乡闾者,具事实上于州,激劝以励风俗。

首先,县官负责贴近民生的要害之事,既要严格遵守朝廷命令,又要灵活处理突发灾害,压力很大。复杂而陌生的地方事务,要求县官具有很强的应变和行政能力,以及农桑、狱讼、财税等多方面的知识。细读两宋官箴书,我们能发现作者给予催科和钱谷巨大的关注。也就是说,由于财政紧张,催纳赋税成为摆在新手官僚面前最棘手的难题。

宋代科举却并不重视具体行政能力。“宋之科目,有进士,有诸科,有武举。常选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举,而进士得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以取士,其后遵行,未之有改。”[14]3604士子的经义、文辞能力固然出色,但行政能力却无从保障。士人的行政能力和职位的实际需要间,横亘着一道巨大的鸿沟。

其次,宋代州县官,一般二三年一替[15],在任时间较短,又应回避本籍,这就把原本对行政已是外行的天子门生放置到了完全陌生的环境中。初来乍到,官员更多代表朝廷的威严,未必具有实际行政能力。县官周围,存在着胥吏、豪民和知识分子等地方实力人物[16],县官必须要与这些人保持良性互动,否则这些势力就会成为掣肘地方行政的主要力量。

再次,两宋县官未必是诱人的官职,许多士人并不愿意担任县官。如崇宁三年(1104年),有人上言称:“访闻士大夫之间,皆轻县令之选,盖太平盛时,人皆重内而轻外。又县令之任为最繁重,催科劝率、民讼刑禁,凡朝廷所行之政多在焉。前日吏部两选知县窠阙久不注授者甚多,以人皆轻之,不愿就故也。”[17]3471至南宋,这种情况愈发严重。隆兴二年(1164年)十二月,“诏吏部,县令窠阙无应格人愿就,依已节次申降指挥,许破格差注一次。”[17]3474乾道二年(1166年),成都府路甚至“一季所出知县阙次不下三四十处,京官就集不踰五七员”[17]3474。年富力强的官员对县官不感兴趣,年老体弱之人又难以胜任其繁冗的工作。宣和五年(1123年),王敏文等便奏称:“县令之职,全要风力强劲,不可以昏老任之。近蒙吏部差注六十以上之人,伏望处分,虽破格不以拘碍,唯县令乞差年六十以下之人。”[17]3472可以想见,县官的选任成为困局。

2.胥吏长于地方事务

与官员的走马灯相比,胥吏可谓长期经营地方。“内外百司吏职及诸州、监司吏人,皆有年劳补官法,俗谓出职是也。免铨试,径注差遣。”[18]绝大多数县级胥吏无法出职为官,只能终老任上。既然求贵不能,相当部分的胥吏便利用自己对乡里的熟悉,在任上捞取好处。有的胥吏称霸乡里,“其门如市,而目为立地官人”[4]3。

吏人长期负责具体事务,在县官能力不强或空缺的情况下,他们凭借对行政流程、诉讼法令和地方生态的了解,也能使县衙行政运转起来。官箴书对胥吏的行政能力几无着墨,但我们也可以转换视角,通过分析其欺骗长官、玩弄权术的记载,从中略知一二。如《州县提纲》记载[4]6:

为政中和,则百姓有所恃,虽不嘱吏,其心不恐。故吏大率多欲长官用严,严则人畏其不测,彼得乘势以挟厚赂。如催科本宽,彼则献说,曰:“今亏常赋若干,宽则人玩而弗输。”故长官之信吏者,必转而为严。及彼得赂,则催科迟滞,而彼亦不问矣。期限本宽,彼则献说,曰:“是民俗素玩,宽则人玩而不畏。”故长官之信吏者,必转而为严,及彼得赂,则限期违戾,而彼亦不问矣。

这是胥吏利用对课税制度的熟悉,左右县官的例证。为了不被胥吏欺骗,官箴书反复提醒官员要对胥吏的言论保持警惕,凡事皆需亲自过问,使县衙秩序不致失控。

另外,县吏亦以诸多方式推举自己的亲戚、子弟担任胥吏职务,有世袭化的倾向[19]。这样,胥吏在地方渐成盘根错节之势,地方政治同其自身利益便愈加紧密地缠绕起来。

由上可知,地方官地位较高却缺乏行政能力,胥吏地位低微却长于地方事务,两者间存在地位与能力的不对等。科举能力无法直接转化为行政能力,这就让士大夫必须倚靠更为熟悉行政的胥吏保障政治运作。另外,胥吏对地方坚固的控制力和强大的左右行政的能力,使士大夫更多地产生忌惮的心态,“官人视事,则左右前后皆吏人也”[20]。官箴书中,“御吏”“远嫌”“防吏弄权”“吏言勿信”等内容的出现,正表明士大夫的惴惴不安,并希望因此立下规矩,“使人吏遵而行之”[21]79。显然,突显胥吏奸猾狡诈的一面,能够更好地让地方官贯彻官箴书的“防吏”思想。

