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70年后寻台湾原爆受害人

2015-04-13 18:11
环球时报 2015-04-13
关键词:长崎补偿金受害人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孙诚

日本官方首度来台寻找长崎原子弹爆炸(日本称原爆)的台湾受害人,结果3周过去了,只有一名当年4岁的受害人提出申请。岛内舆论直斥,日本的做法根本是粉饰太平的谎言。

据台湾《联合报》12日报道,1945年8月9日,美军在长崎空投第二颗原子弹,造成十多万人死伤,不少幸存者受到辐射伤害,其中包括一些台湾人。日本政府对于广岛、长崎两次原爆的本土受害者都提供补助,但直到今年3月,长崎市市民局原爆被爆对策部次长鸟巢胜秀才来到台湾寻访原爆受害者,希望提供补助。报道说,台湾已知的长崎原爆受害者约14人,3周来仅有一名当年4岁的受害者申请,其他受害人家属都因日方补助对象仅限健在者而不符合资格,不少家属批评说,“日本政府过了70年才补助,一点意义都没有”。

嘉义市老医生王文其是当年原爆的受害者,因辐射污染,70年来病痛缠身,但日方从未主动补偿。他在日本提起诉讼,终于在95岁时获判决和解,领到110万日元的补偿。今年1月,王文其病逝,其子王柏东说,当年父亲曾到日本申请健康手册,日本却还要求体检才给补助,父亲觉得不公平愤而提告,拿到补偿金时已95岁,足足等了67年,“迟来的正义还算正义吗?”据悉,王文其拿到补偿金后全部捐做慈善,他是为台湾人争取公道尊严。今年102岁的原爆受害者陈新赐,在70年前的那场灾难中失去了妻子和孩子,他也是到97岁时才拿到日本补助。其子陈家玉说,等了70年,日本官方终于来台寻找被害人,虽然“有总比没有好”,但像父亲这样高龄的原爆受害者,已知的只有十几人,其他几乎全都作古;过世的被害人又不在日方补助之列,日本官方“真的是太晚了、太慢了,也太不实际了”。

原爆发生后,日本“被原爆者援护法”的补偿对象一直都只对仍居住在日本者有效,“海外被原爆者”被排除在外,直到原爆后58年的2003年才修法将海外受害者纳入,但依旧限制重重。相对于台湾迄今只有11人领到补助或和解赔偿,韩国已有2500多名受害人拿到健康手册及每月3万日元的健康补助,这当然不是日本主动给的,而是韩籍原爆受害者联合起来,历经数十年持续向日本政府求偿的结果。《长崎原爆》的作者李展平感慨地说,70年是多长的岁月啊,就算原爆时是胎儿的受害者,现在也已70岁,“常人都届古稀,更何况是历经原爆的幸存者,有几人能熬过70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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