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化解——基于政府、用户层面的分析

2015-04-11 08:04杨翾彭迪云
江西社会科学 2015年3期
关键词:用户发展

杨翾 彭迪云

自2003年后,我国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系统因较好地解决互联网用户网络交易的资金支付问题而迅速成长。2013年,堪称 “互联网金融元年”,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思维全方位冲击着传统行业,驱动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市场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互联网支付的转型升级,逐渐将网络支付的应用场景从单纯的支付渠道,向跨境结算、理财产品销售、资产管理、保险代销等领域快速渗透,并利用自身的整体优势,加速改造传统产业从线上向线下转移,拓展了支付的空间。基于支付的金融增值服务,前景广阔。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将直接决定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用户体验。然而,必须清醒地看到,第三方支付市场在快速成长的同时也面临了诸多因素的制约,这些因素的存在将导致该市场成长减缓、停顿甚至下滑。

关于第三方支付问题,国外学者主要围绕市场监管[1]、定价方式[2]、盈利[3]等方向进行研究。国内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则主要围绕信用风险分析[4]、沉淀资金的法律性质[5]、市场监管[6]、法律监管[7]、收入分配[8]等方面。 然而,虽然大部分学者以安全监管风险、现代经济学理论检验为视角,在第三方互联网支付领域形成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但鲜有涉及抑制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发展问题与对策求解。在国家高度重视并于2014年“两会”期间正式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宏观政策背景下,研究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行业发展现状

(一)政府宏观经济平稳增长,技术安全环境趋于完善

2015年,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经济有望进一步转好,世界经济保持复苏态势。依托国际市场,国内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基本平稳,逐步释放利好政策效应,这为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积极的宏观经济环境。

近年来,随着IT技术的提升和网银系统的频繁升级换代,第三方支付企业在衔接升级系统优势的同时积极研发更为安全的技术手段,不断提供更好的处理效率。同时,支付企业加强与银行的深入合作,引入国际知名安全标准体系,确保安全指标明显提升。

(二)行业整体交易规模高速攀升,但增速放缓

目前,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经历完“工具化”、“产业化”阶段,到了“基于理财”高速发展的第三阶段。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10104.8亿元,2011年为22038.0亿元,2012年为36589.1亿元,2013年为57152.1亿元,到2014年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80767.0亿元,整体市场持续高速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从图1可知,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增长率2010年为100.1% ,2011年为118.1% ,2012年为66% ,2013年达56.2%,互联网支付市场基本趋于成熟,支付企业规模和业态格局基本划定,增速持续放缓。

图1 2010—2014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增长率

(三)优势业务多元化,用户潜在需求仍需深入挖掘

在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依托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各项产品之间、系统平台与业务之间的协同优势,逐步实现了网络支付的应用场景从单纯的支付渠道,向跨境结算、理财产品销售、资产管理、保险代销等领域快速渗透,呈现出业务多元化、差异化等发展趋势。这一阶段,由于主流支付业务逐渐成熟并广泛被消费者认知和使用,推动现阶段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不再是单纯的技术和产品驱动,而是基于用户满意的需求推动。只有更加注重用户需求,通过对个人用户和潜在细分市场需求的充分挖掘,进行产品创新和完善,才能充分提高用户满意程度,提升用户粘性,真正激发企业动力,从而更好地引领行业走向辉煌。

二、制约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行业发展的外部因素分析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发展同样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既有来源于企业内部的因素,也有来自于企业外部的因素。所谓外部制约因素是指外部环境给企业运营带来的制约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9],包括政府宏观干预、社会人才供给不足、用户满意度不高等。本文侧重从政府和用户层面,分析限制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持续发展的因素。

(一)政府监管力度加大,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增速放缓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进一步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扩大新型信息科技在金融服务领域的运用。该报告肯定了第三方支付,对丰富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内在结构、强化金融市场竞争和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重要作用,为行业拓展市场空间予以政策鼓励。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和客户数量的不断攀升,诸如准入管理、信用担保、沉淀资金性质和客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出现,这对支付乃至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造成了冲击,从而引发政府高度关注。目前,政府已初步建立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框架,加快实施了有效的监管措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如拟对个人支付账户的转账、消费额度设限等,这为支付业务的创新发展带来了挑战,打击了第三方支付企业提升支付便利性和提高支付效率的积极性,也难以满足消费需求,从而将放慢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增长速度。

