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作者研究与《全唐文作者小传正补》评述

2015-04-11 02:08姜卉琳
关键词:小传史料

姜卉琳

(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唐文作者研究与《全唐文作者小传正补》评述

姜卉琳

(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清人所编《全唐文》作者小传存在着误、漏、重复等多方面问题。《全唐文作者小传正补》一书利用古文献资料与出土墓志等新材料,对《全唐文》作者小传进行全面订正与考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该书从内容、体例、研究方法、学术贡献等方面都值得重视。

全唐文;作者小传;正补;成果与价值

《全唐文》[1]是收录唐文堪称完备的总集,清人编纂此书时,为书中的作者编撰有小传,以资阅读参考,虽成就确可称道,但遗留的问题也时有所见:首先是作者家世生平著述的叙述欠全面,多缺漏,特别是一些名不彰闻的作者,过于简单,无益于助读。其次是年月、字号、官职、行第、爵里、著述等方面的记述多有失误。其三是政坛显要或社会名流,知名度较高,但小传记载或详或略,有失平衡。而另一些作者则素非闻人,虽知姓名,但事迹隐晦,仅有的一二记载尽管对了解作者不无益处,然而不注出处,以致研究者对其事迹与著述难以考索。凡此种种,不仅留下不少的缺漏,还人为造成了不少疏误。

关于唐代文学,前人及今人对于唐诗用力甚多,但对于唐文却不甚重视,产出的成果较少,至于唐文作者小传的正补,专门的研究就更少了。1939年,岑仲勉先生曾作《读全唐文札记》[2],就唐文的重出、误收、文字讹误等方面偶作考订,附带指正了某些作者小传记述上的错失,但关涉小传的考证仅有二十余条,涉猎有限。又因其书问世较早,许多新发现的史料未及利用。陈尚君先生1994年发表的《再续劳格读全唐文札记》[3]也指正了《全唐文》作者小传的数十条错误,但重点在于唐文的辨伪辨重,而不是考订作者小传,关于作者小传的诸多问题仍未解决。这就为唐文作者研究留下了较大的拓展空间。

近年来,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李德辉教授致力于唐文作者的专门研究,著成《全唐文作者小传正补》[4]一书,对清编《全唐文》中文章作者的生平事迹、著述概况做了全盘的订误和补缺,形成了全面、准确、清晰、信实、便用的作者传记,为唐代文史研究提供了夯实基础的参考资料。虽然此前,劳格、岑仲勉、陈尚君、陶敏、韩理洲、王辉斌等人做过一些分散的研究,但并非专门考证唐文作者,因而李德辉关于《全唐文》作者小传的专题研究,不仅有益于唐文的读者,而且为今后全面整理唐文作了必要的学术准备。李德辉教授将《全唐文》中数以千计作者的未知事迹,考证以实,补叙求全,订正了原编小传中人名、官名、地名等诸多讹误,同时亦纠正了原编所据文献记述的错失、传刻的舛讹,成果卓著。

详而述之,其特色与成果体现在:

一、体例科学。严格坚持以《全唐文》次序为准,将全部作者逐一考证,错失者正之,阙漏者增之。不同作者的考补内容相同者,则仅云参见某条,以避重复。并编有作者索引,与《全唐文》配套行用。

二、事迹记述全面,细节考证精密,叙述文字简洁。如《全唐文》卷六一七独孤申叔,原编小传仅云:“申叔字子重,德宗时博学宏词中第,为校书郎。”《正补》则云:“独孤申叔,鄂州刺史独孤问俗孙,太子舍人独孤助长子,字子重。爱慕文雅,甚达经要。贞元十三年,年二十一,举进士,及第。又二年,登博学宏词科,为校书郎。又三年,居父丧,未殓而殁,时贞元十八年四月五日,年仅二十七岁。平生禄位卑微但望重士林,美誉流传。与韩愈、皇甫均有较深交谊,与柳宗元关系尤为密切,在世之时,宗元即有《送独孤申叔侍亲往河东序》;卒后,又有《亡友故秘书省校书郎独孤君(申叔)墓碣》、《祭独孤氏丈母文》,韩愈亦撰有《独孤申叔哀辞》,皇甫有《伤独孤赋》,皆惜其才德而早夭。其生平之详细情况,见此四文及《新唐书》卷七五下《宰相世系表五下》。”传后附考还纠正了《旧唐书·王武俊传》、《新唐书·诸帝公主传》的误载。补传比较原传记述了更多更有价值的作者信息。又如同卷张小传云:“,赠太子少傅均子,德宗朝为中书舍人。”《正补》指出,“德宗朝为中书舍人”之载,系据《新唐书·张均传》,然据《册府元龟》卷五五○、《唐会要》卷五五《中书舍人》、卷八一《阶》、《南部新书》寅卷,乃贞元二年十月前后事,系以库部郎中知制诰,非真为中书舍人。下文又指出,晚唐五代亦有一张,开平四年九月授柳州刺史,贞明二年正月卒,享年六十一,此则另一人。以此区别对待同名人物,分辨准确且明了。

