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遗迹的保护机制构建——以龙里巫山岩画群为例

2015-03-20 12:33
贵州民族研究 2015年7期
关键词:岩画遗迹文化遗产

毛 文

(河南工业大学 设计艺术学院,河南·郑州 450001)

引言

遗迹是考古学术语,是指古人留下来的不可移动的历史遗存,是古代人类各种活动所留下的历史痕迹,包括灰坑、岩画、遗址等。遗迹是在人的参与下所形成的,是特定时期某个特定群体人类有意识的思想支配下行为活动的痕迹,所以遗迹不可避免地具有时代、民族、文化等色彩。民族文化遗迹蕴含着民族先民的社会情感,是少数民族早期生活的真实反映,有助于民族历史的发掘和民族先民生活场景的还原,具有艺术、文化、人类学等方面的重要价值。[1]民族地区位置偏远,生活环境封闭,历史发展过程中与外界的交流较少,人为损坏较少,因此民族地区保留了更多的民族文化遗迹。相较于其他地区文化遗产的保护,民族文化遗迹在遗迹性征、自然环境、社会条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民族文化遗迹的保护不仅要借鉴其他地区、其他形式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同时还要结合民族文化遗迹的特殊性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遗迹的保护机制。贵州龙里巫山岩画群规模庞大,内容丰富,是贵州地区较有特色的民族文化遗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下文以龙里巫山岩画为例,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探讨。

一、开发遗迹价值,明确保护意义

民族文化遗迹的价值有多个方面,从社会层面来讲,民族文化遗迹是民族先民在一定历史时期行为活动在自然环境中所留下的痕迹,因此对于相关文化遗迹的研究有助于社会学、人类学、考古学、民族学等多学科在历史方向的纵深研究,是有效的历史资料。而从民族层面上来讲,民族文化遗迹是少数民族先民所留下的文化遗迹,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反映了民族在特定时期的文化生活,民族文化正是在这些历史文化基础上代代流传下来,有助于民族文化的历史溯源,特别是对于部分没有语言的民族而言,其文化传承的方式往往仅靠口头传承来延续,而民族文化遗迹的记录作用显然可以作为民族文化发展的历史证明。如巫山岩画群中的人物构象基本上都插着羽毛状头饰,背上有披肩,和现代苗族传统服饰较为相似,且岩画中的部分祭祀场景也和苗族习俗高度相似,历史上的龙里县也是苗族居住的区域,岩画中的图案无疑是对这段历史提供了有力的佐证。无论是社会层面的价值还是民族层面的价值,都说明了民族文化遗迹保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另外从价值分类来看,民族文化遗迹的价值可以分为学术价值、经济价值、美学价值、文化价值等,由于民族文化对民族历史的记载作用,因此学术方面的价值开发自然需要支持,另外学术方面的价值开发往往只是选取样本、拓印图案或者是照片等,因此学术方面的价值开发对民族文化遗迹的损害基本可以忽略。[2]在经济价值方面,民族文化遗迹的历史性和可观性等特征使其在经济利益转化方面具有一定的潜质,文化遗迹是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合理的经济价值开发不仅可以为区域经济增长有所贡献,提高民族民众收入,同时也是民族文化遗迹保护资金的可行途径。但是民族文化遗迹毕竟是不是民族古代生活的鲜活展示,在经济开发过程中,为了满足民众的消费需求,不可避免地要对遗迹周围的景观有所调整或改动,或者是对遗迹利用的方式不同,人为调整的行为难免会影响到民族文化遗迹的原始面貌保留,因此在经济价值开发方面还需要保持审慎的态度。另外有的民族文化遗迹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具备经济开发价值,因此遗迹的保护在资金来源上有一定保障,而对于部分缺少经济开发价值或者开发成本太大的文化遗迹而言,开发中保护的策略显然不太适合。总体而言,民族文化遗迹的价值多样,在多种价值中,文化价值、民族价值才是民族文化遗迹的主导价值,只有在此前提上所展开的价值开发行为才能对民族文化遗迹有所保护。