(二)互联网的普及难度加大,易转化人群基本实现饱和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成熟,各类支付企业通过细分应用方式,能够吸引更多的用户使用并产生较好的口碑。但是,政府无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部署互联网基础资源,互联网普及率增长速度开始放缓。《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截至2013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普及率增长幅度与2012年情况基本一致,但整体网民规模增速持续放缓(如图2所示)。另一项调查显示,2011年已有65.0%的非网民表示近半年内不会上网,而到2012年底,这一比例竟上升至77.3%[10]。不懂电脑和缺少上网设备依旧是不能上网的主要原因,未来互联网的普及难度会加大,潜在用户转换难度的增大也会减少互联网支付使用群体的覆盖面积。

(三)电子商务人才缺口巨大,阻碍支付模式创新

图2 2005—2013年中国网民数量情况

支付行业的急剧扩张导致电子商务领域出现巨大的人才缺口。政府虽然从2000年起陆续批准了 339所本科高校和650多所高职高专设置电子商务专业,但人才存量的不足难以匹配行业发展速度。而且,新型产业的知识体系建设需在实践中不断更新和完善,但高校人才教育缺乏实践指导,最终输出质量难以符合行业标准的人才,致使支付业务拓展难度加大。

(四)用户群体偏年轻化,第三方支付业务难以做大做强

我国互联网支付用户主要分布在18~35周岁左右的年轻群体中。这类群体多表现为受教育水平较高,愿意尝试新鲜事物,可以自我支配和调整使用习惯,成为网络购物、网上缴费、网络游戏等多种互联网行为的重要参与者。但这部分用户收入较低,难以构成互联网金融消费的主力军。其他类型用户较少甚至拒绝使用互联网支付,使得支付产业链的延伸难以全面覆盖整体用户。

(五)用户产生信任危机,导致用户大规模流失

随着互联网支付业务的普及,各种消费纠纷相伴而生,消费者权益面临安全威胁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交易欺诈、窃取用户隐私信息、资金损失等。用户易对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产生恐慌,质疑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程度。用户对支付行为爆发不满情绪,将直接动摇用户粘性,也会负面影响潜在用户的体验,极有可能造成用户的大规模流失,从而进一步损害第三方支付企业利益。

(六)同质竞争严重,挖掘用户潜在需求难度大

互联网支付行业发展,市场竞争逐渐加剧,第三方支付企业凭借各自优势纷纷占领一定市场份额。由于单纯支付业务竞争门槛、复制难度低,交易结构基本集中在网络购物、航空客票、电信缴费等传统领域,因此该行业难以长期发挥先发优势。倘若企业无法创新服务领域,探索新的支付结构,将难以满足用户不断增长的异质需求。这时用户期望价值减弱,感知价值差异较大,从而容易引发用户满意程度降低,影响支付服务新一轮的创收,不利于互联网支付的长期发展。

三、消除外部制约因素的对策

(一)政府层面

1.以适当监管促和谐发展,鼓励互联网支付跨界创新。市场完全有效时,参与者可以捕捉完整信息而采取理性行为,实施自由放任的监管。但是,随着支付企业深耕金融领域,在积极拓展交易边界的同时也可能触及监管红线,而且广泛涵盖大量曾被忽视的草根群体(表现出非理性特征)。鉴于各种隐性风险的存在,强制性的、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时间持续的金融监管不可或缺[11],但绝不是为了遏制支付业务稳健运行和阻止跨市场业务创新。政府应当尊重市场的发展规律,肯定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企业对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所做出的贡献,鼓励它们在创新中发展、在创新中竞争、在创新中规范。强化“准入设置、放开创新、活动留痕、事后追责”的监管理念,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择机进行审慎评估、协调监管,既把可能引发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和可承受的范围内,又营造了更为宽松的开放环境,规范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做强互联网支付服务市场。

2.重视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建设,拉近互联网城乡普及率差距。近年来,我国宽带网络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超出全球平均水平,但网速或覆盖率仍然落后。因此,政府应制定“建光网、提速度、促普及、扩应用、降资费、惠民生”的总体目标,统筹安排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更多的二三线城市及农村地区的潜在用户了解、熟悉和使用互联网支付应用[12]。具体措施是:重点加强光纤网络的城市覆盖能力,提高宽带网络的接入速率,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改善网络服务质量;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建设,宣传互联网的使用优势,改善贫困地区的宽带网络接入条件并适当给予资金扶持,逐步缩小城乡、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宽带发展差距;鼓励互联网企业共同参与提速工程,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加快科学技术有效投入市场;打破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的垄断格局,引入竞争机制,降低宽带资费。

