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遍地是竹马

2015-05-14 09:46一世安
飞魔幻A 2015年3期
关键词:岛主小七前辈

一世安

楔子

我从出生至十六岁,日子都算过得顺风顺水。虽说我是生在养在夏国的乡下,但我亲爹是当地的一个小土豪,颇为富有,数十年来一直专注于将我好好富养。且我还有一个生长在大周国,虽素未谋面却曾在画像中见过的未婚夫,气质清朗,容貌无双。

打小我爹就告诉我,我这辈子唯二要学会做的事情,一件是如何花我们宸家的钱,还有一件就是如何花我未来夫君谢家的钱。

我觉得我上辈子一定是个大善人,然而距离我同谢云来的婚期还有一个月时,我收到了他的退婚书。

居然用的是飞鸽传书!

他在信中写道:“小七,你很好……但……”大概他写信的时候心理负担有些重,这里化了一道很重的墨迹。

他接着写道:“但我已有心爱之人,思前想后,不能如此草率地面对终身之事。还望见谅。”

真是呵呵了,我气愤不已,决心要做出一个让他后悔终生的决定。于是,当即下令把那鸽子烤了,成功地解决了当晚的夜宵。

【一】

我与谢云来尚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爹娘指着肚子定了亲,可后来两家离得远了,我便从出生都未能见过谢云来真人。

虽说谢商两家老一辈的情谊颇为深厚,但父母对子女寄予厚望,谁都不愿自家孩子矮人一截。这使得我与谢云来的暗中较量,自打我记事起就已经开始。

那时候我们一个住东陵,一个住西泾。

他娘时不时地来给我爹飞鸽传书一个,汇报一下他们的生活境况,炫耀的成分非常明显。

譬如,六岁的时候,他娘飞鸽来说:我家云儿已经可以吟诗作对,师父考学问的时候连长他几岁的师哥都不及他。

我爹于是愤愤回信:我家小七已经可以跳出天下第一舞飞天了。

彼时,隔壁家的二胖正被我揍得没了一颗门牙,嗷嗷大哭。

我爹看了看正在用脚大力踹着二胖,口中说着“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的我,狠了一狠心,在纸上补充道:我家小七温婉贤淑,在邻里乡间颇受好评。

一来二去,攀比的力量太过强大。于是在十岁的时候,我们在对方的眼中,分别是相貌英俊、能文能武和容色倾城、琴棋书画无所不通。

实在非常可怕!

我将退婚这件事情上升到一个很高的高度,觉得这关系到尊严,于是立誓要弄死谢云来。我爹怕我去惹事,将我锁在房里,又派了镇子上最厉害的八个壮汉来守门。

可是,我没在怕的。

我一脚就踹破了门,一拳一个地解决了八个壮汉,拎上包袱,决定只身一人前往大周。

二胖在渡口一面抹泪,一面与我挥手道别。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嘱咐他道:“替我好好照顾小云,等我回来的时候,我要看到他和你一样茁壮!”

小云是我八岁生辰那日,谢云来寄来的一株饮绿花。那花到时,已几近枯萎,亏得我花重金请了镇上最好的花匠,才挽救了它脆弱的生命。后来,我也学着写字,夹在我爹寄给谢家的书信中,同谢云来煞有介事地探讨如何不养死一株饮绿花的高深问题。

那是我与谢云来第一次有直接来往。

二胖拼命点头,我挺了挺胸,踏上船舷。

事实上,走水路是件颇为危险的事情,但陆路实在太漫长波折。从浮浪海走,八成能遇上海盗,还有两成能遇上海啸。

不幸,我撞上了那八成。

【二】

彼时,我正躺在床板上,往嘴里扔着葡萄,心中思量着,见到谢云来的时候,究竟第一句话该如何说才能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是“十六年没见,你比从前更丑了”这种直接插敌人一刀的,还是“都说相见不如怀念,见到你我才明白怀念真是件美好的事”这种拐着弯插敌人一刀的?

