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双语制度的政治动因

2015-03-20 15:59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蒂斯法语族群

张 燕

(北京语言大学外国语学部/语言科学院,北京100083)

语言政策是调节族群矛盾、调整社会格局的法律手段。族群和社会格局往往是制定或调整语言政策的出发点,解决语言生活问题则是语言政策的目标。加拿大在1969年颁布“官方语言法”,这标志着官方双语制度的正式实施,自此之后英语和法语一直享有法律上的平等地位。要探究加拿大双语制度确立的动因,就必须对其族群历史和政治背景进行分析。20世纪60年代之前,英、法族裔的语言较量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它们分别以“同化与反同化的语言战”、“势力均衡下的语言平等”和“政治较量中的语言纷争”为关键词。法语和英语的竞争关系是法裔和英裔族群竞争的表现,双语制度隐含着两大族群利益分配的政治动因。

一、同化与反同化的语言战

加拿大两大族群的较量始于殖民时期。1763年2月,英法之间签订“巴黎和约”,直接终结了法国在加拿大的殖民历史,开启了英王室的殖民时期。同化与反同化的较量自此在英王室和魁北克法裔之间展开,而历史契机和族群特征帮助法裔在语言较量中获得胜利并为其积累重要资本。

(一)首轮语言较量——确立法语官方地位

恰在此时,北美大陆13个殖民地的独立势头越发高涨。为了避免独立浪潮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魁北克参加独立革命,英国政府废弃同化政策,于1774年实行“魁北克法”,将法裔权力范围扩大到五大湖区域,承认法裔天主教、文化制度、社会体系等的合法性[1]。在这次利益交换的过程中,魁北克成为阻断北美独立革命向加拿大蔓延的重要堡垒。作为回报,英王室承认了魁北克法裔的权利,并认可了法语在法庭用语中的地位[2]。

北美独立革命期间,大批支持英国王室的效忠派涌入加拿大。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英裔利益,英王室将领地分为上、下加拿大,上加拿大为安大略,英裔占多数,主要说英语;下加拿大为魁北克,法裔占多数,主要说法语。这种政策初衷是保护英裔,但以语言和族群为标准的区域划分反而提升了法语地位,法语不仅成为下加拿大议会的官方语言[3],还获得在法庭上与英语同等使用的资格[4]。法语在首轮语言较量中获得胜利。

(二)二度语言较量——废除英语单语制度

上、下加拿大分而治之期间,语言政策表现出自由放任、互不干涉的怀柔特点。这种状态仅仅维持了半个世纪,1837年上、下加拿大发动起义,拉方泰尼(Lafontaine)和鲍德温(Baldwin)进一步提出语言权利诉求,要求确立英语和法语的完全平等地位[5]。

1838年,英国王室派出德拉姆伯爵(John Lambton)调查起义原因。次年,德拉姆伯爵在“不列颠北美事务报告”中指出:加拿大最主要的冲突原因不是“原则问题”而是“种族原因”[4],两种截然不同种族的存在是“国家战争的祸根”[1];消灭动乱的唯一方法就是消灭其他种族,实现种族净化,将法语和法国文化同化入英语和英国文化中;建立以英裔群体、英国法律和英国语言为主导的社会,实现所有司法部和议会语言的英语化[6]。这一同化政策与英王室的主导思想不谋而合,因而当北美独立革命威胁消除时,“排除异己的再次同化政策”再次实行。1841,英王室颁布“联合法”(the Act of the Union),合并上、下加拿大,确立英语为大众生活的唯一官方语言[7]。

同化政策遭到了法裔族群的强烈反对。法裔族群再一次凝聚在一起,法裔身份被确立为不可剥夺的一部分。法语非但没有消失,还得到了更多的重视。1844年,保护法语、法语文化的蒙特利尔加拿大协会(Institut Canadien de Montreal)正式成立。1848年,反对同化的“温和改革派”联盟宣告成立,部分英裔也加入该团体[8]。1849年,面临巨大压力的英王室不得不修改“联合法”,法语最终获得合法地位[7],重新获得议会语言地位[9]。英语单语制度和同化政策最终以失败告终,法裔虽不处于统治主导地位,其反抗获得决定性胜利。

二、势力均衡下的语言平等

英王室的同化政策没有消灭法裔语言和文化,在法裔压力下不得不赋予其合法地位。族群凝聚力、人口数量以及历史机遇等因素有利于法裔。英王室两次同化政策的失败进一步增强了法裔族群实力。这一资本成为法裔在联邦成立之初与英裔竞争的基础。

