卮议“五个鲁迅”

2015-03-20 11:46曲彦斌
文化学刊 2015年4期
关键词:民族魂鲁迅研究鲁迅

曲彦斌

(辽宁社会科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1)

卮议“五个鲁迅”

曲彦斌

(辽宁社会科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1)

当今的社会文化视野与社会生活中,之所以存在有文学家、思想家、民族魂的鲁迅,世俗生活中常人的自我鲁迅,被神化绑架劫持了的圣贤鲁迅,骂与论辩漩涡中的鲁迅,以及屡遭贬损诽谤被妖魔化的“五个鲁迅”,既是历史的必然,同时也是由于不同视点、不同取向、不同的主旨目的进行过度诠释的结果。“旗手与民族魂”是一个民族精神之所在,是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之所在。无论是谁,一当被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誉为“旗手与民族魂”,他就已经不单纯是一个个体的现实生活中的普通常人,而是一个凝结着民族智慧、民族正义与民族精神的伟人,一个不应神化、不可污损和诽谤的特定的文化符号。作为常人鲁迅无需捍卫,也捍卫不了,但是作为“旗手与民族魂”的鲁迅,还是要捍卫的。

五个鲁迅;过度诠释;旗手与民族魂

近代以来,中国积弱积贫多灾多难。拼搏于这个时代的历史人物,除其自身的坎坷曲折与沉浮而外,亦不时在时人、后人的评说迷雾乃至雾霾中穿行。社会发展大潮中的精英和“反派”人物,概莫能免。鲁迅,即为典型。有位鲁迅学家不无感慨地写道,“在现代中国,无论是从思想史、社会史的角度,还是从文化史、文学史的角度来进行审视,鲁迅始终都是一个绕不过的人物。鲁迅是谁?这个看似简单而实际上又难以回答清楚的问题,也一直缠绕着20世纪中国的知识界。不论他曾经被推上神坛,还是后来又走下神坛,也不论他头上曾经戴有何种桂冠,他的多重身份,他的思想的多样性,心灵世界的复杂性,性格表现上的矛盾性,尤其是深藏在他内心深处的那种难以‘直说’的人生苦楚……都使他成为20世纪中国始终无法‘说清楚’而又‘说不尽’的异数,并一直延续到 21世纪的中国”[1]。或许正因如此,自从大清光绪七年辛巳丁酉月壬戌日,亦即公元1881年9月25日,周樟寿诞生于浙江绍兴城内东昌坊新台门周家迄今,中国历史上形成了五种“鲁迅现象”,亦即“五个鲁迅”,堪誉为“异数”矣。鲁迅就是鲁迅,正因为是“鲁迅”,所以并非如常人那么简单。

或言之,自公元1881年9月25日至1936年10月19日有生之年的鲁迅,亦即当时现实世俗生活中的鲁迅,是其具有生命本元的鲁迅。由于其生前的作为、影响与对社会的卓越贡献,在其生前和身后便先后形成了“五个鲁迅”。

在当今的社会文化视野与社会生活中,有五个鲁迅,那就是:文学家、思想家、民族魂的鲁迅,世俗生活中常人的自我鲁迅,被神化绑架劫持了的圣贤鲁迅,骂与论辩漩涡中的鲁迅,以及屡遭贬损诽谤被妖魔化的鲁迅。可以断言:鲁迅今后仍难免被曲解、贬损或丑化,但也仍然一定会被不断还原性解读,这亦属历史的必然。

鲁迅是可以批评的,鲁迅的著述是可以商榷的,鲁迅的思想是可以有多种理解和解读的。同时,亦毋庸置疑,作为“正能量”的鲁迅思想、鲁迅精神并非万能,亦非“战无不胜”,但是其激励人们热爱生活、勤于探索与思考奋进的文化力量永在。这也正是鲁迅由文学家而为思想家、民族魂的根本所在,是现代文明条件下民族大义之所在。

一、关于“五个鲁迅”的言说

(一)旗手与民族魂:作为文学家、思想家的鲁迅

关于鲁迅的评价,迄今影响最大、最深远的,是毛泽东的评价。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即在多篇著作中言及鲁迅并给予极高的评价和称颂。不仅说鲁迅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现代中国的圣人”“最伟大和最英勇的旗手”,甚至称鲁迅为“党外的布尔什维克”。还将所总结出的“政治的远见”“斗争精神”“牺牲精神”合而概括为“鲁迅精神”,号召“学习鲁迅的这种精神,把它运用到全中国去”,“带到全国各地的抗战队伍中去,为中华民族的解放而奋斗”。毛泽东认为,“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2]。或有言之,毛泽东赞颂鲁迅、高度评价鲁迅打的是“政治牌”。毛泽东本人真心实意地喜欢鲁迅作品、欣赏鲁迅品格、崇敬鲁迅精神,因而称颂鲁迅,这是不争的事实。正因如此,作为一代伟大政治家的毛泽东从政治视点思考问题,选择鲁迅这样一位众望所归的杰出人物作为引导、鼓舞人们、推进历史进程的旗帜,当属其政治智慧的体现。这一点,实在无可非议。况且,除去“文革”等特定时代的扭曲外,鲁迅的楷模力量、鲁迅的作品、鲁迅的思想、鲁迅精神的鼓舞作用,始终是促进中国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文化要素、正能量。