三、内容丰富,言必有据,操作规范,学风严谨。为了考补清楚作者的生平事迹,书中采用了大量的传统文献资料,《文苑英华》《唐文粹》《全唐诗》《全唐文》等总集及唐宋别集的传记资料利用得比较充分,另外还征引唐五代石刻文献三千多方。凡有征引必交代出处,便于覆案。正补内容充实可信,语言简明严谨,增强了著作的学术含量。

四、在研究方法上有独特的学术思考。其表现在于:第一,树立唐代文献考订的全局观念,将《全唐文》作者小传的正补与《全唐诗》作者小传的研究相结合,作者小传的正补与文章的辨伪、辨重、辑佚、校勘以及历史记载的辨误考信等相结合,宏观研究与微观考证相结合,将每篇文章置于唐代文献的整体及其流变中去考察。见微知著,比对求真,而不是就事论事,浅尝辄止,避免了考据可能发生的错误,发现了很多易于忽略的问题。第二,用书区分层次,讲究精择版本,注意采用那些年代早、成分足、版本精的材料,凡有征引必经比对,采其可信者著入书中,有强烈的史源意识和征实特点。所引文献除传统的四部古籍外,还特别强调使用自宋至今的石刻文献,使地下石刻与纸上遗文相结合。第三,既能博讨旁搜,又能发掘原文,让外部资料提供的证据与诗文典故所显示的人物身份和事迹相结合,内证与外证相结合,使得论证更精密,内容更坚实,结论更可信。

五、刻意凸显“正”与“补”的核心内容。首先说“正”,即指正了《全唐文》作者小传的许多错误,诸如:

1.纠正作者题名的错误。卷七三二杨植小传:“植,穆宗时人。”著者发现,小传的所据的史料来自《旧唐书·崔植传》。但《全唐文》编者辑录《对治道奏》时,见文前有“穆宗”字样,遂谓杨植为穆宗时人,实误崔植为杨植。《全唐文》该卷所收杨植文见《旧唐书·崔植传》《唐会要》卷五二、《册府元龟》卷一○四。其中《唐会要》卷五二曰:“长庆元年八月,上谓宰臣曰:国家贞观中致治升平……何以致之也?崔植对曰:前代创业之君,多起自民间……”同卷《识量下》:“长庆元年,穆宗谓宰臣曰:前史称:汉文帝惜十家之产,而罢露台……宰臣崔植对曰:良史所记,必非妄言……”撰人均作崔植,非杨植。杨植为唐代无名文士,其《许由先生庙碣》见《唐文粹》卷五三,仅此一篇真出其手,馀二篇皆崔植作。

2.纠正将两个同名作者合为一人的错误。卷六二九张恕小传:“恕,韶州始兴人,官刑部郎中。”《正补》指出,其中“韶州始兴人”一句系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二下》,中载张恕为张九龄侄,年代甚早,不官刑部郎中。为刑部郎中者乃五代张恕,系另一人,所作《请放还伪廷贬降官奏》见《册府元龟》卷四七六:“张恕为刑部郎中。天福二年十月奏:伏以革故从新,方恢于圣运……”所记为五代后晋时事,其人亦后晋人,非《新表》中的韶州曲江张恕。小传中“韶州始兴人”一句属曲江张恕,“官刑部郎中”句属后晋张恕,小传以此二人为一人。

3.纠正官职表述的错误。卷八四八赵和小传:“和,后唐明宗朝为西川云州使。”称其为“西川云州使”。查《册府元龟》卷九八○,天成“二年四月,(西川)奏黎州状:云南使赵和,于大渡河南起舍一间,留信物十五笼并《杂笺诗》一卷,递至阙下”。知小传“西川云州使”实“西川奏云南使赵和”之误会。然此赵和又非《全唐文》本卷《对县令不修桥判》之作者赵和。该文辑自《文苑英华》卷五四五,内收崔翘、赵和等人的判文。崔翘,开元末为大理卿,与席豫同时,故《全唐文》本卷《对县令不修桥判》之作者应为玄宗朝人,非五代人。

4.纠正史事错误或矛盾的表述。卷九七二韦岫小传,据《新唐书·韦丹传》,谓“卢携举进士,陋甚,(韦)岫独谓必大用。携执政,岫自泗州刺史擢福建观察使”。《新传》又据《北梦琐言》卷五《韦尚书鉴卢相》条,该条谓大中初卢携举进士,其貌不扬,韦氏兄弟皆轻侮之,独岫对其倍加钦敬,谓其他日必当大用。尔后卢果策名登廊庙,奖拔韦至福建观察使。然查《淳熙三山志》卷三,韦岫早在大中元年就已官至福建观察使,而卢携则迟至大中九年方擢进士第,僖宗乾符元年十月方入相,年辈要比韦岫晚得多,何能提拔韦岫?可见此类小说家谈实甚为无稽,亦可见《新传》喜采小说之有害。