(一)联邦成立之初的权利分配

1839年,德拉姆伯爵在“不列颠北美事务报告”中提出建立责任政府的构想,认为具体事务应由责任政府而非英王室来承担。由于担心失去政治权利,英王室对此并不认可。但是,改革派的呼声促使“责任政府”的构想最终得以实施。1867年的“英属北美法”就是进一步实施“责任政府”构想的重要文件,它的签署宣告加拿大联邦的正式成立。

这部重要的法律文件被称为加拿大的首部宪法,实则是权衡各方利益的妥协文件。为了获得英王室的支持,该法保留了英王室权力,由英国国王派遣总督代为行使其权利;为了确保各省利益,该法准予各省征税和教育等权利(第92条);为了避免各省权力过大,该法主张建立制衡各省的联邦政府,使其拥有军权、金融权、立法权、税收权,管理印第安人及其居留地的权利,以及驳回各省条例的特权。

目前,因为我们正处于学习的大好时期,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学习是我们提升自身素质,为将来贡献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准备。因此,学习看似事儿小,实则重要。顾炎武先生曾经说:“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作为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更要清楚和平年代自己所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我们要十分注重自己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的提高,这样才能提高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了平衡势力相当的英裔、法裔人口的利益,该法同时规定任何人有权在加拿大众议院议会辩论、联邦法庭案件中使用英语或法语(第133条)。这一举措使“英属北美法”成为联邦成立后首部承认法语地位的重要大法。联邦初期的法语地位与法裔地位和势力有着直接的关系。当时仅魁北克法裔就占总到加拿大总人口的33%[10]。因此,宪法之父麦克唐纳才会明确指出,联邦建立的基础条件之一就是认可法语的合法使用权,用法律的形式确立法语地位[5]。语言政策成为族群联合、权力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联邦扩张初期与法裔优势

“英属北美法”签订后不久,加拿大领土进一步扩张,马尼托巴省成为加入加拿大联邦的第五个省。该省10/11的人口是梅蒂斯人[9],他们主要是法裔殖民者与印第安人的后裔,其中约5700人使用法语,约4000人使用英语[11]。由于法语在该省占绝对优势,加拿大众议院通过“马尼托巴法”(1870年),准予建立天主教学校进行法语教学,赋予法语、英语同等法律地位,并强制要求该省立法机构使用英语和法语两种语言。这些举措推进了法语阵营的进一步扩大,但是从本质上说,英语和法语两种语言地位平等的最主要原因在于英裔、法裔人口比例相当、势力相对均衡。

三、政治较量中的语言纷争

伴随人口比例和社会地位的变化,英裔与法裔势力均衡、地位平等的蜜月期很快结束,以宪法形式确立的双语制度也随之遇到巨大挑战。“英属北美法”中规定的议会文件双语化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大量积压的文件无人翻译;英裔对法裔族群的同化政策依然存在。这使得英裔、法裔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而梅蒂斯人起义事件和耶稣会财产分配事件又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并直接影响到语言政策的变化。

(一)梅蒂斯人起义中的语言事件

曾在蒙特利尔受过神学高等教育的里埃尔,领导梅蒂斯人两次发动“西北起义”,要求国家承认梅蒂斯人的领土权利,认可法语的官方语言地位[12]。梅蒂斯人起义以失败告终,英裔和法裔在里埃尔处置方式上态度极不一致:英裔族群聚集起来强烈要求判处其死刑,多伦多报纸甚至用讽刺的口吻写道“用法国国旗勒死里埃尔!这是这块破布在这个国家的唯一用处”[5];法裔族群却与梅蒂斯人同一阵营,强烈要求从轻处理里埃尔。

一个原住民起义事件为何能成为深化英裔、法裔族群矛盾的事件?究其原因在于在此事件中梅蒂斯人与法裔族群存在较为明显的聚类效应,法裔与梅蒂斯人远比法裔与英裔之间的关系要近。具体说来,原因之一是梅蒂斯人与法裔之间血缘关系上的亲近:梅蒂斯人是印第安人与欧洲人的混血儿,除极少数是英裔与印第安人混血儿外,大多数是法裔与印第安人的后代。在法国殖民时期,法裔就与印第安人通婚,以期达到同化的目的;联邦建立之后,法裔继续与印第安人通婚,以此来维持英裔、法裔人口比例的相对平衡。而族群亲缘关系下的语言共通性是法裔与梅蒂斯人之间亲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里埃尔明确提出法语使用权利的诉求自然使法裔成为事件的重要关联者。

二者不同的利益关系导致英裔把里埃尔视作叛徒,法裔将其视为英雄。这种不同的认知态度是英裔和法裔矛盾凸显的集中表现。由于英裔在当时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本,里埃尔被一个地方法官和六个英裔组成的陪审团判处叛国罪并判以死刑[5]。在这次以里埃尔事件为表象的族群竞争中,英裔取得胜利;但其不顾法裔意见、一边倒的处置方式成为英裔、法裔均势被打破的重要标志性事件,并为以后英裔、法裔矛盾的进一步恶化埋下祸根。