“无论是鲁迅还是胡风,他们对社会黑暗势力的斗争,都是严格地坚守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进行的。鲁迅不但用小说来挖掘国民的劣根性,而且用散文诗来表达自己所感受的深刻的虚无感,他后期用杂文写作来进行斗争仍然是一种文学创作,他终生都没有离开过文学的岗位和知识分子的民间立场”[3]。鲁迅毕生的主要作品,或说是对时代和后世影响最大的,当以其小说、杂文为主。亦正是这些被其赋予了特定思想文化内涵的小说、杂文,在当时乃至后来都产生了无可比拟的社会文化价值。这些价值和社会的解读、接受与认可,铸就了其作为一代思想家、民族魂的公众性的社会导师与旗帜地位。文学作品并非科学论文,但对于作品本身和文学作品所蕴涵或阐扬的思想文化,需要以学术论文等形式进行科学评论。鲁迅时代以及后世对鲁迅作品及其思想文化的解读与研究,逐渐形成规模化、系统性和学术化,并由此产生了作为现当代文学学科的“鲁迅学”。至于“毛泽东罗稷南对话”、冯雪峰谈毛泽东对鲁迅的看法等等公案真相究竟如何,即如论辩漩涡中鲁迅之骂与被骂一样,对于以文学家、思想家立世的鲁迅自身而言,均属其主观而外的身外之事,均应另当别论,于此全无大碍。作为文学家、思想家的鲁迅,无愧为旗手与民族魂。、

(二)还原本来:世俗生活中的常人鲁迅

日常生活中的“常人”鲁迅,严格说,是自公元1881年9月25日到1936年10月19日有生之年作为世俗日常生活中一位常人的鲁迅。社会文化史上的鲁迅,不是虚拟或幻想出来的理想人物,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曾经客观存在着的个体生命、一位真实的活生生的个体生命。如若因其最终成为了一位备受尊崇的、杰出的、大写的“人”而加以神化之后,再以其生前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细节进行理想化的或超现实语境的道德化规范,刻意搜寻意在颠覆鲁迅、以求哗众取宠的“猛料”,以便以滑稽的视点、乖谬怪论去解读他,未免就会堕入虚无主义的怪圈,势必造成脱离客观真实貌似“真事儿”的乖谬之说并由此形成虚无主义的贬损丑化。

“文学即人学”,业已成为中外学界的共识。究其实,全部人文社会科学均可视为“人学”。中外学术史证明,缺乏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缺少人生深刻体验者,很难成为一位成功的、卓越的人文社会科学专家。甚至,即或是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者,若无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亦很难有所成就。社会生活需要什么,也是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学者、专家们最基本的工作“靶向”。举凡与人相关联的事情,无不围绕人去展开,去作为。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们无不生活于一定的社会生活之中。即或是向来自视为“天子”的王者以及皇族、贵戚、权贵们,同样要过民间的风俗节日,要在“与众不同”的奢华中“接地气”。为什么?因为其毕竟是人,脱离不了人的生活。无论“神仙”还是“妖魔”,无论“天堂”还是“地狱”,无不是按照人的理解或期盼去虚拟构建的,都蕴含着现实社会生活的知识与思想。即或贵为天子,其日常生活私下言语亦绝难时时刻刻皆属“金口玉言”,若那样,非但他人之灾,亦属其昼夜难安的自身之灾;他人无所适从,自身亦无措手足。何况所谓“名人”者流。鲁迅若无作为常人并对常人世俗生活的阅历资源和深刻的体悟与思考,谈何创作出《阿Q正传》等文学作品。鲁迅的小说创作被有些评论家归类为“自我小说”,就是因其有些作品直接源自自身的生活情境,细腻地描写了自己的生活经历、身边琐事和直抒己见。

陶潜《四时》诗“春水满四泽,夏云多奇峰。秋月扬明辉,冬岭秀寒松”,犹言人生之四季。对同一件事物,童年、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各个时期的认知、理解与解读是有差异的。1919年“五四”当时的很多前驱和骨干大都是中青年,如陈独秀 40岁,鲁迅 38岁,周作人34岁,钱玄同32岁,李大钊 30岁,胡适 28岁,刘半农 28岁,郭沫若 27岁,毛泽东26岁,叶圣陶25岁,郁达夫23岁,傅斯年 23岁,罗家伦 22岁……冰心当时 19岁。他们后来直至晚年,思想的成熟与演变,人生与事业的浮沉和结局各有千秋。人的思想、情操、性格,亦随阅历而有差别、变化。即或是心情、情绪,亦难免因季节、时序甚至是每日的天气,一时的情境以及人际关系状况等等而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不同的语境之下,有各自的困惑与精彩。凡此,无不是常人的常情常理,人之常情也。现实生活中,伟人也脱离不了人之常情。即或是世俗视野下的神仙、魔怪,亦无不是世俗生活背景下的放大和投影,是人之常情的另种展现。

“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有敢来阻碍这三事者,无论是谁,我们都要反抗他,扑灭他”,“我之所谓生存,并不是苟活,所谓温饱,不是奢侈,所谓发展,也不是放纵”[4]。现实生活中的鲁迅,自不例外。此即世俗生活中真实的常人鲁迅的常人基本需求与所思,常人的智慧也。

现实日常生活中,人无完人,鲁迅亦不例外,同样持有一颗平常的常人心态。“就是圣贤豪杰,也不必自惭他的童年,自惭,倒是一个错误”[5]。因而,即如其《〈思想·山水·人物 〉题记》中的自白那样:“这里要添几句声明。我的译述和绍介,原不过想一部分读者知道或古或今有这样的事或这样的人,思想,言论;并非要大家拿来作言动的南针。世上还没有尽如人意的文章,所以我只要自己觉得其中有些有用,或有些有益,于不得已如前文所说时,便会开手来移译,但一经移译,则全篇中虽间有大背我意之处,也不加删节了。因为我的意思,是以为改变本相,不但对不起作者,也对不起读者的”;“我太落拓,因此选译也一向没有如此之严,以为倘要完全的书,天下可读的书怕要绝无,倘要完全的人,天下配活的人也就有限。每一本书,从每一个人看来,有是处,也有错处,在现今的时候是一定难免的。我希望这一本书的读者,肯体察我以上的声明”[6]。况且,“即使天才,在生下来的时候的第一声啼哭,也和平常的儿童一样,决不会就是一首好诗”[7]。正因如此,对鲁迅也不该求全责备。