忽然,船身剧烈地晃动了几下,我赶忙起身去甲板上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看见一群蒙了一只眼的海盗攀上了我们的客船。

我不服!在掀翻第十六个扑过来的海盗后,我终于束手就擒。

我高强的武艺传到岛主的耳中,他颇为满意,我觉得以我的姿色,大约是要被收下做个压岛夫人的,心中正酝酿着如何婉拒岛主,就听见岛主对着一个管事的说道:“跟新收的那个小子一起,派到柴房去做活吧。”话毕,摆了摆手,根本不愿意再多看我一眼。

管事的看我一脸郁郁寡欢,于是开口安慰我道:“小七,不要轻易悲伤,我们岛主是个很公平的人,你给他做活,他是会给工钱的。”

我扳着手指头算了一下他们从我这里劫走的银两,茫然地抬头问他道:“阿星哥,岛主是要用我自己的银子给我发工钱吗?”

“当然不是,你怎么可以这样污蔑岛主!”阿星哥义正词言,接着羞憨一笑与我说道,“还要用你的银子给我发工钱。”

我:“……”

我跟着阿星哥走到柴房的时候,就看见一个身材颇为清瘦,穿着一件白色长衫的小哥,正惬意地坐在一个石桌旁,手里捧着一个茶炉。那手十指白皙洁净,一看就是个养尊处优,没有干过粗活的富家少爷。

阿星哥为我介绍道:“这个人前几日娶亲,被我们截了,岛主看他眉清目秀,颇有涵养,就留了下来。”

那小哥看我来了,便起身朝我招了招手,我会意,走到他一旁。

“这边是你要劈的柴。”他随手点了点堆成一座山高的柴垛。

我点了点头,四下望了望,问他问道:“那么,你的呢?”

他轻轻一指,与柴垛隔着一口古井的另一边,放着一根细到我只须轻轻一用力就可以直接掰成两段的细树枝。他眼角含着笑意,道:“那是我的。”

真是厚颜无耻得理直气壮。

我怒气冲冲地走过去,一脚下去,只听啪的一声,那树枝便被我踩成两半。

他眉头挑了挑,开口道:“多谢。”

我:“……”

他似乎看出我的不满,于是开口解释道:“我比你来得早,是你的前辈,尊重前辈难道不是放之于四海而皆准的江湖道义吗?”

我空有一身武艺,自小便想闯荡江湖,如今看小哥也是个在道上混的,不由得作揖道:“敢问前辈来此多久了?”

“三天。”小哥淡然答道。

信不信我一斧头砍飞你!

我心胸这么宽广,不打算同他计较,于是手速飞快,一面轻松地劈柴,一面与他闲聊:“前辈,我觉得你同一个人长得很像。”

他轻轻一笑,有些鄙夷道:“哦?我这么英俊,同我长得像,应该很难吧?”

我:“……”

【三】

我来岛上有些时日,每日只埋头于两件事——担水和砍柴。于是前辈也有两件事情可做,看我担水和看我砍柴。

每次我累得大汗淋漓的时候,前辈都笑嘻嘻地坐在石桌旁,手指在桌上轻轻敲着,眯着眼睛望着我。

我着实痛恨那悠然自得的眼神,恨不得戳了他两颗眼珠子。

但很明显,我不能。

前辈虽身在柴房,却颇得岛主器重。阿星哥时常送些金贵的东西来。

一日,阿星哥端着一壶新沏好的茶来我们这里,殷勤地为前辈倒了杯茶。

我将那壶接了过来,正欲给自己也沏上一杯,便被阿星哥抢了去,拎着一壶刚烧热的水给我倒了一杯,口中说道:“这可是上好的云烟茶。”

我抬头望了望天,悲伤地问道:“为什么他能喝上好的云烟茶,而我只能喝白开水?”

阿星哥摇了摇头,道:“这个问题不答疑的。”他走后,我将那壶茶拿了过来,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副无所谓地样子说道:“这云烟茶也没有什么特别,我以往也是常喝。”

“哦?”前辈语调微扬,带着一股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鄙夷。

“我以前有个在东陵的朋友,平日里隔三岔五就托人给我送他们那的特产来,里头就有这个。”我指了指那壶茶说道。

“朋友?”前辈看我的眼神有一丝闪烁。

我“嘿嘿”干笑一声道:“你也觉得我这么优秀的人不可能有朋友吧?”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那位东陵的兄台到底做了什么你才跟他做朋友的呢?”他拿过我的茶盏给我添了些茶水。

“毕竟,他是个土豪。”我接过他递过来的茶盏,垂了垂眸说道,“只是,与他相处得久了,我发现他人格有些问题。我现在已经单方面同他掰了,想想也是惆怅,他估摸着还不知道呢!”