3.官员对胥吏的利用和恶意中伤

地方官同胥吏在更多的情况下实为利益均沾。胡石壁曾指出:“吏卒之罪,佥厅所拟已当,但造意以启吏奸者谁欤?握笔以改欵词者谁欤?操兵以刃人,不罪所操之主,而罪兵;蓄蛊以害物,不咎所蓄之家,而咎蛊,可乎?不可也。”[22]宋代县官唆使胥吏盘剥百姓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我们不应凭士大夫的一面之词便认为两者完全是对立关系,似乎胥吏是一群不受控制的暴徒。胥吏除具有地方实力阶层这一属性外,更多的还是朝廷最基础的代表。两者关系,或更多地呈现为县官庇护胥吏,胥吏勾结县官①如蔡杭任江东提刑时, 试图抓捕州县赃吏. 然而州县官员却并不愿意轻易放人. 蔡氏无奈之下, 连发《对移贪吏》《对移县丞》《对移赃污》三道文书, 足见地方官吏已成为利益共同体, 勾结甚深. 参见: 蔡杭. 对移贪吏[C] //佚名. 名公书判清明集. 北京: 中华书局, 1987: 55-56. 蔡杭. 对移县丞[C] // 佚名. 名公书判清明集. 北京: 中华书局, 1987: 56-57. 蔡杭. 对移赃污[C] // 佚名. 名公书判清明集. 北京: 中华书局, 1987: 57.。一旦东窗事发,地方官首先想到的是拉出胥吏做替罪羊,正所谓“讼公吏取受,多因县官好恶之偏”[23]。既然官僚能决定胥吏是否犯罪,可以想象,胥吏形象的好坏,也可取决于官员的“好恶之偏”。

(三)官员对胥吏的防范心态

如果我们将目光下沉至官箴书的一些具体用词,地方官对胥吏的心态能被更具体地勾勒出来。《官箴》开篇便道:“待群吏如奴仆”[9]97,士大夫将自己同胥吏定位为主奴关系,因而在描述上多用不屑之辞;如前文所引《州县提纲·狱吏择老练人》条,“老成更练”者的反面即是“恶少年”,士大夫直接将胥吏的人品定为“恶”;又如前引《州县提纲·同僚贵和》条,“厅吏间谍”在《作邑自箴》中发展成了“小人间谍”[21]71。由此,士大夫对吏的印象即:恶人、小人。官箴书如此浓墨重彩地描绘“小人”的不法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官箴书以外,士大夫之间更多的是通过私人间交流,互相砥砺,使他们治理地方的经验能够传承下去[24]。如范仲淹在给其侄的信中称[25]:

三郎官人:昨得书,知在官平善。此中亦如常,只是纯佑未全安。汝守官处小心,不得欺事;与同官和睦多礼,有事即与同官议,莫与公人商量。

这种例子还有很多。许多内容不一定会形成文字,而采用口头交流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范仲淹特地提到遇事不能同公人商量,可见其多有防备。他的观点直到南宋依然被广为接受。

德高望重的长辈将胥吏的形象做了片面的概括,并提出对其要小心防备的意见;刚通过科举的士人出于尊重,对长辈的意见多有吸收。这样,长辈士大夫的个人记忆就被他们继承,并成为他们在上任之前对地方政治的全部印象。新人脑中的胥吏形象并非是实际的胥吏形象,而是长辈告诉他们的。由此周而复始,胥吏的糟糕形象也就越来越固定。

三、结 语

归纳而言,宋代官箴书中胥吏形象如此糟糕,并非只因官和吏之间悬殊的地位差距。两者在基层社会中的实力博弈更加值得关注。胥吏确实有不少不法行为,但仅仅归结于吏人的本性和官员的疏于管理,显然是不够有力的。县官与胥吏间地位和能力的不对称,应当是士大夫以担忧和夸张的心态在官箴书中描绘胥吏形象的主要原因。此外,在使用某种文献时,必须时刻关注作者群体的利益和心态。毕竟官箴书由士大夫所写,而胥吏群体在当时是“沉默的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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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青海)

Analisis on the Causes of Petty Officials’ Image From Official Exhortations in the Song Dynasty

WANG Shen
(School of History,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China100872)

Abstract:The paper analyzes the lousy images of petty officials from official exhortations in the Song dynasty including taking bribery, extortion of money from civilians, intervention of county affairs, insult of chiefs and maltreatment of prisoners. The formation of such images is as follows: pretty officials take corruptions through misuse of law to maintain their livelihood; the uneq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petty officials and county magistrates leads to county magistrates’ taking advantage and slandering of petty officials and chiefly the negative images result from county magistrates’ deep-rooted defensive mentality.

Key words:the Song Dynasty; Official Exhortation; County Magistrate; Petty Official

作者简介:王申(1991- ),男,浙江杭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宋史

收稿日期:2014-01-12

DOI:10.3875/j.issn.1674-3555.2015.01.016本文的PDF文件可以从xuebao.wzu.edu.cn获得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3555(2015)01-00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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