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火车站暴恐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2015-03-25 15:32
环球时报 2015-03-25
关键词:昆明市罪犯人民法院

本报特约记者王喜华 本报记者苏静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依法对“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力恐怖案3名罪犯执行了死刑,引起国际媒体关注。

英国广播公司(BBC)当天迅速转载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账号发布的公告简讯。报道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恐案中犯有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3名罪犯依法执行了死刑”。BBC称,公告没有提及具体执行时间、地点以及行刑方式。

美联社称,被执行死刑的3名罪犯是在“3·01”袭击发生两天前企图偷越国境时被中国警方抓获的。另外的5人——阿卜杜热伊木·库尔班、艾合买提·阿比提、帕提古丽·托合提、阿尔米亚·吐尔逊和盲沙尔·沙塔尔,在联系不上上述3人的情况下,持刀进入昆明火车站,在临时候车区、站前广场、售票大厅等多处地点大肆砍杀,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伤。其中4人被当场击毙,帕提古丽·托合提因拒捕被警方开枪打伤后抓获。

英国《卫报》简单回顾了案情,并强调这起发生在昆明的血腥事件“共造成140多人受伤”。报道还称,中国政府对分离主义分子和极端宗教分子近年来制造的恐怖袭击事件予以谴责,这些事件已造成数百人伤亡。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宏伟24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这几名罪犯以暴力恐怖袭击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致使上百民众死伤,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对他们执行死刑,是他们罪有应得。而且,执行死刑对其他的暴恐犯罪分子也有一定震慑作用。另外,昆明火车站的暴恐事件过去一年多了,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没有从重、从快。在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政府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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