前辈笑得灿若明日,道:“你不要这么悲观,也许他早就单方面同你掰了呢?”

我:“……”

【四】

几日后,阿星哥送来了一只百鸣,说是岛主送给他妹的及笄礼物,他妹非常喜欢,只是近日离了岛。岛主小老婆太多,交给谁养都有失偏颇,若是养得不好还容易引发姑嫂矛盾,进而影响家庭和睦。于是阿星哥就跟岛主提了提我。

“岛主觉得你是个人才,一定能胜任这份重任!”阿星哥鼓励我道。

百鸣因叫声悦耳动听又形容好看,一直以来都是沧峫大陆上各地贵族争相抢购的宝鸟。这个只在传说中出现的宝鸟,我今日一见,竟恍惚觉得同以往谢云来给我送信用的鸽子颇像。

我含笑着接下这只高贵的鸟。

前辈在外游荡,回来瞧见我正小心翼翼地伺候这只百鸣,开口道:“为了只鸟,你这么拼?”

“这可是百鸣!高贵而伟大!”我指了指它,它扑棱了一下美丽的翅膀,啾了一声,以赞成我对它的评价。

“哦?”前辈冷笑一声,“这货搁我们家也就是个送信的料。”

百鸣张得正开的翅膀一瞬间垂了下去,我拉住前辈的衣袖:“土豪,别走。你那么有文化,给它赐个名吧?”

百鸣似在赌气,转过身子用屁股对着我们。

前辈眯眼笑了一笑:“她这么可爱……”

百鸣很满意,扭过脑袋看了看前辈。

“就叫爱凤吧!”

我:“……”

爱凤:“……”

我与前辈相处得久了,自然也熟络起来。他也时常指点我一二,比如这堆柴劈得不够对称,显得不够美观,又譬如挑水的时候不要将水桶装满,免得水洒出来让人瞧见难受。

我发现,同一个强迫症患者日夜相对,着实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情。

一日,我看见他在作画,便走了过去。

看五官,画中女子毋庸置疑是我,只是画风颇为清奇。

我于是开口问道:“画人像不是应当唯美一些的吗?我手里拿着一个斧头砍柴,你这是个什么意思?”

前辈淡淡答道:“此画名曰,《女汉砍柴图》。”

我顿了一顿,觉得有些心塞。他大约看出我的不满,于是从旁抽了一张生宣,寥寥几笔,一个女子的形象又跃然纸上。

我默了一默,问道:“这幅画,是不是叫《女汉挑水图》?”

前辈作画的手顿了一顿,继而答道:“不假。”

我一腔怨气涌上心头,怒道:“前几日我看你给伙房那个膀大腰圆的圈丫头都画出了一幅倾国倾城的模样来,为什么要对我这么残忍?!”

前辈认真地看了我一会儿,提笔半天不落,良久,抱歉地同我说道:“对不起,我尽力了。”

【五】

三个月后,岛主他妹便从东陵游玩归来。按理说,我是应当将爱凤还给小姐的。可……爱凤跟我跟得久了,不仅不会唱歌,连身形都被养得同野鸡差不多,俨然失去了一只贵族鸟该有的格调。

我哀痛地看着爱凤。

它歪了歪嘴,满脸的“你不爱我为什么要生我”的悲伤表情,“嗷”了一嗓子,难听得我差点投海自尽。

前辈对我说道:“你儿子真像你,唱歌都那么要命。”

爱凤张了张翅膀,两条肥腿交叉站立,想要摆出一个娇羞性感又妩媚的姿势以为它的性别正名。

前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爱凤,拍了一拍它的脑袋,意味深长地说道:“算了,小凤凤,别难为自己了。我心疼。”

爱凤于是泄气了,又恢复了一副懒散模样,摇摇晃晃地去吃我为它准备的下午茶了。

小姐回来看到好好一只百鸣被养成了野鸡,气不打一处来,开口怒道:“是谁?!”