尽管鲁迅曾一度为官,从 1912年到1926年出任过教育部任佥事并兼任主管文化、艺术等方面的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作为其一种生计的历程,为官14年,但刚一到职即感到“枯坐终日,极无聊赖”[8],最终去职。反对神化鲁迅,还原其本来世俗生活中的常人鲁迅,并非可以借此用小市民的世俗眼光污损鲁迅,“以常人、俗人甚至庸人的心态揣度伟人,打着‘从日常生活看鲁迅’的旗号来挖掘伟人的隐私秘闻,以满足部分读者的猎奇心理”[9],亦“极无聊赖”。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答客诮》)、“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题三义塔》)、“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悼杨铨》),此即世俗生活中具有常人真情实感的真性情鲁迅、本元的鲁迅。

以扭曲、放大个人隐私或瑕疵的视点与方法还原杰出人物和伟人,非但不厚道,会令人怀疑居心不良、别有用心。

(三)尊崇失度:被神化绑架劫持了的圣贤鲁迅

鲁迅是被“造神运动”裹挟的人。因为,他从未祈愿自己成为“圣人”。鲁迅说,中国的学界里有三种魂灵,一是官魂,一是匪魂,再一个就是民魂,个中“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华盖集续编·学界的三魂》)。对于“民族魂”这个后人对他的理应赞誉,却是其生前所自诩亦未料知的。有人说,鲁迅是“被逼成思想家的艺术家”[10],或许不无道理。

人一当被视为“圣贤”,便往往被超出实际的美好期盼与愿望所神化,被理想化地视为完美无缺、白玉无瑕甚至百如人愿。在社会记忆之中,中国历史上诸如孔夫子、毛泽东以至鲁迅,皆难以逃脱这种命运。然而,这种似乎善意的理想化“造神运动”以及与之相应的求全责备,既害伟人,亦贻害自身,搞乱了是非曲直和社会价值取向乃至于知识结构的秩序。

“文革”时代那些捕风捉影的诬陷理据和罪证,大多人为地造就。“文革”中的鲁迅,是个被尊崇神化到了极致以致歪曲了的、实用化了的鲁迅。甚至,鲁迅言论可以用来打派仗,用作区分所谓“敌、我、友”的坐标和法绳,成为“以革命的名义”打杀人的棍棒、刑具。此际的鲁迅,已经是被绑架劫持了的鲁迅。还好,当时的鲁迅已故,而且是其生前极难料想得到的位居神坛之上的“文化革命旗手”的地位,不然的话,很难说就没人追究其曾任教育部佥事并兼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旧官吏”的“出身问题”。

一件事,一个言论,一次感叹,甚至一句不雅驯的粗话,均应还原于本来的话语环境和背景去分析解读,绝不当以今日的观念不顾事实地进行苛责,亦绝不应按照今日的需要或喜好加以粉饰、褒扬失度。否则,就会扭曲变形,就会失真。如果把被视为“伟人”“公众人物”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牵强附会地无限放大、任意臆测猜度和过度解读,非但没有了隐私可言,其后果只能是变形走样被歪曲和抹黑。或言之,任何以琐细无聊、似是而非的所谓生活中的“瑕疵”虚无主义地污损贬抑鲁迅,都幼稚得滑稽可笑,无损于“鲁迅精神”的存在与高扬。

(四)骂与被骂:论辩漩涡中的鲁迅

鲁迅曾有篇文章《论“他妈的”》①原载于1925年7月27日《语丝》周刊第37期。,将“他妈的”谓之中国的“国骂”。数年之后,他还写过一篇《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②原载于1932年12月15日《文学月报》第1卷第五、六号合刊。。曾与鲁迅“对骂”过的梁实秋写过《骂人的艺术》③新月书店1927年10月出版。,认为“古今中外没有一个不骂人的人。骂人就是有道德观念的意思,因为在骂人的时候,至少在骂人者自己总觉得那人有该骂的地方。何者该骂,何者不该骂,这个抉择的标准,是极道德的。所以根本不骂人,大可不必。……但是,骂人是一种高深的学问,不是人人都可以随便试的。有因为骂人挨嘴巴的,有因为骂人吃官司的,有因为骂人反被人骂的,这都是不会骂人的原故”。对此,钱理群的分析评议十分理性客观[11]:

几乎是从“五四”开始,一直到现在,围绕着鲁迅的“骂人”,曾有过多少公开的、私下的议论,曾打过多少笔墨“官司”。一些人对鲁迅之“骂人”,深恶痛绝,以为太不讲情面,不够“绅士”,一些被鲁迅骂过的人则始终耿耿于怀,心有余悸;不过,也有人巴不得被鲁迅骂,想借此名垂千古,据说鲁迅因此决定骂人而不点名,以免被此辈利用。但后来主要是“史无前例”那几年,凡被鲁迅骂过的人都遭了“华盖运”,以至灭顶之灾,这也都是“历史”。鲁迅的骂人也因此遭到了更多的非议。最近这几年,风向似乎有变:被鲁迅骂过的人又突然吃香起来,真叫人不知如何说才好。但如果换一个角度,从学术的观点看,这一切都自有一种“意义”;至少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显示出社会、文化、文学思潮、心理的某种变迁。曾有学者提倡“以小见大”的“典型现象”的研究,其实“鲁迅骂人”本身就是一种典型文化现象。所谓“骂人”就是“批评”,或者叫“论辩”也可以,鲁迅自己就说过:“所谓捧和骂者,不过是将称赞与攻击,换了两个不好看的字眼”(《花边文学·骂杀与捧杀》),在鲁迅看来,真正的文人是“不随和”、不“回避”的,他有“明确的是非”“热烈的好恶”,“象热烈地主张着所是一样,热烈地攻击着所非”;而只要有文坛,“便不免有斗争,甚而至于谩骂”(参看《且介亭杂文二集·“文人相轻”·再论“文人相轻”》、《准风月谈·“中国文坛的悲观”》),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所谓“文人相骂史”就是一部“思想(文化、文学、学术)论辩史”。因此,如果以“鲁迅骂人”这一典型现象作为切入口,深入、细致地考察相骂(论辩)的双方:鲁迅和被鲁迅骂过的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分歧,论辩,相异与相同),以及由此引起的命运变迁,确实可以显示出本世纪思想(文化、文学、学术)史的某一侧面。

鲁迅一生“骂”人不少,其自身生前身后都身背“骂名”。“鲁迅在文章中指名道姓‘骂’过的人,有百人上下;与其论战的重要人物,也有二三十人。如此之多,在中国现代文坛和学界,不说绝无仅有,也是十分罕见的”[12]。究其缘故,大约两条,一是鲁迅一生嫉恶如仇、是文化的斗士,再即其所专长并卓有建树者,乃讽刺小说和杂文。有人说,“鲁迅的骂人”是“是鲁迅杂文中最精彩的部分”①陈思和的演讲稿《谈谈鲁迅》,2000年11月21日,详见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杂文参考·谈谈鲁迅·陈思和。,或即在于此。如此两大要素,如何避免得了“骂”和“骂名”。有些事、有些人是应该骂的、值得骂的,有些则骂得失当或不当骂。是是非非,均应具体辨析,需要时间的检验和评审。即或一向给人以温良恭俭让、温文尔雅形象却曾被鲁迅骂为“焦大”的胡适,亦不失为善骂的高手,其曾对钱穆评价业已与之反目的冯友兰“天下蠢人恐无出芝生之右者”,言语之重可见一斑。鲁迅去世一个月,曾经写出过《〈阿Q正传 〉及鲁迅创作的艺术》②原载《国闻周报》1934年11月5日第11卷第44期。这样高水平的鲁迅研究论文的“新月派”的女作家苏雪林写信给胡适辱骂鲁迅为“刻毒残酷的刀笔吏,阴险无比、人格卑污又无比的小人”,同时抄示给胡适的还有她写给蔡元培的更加大肆攻忤鲁迅的信稿。这时,胡适表现得反倒颇为理智。他复信责备苏雪林说:“我很同情于你的愤慨,但我以为不必攻击其私人行为。鲁迅狺狺攻击我们,其实何损于我们一丝一毫?他已死了,我们尽可以撇开一切小节不谈,专讨论他的思想究竟有些什么,究竟经过几度变迁,究竟他信仰的是什么,否定的是些什么,有些什么是有价值的,有些什么是无价值的。如此批评,一定可以发生效果。凡论一人,总须持平。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方是持平。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的早年文学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如此颇为时人和后世称道之举,正是当时文化界、知识界的良好风气。究其实,当时文化界、知识界所谓的“骂”,除少数失度乃至恶言攻忤者外,大多属于论辩性质。

“五四以来文化上的著名人物大抵与鲁迅有过干系;事实上,当时活跃在文化学术界人物也不可能不与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和主将鲁迅有正面或负面、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研究他们时必须提到鲁迅”[13]。期间,骂与论辩往往混杂交融。个中因由,不乏误听、误信和误解,亦不乏反击与抗争;有愤怨,亦有冤屈;有些似乎大可不必,有些则关系大是大非。“近年来的论客们却常常在这些论战上做文章,寻觅鲁迅的‘阴暗’面。事实上,这些曾被鲁迅挞伐、讽刺或规诫过的人物,不论在以后的生涯中升沉如何,发生了何等样的变化,在当时的情势中,在鲁迅所针对的问题上,都是该被指责和批判的,正义在鲁迅的一方。只要是尊重历史,不错置时空,不怀偏见的人,都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而不是其他”[14]。何满子此言,不可不谓鞭辟入里切中肯綮。鲁迅在给一位青年的信中亦言,“骂人是中国极普通的事,可惜大家只知道骂而没有知道何以该骂,谁该骂,所以不行。现在我们须得指出其可骂之道,而又继之以骂。那么,就很有意思了,于是就可以由骂而生出骂以上的事情来的罢”[15],可见鲁迅还是清醒面对诸多复杂论辩的。

