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水资源水环境信息共享管理模式及启示

2015-04-06 17:01寇怀忠
水利信息化 2015年3期
关键词:信息系统流域法国

寇怀忠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 郑州 450003)

简讯

法国水资源水环境信息共享管理模式及启示

寇怀忠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 郑州 450003)

水资源水环境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公开利用,是横跨众多行业、部门、机构、企业、社会团体的复杂问题,不仅涉及利益、产权、技术、安全,更涉及到管理机制、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范体系等问题。主要综合介绍与法国水资源水环境信息共享管理及增值应用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情况、组织管理、技术标准、数据生产和增值服务等方面的主要机制特点,以期对我国水资源水环境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利用改革发展有所裨益。

法国;水资源;信息共享;管理模式

0 引言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条件,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保护水资源水环境必须采取共同的行动。这一理念在欧盟各成员国早已成为共识。为使水资源水环境达到并保持在良好状态,2000 年欧盟颁布了《水框架指令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指令),确定了各成员国修复和保护水资源水环境的目标和相协调的行动计划。对于为实现指令目标而做出各类决策及采取具体措施的需要而言,共享和应用一致的、可理解的水资源水环境数据就成为优先解决的问题。为此,指令提出各成员国要采取一致的行动,建设欧盟水信息系统,实现相关水资源水环境信息的整合共享利用。

指令颁布后,法国政府和相关组织为加快水资源水环境数据的公开、共享和增值利用等工作,在梳理整合已有相关资源基础上,搭建了法国国家水信息系统(SIE),有效推动了水资源水环境数据在科学研究、生产生活、政策制定和评价、公共管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在统一的行动框架下,法国众多的部委、局署、公私科研机构、公私企业、协会,如环境部下属的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管理署(DEB)、灾害防护总署(DGPR)、可持续发展总局(CGDD)、26 个地方环境保护局、100 多个水资源管理综合服务局,以及健康保障部和农业渔业土地资源部;公立机构、企业及协会包括国家水资源水环境办公室(ONEMA,以下简称国水办)、法国地质矿产调查局(BRGM)、法国海洋开发研究院(IFREMER)、法国气象局、国际水资源办公室、法国国家度量和测试实验室、法国电力、威立雅水务、 法国国家认可委员会等参与到国家水信息系统框架内的系统开发运行、数据生产融合、数据更新和开放共享服务、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机制建立等相关工作之中。

法国水资源水环境信息整合共享开放利用,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具有良好的法律法规制度基础和各方面现实的迫切需求,欧盟水框架(DCE)的颁布使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早在 20 世纪 70 年代,人们已经认识到,为了不同的目的长期采集积累形成的海量水资源数据,是一笔巨大财富,但分散、一致、碎片化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其在公共政策制定、工程项目论证建设、环境监督评价、透明管理等方面的共享和再利用。根据 1992 年颁布的水法,建立了国家水资源数据网(RNDE),水资源公共数据的主要生产者都加入了 RNDE,有效推进了水资源数据的共享,同时,编制的第 1 个国家水资源开发和管理总规划需要的相关数据上线公开。1993 年,为促进水资源水环境数据的共享,建立了国家水资源数据和技术标准管理局(SANDRE),负责更新和发布水资源数据的标准和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水资源水环境知识在公共水政策、公众参与、透明公开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也为水资源水环境数据的整合公开共享利用提供了根本保障。其中较为密切的法律法规包括 2000 年的欧盟水框架指令、2001 年生效的 Arhus 公约、2003 年的法国水框架指令、2004 年纳入法国宪法的环境章程、2006 年颁布的法国水和水环境法、2007 年法国制定的格雷诺尔(Grenelle)环境协议。其中,Arhus 公约提出了对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详细规范,强调了公众在环境问题上参与的重要性和获得环境信息的权利。2005 年,法国将水资源水环境涉及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分享服务等可公开的相关数据、信息和知识统一纳入到水资源信息框架体系之内,并建立了统一的访问门户[1]。通过这个门户,可以方便地获取存储在数百个数据库中公开的水资源水环境监测数据,包括地下水、河流水位及流量、近海域水、湿地、河流鱼类、实时洪水预警、实时气象警报、取用水、水质、浴场水等 14 大类数据及相关公报。

本文主要是根据法国环境部网站[2]、国家水资源水环境办公室网站[1]及法国水资源信息门户网站[3]上的相关内容整理而成,相关的信息也可参见参考文献 [4]。

1 组织管理架构

法国水资源信息整合共享服务工作的开展和推进采取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标准规划、多方参与、分工负责、定期会议协商的方式,其组织管理架构可分解为 3 层:战略层、管理层、实施层。

1.1 国家层面的战略管理

在国家层面,SIE 的管理跨不同的部委。环境部的 DEB 负责提出水资源信息系统的目标,国家可持续发展总局、灾害防治总署、健康保障部和农业土地资源部等参加协商目标的确定;根据国水办领导的建议,与可持续发展总署、灾害防治总署、健康保障部及农业渔业土地资源部商定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的实施计划。同时,还负责水资源信息系统在各部际之间的协调工作。DEB 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相关方参加的工作推动会。

