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多项目管理的高校内部监审联动机制构建

2015-03-18 03:01徐志培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5年13期
关键词:监审监察部门监察

□ 徐志培

近年来,高校成为职务犯罪爆发高发区,因问责监管的缺失,不同程度地在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采购、后勤等方面出现了职务犯罪现象,这些不利于高校的健康快速发展;某些高校因财物融资、投资失误给学校造成了巨大的资金损失,致使经济效益下降。这些现象的存在充分说明了我国高等学校内部审计职能没能得到充分发挥,高校重视内部审计,探索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手段,提高审计质量,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是高校审计监督面临的重要课题。基于项目管理的理论,对高校内部审计监督策略进行研究,是本文的立意所在。

一、高校审计监督的特点

潘银兰(2010)认为:随着高等教育的飞速发展,传统的高校内部审计已不适应高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离现代审计也有较大的差距,有必要更新观念实现转型。在传统的高校中审计与监督一般分属不同的部门,各自履行职责。因为在实际工作中单靠某一职能的实施是难以完全担负监督任务的,难以形成综合的监督合力。监察部门主要的工作一般定位于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从主体上定位于对责任人的监督,审计部门的主要工作一般定位于实施各项审计项目、提供咨询鉴证意见,从主体上定位于对事项的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双方的联动机制并未形成,往往是就事论事,缺乏宏观管理思路,这也导致了在高校管理过程中对存在的漏洞和贪腐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治理。许志军(2012)认为:目前,对高校监察审计工作的认识存在将其视为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误区。此外高校需要实施审计监督的范围较广,招生录取、科研经费、学术造假、基建后勤均是贪腐的重灾区,就监察审计人员个人能力来讲,难以真正有效地履行就各不同领域的监察审计职责。

二、多项目管理的主要理论

多项目管理虽然在学术界尚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在研究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较多有价值的理论,主要的学术观点集中在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1999年 Archer和Ghasemzadeh两位学者提出设置企业的资源约束并决定用于选择项目组合最为合适的方法。之后,A P VanDer Merwe(1997)、Mats Engwalla(2003)&Dos Santos BL(2004)分别从项目组织结构、多项目管理组织结构与控制、项目组合选择评分法等角度展开研究。国内学者分别从项目组合选择的框架问题、项目组合组织支持形式、项目组合评价方法与组合优选方法等角度展开了研究。总体来讲在多项目管理领域,包括项目组合管理和项目群管理方面,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尚未建立一整套完备的理论体系。综合来讲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一是多项目管理就是指一个项目经理同时管理多个项目,并同时协调所有项目的选择、评估、计划、控制等各项工作。二是多项目管理是站在组织层面对现行组织中所有项目进行筛选、评估、计划和控制的项目管理方式;三是多项目管理是一种基于组织的,以组织的发展战略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项目间、项目与部门间的协调为目标的,对组织范围内所有项目进行管理,通过项目、项目群以及项目组合的成功实施来实现组织战略目标的一种管理活动。高校监察审计项目呈现的范围纷杂的特点,一方面,高校意识到单靠监察审计人员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完成对监察审计项目的监审工作是几乎难以实现的;另一方面,国家对监察审计工作要求必须建立监审互动,探索有效联动机制是必须之举。

三、多项目管理在高校监审工作中的应用

(一)监审联动的机制分析。目前,高校的监察、审计部门存在两种情况,一是监审合署办公;二是监察、审计分属不同部门,行监察审计合一体制,更好地体现了监督效果,但却违背了审计的独立性原则。因此单纯的监察审计机构合并不是唯一目的,而是在实践中实现部门整合后的目标一致、人才融合、手段互通,切实提高监督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准。高校监察审计制度改革中,应重点从改革探索转变为全面推广普及,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依照高校特点,分门别类地制定相应的监察审计合一体制指导性规范意见,在高校的各项目管理中全面推广监察审计合一体制,即实现现有的纪检、监察、审计、监事等部门有效重组整合,在高校内部集中整合各类监督资源,集中领导,无缝对接。

(二)高校项目划分的标准。项目划分并非简单指划分具体事项,而是应该根据高校风险领域进行大的项目划分,在各项目中形成从项目计划、运行、维护、评价的完整监察审计环节。具体来讲,高校的项目划分可以为重大决策、选人用人、招生录取、工程建设、物资及服务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产业管理、学术诚信、学生管理等项目。在每个大项目中设置具体的监察审计项目,根据实施情况和反馈信息完善项目的划分标准。

(三)项目管理方法在高校监审工作中的应用。引用项目管理方法中的阶段化管理、量化管理和优化管理。在每个大项目中通过审计部门确定阶段划分,体现在当年的审计计划当中,同时传到监察部门,监察部门细化监察事项。双面统一目标,在实施过程中信息交互,实现共同监察管理的目的。监察部门制定量化管理目标,审计部门配合确定实施过程中反馈信息的真实性,由监督部门实施考核,促进项目的有效实施。通过分析项目每部分所蕴涵的知识、经验和教训,更好地发扬项目进程中的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修改相关规章制度,实现项目的优化管理,并在组织中传播有益的知识。以下以基建维修项目为例,分析项目管理在高校监审工作中的应用策略。

1.确定基建维修项目范围。高校建立项目库,确定本年度基建维修范围,减少临时动议情况,便于管理和考核。监察部门根据项目库确定监察重点,合理分配资源,审计处根据重点安排审计项目,对重点项目执行全过程审计工作,该方式增强了监察和审计工作目的性和有效性。

2.参与项目实施过程。根据确定的监察审计目标,选择性地参与项目实施过程,监察部门检查监督实施过程的遵纪守法、按章办事情况,审计部门控制造价、提出建议。审计部门可以将发现的违规浪费现象反馈给监察部门,监察部门及时调整监察重点,预防及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保障项目的实施和避免风险的产生。

3.制定量化考核标准。根据项目计划情况,监察部门分别从工程实施的工期、质量、造价等方面制定量化标准,严格考核,促进项目的实施。审计部门应该对上述考核点根据专业知识给出咨询和判断意见,帮助监察部门实施有效监督。

4.反馈和完善。依据检查和审计的情况,反馈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漏洞和不足,重新调整计划,制定和修改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计财、国资等部门形成联动,全面调整学校在该领域的管理缺陷,为下一步的项目实施建立更好的实施环境

5.对其他项目的管理。在进行基建维修项目监察审计过程中,相关领域的评估一并进行:基建维修项目的应用效果评估、项目立项的科学性研究、使用部门的使用绩效评价以及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的履职评价。上述评价反馈于重大决策、选人用人、物资及服务采购、财务管理等项目的监督管理环节。

[1]高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多项目管理研究综述[J].中国房地产,2011

[2]胡明旭.企业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企业研究,2010

[3]王永安,张树辉.构建监审联动机制的建议与设想[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9

[4]赵育红,鲁亚平.对高校基建工程中监审工作的探讨[J].科技与企业,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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