(二)耶稣会财产分配与语言教育

耶稣会财产分配事件发生在1888年,当时法令裁决天主教学校获40万加元的赔偿,新教学校只获得6万元赔偿[4]。新教教徒主要是英裔,天主教徒主要是法裔,财产分配不公激发新教和天主教间的矛盾,成为不同宗教背景的英裔、法裔之间的矛盾导火索。当时教育主要由宗教机构具体负责,这又使得教派矛盾直接影响到语言教育领域,并最终演变成语言战争。

(三)法语地位下降与麦卡锡思想

在这场族群较量中,法裔逐渐处于弱势,人口比重和社会地位的变化成为导致加拿大语言政策变化的重要因素。1870年后,大量英裔从安大略省迁入马尼托巴省[11],英裔人数占绝对优势,之前相对均衡的人口结构比例被改变。这使得“只说英语,唯效忠英国国旗”的呼声[13]愈发明显。1889年,英裔极端民族主义者多尔顿·麦卡锡建立平等权利协会,建议魁北克省之外一律只使用英语[14]。

麦卡锡思想反映在语言问题上就是英语单语制思想。这逐渐成为掌权的英裔的主流语言意识形态。1889年,马尼托巴省颁布“马尼托巴省学校法令”,撤销天主教学校。由于法语学校基本由天主教学校负责,撤销天主教学校就等于关闭所有法语学校。此后颁布的“马尼托巴省官方语言法”又废除法语在立法机构、法院的使用权,并规定英语为唯一官方语言[15]。

1887年,魁北克会议确立了各省立法的合法性,废除了“英属北美法”赋予联邦驳回各省条例的特权,联邦政府失去对马尼托巴省条例的否决权。因此当法裔向联邦高等法院起诉时,联邦法院没有阻止马尼托巴省法的通过[11]。直到1897年,第一位法裔的联邦领导人洛里埃与格林威达成妥协,有条件承认“马尼托巴省学校法令”合法性,并要求当法裔或其他族裔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时,马省必须提供相应教育服务。这种保障集体权利的做法后来被应用于其他语言法重要文件中。这次妥协使天主教和法语重新回到马尼托巴省的学校中,但是天主教和法语的地位已大不如以前,农村10人以上、城市25人以上才可以在课后获得宗教教育;学校内部,只有当法裔或其他族裔达到10人以上,才会在英语的正常教授外提供其民族语言学习机会[11]。

联邦政府失去否决各省立法的权力,不能干涉各省教育的权利,这使得联邦政府无法完全左右各省的唯英语语言政策:1912年,安大略省无视占全省20%人口的法语族群利益,颁布“17条法规”,禁止任何法语教学。1916年,萨斯喀彻温省明令禁止法语教学[9];同年,马尼托巴省撕毁洛里埃—格林威协定,再次禁止法语教学[15],并宣布英语为唯一官方语言。联邦初期英裔、法裔的相对平衡关系早已不复存在,麦卡锡思想是英裔强势政策的典型代表,持续的同化政策和不利的社会环境不断刺激着法裔,并最终催生“平静革命”。

(四)挽救国家完整的双语制度

“平静革命”不仅是法裔的经济产业革命,更是语言社会革命。为反对英裔同化政策,法裔成立法语办公室,反对盎格鲁化,并从语言权利入手,主张法裔身份。起初,法裔只是用“法裔加拿大人”的群体身份谋求平等地位;但随着魁北克政治时局的变化,“魁北克人”的身份概念被明确提出来[4],这成为其谋求独立的先兆。

魁北克的语言社会革命威胁到了联邦稳定基础,也迫使联邦必须出台保护法语地位的语言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加拿大联邦于1963年成立双语与双文化委员会;并遵从该委员会的建议,于1969年推出“官方语言法”。该法的颁布标志着加拿大双语制度的正式开始。从根本上说,加拿大的双语制度是对单语制度的否定,是英裔和法裔群体二者博弈的产物,也是国家统一的重要象征性举措。虽然该语言法历经修改,但主导精神始终未变,具有里程碑意义。

四、讨论

加拿大的官方语言是英语、法语,其同等语言地位的确立过程是两个族群平衡地位、分配利益的过程。表面上看,1969年之前的加拿大语言政策具有摇摆不定的特征,时而单语制,时而双语制。实则,单语制是英裔的主导意识形态,双语制只是维护国家统一的象征性政策。

双语制度的根本原因并非是族群间文化交流的需要。从语言政策的共时和历时特点来看,族群间的势力均衡迫使其不得不放弃单语制;官方双语制是两大族裔之间的妥协性政策,是缓和英裔和法裔二者竞争矛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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