CGDD 所属的统计观测局与其他有关的职能机构合作,负责 SIE 和其他环境信息系统之间内容共享协同。CGDD 的创新研究署下属的地理信息部负责 SIE 与国家地理信息政策标准的协调。

国家水委员会负责对 SIE 进行咨询、督导管理。

1.2 国家层面的管理运行

国水办负责国家层级 SIE 框架内工作的管理运行,对工作具体协调和支持,主要职责是:制定国家水资源数据共享的实施计划,制定具体要开展建设的项目,负责国家水信息门户的运行,并向 DEB汇报工作。国水办下立 1 个流域工作协调组及若干技术工作协调组。各流域委员会和水务管理局负责流域级的技术协调和并支持国水办的工作。

流域工作协调组有固定的专职人员,其中包括国水办的水信息知识部主任,各流域 SIE 项目的负责人,还有来自包含 DEB,DGPR 的水利和自然灾害部、CGDD 的观测统计部在内的 6 个公立机构的代表。协调组每季度要召开至少 1 次会议,其下设有 4 个负责横向联络组和若干业务专题组,组内工作人员分别来自 DEB、流域委员会、区域和省级的相关公立机构、各水务局、国水办及某个特定的科研机构。

横向联络组包括:1)水资源地理信息组。负责制定和维护更新地表水和地下水相关的地理坐标及位置数据的组织等。2)SANDRE 促进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和开发利用数据资源技术标准,确保SANDRE 目标活动的执行及 SIE 与其他环境健康信息系统之间的语义协同和互操作。3)水资源信息增值利用工作组。负责水资源数据的增值利用和公开相关工作计划的执行。4)应用促进组。负责水资源信息系统框架内各类信息应用系统之间的协同。

针对水资源水环境的业务类别,设立了相应的业务专题组,如水文测量组、水清洁处理组、非点源污染防治组等。这些专题组在 SIE 的框架内负责研发各领域的知识处理方法、需求表达和相应的应用子系统。

1.3 实施计划

在国家水资源信息框架内,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持续发展,分别制定了国家级和流域级的多年实施计划。国水办负责组织制定国家级实施计划,DEB 负责审批,每年要总结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并向国家水委员会汇报,同时对实施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正;流域级实施计划由流域委员会的技术秘书处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共同制定,并经流域委员会和水务管理局批复。

实施计划主要确定年度需要完成的任务、成果形式、任务的组织推进等。其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与各类水资源水环境及水资源供给和水清洁公共服务相关的数据采集、存储、发布,如水生态系统的动植物群种、湿地、洪泛区的数据;对水环境有影响的人类活动;SIE 的管理机制,以及关于数据生产、入库、处理、增值利用及分发机制;数据标准规范、信息服务接口方法及数据质量控制等。SIE流域级实施计划是国家级实施计划的补充,而后者要根据不同流域的情况进一步细化调整落实。

2 技术标准体系中数据及处理方法

为保障 SIE 框架内不同应用间及 SIE 与其他信息系统间在语义和技术上能够互操作,以及信息在不同应用和系统中的客观性、可比性并且符合相关规范,国水办负责组织制定了系列的数据、访问处理方法及数据质量控制的标准。这些标准经由国水办主任批准后,具有国家的法规性质,相关方必须采用实施。

2.1 数据标准

制定数据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在概念理解、分发共享、对象表述与地理定位等方面数据语义和处理技术方法的互操作,其研究制定主要遵循几个原则:欧盟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定、欧盟水信息系统框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国际互操作技术规范。数据标准主要包括以下 4 个方面:1)数据及其相关服务的技术标准;2)有关制定这些技术标准及其使用的规则;3)数据集分类及范围;4)涉及数据生产、更新维护、发布和利用等管理方面的机制规则。

SANDRE 协助国水办开展数据标准的相关工作,包括:建立、更新和发布水资源数据和 SIE 服务的技术规程,负责管理为开展数据标准工作提供支撑的平台系统。SANDRE 将水资源信息系统的 10 多个相关机构组织形成 1 个数据标准工作网络,协同开展工作,各机构负责所在领域的数据标准。

2.2 数据访问处理方法标准

国水办围绕以下几类数据访问服务制订了数据访问处理的方法标准:1)与水资源相关的活动或者对水资源产生影响的活动进行表述刻画及进行的相应经济分析;2)对人类活动产生的水资源水环境影响进行分析;3)对水资源水环境状态的监测;4)对水资源水环境的状态评估;5)对洪水、洪灾及其造成的损失进行描述表示;6)对水生态系统的状态评估。

根据需要,国水办还组织并资助有关科研机构参与相关工作。这类科研技术机构主要包括:国家食品健康安全局,环境和工作健康安全局,地质调查局,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研究院,工业环境及灾害研究院,水文观测与洪水预报中心管理局等。这些科研机构负责所擅长领域的数据处理访问和服务标准的制定。