骂詈,是一种源自诅咒的言语行为,一种古老的语言文化现象,其本体是不雅、不文明的文化现象。但是,延伸开来,或转换为学术、文化乃至政治论辩性质的“骂”,则当别论矣。可以说,若论骂人之众、挨骂之多,生前身后一直深陷于“骂”者,中国现代文人中唯鲁迅者矣。究其实,鲁迅的骂人和鲁迅的被骂,主体上大都属于论辩性质的骂战。骂与被骂的鲁迅,是处于论辩中的鲁迅。时当鲁迅尚未被神圣化的逝世之际,全国那些曾遭鲁迅骂过的人和骂过鲁迅的人,几乎纷纷发声给予鲁迅甚是平实、公正的评价或赞颂。鲁迅逝世的次年,许广平等曾就《鲁迅全集》出版事宜写信向胡适求助“鼎力设法”获得“慨予俯允”;曾被鲁迅骂为“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的梁实秋在鲁迅去世 5年后发表的《鲁迅与我》中亦称,“平心而论,鲁迅先生的杂感是写得极好,当代没有人能及得他,老练泼辣,在这一类型中当然是应推独步”,等等。凡此种种,不仅说明了鲁迅的杰出,亦证明了当时知识界群体素质甚高,同时还佐证着当时那种所谓的“骂”的论辩性质。

(五)贬损诽谤:被妖魔化的鲁迅

苏雪林享年102岁,被喻为“文坛常青树”,曾经是位“尊鲁崇鲁”的爱国女作家。然而,自当其一反常态公然发表贬损辱骂鲁迅的文章之后,“骂鲁第一人”之名则伴随了她此后的 60余年人生。苏雪林在《与蔡孑民先生论鲁迅书》中提出其反鲁理由有三,一曰鲁迅病态心理,将于青年心灵发生不良之影响也;二曰鲁迅矛盾之人格,不足为国人法也;三曰左派利用鲁迅为偶像,恣意宣传,将为党国之大患也①原载于1937年3月16日《奔涛》第1卷第2期。。显然,苏氏主要是从性格、人格和政治方面曲解、贬损鲁迅。

相去 60年后的今日,孙乃修所著《思想的毁灭——鲁迅传》[16]可谓时下曲解、贬损和丑化鲁迅登峰造极之一例。书中写道:

六十多年来被人们捧为伟大思想家的鲁迅,到底有什么思想,伟大在哪里,需要画个大问号。他反对人类文明原则,憎恶人道原则,心无道路和理念,坚执仇恨和残杀,强烈显露黑色文化属性。他的言论行为貌似极左、极革命而实际极右、极黑暗。他那类躲在化名后面发出的毫不负责的言行,不会给现代中国带来文明和尊严,只能将它引向自私、狭隘、卑怯、内斗,只能将它引向野蛮、黑暗的深渊,永远走不出历史死结和循环仇杀,永远不会脱离罪恶渊薮而上升到民主、公正和自由境界。

背离人类文明大道、不见世界文明趋势的人,决不会有远大精神视野、博大文化胸襟和终极价值关怀。鲁迅体现的争斗性、“革命性”,实即自私性、狭隘性、残酷性、低劣性,这是非常冷血和暴虐的东西,是中国两千年腐臭专制文化尸体上结出的一朵恶之花,是这个恶腐专制文化飘荡出来的女吊式阴魂。中国黑暗的专制文化、暴虐政治和民间社会底层的粗俗文化、野蛮习性,集中在一颗易恨善妒、狭隘暴虐、铁血报复的疯狂心灵里。鲁迅憎恶文明价值和人道观念,自称有下等脾气,讥笑君子风度,嘲弄费厄泼赖,赞美仇恨、报复和痛打,都与这种黑色文化根源相联。

事实上,书中所言所谓史料史证,多是鲁迅学界久已辨析过并多有定论的事情,如此这般则只能说是诡解。再看是书封面所印“推倒一尊谎言垒起的巨像 剖析一个阴暗偏狭的灵魂”字样,则很直白地道破了作者刻意曲解、贬损乃至丑化鲁迅的主旨,乃哗众取宠故作惊人语矣。当有学者直面九五高龄的苏雪林询其“为什么要对鲁迅取激烈攻击的态度”时,苏雪林回答:“有人说,我之所以攻击鲁迅,是因为我单相思,爱而不得转为恨。这是没有根据的。……我对鲁迅反感,主要是因为他人格分裂。鲁迅一方面从国民政府的文教机构领薪,每月得二百元大银洋,至死才罢;另一方面又在文章中轻蔑地称国民政府为南京政府。”就此,陈氏评论说[17]:

作为一个鲁迅研究者,对于苏雪林的观点我自然是无法苟同的。因为常识告诉我们,一个人的职业,并不能成为衡量其政治立场、思想倾向的主要依据。比如为了谋生的需要,恩格斯曾在一家公司工作达二十年之久并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这丝毫也不妨碍他成为工人阶级的思想领袖。鲁迅到上海定居后,被蔡元培聘为大学院特约著作员,因“绝无成绩”,于年底被裁。在此期间,鲁迅曾撰文谴责国民党政府“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这怎能成为他自玷人格的证据呢?苏雪林曾用三段话对鲁迅进行概括:“鲁迅的人格是渺小、渺小,第三个渺小;鲁迅的性情是凶恶、凶恶,第三个凶恶;鲁迅的行为是卑劣、卑劣,第三个卑劣”(《我论鲁迅自序》)用这种谩骂来取代研究,使苏雪林关于鲁迅的文章丧失了学术价值,因而也失去了论辩的意义。由此可见,政治上的偏见,是如何诱使一个有才华的批评家逐步走上了背离公正立场,歪曲客观事实的歧路。

苏雪林如此这般自白,亦如有的鲁迅研究专家所指出的,“苏雪林对鲁迅的攻击极直接而又激烈,同时也显示着她的一种真诚。显而易见,她的这些观点也正是不少同类知识分子的观点,不过她更真诚些、更不顾及自己宽容中庸的外表,因而她把同类知识分子的看法公开发表了出来,为鲁迅研究提供了很多需要解决的有价值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讲对鲁迅研究的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18]。相对于数十年前“骂鲁第一人”苏雪林女士的诸种言论而言,孙乃修之“骂鲁”似乎更乏理性。那么孙乃修贬损鲁迅之因由,除所著给读者的直接认知而外,其内心深处唯其自知矣。