“是我。”轻描淡写两个字,前辈着一袭白袍,轻摇折扇,由远而近缓缓走来,轻轻松松、毫无怨言地为我背下了这口大黑锅。于是我看见小姐早已怒气值爆棚的秀气的脸上陡然攒出一个甜美的笑容来,她接着软声说道:“把我最心爱的小百鸣养得这么好的?”

我看见爱凤肥硕的身躯抖了一抖。

这一劫就这么躲了过去,小姐非但没有怪罪我们,还将爱凤继续交给我照料。而前辈在我心中的形象也愈发高大了起来。

我在一个不得眠的夜里,去前辈的屋子里转悠了一番。可这一转悠,就出了大事。

我到的时候,前辈的屋子里一个人也没有,桌上用砚台压着一张生宣。画像上的女子看五官是我没错,只是,我的姿态颇为柔美,斜倚在一矮石上小憩,旁边是潺潺的流水,身后是脉脉竹林,有饮绿花自脚边盛开。

我简直都快要被自己美哭了……等等,前辈怎么知道我喜欢饮绿花?

忽然,门被打开,前辈一身黑衣闯了进来,左手捂着右臂伤口的患处,指缝间有鲜红的血液渗出。

我赶忙放下手中的画,快步走到前辈身边,扶着他在床榻上坐下,又四处去找药箱。

血将衣服粘在了肉上,我只得用手将那衣裳撕开,小心翼翼地为他上药。

“多谢。”前辈眼睛直直地看着我说道。

我讪讪一笑道:“你跟我瞎客气什么?”前辈张了张口,刚想说什么,我便补充道,“请我吃饭就好了啦!”

前辈:“……”

良久,前辈开口问我道:“小七……你就不好奇,为何我会受伤吗?”

我看了看他,摇了摇头,说道:“岛主杀了你的新婚妻子,你去找他报仇,合情合理。只是……”我顿了一顿,接着说道,“以后这种危险的事情,不要自己一个人去了。我怕你被他们欺负。”

前辈看了看我,点了点头,道:“嗯。”

第二日,阿星哥与我闲谈,说起头一天夜里,有人闯入流星阁,盗走步兵图,受了重伤,眼下岛主正在搜寻这个刺客。

“流星阁是个什么地方?”我好奇地问道。

“那里面藏了岛上所有的秘密,除了岛主,任何人都是进不去的。”

我陷入了沉思,难道前辈为的不是报仇,而是流星阁内的宝物?

我日日照顾前辈,又每天勤奋地干两人份的活,前辈的伤好了,而我,却累垮了。

我整个人恹恹地靠在床上,怎么都打不起精神来。

前辈来看我,抖了抖袖子同我说道:“作为岛主御用柴房的唯一劳动力,你怎么可以懈怠?”

我委屈地摇了摇头,哑着嗓子同他说道:“我是真的不行了,我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你不是什么都会吗?你帮我把把脉吧?”

前辈一脸不情愿的表情踱步到我床榻旁,自袖中探出手来,一阵冰冷的肌肤触感,我整个人心跳都乱了节奏。

我看着他英俊的面庞上,修眉微蹙,脸色骤然严峻起来。

“我……该不会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吧?”我只觉得心如死灰,拉着他的衣袖不松开,“前辈,我长得丑,你可别吓我。”

前辈对我说道:“柴房里柴火不够了,你明日去青峰崖上砍几日柴再回来吧!”

“可我……我是真病,不是装的。”我正欲辩解,就被他打断说道:“别这样,自从遇见你以后,我压根就忘了‘娇弱两个字怎么写!”