5.纠正年号错误。卷七九二李景俭小传载,“景俭,宪宗朝官侍御史。大中时累迁御史大夫”。然宪宗与宣宗相差四十年,四十年前的侍御史,怎能四十年后仍为御史大夫?盖误合景俭、景让为一人。“宪宗朝官侍御史”者为李景俭,“大中时累迁御史大夫”者则李景让。《旧唐书·宣宗纪》载,大中“十一年春正月,以银青光禄大夫、守吏部尚书、上柱国、酒泉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李景让为御史大夫”。其大中末任御史大夫,又见《旧唐书·李景让传》《东观奏记》卷下等。究其致误之因,乃由《唐会要》卷二五《辍朝》《册府元龟》卷五九三而起。其中《唐会要》载:“大中十一年,右羽林统军郑光卒……御史大夫李景俭上疏曰……”然《旧唐书·李景让传》所收此文,则作李景让作,非关景俭。景俭,德、宪、穆间人,与元稹、白居易同时,长庆中卒,非景让兄弟,时代也要早于景让。景让元和中刚及第,大中末才去世,乃完全不同之另一人。《全唐文》小传编者未能弄清这些区别,遂承袭了前述史料之误。

下面再说“补”,即补记《全唐文》作者小传的阙失。诸如:

1.正史有传的作者,则发掘与本传不同的材料辑入本书,补本传之阙,形成新的小传。

2.正中有补,即在正误的同时发掘新的正确史料,将其散置于文中,纠正误失,指出真相。如遇他书有与小传相异之载而又难定是非,则以“一说”辑入,以备参证。

3.对于只有几字、或一句话的小传,则重辑材料,撰写小传。这种情况最常见,约占全书一半多。

4.自第九四六卷冯真素以下至九五九卷强名子以上,为只存姓名、全无小传之作者,对此该书均逐一考索,为作补传。

5.自第九五九卷徐阙名以下至第九九七卷,为全无小传、姓名残缺或不知姓名、只存文章者,亦尽量考明、补全其姓名事迹,如无法考补,则力求找到最初出处,加以说明。

以上所补,约占全书三分之二,充分体现了该书以补为主,以正为辅的研究宗旨,同时也体现了该书正前人之所失、补前人之所阙、发前人所未发的学术价值和该书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

据悉,为了做好正补工作,作者前后五次对《全唐文》作者小传作以正补。第一次,根据傅璇琮等《唐五代人物传记资料综合索引》、方积六等《唐五代五十二种笔记小说人名索引》,以及现有的古籍电子检索文本,对小传做初步的正补。引书时注意遴选善本,核对原文,以求其实。第二次,根据宋元明清迄今的石刻史料作正补。现存石刻最主要的已汇集到《唐代墓志汇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全唐文补遗》第一到第十辑上,因此就以这三套书为主,结合《金石萃编》《八琼室金石补正》等石刻文献,找到有用的史料写入正文。第三次,取《全唐文》《唐文拾遗》《唐文续拾》《全唐文补编》作正补。第四次,取岑仲勉、陈尚君、陶敏等人著述中提供的资料和线索作正补。第五次,取清代以来的郎官、御史、方镇、刺史、僚佐史料作正补。由于所取史料分属不同类别,分记不同事例,所以发现的错误、纠正的问题、增补的史料也不一样。它们虽然各记一端,但合而观之,则构成唐五代人物传记史料的完整体系,涉及了唐文作者的各个侧面。一本书、一类文献所记可能是片面的,但将上述史料综辑以后,所得信息则是趋向完整的。这样作可以依据不同史料互相比勘,求得真相,连缀成新的补传,可以发现和纠正从前发现不了的问题和错误。全书二千多条补传、数千计的正误就是这么写成的。随着不同史料的发现,一个又一个的作家生平清晰起来了,深藏小传当中的许多错误被指正。不仅清人编的小传,就是两《唐书》、《资治通鉴》《元和姓纂》《唐会要》里的错失也发现了不少。功夫到处,收获弥丰;学问到处,自有卓见。经过多层次的次序正补,最终形成了两个层次以上的小传。如卷四三九韦肇、孙宿、史、韩述、王谏、豆卢诜六位作者都有这两种小传,这种情况占多数。少数作者因为资料丰富,还有三层小传,如卷八○二苗绅,有清人编的小传、作者新撰的小传、《全唐文补遗》第六辑郑畋的《苗绅墓志》。其中作者新撰的小传与辑录的具有传记性质的古文献资料,均可与正史列传相羽翼。这则是该书的核心学术成果与学术价值之所在。

[1]全唐文[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影印本.

[2]岑仲勉.读全唐文札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影印本.

[3]陈尚君.再续劳格读全唐文札记[M].唐代文学丛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4]李德辉.全唐文作者小传正补[M].沈阳:辽海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杨抱朴】

I207.62

A

1674-5450(2015)02-0117-03

2014-10-23

姜卉琳,女,湖南宁乡人,湖南科技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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