60多年里,这个世界形成了一个被曲解、贬损和丑化了的鲁迅。

作家韩石山说,“过去因为尊崇鲁迅,以为鲁迅从来是正确的,把跟他有过争论或对立的人,全贬为落后或反动,这样做太对不起历史了,也太对不起那些曾对中国社会的进步做出过贡献的个人了”;于是他要写本书“还鲁迅一个公道,也是还历史一个公道,还历史上许多人物一个公道”[19]。就此主旨而言,无可厚非。或其有所失度,引出了一部针锋相对的“专门批判、驳斥韩石山等人对鲁迅的丑化、诬蔑和攻击”的《著名作家的胡言乱语》[20],以及袁良骏的一篇《“反鲁英雄”韩石山、苏雪林优劣比较论》[21]。袁氏序言十分尖锐地指出:

(韩石山的)力度与“贡献”无出苏雪林女士之右者。唯其如此,才见出了韩石山先生的难得。综观他的一遍又一遍的“反鲁讲演”《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后由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以及另外一些“反鲁”文章,人们不能不承认他是一位新时代的“反鲁英雄”,他的“反鲁”水平从总体上大大超越了苏雪林。

韩石山的最高明之处是对鲁迅、对读者、对听众耍“两面派”,他明明对鲁迅深恶痛绝,但却时时、处处拉出一个客观公允、不偏不倚的架势,似乎他对鲁迅是十分实事求是的。因此其虚伪性、欺骗性、迷惑性远远超出了以苏雪林为首的所有“反鲁英雄”。

袁氏的根据,是韩氏书里所展示的:第一,鲁迅根本不是什么“五四”新文化运动、“新文学运动”的“旗手”和“主将”,“主将”是胡适、蔡元培、陈独秀(隐隐约约让你感到似乎还有徐志摩和陈西滢),根本没有鲁迅的份儿。第二,诬蔑鲁迅阴狠、毒辣、心灵污秽,对鲁迅搞“挖心战术”。第三,诬蔑鲁迅和毛泽东一起发动了“文化大革命”。第四,抽象肯定,具体否定,几乎全面否定鲁迅的代表作。袁氏认为“韩石山的目的就是诬蔑、贬低、攻击、丑化鲁迅,为达到目的,是可以不择手段的”[22]。对此,韩氏在相去七年之后《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的“新版序”[23]中,对房向东之书和袁氏的具体批驳,全然未作回应,仅言“这是我多年前写的一本书。当时觉得真理在握,气冲斗牛,现在老了,不这么看了,觉得自己也可能是错的”,以及对于袁氏之序“拜读之下,又犯了心思,觉得自己很可能还是对的”,含含糊糊,让人颇费琢磨。

二、关于“过度诠释”的言说

汉语传统训诂学的基本性质与主旨,在于对古籍和经典的诠释,可谓古典诠释学。“过度诠释”,或谓“过度阐释”。传统训诂学事无巨细的、枝枝蔓蔓的繁琐考据,当属过度诠释。其结果,往往令人误读。现实社会生活中,所谓“狗仔队”们穷尽一切手段和机会探寻名人、明星们的个人隐私、生活瑕疵,意在通过对其过度诠释来引人关注、制造事件。鲁迅研究中的“过度诠释”问题,亦不例外。过度阐释必然会“偏离鲁迅”,甚至曲解或贬损鲁迅。鲁迅研究中的“过度诠释”,往往也会引发事件,出现偏颇。

积极目的或消极目的均可能引发对人物、事件文本自觉不自觉地加以过度诠释问题。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似乎更在所难免。一般说,论辩性质的“骂”,即使关系是非,亦必然掺杂着情绪与感情色彩。相关的“鲁迅学”研究领域和一些问题层面的学术文章,往往颇显火气或难掩火气,似乎有失学术文章应具有的理性与平实,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文学即人学”,当掌控有度。

有研究谈到[24]:20世纪 80年代,自王富仁提出“回到鲁迅那里去”的主张以后,那个被政治意识形态和革命话语扭曲的鲁迅似乎一度回来了,成为食烟火的“人间鲁迅”。但是,对鲁迅的祛魅并没有完成,其一,表现为对鲁迅进行另一种形式的附魅和神化。其二表现为对鲁迅的“过度阐释”,其结果是造成新一轮的对鲁迅的扭曲。如果说前者是将鲁迅作神的“放大”,后者就是对鲁迅进行“哈哈镜”似的“变形”,两者都没有做到“回到鲁迅那里去”,而是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阐释鲁迅”与“本真鲁迅”之间的偏离,从而“远离鲁迅”,鲁迅依然不在“人间”,而在“天上”或“别处”。新时期“鲁迅研究”中存在的“过度阐释”的现象,主要体现为“索引派”研究的“死灰复燃”,脱离文本的“自说自话”式的“伪创新”,涂敷在鲁迅脸上的各种“他者”话语的“雪花膏”,以及低水平的重复阐释四个方面。其深层次的原因主要在于四个“有关”,即:与鲁迅研究面临“无处阐释”和亟待寻找新的“学术生长点”的困境和危机有关,与现行的形式主义学术评价体制有关,与当下学术界存在的浮躁学风有关,与当下文学研究方法的过分泛化有关。

