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尤努斯模式看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效率问题

2015-03-27 04:07查静
关键词:信贷业务市县小额

一、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国民经济水平的逐渐提高,我国的金融行业也得到了新的发展机遇。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入到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的社会经济体制就发生了重大的变革。然而,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村经济的增长才是能够使我国总体的国民生产总值上升的关键。我国各省市县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离不开政府的保障以及金融方面的扶持,而农村小额信贷作为金融业推出的对农村经济增长进行扶持的业务,已经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融资困难问题的解决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逐渐成为了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小额信贷局面混乱

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是当前我国金融业在各省市县农村地区中开展的主要的信贷提供方式,然而,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提升,各省市县中的农民对于金融业为其提供的小额信贷业务也产生了新的需求。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金融业为农民提供的小额信贷业务已经无法满足农村在不断生产与发展过程中的基本需求。 [1]体制性的阻碍是我国金融业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根本阻碍,其能够对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有效融合造成直接影响,并导致我国的金融业农村小额信贷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混乱交易的局面。

(二)农村金融创新不足

创新能力缺失是导致当前我国金融业对于农业小额信贷支持方面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经过调查可以发现,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服务手段过于单一,相关的经营理念也停留在原始的状态。 [2]在我国金融行业为农民所提供的农业小额信贷产品中,还存在着贷款业务比例过高,贷款种类缺失等状况,而且低风险、高收益的金融业务在相关的农业小额贷款业务中几乎是更不存在。

(三)农业保险体制不健全

担保体系不健全是导致农业小额信贷业务实施困难的主要原因所在。目前农业担保体系的缺失和金融业风险防范底线的设置严重阻碍了金融支农工作的推广,而二者更是陷入了死循环,继而得不到解决。 [3]农业保险体制目前存在四方面问题:第一点,国家缺乏对保险机构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第二点,国家政策性推广的农业保险具有点多面广、单位价值过小、定损难度极高而赔付率过大等特点,这使得农业保险业务大多处于亏损状态,继而影响了保险机构对于发展农业小额信贷担保方面业务的积极性;第三点,农业小额信贷险种少,风险覆盖面过窄,相关的养殖业险种更是处于空白状态;第四点,农民对于小额信贷投保的积极性过低。

三、尤努斯模式及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

(一)尤努斯模式概述

小额信贷业务最开始是由亚洲以及拉丁美洲等发展中国家所开启的一种借贷业务,其主要的服务目的在于为国家的穷人提供资金借贷和帮扶。而后随着小额信贷业务在各个国家中的深入开展,各个国家又根据自己国家的基本国情以及经济体制发展出了是何其本国发展需要的小额信贷业务模式。在这些国家所开创的小额信贷模式当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便是由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所创建的小额信贷模式。 [4]该模式的创始人同时也是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得主,即穆罕穆德·尤努斯,故该模式又可称之为尤努斯模式。 [5]尤努斯模式的主要特点在于针对国家内部中低收入人群没有财产抵押的现象,开展了由农户自行组合成为信用担保小组的形式。在这些农户的互相担保过程中,银行将对其进行发放贷款。这种贷款形式由于没有实质性的物品担保和抵押,故存在较高的风险,所以贷款金额的利率也相对较高。 [6]与此同时,其为了提高最终的贷款效果,其贷款的主要对象为妇女,而且为了提高农民对贷款金额的使用效率,该种贷款模式要求农户按周进行分期还款。尤努斯模式的特殊之处还在于,其要求贷款客户在贷款银行内开设一个储蓄账户,而在其存款的金额达到一定高度时则必须购买该银行的股份,成为这个银行中的一员(即股东)。尤努斯所创建的小额贷款模式帮助了世界范围内很多贫困人民获得了经济保障,继而引起了国际上的广泛关注。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