我:“……”

第二日,我额头发着烫,独身一人上了青峰崖。

我迷迷糊糊地想找一棵适合做柴火的树,却不小心划破了手。

我正哀叹自己到底哪里太优秀,以至于惹怒了老天爷,一抹白衣映入眼帘。

我抬眸,看见前辈皱眉站在我面前,眼眸中有一闪而过的担忧。

他朝我递出一只手,我怔了怔,将手搭在他的手上。他将我拉起,握住我的腰肢,于是我和他以一种很暧昧的姿势站在一起。

我的心脏毫无规律地、激烈地跳动着。

良久,他开口:“腰还真是粗啊!”

我悲伤地松了手,他看见我手上的伤,从衣袍上撕下一角替我包扎,口中说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竟然伤到自己的手了?”

我心中有些感叹,从小到大,我爹虽然疼爱我,可我受伤是常事,他便从未放在心上过,大多是我自己拿块布头随便扎一扎就好。我头一次觉得自己是被这样温暖地关怀着的。

我张口刚想说没事,以宽慰前辈,就听见他的声音飘来:“这么一双天生劳动的手,毁了可怎么办?以后脏活累活谁来干?”

我顿了顿,道:“我就知道会是这样,我果然没有看错你。”

他嘴角微微一勾,同我说道:“崖上有一处茅屋,你在这里住几日,等屯了柴了再下山。”

我撇了撇嘴,体力不支,晕在了他的怀里。

不知过了多久,我方才醒来。迷蒙间瞧见一抹白影在我眼前晃悠。

见我睁开眼,前辈眸光一闪,赶忙走至我面前,快到时又放慢了脚步,似无意地轻声询问:“你醒了?”

我点了点头,前辈便端了一碗汤来我面前,一口一口吹凉了喂我喝了下去。我细细地看了看他,眼眶下悬着一圈乌青,形容也有些憔悴,大约是累日熬夜所致。

“这是什么?”我开口问道。

“千年人参。”前辈替我擦了擦嘴角道。

我于是笑道:“前辈你太客气了,这么破费,还拿只千年人参来。”

他轻轻一笑,道:“你大概是听错了,这人参是前年的。”

我:“……”

【六】

在前辈的照料下,不出几日,我的身子便大好,于是跟着前辈下了青峰崖。

可我与前辈之间却横插了一个人进来,小姐以交流学问的名义,拜了前辈为师。

于是我每日怨愤地砍着柴都能隔着窗户看见小姐同前辈坐在一起,他不是握着她的手教她写字,便是与她对弈教她如何落子。

有时我路过,在窗前伫立一会儿,便可听见小姐温柔地同前辈说道:“老师,这里我不大懂,您再给我讲讲吧?”

前辈便和颜悦色地同她再讲一遍,顺带嫌弃我道:“小七,你往边上靠一靠,挡着光了。”

呵呵,一个海盗,搞得这么有学识,还能不能好好地做本职工作了?!

“师徒恋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抱着爱凤恶狠狠骂道。

“说来奇怪。”阿星哥眉目严峻,一本正经,“公子先前是不愿收小姐为徒弟的,说他们家收徒弟有个规矩,徒弟要拿流砂国最上品的朱砂和雪女山产的千年人参做谢师礼。可才几日,小姐就送了这两样东西来,公子于是也就只得收下这个徒弟了。”阿星哥同情地看着我道,“墙角都被人挖成这样了,这些你居然不知道?”

我摇了摇头。

“也对,那阵子你都在山上,自然是不知道这些的。不过你还真是赶巧,那个时候,岛上发生了时疫,传染得厉害,死了不少人,岛主没办法,只好把患了时疫的人都投入了大海。若是体质差一些……也不会啦,你这么强壮,不会染上的。”

“时疫?”我开口问道,“有什么症状?”

“头晕、无力、发热……总之,我也说不清楚。”

流砂国向大夔进贡朱砂,而上品的朱砂也是极珍贵的药材。我望了望容颜清俊的前辈,难道他是为了让我不被岛主扔到海里去,才故意支开我去青峰崖上的?难道他是为了给我炼药,才收了小姐做徒弟的?

我的春心竟不自觉地荡漾了起来。

因为小姐的出现,我开始思考,我是不是喜欢上前辈了。

事实证明,没有文化的人一旦思考起来会得出惊人的结论。我想了想,我刚被解了婚约就遇上了这么个人间极品。老天爷未必是不爱我的。老古话说得好:离开错的才能和对的相逢。前辈各方面条件都非常不错,除了……长得有点像那个背弃婚约的负心汉以外,可这不重要,毕竟,他比画像中的谢云来英俊一百倍!

