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例会报道现状探析——以检察日报报道为例

2015-04-17 18:50王卫明董瑞强
法治新闻传播 2015年5期
关键词:可读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日报

■王卫明 董瑞强

全国人大常委会例会报道现状探析——以检察日报报道为例

■王卫明董瑞强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中国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媒体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报道上,应当创新风格、创新理念,采用多种体裁和多种形式的新闻报道手法,采取生动活泼的新时代文风,语言要鲜活生动、接地气。更为重要的是,要运用好线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创作出为读者所喜闻乐见的新闻作品,这样才有利于提高报道的可读性,最终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报道价值

众所周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下称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一切国家大事包括全国性法律法规的订立,均要经由人大常委会审议及通过,然后颁布全国执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例会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一种主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委员长召集,一般两个月举行一次。”它与中国所作出的每一项重大发展规划和决议都密不可分。由此可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不但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而且往往具有很高的新闻价值,值得媒体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报道的现状

为了使研究更具体、详细,本文以《检察日报》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系列报道为主要案例,通过文本分析研究媒体对此类新闻的报道现状。

自2014年10月28日至 2015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了6次例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至第十六次会议),《检察日报》对每次会议的开闭幕式都进行了报道。通过对这6次例会12篇报道进行的文本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报道有很多相似之处。

其一,报道体裁都是以消息形式呈现,篇幅在千字左右且开幕式报道篇幅略长;消息的标题一般比较通俗、具体、直接、简明。比如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京举行》、①《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②等;12次报道的版面位置都位于头版“要闻版”,其中开幕式报道大多头版头条。可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不但非常重要,而且具有很高的新闻价值,同时,也足见 《检察日报》对此类会议报道的重视程度。

其二,在这12次报道中都没有使用“直接引语”。我们知道,以消息为体裁的重要会议新闻大都比较简短,主要是报道会议的议程。此类报道也不例外,都着重报道了会议的亮点和主要议程,一般不要求使用 “直接引语”。

但是,在对会议相关重大议题的后续评论、通讯或深度报道当中,就有必要采用 “直接引语”的报道手法。因为这类新闻体裁的篇幅相对较长,内容信息量大,在许多情况下需要通过 “直接引语”来增强报道的说服力、可信度、真实性和可读性,尤其是报道中出现专家、学者、官方人士对某一问题的解读,这样不但使报道具有很强的权威性,而且也可以加深读者的理解,同时也可以丰富文章内容和形式,活跃报道版面。

比如,《检察日报》2015年9月3日第3版 “学术”有一篇深度报道题为《细化弹性规定指导司法实践》,③主要报道了第十五期尚法论坛聚焦 “刑法修正案 (九)(下称 “刑九”)的理解与适用”的研讨会现场,近30位来自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对相关问题作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其中报道原文有5处使用了 “直接引语”。首先从篇幅上来分析,报道原文有六千余字,相对较长,这就为插入 “直接引语”留足了空间。通过采用 “直接引语”的报道手法,比较详尽的还原了专家学者关于“刑九”的研讨现场,尤其是专家学者对“刑九”改变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增设终身监禁规定、将虚假诉讼入刑等方面的逐一解析,内容详尽,现场感强,极具权威性。

再比如,《检察日报》2015年8月31日第8版 “面孔”有一篇题为 《刑法利器,精心打造》④的深度报道,主要是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一项重大会议议程,即对 “刑九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表决。

刑法与律师的职业关系密切,在表决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邀请四位律师界代表列席会议。文章围绕律师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详细的深度报道。全文三千余字,内容丰富,共有6处使用了 “直接引语”,其中在第一部分就以“直接引语”的形式分别列出了秦希燕、李大进、李亚兰、吴青等四位律师代表的观点,报道手法新颖独特,看点较多。而且文中不时穿插律师原话,进一步解析相关重大议题,可读性较高,权威性极强。

其三,在新闻报道中,插入图片或视频,以图文形式呈现,对增强报道的可读性十分有益。尤其是报道中插入专家、学者或官方代表的现场照片,可极大地增强报道的权威性。

《检察日报》这12篇消息报道并没有引用图片,但在对会议重要议题后续的通讯或深度报道的中,大多采用了图文的报道手法,在原文中插入了相关会议照片、专家照片以及漫画等。

比如,在《刑法利器,精心打造》中,就插入了四位律师代表的会议现场照片,生动形象,会场感十足,不但可以向读者展现四位律师的风采,而且也丰富了报纸版面,极大增强了文章的吸引力和可读性。

又如,在 《细化弹性规定指导司法实践》中,插入了11张照片,其中一张是会议现场照片,其余是十位专家学者个人的现场发言照片。

通过观察,可以发现,这种报道技巧不但能给人以强烈的会议现场感,而且还可以让读者感受到现场氛围之活跃、讨论之激烈,同时从侧面反映了专家学者在探讨国家相关重大法律议题时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当然,这也为版面增加了更多的看点和色彩,对增强报道的权威性、可读性有百利而无一害。

