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新生代女性农民工融入城市困境的思考

2015-04-10 17:37李喜梅
山西农经 2015年2期
关键词:农民工生活

□李喜梅

1 背景与现状

农民工通常指具有农村户籍但已在城镇做工的劳动者。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9亿人,其中外出的农民工1.66亿人。其中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女性农民工为4375万人,占全部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的35%。

毋庸置疑,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弱势群体,而女性农民工更是“弱势中的弱势”,套用一段流行语,就是做农民工难,做女性农民工更难,做真正融入城市的新生代女性农民工难上加难。众所周知,女性农民工主要从事电子、制衣、工艺品、玩具、针织、陶瓷、食品、美容、餐饮、家庭服务等轻纺业、服务业。当然,在一些建筑工地也活跃着她们的身影。

牛奔草处去,人往高处行。女性农民工对融入城市有着比过去更为强烈的愿望,用梦寐以求表达,一点儿也不为过。当然,摆在她们面前的诸如落户城市、改善住房、提高技能和权益维护等一系列难题,包括衣、食、住、行、读、生、老、病、死等一条龙问题,既使是城市市民,也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何况人生地不熟的女性农民工。

站在中国经济增长从高速进入中高速阶段的“新常态”大背景下,研判本来就非常棘手的农民工问题,重点审视女性农民工融入城市这个重大课题,既有机遇,也充满了更多更复杂的挑战。当前现状呈现“六大新意”。

所谓“六大新意”,仅就新生代女性农民工而言,她们展现出鲜明的新特征新面貌。一是受教育水平“新”。老一辈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以小学和初中文化居多,且文盲半文盲占有不小比例,而她们之中初中及以上所占比例超过50%。二是恋城愿望“新”。老一辈农民工更多地把城市作为打工赚钱的地方,考虑迟早返回农村生活,而她们因职业技能较高,拖家带口在城市居住的时间逐年递增,返回户籍地老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渴望“市民”身份与认同的意愿愈来愈强,融入城市的趋势非常明显。三是自我认知“新”。上一代农民工有浓厚的恋乡情结,而她们更倾向于把自身当作城市的“准市民”,既向往城市物质生活的充实,也追求精神世界的多彩。认为自己与城市同龄人并无多大差别,应得到与城里人同等的社会地位。四是相融能力“新”。老一代农民工的生活方式与习惯稳定,不会因生活环境变化而改变太多,而她们对新潮流、新时尚容纳较快,思想更为大胆开放,易受城市环境的影响,与城市的心理距离相对缩小,与他人融合能力比较强。四是打工动机“新”。老一代农民工来到城市务工主要是“挣票子、盖房子、娶娘子、养孩子、长面子”的“五子登科”,而她们家庭负担相对较轻,既要“钱途”更要前途,注重学本事、长见识,关注个人的职业发展,改变人生命运,成为她们融入城市的主要目的。六是乡土情结“新”。老一代农民工大都有十几年的务农经历,乡土情结难以割舍,而她们在户籍上仍属农民身份,多数人是离开校门,就进城门,很少到田间地头劳动,直接导致对乡土情结日益淡化,反而自身的思维及行为更趋城市化。

2 困惑与困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从全局看,完成这个目标,任重道远。就女性农民工而言,更多的是“上学那时有理想,到了城市有梦想,三年打工后只存幻想。”的失落感,在社会保障、户籍制度、社会认同度、教育程度、就业歧视、婚恋问题等多重压力下,既有汗水的付出,也有泪水的委屈,在实现融城梦想的征途上,确实面临着很多理不清的困惑和解不开的困境。

从精神层面看,她们人在城中,边缘人的角色,不由得从心理到精神产生许多困惑,不知如何。困惑之一:传统与现实的碰撞总是让她们迷茫不解和不知所措。她们从小生活在农村,祖祖辈辈遗传下来的精神基因,让她们的血脉中传承了、诚信忠厚、见利思义等价值理念,也传承了家族情感、人情世故等行为规范。伴随融入城市的进程,城里人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等观念,冲击着她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困惑之二:她们在城市生活非常不易,造成的挫折感,对人生苦短领悟最为透彻。因为自身和社会的原因,无法享受城市市民的种种权利,反而经常遭遇歧视,容易把自己看作城市的局外人,逐渐形成逆反心理,甚至冷漠心态。困惑之三:精神生活的单调乏味,造成了她们心灵深处的孤独无助和无聊空虚。她们多数人的生活模式整天就是车间门到食堂门再回宿舍门的三点一线,很少有什么文化娱乐,精神生活单一枯燥。个人交际圈也多限于同事和老乡之间,这种与城市市民的明显反差,使得她们常常自问,幸福到哪里去了?困惑之四:现实与梦想的的落差,导致她们心理失衡而自卑。她们有融入城市的强烈渴望,但当她们的梦想之路遇到障碍时,加之与城市居民的优越感一对比,这种正能量的追求,可能会异化为心理失衡和自卑感的加剧。