我于是想找个机会与前辈花前月下,一诉衷肠,便寻了个好日子特意去醉仙楼订了只烧鸡。

我抱着烧鸡回来的时候,看见前辈正同小姐在屋里坐着,旁边烛台上的红烛燃泪。我看着他们你侬我侬的模样,一股悲愤之情忽然升起。

前辈大意是察觉到我如刀锋一般凌厉的眼神,走至窗前,我刚张嘴将烧鸡举得老高,只听啪嚓一声,前辈将窗户给拍上,顺带还落了锁。

我望着绸窗上映出的两道交织的人影,心中悲愤,只觉得手不自觉地就要点起火把来。

我坐在石阶上,奋力扯了两条鸡腿在那里啃。眼睛恶狠狠地盯着那一对师徒。一旁的爱凤身子不停地抖,垂头看了看自己两条肥腿,绝望地哀嚎了一声。

前辈送小姐回去后,望了望坐在台阶上的我,拎了壶十里醉来。我仰头将那一壶十里醉饮尽。

夜风习习,月色微凉,前辈周身镀上一层轻寒的光圈。他在我一旁坐下,看了看我,问道:“手怎么又红又肿的?我给你调的玉芝膏,你在用吗?”

我委屈地点了点头道:“早就用完了,前辈,你不关心我很久了。”

前辈眸光温柔,像是又高又远的天上才有的清水。

“脸大手大,用起东西来果然就是费啊!”

我:“……”

十里醉酒劲厉害,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也记不大清楚,只依稀记得我似乎靠到了前辈的肩上,前辈将我抱在怀里,送我回了房。

他好像在我耳旁说了一句话,是什么?

“小七,你累了,好好睡一觉。”

【七】

日子过得飞快,不日,竟传出了小姐要同前辈成亲的消息。

我将手中的斧子精准地飞到了阿星哥脚旁小花蛇的三寸上,吓得他同爱凤抱在了一起。

“小七。”阿星哥摸了摸怀里战栗的爱凤,同我说道,“我知道你在意公子。你平日里从不舍得他干活操劳,大事小事全都自己包办。可缘分这种事情,谁也强求不了。”

我颓然,问道:“你也觉得前辈喜欢小姐?”

阿星哥尴尬一笑:“只要是个男人,在你和小姐之间,都会选小姐。”

我觉得人生在世,总有什么事情要去强求一番,或许,前辈就是个不一样的男人呢?

我给自己猛灌了几口十里醉,拉住正在给自己补衣裳的前辈。

“你不要娶小姐了好不好?”我近乎哀求他道。

他纹丝不动,看也不看我一眼。

我开口道:“同我在一起,你不快乐吗?我什么活儿都会干!我可以劈柴,我能打水,我能空手斗白虎……同我在一起,你可以什么都不做,只要静静地看着我干活就好了。”

“啊,对了。”我补充道,“我爹很有钱,他只有我这一个女儿,你不用入赘,他的钱够养我们几辈子了。你要是不喜欢,我就自己挣钱。我女红不好,但我可以多砍一份柴,拿了去换钱,找绣娘给我们缝缝补补。”

“小七……”他漠然。

“我不听!我不听!”我捂住耳朵,同他说道,“三日后,子时,岛西面青峰崖旁见。我自己造了一艘小船,我们离开这里。”我顿了顿,“就算我知道我打不过他们,就算我知道我们可能会失败。但是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你的!”