3 数据生产管理和增值服务机制

围绕水资源水环境数据的生产、整合管理、增值服务等工作已建立了一套常态的运行机制,并且已标准化、网络化。

3.1 数据生产管理

流域的委员会和水管理局负责组织相关的公共机构,采集生产环境观测数据,主要包括水质、水生态系统、用户的用水量、水环境压力、河流水位与流量、地下水位及化学构成等数据。其途径有:现地测量或观测,采集水样并在实验室内分析,通过影像处理或者空间分析。数据生产获取采用的观测和处理方法必须符合所制定的数据及处理方法标准,同时必须符合相关的数据质量控制标准。数据的生产过程也包括数据集的质量控制、元数据的建立、数据的入库存储等环节。

流域水管理局对数据生产需要的相关成本费用进行评估,并且作为国家参政预算的补充,对具体生产数据的有关机构提供经费支持,而流域委员会对开展的有关前期工作提供必须的经费资助。

另外,除流域机构组织负责采集生产数据之外,SIE 也需要从其它信息系统中收集获取或者访问数据,如气象、饮用水分水测量站点、相关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等的数据。为此,国家水办将与数据的拥有者签订协议,明确数据的用途、获取方式及相关规则,主要涉及健康部、农业部、环境部等部委机构。

3.2 数据库管理及增值利用机制

国水办负责国家水资源数据库管理工作,制定数据入库管理、元数据、数据发布规则。国家水资源数据库系统可为其他信息系统或者数据处理工具包,特别是对环境的数值模拟,提供数据访问服务。根据规定,SIE 框架涉及的数据都将逐渐过渡到国家水资源数据库中,并实施统一管理和发布利用。目前,法国水资源数据库的管理有些尚分散在离数据生产者最近的机构节点上保存,没有进入国家总库。不过,现有的分散数据库和数据应用处理工具软件都将逐渐被国家水资源数据库代替,将由后者提供用户需要的统一的数据管理和增值服务。

水资源信息增值利用工作组协助国水办具体定义应该提供的水资源数据增值利用服务,主要包括:水资源水环境有关数据序列;基于地图的信息可视化工具;与水资源水环境相关的通用地图符号的定义;标准术语的定义;制定指导 SIE 的参与者开展增值应用时保持和谐性和互补性的规则。同时,2.2 节提及的科研技术机构也参加增值应用的定义和实施工作。

SIE 框架内生产和融合整理的数据可通过EauFrance 主门户[3]、国家级各类业务门户网站及流域机构门户网站构成的网站群进行发布和共享。通过流域机构的门户网站,可以访问存储在国家水资源数据库系统中的相关流域数据。数据访问的方式包括:利用元数据在线查询发现服务、在线浏览访问及下载。数据的形式有:图表、影像地图、文本报告、相关业务普查统计数据等。根据格雷诺尔(Grenelle)环境协议第 27 款规定,所有观测的水资源水环境数据在 1 年后都应许可在线访问。

4 结语和启示

法国水资源水环境数据共享与公开利用取得的发展和成绩,主要原因有以下 3 个方面:1)有比较全面的法律法规环境作为根本保障;2)有完善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常态化的协调管理机构;3)有标准规范制度、经费支持及可行的实施计划。当然,法国在这方面仍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如现实中也存在要完成一项公益的或基础的科研课题当需要第三方数据时,即使是纳税人投资生产的数据,也不得不让数据拥有者加入课题,或者花费高昂的代价购买数据。

当前我国水资源水环境数据的共享、公开最大的挑战为:1)要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环境保障并监督落实;2)建立横跨水利部、环保部、工信部、农业部、交通部、卫计委等的协调管理、权利分配机制;3)建立跨部际的常设工作推动组织体系。当下,“三条红线”、“水十条”及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大力推进,都需要尽早建立统一的、公开共享的国家水资源水环境数据服务平台。

[1] 国家水资源和水环境办公室. ONEMA 介绍 [EB/OL]. [2015-05-18].http://www. onema.fr/.

[2] 法国可持续发展、环境和能源部. 法国可持续发展、环境和能源部官方门户 [EB/OL].[2015-05-18].http://www. developpement-durable.gouv.fr/.

[3] 国家水资源和水环境办公室. 法国水资源信息门户 [EB/ OL]. [2015-05-18]. http://www.eaufrance.fr/.

[4] 寇怀忠. 法国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模式及启示[J]. 水利信息化,2015 (2): 1-4.

Sharing Management Mode and Thinking of Water Resources and Water Environments Information in France

KOU Huaizhong
(Yellow River Conservancy Commission,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Zhengzhou 450003, China)

Integration and sharing and open use of water resources and water environment information is a complex problem that concerns different industries, departments, organizations, enterprises and social communities. It includes not only the problems of benefits, property right, technologies and security, but also the ones of administrative regime,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and standard specifications. The article presents a comprehensive view about current management regimes of water resources and water environment information integrating and sharing in France, particularly covering main mechanism characteristic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organiz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technique standard, data production and add-valued use. It is hoped to benefit to sharing, open, using, reforming and development of water resources and water environment data in China.

France; water resources; information sharing; management regime

TV21

A

1674-9405(2015)03-0001-04

2015-04-15

寇怀忠(1964-),男,河南台前人,教授级高工,从事大数据、信息检索和语义网络研究及水利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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