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股的问题

2015-04-07 02:40高煜娟
金融经济 2015年13期
关键词:投机A股监管

文/高煜娟

强制退市虽然有了新的政策性规定,但在《证券法》尚未修改之前,不免还有点底气不足。

问题股的问题,主要不在问题股的自身,而在于 “拔出萝卜带出泥”。也就是说,问题股之所以成为问题,在很大的程度上其实是一个亟待改革并从根本上加以改变的制度与制度环境的问题。

被称为 “强退”第一股的*ST博元,非但没有像3月31日刚开始被上证所实施风险警示之初一样继续保持断崖式下跌,反而时不时地就拉出连续涨停,甚至直到其即将面临暂停上市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居然还定格于涨停。这种不无刻意的态势,在某种意义上,不啻一个被宣判死刑的犯人在被套上绞刑架的时候对行刑者所发出的不怀好意的嗤笑。

由于涉嫌信披、财务造假,经过追溯后,*ST博元净资产、利润等连续三年为负。3月28日,*ST博元披露预案,计划引入广西凯盛对其进行重组。尽管在此前一天,证监会已明确表示,其退市不受重组影响,且上交所也在3月31日就开始对其实施风险警示,但在重组预案披露前,广西凯盛及其关联方的人员已进入*ST博元董事会,并占据了绝大多数席位。迄今为止,尚无更进一步的信息说明其重组是否会受退市的影响。*ST博元历史上曾有过多次重组经历。上市20多年来,多次深陷危机的*ST博元,历来就是依靠重组而屡获生机,并由此而博得A股市场 “不死鸟”之称号。那么,此次的它是否依然还能像以往那样绝处逢生呢?其风险警示期间股价表现的反复,至少说明了市场对此依然还存有一些幻想。

图/壹图网

事实上,强制退市虽然有了新的政策性规定,但在 《证券法》尚未修改之前,不免还有点底气不足。虽然证监会对*ST博元做出了为期12个月的暂停上市处罚,但在司法机关还没有做出最后的判决前,如果满足一定条件,最后或还是会有恢复上市的可能性。再说,如果法制不健全,法治有时候也难免会有靠不住的地方。在这方面,万福生科在地方司法机关的帮助下对借壳上市禁令的那次成功的冲击,不是依稀还在眼前吗?!市场对退市概念股的一再炒作,一方面固然说明A股市场投机炒作之风依然还十分盛行,另一方面确实也暴露了监管体制机制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新来乍到的强制退市制度在*ST博元问题上所经受的这番遭遇,既不妨可以说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挑战,其实,从法律制度和法治环境的衔接来看,何尝不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考验?!

以往的中国股市虽然并不是没有退市制度,退市机制却从来就没有到过位,这既是导致问题股层出不穷同时也是导致问题股炒作永无止境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重大的制度性原因。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好制度方面所存在的问题,那么,无论怎样去反对和打击市场对问题股的投机炒作,显然都是不管用,也不可能真正管用的。也就是说,将市场的投机性炒作视之为市场热衷于问题股的根源乃是本末倒置,它非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抽刀断水水更流,简单粗暴地将问题归咎于市场,就像火上浇油一样,反而更容易激起问题股炒作的反弹。*ST博元以及其他许多同类股票的市场表现,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

消灭问题股的最佳途径,在笔者看来,绝不是所谓的监管监管再监管,而是新股发行和退市制度的真正市场化。就当前而言,加快推进注册制改革,不仅是从根本上消除问题股滋生之气候土壤条件的最佳选择,同时也是有效促进监管转型的真正有可能立竿见影的快马一鞭。市场当局首先要做的并不是对所谓市场投机炒作之风一如既往色厉内荏的什么一再警示和严厉打击,而是千万别再像以前那样纠缠于最容易发生在部门和部门之间的所谓新政与旧政的诸多扯皮而不可开交。不能不看到,注册制改革不推进,也许什么都谈不上。注册制来了,问题股还能成其为问题股吗?问题股难以成为问题股了,所谓的问题股炒作还炒作得起来吗?因此,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改革,惟有改革才是市场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唯一正确选择。问题股的问题决不会也不可能会有任何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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