二、唤醒民众意识,夯实保护基础

首先,从地理条件上来说,民族文化遗迹主要分布在少数民族的活动区域,而由于历史原因,少数民族多分布在偏远地区,地势崎岖、地貌特殊、交通不便是这些地区的共同特征,众多天然的地理屏障使得很多民族文化遗迹在历史过程中免受或少受人为损坏而得以相对完整地留存下来。其次,从民族地区方面来说,少数民族地区虽然人口较少,但是民族地区的面积占到国土面积的一半还多,因此民族文化遗迹的保护实际是一项巨大的任务。再次,民族文化遗迹分布较为偏僻,但是由于地理条件所限,民族文化遗迹的排查工作往往很难彻底进行,难以登录上册的民族文化遗迹的保护自然无从谈起。[3]另外民族文化遗迹性状不一,如巫山岩画群高达60米,宽150米左右,十分庞大,种种性状特征使得文化遗迹的保护难以有效开展。民族文化遗迹保护必然需要一定的人力,但是与民族文化遗迹在地理位置、分布区域、性状不一等方面为保护带来的诸多难题相悖的是,相关机构单位在民族文化遗迹方面的保护是有限的,资金、人力有限是文化遗迹保护的客观事实,因此也使得部分地区的民族文化遗迹往往难以有效管理到位,从民族文化遗迹的发现到保护存在极大的管理缺口。以贵州龙里巫山岩画来说,巫山岩画群位于离贵阳不远的谷脚镇,虽然该岩画群面积庞大,且所处位置并不偏僻,当地民众对其早有所知,但是对该文化遗迹的发现还是由考古学家在2001年才发现。另外岩画群在发现后的10年间,虽然有相关部分的关照和保护,但是岩画群还是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巫山岩画群的发现及后期保护的成效不佳说明了有关民族文化遗迹的保护单单依靠机构单位的力量是有限的。民族文化遗迹的保护必须借助民族地区民族民众的力量,促进当地民众的参与,是解决管理缺口的有效途径。

民族民众虽然在文化遗迹方面缺乏专业知识,但是民族民众分布于各个角落,人口众多,众人的积极参与将使民族文化遗迹的保护区域从点状向片状转变,从有限管理向深入管理转变。而对民族民众而言,民族文化遗迹是民族文化的承载,和特定民族密切相关,民族民众对民族文化遗迹的参与保护也是对民族文化的尊重和传承,这是作为民族个体对于民族文化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虽然有的民族文化遗迹并不属于当地居住民族的文化遗迹,但是作为人类共同的文化财产,当地民众同样也有对文化遗迹保护的义务。民族文化遗迹不可移动,民族民众的参与可以使民族文化遗迹及早发现,并能在文化遗迹被明确后,借助在当地生活居住的便利,对民族文化遗迹进行长期的及时的信息反馈,有利于民族文化遗迹的变动随时得以处置。要唤醒民族民众对于民族文化遗迹的保护,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大宣传,阐明文化遗迹的民族、社会等价值,增强民众对文化遗迹保护的意识,另外通过经济方面的补贴也有助于调动民众对民族文化遗迹保护的积极性。

三、健全法规制度,规范保护行为

历史发展的过程也是人类不断进化,对社会不断改造的过程,而这种改造最显性的表现就是对区域性状的改变,因此人类的历史发展也可以看作是人类对自然更多地参与和改造的过程。由此形成的结果便是,虽然社会自然留下的人为痕迹越来越多,但是后期的活动对前期的痕迹覆盖的也越多,因此在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地区,文化遗迹的留存往往较少或不够完整。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貌复杂、人口稀少、地域广阔、位置偏僻等条件限制,人类活动区域有限,使得少数民族地区往往留存了大量的民族文化遗迹。但是近年来,由于自然风化及人为原因,民族文化遗迹的破坏越来越严重,以岩画为例,全国2000多处壁画有七成都受到破坏,特别是人为破坏更加突出。龙里巫山岩画群在发现后,相关部门为了保护岩画,在岩画脚下拉起铁丝网、围墙及大门,但是在几年的时间内,所有保护设施已经无影无踪,游人踩踏、抠摸岩画的现象时有发生,也有人在岩画上面随意涂鸦,使得巫山岩画在短短时间内人为破坏严重。另有部分地区为了发展经济,对有岩画及其他民族文化遗迹的区域进行建设性破坏,使得岩画的原始风貌受到极大的损害。民族文化遗迹不仅是人类文明活动的痕迹,对于部分没有文字的民族而言,更是民族历史发展的记载,因此较好地妥善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迹便成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重要任务。自然损害需要相应的抢救措施,而人为破坏则需要相应的法规制度予以规范,健全的法规制度是众多民族文化遗迹保护的前提。不同地区的文化遗迹状况各有不同,因此需要当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建立相应的法规制度,为当地民族文化遗迹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如为了保护当地岩画,宁夏回族自治区专门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岩画保护条例》,对岩画保护的相关事宜进行规范。