北京大学孙玉石教授特别关注到“阐释空间与阐释限度——鲁迅研究当代性与科学性关系的思考”,认为当前鲁迅研究中的过度阐释存在着五种形式,如严肃而并没有先入为主的思想,只是对研究对象及有关材料,作过深的探求,或立意创新“求之过深”,或将个别结论普遍化、体系化,以此提升或拔高,这样就失去对于研究对象获得认识的客观性;为了服从说明自己的观点,扭曲鲁迅作品的客观性,或夸大作品中某些个别成分,忽略了作品整体性质的认识,对作品做出了超越实际情况限度的论述等[25]。在题为《谈谈鲁迅研究中的“过度阐释”问题——鲁迅研究当代性与科学性关系的思考》专题论文中举例 谈 到[26]:

成分不同,安全剂量不同。对乙酰氨基酚的日常最大用量为每4小时1次,每次15mg/kg,如孩子体重超过44千克,可参考成人剂量1000mg/次或4000mg/日。布洛芬的日常最大用量为每6小时1次,每次10mg/kg,如孩子体重超过44千克,可参考成人剂量600mg/次或2400mg/日。

占有丰富材料,也力求运用实证的方法,但将研究对象的一部分无限制地夸大了,将另一部分意义可能性淡化了,或完全否定了,用一个方面的阐述取代了全貌的观照,使得本来属于非常有创造性的论说,失之偏离。如一些研究成果,夸大了《野草》的“黑暗”与“绝望”的成分,以致《野草》这部有丰富精神抗争内涵的作品成了“反抗绝望”的代名词。如否定先前一切对于《野草》的解释,而以作者的个人爱情主题概括整个的内涵。

再看有关鲁迅研究的如下一些数字[27]:

据不完全统计,整个 20世纪 80年代,国内共发表鲁迅研究文章 7866篇,其中鲁迅生平事迹类的文章 935篇,鲁迅思想研究类的文章有2495篇,鲁迅作品研究类的文章有3406篇,其他类的文章1030篇。

另外,国内出版的关于鲁迅研究的著作共 373部,其中鲁迅生平及史料研究类著作共71部,鲁迅思想研究类著作共43部,鲁迅作品研究类著作共 102部,其他类鲁迅研究著作(专题研究及辑录类研究著作)共157部。

曾经撰写过《中国鲁迅研究通史》的张梦阳研究员曾经在20世纪90年代举行的一次鲁迅研究会议上说,中国的鲁迅研究成果大多数都是重复前人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在引起一些学者的议论之后,张梦阳研究员又重新思考了这一观点,并作了修改:中国的鲁迅研究成果90%都是重复前人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的。虽然这一说法有很大的争议,但是毫无疑问,百年以来的中国鲁迅研究在整体上可以说创新性不足,有很多的研究成果都是在重复前人的劳动。

“低水平的重复阐释”是各类学术研究成果中很重要的“过度诠释”组成部分。过度诠释不符合科学规范,是一种有害无益的冗余劳动,是综合资源的一种浪费。7866篇研究文章,373部研究著作,“90%都是重复前人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的”,个中又该有多少属于“过度诠释”呢?当下之所以存在有文学家、思想家、民族魂的鲁迅,世俗生活中常人的自我鲁迅,被神化绑架劫持了的圣贤鲁迅,骂与论辩漩涡中的鲁迅,以及屡遭贬损诽谤被妖魔化的“五个鲁迅”,既是历史的必然,同时也是出于不同视点、不同取向、不同的主旨目的进行过度诠释的结果。

避免过度诠释,特别是注意反对、清理和揭露出于曲解诽谤意图的恶意过度诠释取向,科学地还原解读本元的常人鲁迅,科学地还原、探析、继承、弘扬历史造就的“旗手与民族魂”,仍然是时下乃至今后相当时期里鲁迅研究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以学术公器辨风正俗捍卫“旗手与民族魂”

“旗手与民族魂”是一个民族精神之所在,是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之所在。无论是谁,一当被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誉为“旗手与民族魂”,他就已经不再单纯是一个个体的现实生活中的普通常人,而是一个凝结着民族智慧、民族正义与民族精神的伟人,一个不应神化、不可污损和诽谤的特定的文化符号。作为常人鲁迅无需捍卫,也捍卫不了,但是作为“旗手与民族魂”的鲁迅,还是要捍卫的。这种捍卫,不应是反辱骂之类的激烈对骂,而是摆事实讲道理的、理性的反诽谤;不应是神化,而是尊崇;不应任其被边缘化、被淡化,而是要继续点赞、力挺。

“鲁迅不需要我们捍卫,我们也捍卫不了鲁迅。我们凭着知识分子的学术品格和时代良知,做好一个鲁迅精神思想与文学世界的研究和诠释者,就够了”[30]。尽管“作为一个百年来出现的一个独特丰富而复杂的文学历史现象,鲁迅研究的阐释空间的创新性应该是无限的”,但是,“鲁迅学术阐释科学性规范的‘度’应该是有限的”[31]。诸如一些“非仪鲁迅者往往在鲁迅的性格上找借口,什么‘多疑’‘尖刻’‘刻毒’,一句话,就是对人不宽厚。他们能够容忍自称炸药以挑战别人的尼采,却不能容忍鲁迅。他们最大的误区,就是用崇神的善人标准去要求一个文化恶魔。而他们本身却又往往以恶魔的面目出现,这是多么荒谬的逻辑。事实上,他们眼中的鲁迅的性格上的弱点,正是鲁迅恶魔性的表现”[32],也就是有失于“鲁迅学术阐释科学性规范的”之“度”矣。