我国金融业所推出的小额信贷业务,主要面向的人群是在我国各省市县农村地区的中、低收入者,并为其提供小金额的信贷服务。自小额信贷机构于2005年在我国开展以来,得到了迅速地发展。从2005年初一直到2011年末,我国国内先后组建起了3469家小额信贷机构,其实际的资本收入高达2398亿元,贷款余额也有2984亿元。随后从2011年年末到2012年年末,我国的小额贷款机构共有5987家,出现了成倍上涨的趋势。而在其中的从业人员则有6.7万人次,其在2012年的社会融资总量占了全国融资总量的1.27%,成为了我国金融行业的新兴生力军代表。截止到上半年年末,我国的小额信贷机构共有9751家,总体的借贷余额共有9632亿元。 [7]由于我国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故我国当前的小额信贷业务大多指的都是农村小额信贷。我国当前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是通过对农民的信誉进行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和金额范围内,不需要农民进行实物抵押便对其发放贷款。也可以说,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是以农村的贫困人群为基本服务对象,并通过贷款的方式来对其进行资金方面的扶持。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不仅仅是一种金融服务,同时其还是我国用于扶贫的重要手段。我国是一个农业发展大国,农村人口占了我国总人口数的76%以上,故农村人口的贫困问题也是造成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 [8]然而,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前期的资本投入,故想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人口的贫困问题,就必须使其能够拥有享有金融服务的权利。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进行大力扶持,可以使得我国的农村人口在生产和生活当中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但由于目前我国各省市县的农民大多缺乏可以提供资金贷款担保的资产,故使得国有传统的金融机构并不愿为其提供贷款服务,继而影响了我国总体的农村小额贷款效果。

四、今后农村小额信贷运用尤努斯模式的对策

(一)扩大业务资金来源

我国当前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是通过我国的国有银行农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共同接受国家中央银行的再次贷款以及来自于国际组织中其他国家的捐款来向我国各省市县农民进行发放。可以说,这是我国各省市县农民在发展农村经济过程中能够获得的主要金融支持来源。 [9]但由于我国以往固有的历史原因以及经济体制的阻碍,使得金融业所建立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取得很好的结果,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故我国的小额信贷业务在实施的过程中,除了对以往的资金融资机构进行利用,还可以对其自身所具有的职能来实现新的金融组织,并建立起新的试点机构。比如可以借鉴尤努斯模式中的“乡村银行”的形式,自行建立起一个具有合作性质的金融机构,这个机构可以不属于政府组织。而该组织的建立一方面可以增家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竞争,另一方面还可以减少由我国国家政策干预所造成的负面效果。其既保证了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安全新,又可以增多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

(二)利率市场化

我国相关的专家表明,农村小额信贷的利率应进行全方位的开放,但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却规定,任何形式下的利率只要是超过国家所规定的基准利率的4倍以上,就属于高额利率贷款,也就是俗称的“高利贷”。这样的规定与当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需求完全背道而驰。 [10]我国当前金融机构中的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主要盈利来源取决于对成本的管理和被贷款数额的定价方面,也就是指最终的贷款成本要被最终的利率定价进行覆盖才能实现其最终的盈利。这就表明,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想要实现最终的可持续发展,那么其所规定的贷款利率就要远远高于我国普通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金额。通过对国内外的小额信贷人员进行调查可以发现,在其所贷款的金额范围内,其可以承担的贷款金额利率要比普通银行的利率金额高出许多,其关键的目的在于能够对其所需的生产或生活中所需要的小额信贷金额进行顺利的获取,而金额的范围通常在在千元至万元之间。所以,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利率应当进行全面的开放,因为只要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中的竞争一直存在,那么在利率公开的一段时间内,其必将从高降至适合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范围之内。而只有正规的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服务得到完善,在我国信贷市场中存在的违法信贷行为才能得到有效制止。

五、结论

综上所述,在我国当前的金融体系当中,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属于较为薄弱的环节。通过对孟加拉国用于提高其国内农村经济增长的尤努斯模式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尤努斯模式的成功主要在于其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多元化的信贷产品类型以及高效率的经营组织。而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在这些方面的涉及几乎处于空白的状态。故想要使我国国内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取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将我国各省市县中的贫困家庭作为主要的小额信贷对象,并将市场化的小额信贷利率与政府所下达的贴息利率进行有机结合。与此同时,还应对多方面的资金进行引入,并与政府进行结合,继而建立起高效的风险担保机制。只有这样,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业务才能得到发展,我国农村的整体经济水平才能得以提升。

猜你喜欢
信贷业务市县小额
微信上小额借款 请务必通话确认
基于风险管理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内部控制的研究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信贷业务尽职免责规定
外债及其他信贷业务
基于高速公路ETC卡的小额支付平台应用
赣通卡小额支付平台设计方案
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模式和风险管理研究
警惕小额会费传销骗局
市县动态
市县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