再如,《检察日报》2015年8月31日第7版 “民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从治标到治本》。⑤这篇深度报道,重点解读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经过三次审议最终通过的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原文插入的一幅漫画形象生动、切合主题。

其四,《检察日报》在消息报道上都没有专家解读。消息篇幅有限,一般很少出现专家对某新闻个案的解析,但在评论或深度报道中,往往经常使用这种报道手法。例如,《检察日报》2015年8月30日第2版 “要闻”:《我国新时期特赦的政治与法治意义》。⑥在这篇深度报道中,邀请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北师大刑科院特聘教授高铭暄和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师大刑科院教授赵秉志两位重量级权威专家对“特赦”这一个案的解读。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高铭暄、赵秉志两位专家表示:“这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的创新实践,具有重大的政治与法治意义。”

全文3000余字,分别详细解读了新时期特赦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文章强调,此次特赦不仅是对赦免制度独特价值的认可,同时也凸显了国家法治的进步和人权的张扬,是国家政治体制和刑事司法制度成熟而自信的体现。文中有两处使用了 “直接引语”,皆出自专家原话,而且全文也贯穿了专家的观点,权威性自然非常之高。

另外,报道 《刑法利器,精心打造》与报道 《细化弹性规定指导司法实践》中分别有4位律师代表和近30位专家学者参与对 “刑九”重要内容的深入探讨和解读等。

其五,这12次例会报道中,除第12次、16次会议报道各有一处引用背景资料外,其余都没有引用。在消息报道中,同样受篇幅限制,较少使用背景资料进行过多引申。在评论、通讯和深度报道中,相对引用较多。

例如,《我国新时期特赦的政治与法治意义》中有5处运用了 “背景资料”解读的报道手法;《检察日报》2015年8月25日第2版 “综合新闻”有一篇通讯 《2015特赦决定草案解读》,⑦通过专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储槐植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平两位权威专家,对 “特赦 (草案)”进行了十分具体、详尽的解读。全文四千余字,有4处引用了背景资料,增强了报道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加深了读者的对 “特赦”的理解。

此外,也可通过其他媒体的报道手法进行对比分析。比如《南方周末》2015年8月25日在网站上发布的深度报道 《我国拟取消嫖宿幼女罪以强奸从重论罪》。⑧其中有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阮齐林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顾永忠两位专家对 “刑九草案”中最引人注目的 “拟取消嫖宿幼女罪”进行了权威解读。全文有3处使用了 “直接引语”,4处引用了“背景资料”,插入了一张形象生动的漫画,不但丰富了内容,而且也增强了可读性。

再如,联合早报网专稿板块2015年8月25日发布了一篇评论 《中国有望废除“嫖宿幼女罪”》,⑨篇幅近1500字,无 “直接引语”,无视图。但文中有多位专家对 “刑九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析,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另外,文中有6处引用了背景资料,内容翔实,达到了很好的解读效果。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报道的改进方向

通过对上述报道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媒体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报道上有许多异同点,也有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对报纸媒体而言,由于受版面、篇幅限制,对此类会议的消息报道,大多无 “直接引语”、无插图、无专家解析;而评论、通讯、深度报道等体裁的此类报道大多与之相反。相比之下,后者更具有可读性。其次对网络媒体而言,有不少报道插入了图片,甚至视频,比如在新华网发布的相关会议消息,不但有多张滚动式图片,而且还插入了会议现场视频,可读性较强。因此,报纸媒体在今后的报道当中,也有必要采用图文并茂的报道手法。

媒体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报道上,应当创新风格、创新理念,摆脱单调乏味的报道模式,采取生动活泼的新时代文风,语言要鲜活生动、接地气。更为重要的是,要运用好线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创作出为读者所喜闻乐见的新闻作品,这样才有利于提高此类会议报道的可读性,最终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

(作者分别系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党报在媒介新格局中的角色研究》阶段成果, 项目编号: 14BXW001)

注释:

①姜洪:《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京举行》,检察日报2015年8月25日1版。

②姜洪:《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检察日报2015年8月31日1版。

③关仕新:《细化弹性规定指导司法实践》,检察日报2015年9月3日3版。

④谢文英:《刑法利器,精心打造》,检察日报2015年8月31日8版。

⑤姜洪:《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从治标到治本》,检察日报2015年8月31日7版。

⑥姜洪:《我国新时期特赦的政治与法治意义》,检察日报2015年8月30日2版。

⑦姜洪:《2015特赦决定草案解读》,检察日报2015年8月25日2版。

⑧南方周末记者:《我国拟取消嫖宿幼女罪以强奸从重论罪》,南方周末,http://www.infzm.com/content/ 111479,2015-08-25/2015-10-16。

⑨联合早报网记者:《中国有望废除“嫖宿幼女罪”》,联合早报网,http:// www.zaobao.com/special/zbo/ commentary/story20150825-518706,2015-08-25/20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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