3.加大科技环境的支持力度。首先,政府应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中的龙头作用,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举办案例研讨会、开设嵌入式课程、搭建电子商务实训室等,让学生在实践中真实体会互联网支付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技术。其次,打造校企合作一体化平台,聘请工作经验丰富者担任老师,联合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最后,全面地将多学科知识融入课程设置中,加大对师资的投入力度,提高交叉性学科的教学质量。

(二)用户层面

1.深化用户市场细分,制定差异化的营销策略。建议首次操作时系统先弹出年龄段选择提示框,经过年龄识别后提供适合的服务。例如,面对青年用户,根据他们的使用频率和交易额设计不同标准的优惠活动包括参与有奖竞猜、小游戏赚积分、积分兑换等。通过制定充满活力、富有激情的广告策略和促销方案,提高固定用户的喜好程度,增加对支付服务的好印象。面对成年、老年用户,设置字体自动放大功能,并在交易每个环节主动提示可能的潜在风险,同时记忆这类用户的操作,再次使用时自动提供快捷方式,尽可能缩短交易流程。此外,加强对支付工具的正面宣传和关键人物在评价上的指导作用,培养他们使用互联网进行支付的习惯,提高他们的使用意愿。

2.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增强用户信任。首先,规范合同格式。目前,用户在交易时通常会被动签订一份格式协议,由于内容冗长复杂,他们在未阅读或忽视第三方支付免责条款的情况下直接签署同意,这间接侵犯了用户合法权益。为保护用户弱势地位,也为避免第三方支付强加责任和义务,政府监管机构需公平、公正地编写适合双方的服务合同文本,保障互联网支付在不损害用户权益的基础上高速发展。其次,丰富互联网支付保密技术,营造安全高效的支付环境,提高总体服务质量。支付平台应加强安全技术的开发,衔接国外先进技术标准,重点防范系统漏洞和黑客攻击,完备安全事故发生应急预案。使用安全防护措施收集、堵塞假冒网站,增加用户和网站的识别能力[13]。最后,在交易过程中任何可能涉及用户隐私的信息,都应受到法律保护。未经用户授权,擅自使用相关资料或利用资料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用户在操作过程中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及时终止一切非法交易行为。

3.充分挖掘潜在市场需求,创新互联网支付与增值服务协同方式。经过多年市场培养,支付企业努力建立新商业形态,吸引更多传统领域加快完善电子商务平台。深入医药生物保健、旅游等行业,公开发布药品信息,提供策划电视节目同款旅游路线等优质服务,推动互联网支付向更广、更高、更深的领域发展,充分实现互联网支付与传统企业在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上的集合统一。加快互联网企业与金融业的跨界融合,不断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为此,第三方支付企业需在金融规范管制的引导下积极构建金融增值服务,构筑竞争壁垒。迎合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合法有序地进军基金、保险、信托、券商理财等金融领域,加强金融、信息、工具、产品需求的交叉协作和发展,促进产业链的延伸。

[1]Celelia.Kye.EU E-commerce Policy Development.Computer law&Security Report,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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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Liu Jindi,Xu Yong.The Credit Risk Analysis and Prevention ofThird Party PaymentPlatform.Electronic Commerce and Security,2008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10.1109 /ISECS.2008

[5]Zhang Ming,Li Hui.Research on Legal Nature and Disposal Methods of Interest Accrued from Precipitation Capitalunder Third Party Payment.Business Computing and Global Informatization,2012 Seco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DOI:10.1109 /BCGIN.2012.47.

[6]Xuewen Gui,Wenjun Zhou.The Supervision of Non-financial Third-PartyE-PaymentPlatforms in China.Business intelligence and FinancialEngineering,2011 Four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DOI:10.1109 /BIFE.201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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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Huo Hong,Wei Yu.Research on Revenue Distribution of the Third-Party Payment Enterprise and Bank.Managementofe-Commerceande-Government.2010 Four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DOI: 10.1109 /ICMeCG.2010.69.

[9]贺彩虹,周鲜成.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驱动和制约因素[J].湖南社会科学,2013,(1).

[10]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整体网民发展状况——第31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上)[J].互联网天地,2013,(1).

[1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手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12]《关于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见》印发[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http://www.miit.gov.cn /n11293472 /n11293832 /n11293907 /n11368223 /14538568.html,2012-04-01.

[13]张莉.电子支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J].时代金融,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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