民族文化遗迹是民族文化遗产,也是国家文化遗产,文化遗迹的保护不仅牵涉到文化遗迹本身,同时还牵涉到周围自然环境的保留,因此民族文化遗迹的保护不仅是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也牵涉到国土资源、林业、环境保护、旅游等相关部门,因此民族文化遗迹的法律制度规范需要根据文化遗迹的分布、特征、价值等要素,明确责任主体,并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使得分布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民族文化遗产能够在民族地区的经济活动中得到妥善处置。特别是在当前民族地区进行各种资源开发,加速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中,对各种可能影响到民族文化遗迹保护的行为进行合理规范,对于民族文化遗迹的法规制度建设更加必要。另外由于地方利益影响,民族文化遗迹的保护还需要在制度范围内进行有效的监管。[4]

四、引导社会参与,积聚保护力量

不同民族先民所居住的区域各有不同,同时也有部分民族先民的历史发展也是民族迁徙的过程,因此民族文化遗迹的分布并不固定在特定范围内,数量众多的民族文化遗迹分散于少数民族各个地区;因文化遗迹原有的功能并不一致,或祭祀、或生活,因此文化遗迹的分布位置不定,作为祭祀留下来的遗迹可能分布在悬崖,而作为生活的遗迹则可能在山洞;文化遗迹的性状不一,也各有不同,或巨型岩画,或灰坑,或寺庙遗址等。[5]各种差异表明民族文化遗迹的保护方式也各有不同,但是不管是什么文化遗迹,文化遗迹的保护都需要一定的人力和财力,并需要较长时期的保护,因此民族文化遗迹的保护需大量的资金来支撑。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水平低是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共同问题,民族地区的教育、基础设施、社会发展都需要在民族地区有限的资金内来支出,民族文化遗迹的妥善保护所需要的资金自然会给并不宽裕的民族区域带来较大的压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中是解决民族文化遗迹保护资金问题的有效方式,因此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是当前众多民族地区在市场环境中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一致态度。此种策略不仅可以使民族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得到有效开发,顺应市场经济潮流,同时对于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也可以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争取到更多的资金。为了推进巫山岩画群的价值开发,龙里县以巫山岩画的保护和传承为亮点,引进社会力量,开发旅游度假村项目便是借助社会力量推进民族文化遗产保护较好的例证。

社会力量对民族文化遗迹保护的介入,主要为两种方式:或者是文化公益组织,或者是社会经济组织。文化公益组织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以文化保护为目的,因此在民族文化遗迹上需要着重的是方式方法的问题,而对于社会经济组织的介入,则需要慎重对待,盈利是社会经济组织的最终目的,并不是所有的民族文化遗产都具有突出的经济价值,如果不能在盈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找到很好的平衡点,便会出现合作机制不长久或者文化遗迹受损等后果,因此对于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中社会力量的引进还需要在合作方式、方法、方向等方面进行清晰的规划。鼓励社会力量合理参与是民族文化遗迹保护中社会力量引进的基本原则。

结语

文化遗迹是人类文明的痕迹,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佐证,对文化遗迹的保护实际是对人类历史文明的尊重和传承。民族文化遗迹是少数民族历史文明的展现和物证,不管是在社会层面还是在民族层面,都是珍贵的文化资源,保护民族文化遗迹意义重大。基于民族文化遗迹特殊性,相关遗迹的保护需要结合文化遗迹本身的特征及其民族属性进行全方位思考,使民族文化遗迹的保护从群众基础、制度保障、公众参与、理念导向等方面形成完整的保护机制。

[1]范 舟.先秦时期的云南游牧文化[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2,(4).

[2]邵 媛.贵州岩画的美学价值——以龙里巫山岩画群为例[J].贵州民族研究,2014,(10).

[3]阿 土.贵州岩画的分布[J].贵州民族研究,2013,(6).

[4]曹 霞,陈海宏.国外文化遗迹法律保护模式、制度与经验[J].朝阳法律评论,2012,(1).

[5]蓝 武.红水河流域壮族土司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研究——以广西马山县境为例[J].贺州学院学报,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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