尽管他身材仅高约1.6米,瘦弱够不上“伟岸”,但是“大凡了解鲁迅著作的人,都能从其作品中感受到阳刚的力量。说他是中国真正的男子汉,不是夸大的比喻。他的作品有一种力之美,在昏睡的夜里忽然注入强烈的光泽,击退了丝丝寒意。他厌恶奴态的语言,有一种冲破阴暗的浩气。在散文随笔里,那些批判性的言论,都撼动着俗世的围墙,一道道伪道学的防线就被击退了。这个特点在留日时期的文字里就可见到了”[33]。“在他身上,既有忠诚于国家民族的崇高情怀,也有坚守独立人格的坚强意志和为人的尊严、个体的独立与人的解放而终身奋战的执着精神”[34]。

鲁迅说,“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35]。郁达夫说,“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因鲁迅的一死,使人自觉出了民族的尚可以有为,也因鲁迅之一死,使人家看出了中国还是奴隶性很浓厚的半绝望的国家。鲁迅的灵柩,在夜阴里被埋入浅土中去了;西天角却出现了一片微红的新月”[36]。此论掷地有声,时至今日仍无时不刻地提醒、警示着国人。

“胡适与鲁迅”的比较研究,以及“胡适还是鲁迅”,是近年来伴随着重新审视民国学术以及反思鲁迅乃至批判鲁迅的话语环境下人们关注的一个敏感的热点话题。在文学和学术层面,一如胡适与冯友兰之争、鲁迅与梁实秋之争,层面不同,各有千秋。鲁迅与胡适都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背景下中西文化交融时代开风气之先的一代杰出的启蒙大师、历史的坐标。但在综合考量谁更适宜当选“民族脊梁”“民族魂”的问题上,只能是鲁迅,这是历史的无二选择,历史的定格。“应该说,鲁迅所有的文字,在其背后都有着深刻的思想与学理背景,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知识功底,有着他刻骨铭心的人生体验,表现出了他对于中国历史、文化、社会和现实人生的深刻洞察与认知体悟,其特点往往是从历史与文化的深处挖掘,从社会实践与人生体验角度,高屋建瓴地把握与论述事物的本质特征,并把历史审视与价值判断、意义建构紧紧地糅合在一起,充分显示出他的思想张力、穿透力和生命的感悟力,以及精神的力度与意识的深度”[37]。

人民和历史选择了作为文学家、思想家的鲁迅作为文化旗手与民族魂,是众望所归。毋庸置疑,唯有“鲁迅精神”“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在此面前,任何神化、曲解、颠倒黑白的贬损与丑化均无任何意义,无论经历多少波折,也只能还原历史的本元。这也正是世俗生活中的常人鲁迅之因杰出而不寻常之处。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曾一度有关鲁迅的小报文章泛滥,“它们或传播奇闻轶事,或造谣中伤挑剔是非,或故意挑逗鲁迅对他进行反击以扬名于世”[38],众所共知,让 -保罗·萨特与阿尔贝·加缪的恩怨,奥古斯丁和让-雅克·卢梭《忏悔录》,胡适之涉及海内外的婚外恋情艳遇,鲁迅的那些惊人坦诚自剖,都同样非但不失其伟大,反而更显伟大,更显真诚可亲,令谦谦温玉君子肃然起敬,令蝇营狗苟小人更显猥琐。如此种种,皆在于以公心视之、以公器论之,而绝非带着某种偏见与不良取向的过度诠释和放大。“天下唯有文章公器,称得斤播得两。”(明王衡《郁轮袍》第四折)秉持、凭依公器须恪守法度,即如司马光曰“以为法者天下之公器,唯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资治通鉴·汉文帝十年》)此喻法制。公器之法则,在于平等、共享、公益。“公益”者,其臧否之底线与导向也,亦即公序良俗者也。唐刘长卿《题冤句宋少府厅留别》诗云:“世上无此才,天生一公器。”亦如“官爵者,天下之公器,德望为先,劳旧次焉”(《旧唐书·张九龄传》)之论,遴选治理社会之精英人才,岂可不“德望为先”?否则,谈何“温重明正,国之公器,当官必守,临事能断”。(唐白居易《除韦贯之平章事制》)总而言之,要以学术公器辨风正俗,维护公序良俗,坚持民族大义,捍卫“旗手与民族魂”。

滥觞于20世纪30年代围绕鲁迅话题的论辩,一直在波澜起伏断续未绝。似可断言,还将继续下去。那么,即应认真关注和应对时下的“涟漪”和“波澜”。古训云,“为政之要,辨风正俗最其上也”。辨风正俗在于依靠法治维护公序良俗。一个民族若无公平正义,若无精英、英烈、旗帜和灵魂,民族亡矣,国家亡矣!鲁迅可以批判,应在科学理性的批判中继承、弘扬鲁迅所代表的民族智慧、民族正义与民族精神;不可容忍肆意甚至恶意污损、诽谤“旗手与民族魂”成为一种社会病毒似的消极时尚。这是历史和未来赋予国人的社会责任。学界,自是首当其冲,责无旁贷。

南社湖湘巨子傅尃《甲寅元旦》诗云:“宁惜巵言托孤愤,忍挥兵气望中原。”予生也晚,晚在鲁迅先生逝世十几年之后。但作为吮吸着鲁迅精神成长一生、一向敬仰鲁迅的后生社会成员,直面“五个鲁迅”,权作“卮议”以言之,自当发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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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丽娟】

I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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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7725(2015)04-0016-13

2015-03-30

曲彦斌(1950-),男,山东蓬莱人,研究员,主要从事语言学、民俗学、社会生活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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