从物质层面看,面对城市客观存在的种种阻力与困扰,她们经常陷入难以解脱的困境。其一:待遇偏低,是最令她们愤愤不平的困境,而且是生存上的困境。每年年底时不时发生的讨薪诉求,就是例证。调查显示,不少企业只是依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作为女性,往往连最低工资也拿不到。只好通宵达旦加班加点,为的就是能够增加一点工资,女性瘦弱的身体,承担了不该有的重担。其二:是始终奔波在城乡之间,难以安居乐业的困境。虽在城里面工作,却不能在城市中安家居住。现实的需要,她们还不能彻底舍弃家乡的土地,漂泊不定的生活方式,使得她们既成不了熟练的技术工人,还带来了春运紧张等社会问题。其三:乃是社会保障的缺位,让她们陷入了未来看不到希望的困境。目前,城市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体制上,农民工与城镇居民是两张皮,而在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上,更是以户籍篱笆,将女性农民工排斥在体制之外。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她们没有真正的“市民”身份,因而享受不到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之上的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同时,女性农民工在诸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社会救济、就业等方面还受到种种限制,连最基本的90天产假,也有不少妇女未能享受。其四:享受不到正常的社会和家庭生活,让她们陷入了生活苦闷的困境。一是许多女性农民工由于条件局限,仍然生活在集体空间内。二是不少已婚有孩子女性农民工,不能与自己的孩子在一块生活,形成大量缺乏母爱的留守儿童。三是即使小孩能够随父母到城里面,上学又成了最头疼的事情,她们的子女常常难以享受到与城市户籍子女平等的受教育权。

3 思路与对策

女性农民工是兼具农民、劳动者和妇女三重弱势身份的特殊群体,恩格斯说过,看一个民族的文明发展程度,只要看那里妇女的地位就基本上清楚了。要实现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奋斗目标,提高女性农民工社会地位,解决女性农民工融入城市难题是重要一环。

3.1 加强顶层设计。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盘统筹解决女性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问题,从户籍制度改革到就业政策取向,都应更多的关注女性农民工群体的特殊利益,制定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对她们的工资发放、劳动安全、权益维护、技能培训等问题,要作出明确规定,并给予政策倾斜和制度保证。尤其需要制定专门针对女性农民工的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政策。从农村政策到城市政策,要相互配套,防止政策打架,重点清除城市政策中对女性农民工不合理的排斥措施。

3.2 致力文化认同。女性农民工融入城市,必须有一个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和文化认同。她们也是城市大家庭的一员,是每个市民不可离弃的姐妹,关注她们的境遇,就是关注我们每一个人。社会舆论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以平等与友善的理念,对待女性农民工,坚决杜绝对她们使用带有歧视性色彩的语言称呼,无论大小城市,都应该真诚地认可、理解和接受她们,打心底将她们看作“新市民”对待,大力营造尊重、善待女性农民工的社会氛围。

3.3 培育“市民意识”。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女性农民工融入城市毕竟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基于她们自身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局限,她们融入城市的过程,一靠政府推动,二靠自身努力。所以,培育新生代女性农民工的“市民意识”,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她们尽快融入城市文明,与城市发展形成良性互动,是当务之急。政府和企业都要制定女性农民工培训计划,对她们开展多渠道、分层次、针对性明确的系统培训。重点帮助她们掌握一技之长,认识城市生活和竞争规则,增强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确保在城市中稳定就业,为真正融入城市奠定基础。

3.4 强化权益保障。女性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决定了她们在融入城市过程中,不可避免会碰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各级司法机关、妇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应加大对《工会法》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建立上下联动、部门互动、整体作战的长效工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有关政策法规,避免发生侵犯女性农民工权益的违法活动。特别是要贯彻法律保护弱者的原则,对侵害女性农民工权益者,实施更严厉的惩处。同时,切实提高她们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注重提高她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自强不息的精神状态,达到健康有序融入城市的目标,实现人生出彩的美好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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