三日后的子时,我没有等到悄然而至的前辈,而是等到了举着火把的岛主护卫。

“岛主,就是这个人。”那熟悉的声音我决然不会听错,前辈侧脸冷漠疏离,“她就是当初擅闯流星阁的刺客。”

霎时间犹如五雷轰顶,我一心一意想要护着的人,曾经豁出命去不顾时疫会传染,衣不解带地照顾我的人,就这样,为了取悦自己的小舅子,轻而易举地将我出卖,还拿我顶包。

岛规向来严明,叛逃者,以火刑焚之。我早已预料过若是逃亡失败,大抵也不过是这么个死法。我早已有勇气面对这样的结果,却无法面对这个过程。

“只是,我与阿碧喜事在即,此时不宜动杀戮。不如先将她关入牢里,容后再做处理。”他眸光清冷,全无温度。

岛主点了点头,却吩咐身旁的人道:“先前闯流星阁的刺客右臂被剑刺伤过,去验一验她的伤。”

前辈眸色一凛,右手朝腰间的软剑探去。

那人走到我身旁,将我右臂处的衣袖用剑划破,火光照耀下。一道早已结痂的蜿蜒伤口露了出来,令人森然。

前辈整个人怔在那里,薄唇有轻微的哆嗦,烙饼似的月亮悬在天际,发着惨淡的光。

我被人押着从他身旁而过时,我轻轻说道:“我说过,你有危险,我一定会挡在你的前面,这是我宸七对你的许诺。”

是我亲手将自己刺伤,因为我知道,若是前辈入流星阁的事情败露,至少,我可以用我的命去抵他的命。只是……这是他永远想不到的。也许,他从不信我。

【八】

我在阴暗潮湿的水牢里待了数十日,直至一日听见鞭炮齐鸣的声响。

这是前辈成亲的日子吗?

突然,一阵铁门被打开的声音传至幽暗水牢的深处。

阿星哥骤然出现,将牢门打开,同我说道:“小七,公子让我带你走。”

我茫然不知所措,阿星哥一边拉着我,一边同我解释道:“我们是大周太子的暗卫,谢公子是我们的统领。浮浪海上海盗为患,各地商贸被阻断。我们委身来此,不过是为了剿匪。统领知道此行危险,所以才将你送入这牢内以暂时保全你的安危。原本计划今日岛上戒备最为松懈,大周的士兵会登上塞班岛,可出了差错。眼下事情败露,统领一人在抵挡,要我来带你离岛。”

“被你们以时疫为由,借口投入海中的回去报信的暗卫都没能成事吗?”我有些不可置信地问道。

自前辈夜探流星阁起,我便知晓他的身份并不普通。联想之前种种,他能在那么长的时间内不被岛主手下擒住,在岛上必然安插了不少心腹眼线,而时疫的时间来得太过巧合,连我都会怀疑,遑论老谋深算的岛主。

阿星哥猛然停下脚步,用一脸“你怎么什么都知道”的表情看着我,继而,摇了摇头:“被岛主发现,已经全部被杀害了。”

我咬了咬唇,往喜宴的方向跑去。我到时,前辈已是体力不支,他以剑支身,袖袍中有血迹顺着剑身蜿蜒而下。他唇色发白,眼神凌厉地说道:“我大周子民,即便是死,也是死得顶天立地。”话毕,他转身向海,纵身一跃。

我整个人愣在那里,已全然不知该做何动作。只知道耳旁人声鼎沸,有外人杀上岛来。

我知道,爱凤已将我临摹的步兵图送到了我爹手上。他们来救我们了。

可惜,我平日里将爱凤养得太胖,它飞得太慢……若是可以快一点,再快一点,只要一点点……

然而,前辈蹈海赴死,我所做的一切,都已没有了意义。

我不知后来的事情如何,再醒来时,看见前辈坐在我的床榻旁,眼神关切地看着我,我爹亲切地唤他:云来。

“你还……活着?”喑哑的嗓音自喉咙里飘出,我开口道,“真好。”

他笑了笑,握住我的手,柔声道:“我坠海的时候,摔在了伯父的船上,压住了二胖。”

我望向站在前辈身后的二胖,感谢他道:“你真是我的好胖友!”

众人散去之后,我笑着同他说道:“谢云来,真没想到,你还有个大周太子暗卫统领这么酷的身份。”

“我还有个更酷的身份。”他一把将我搂入怀中,眼里满是宠溺,凑到我的耳边,轻轻说道,“就是你宸七的未婚夫。”

【尾声】

我在东陵最繁华的街市上悠悠地逛着,身后跟着拎着大包小包的谢云来。

我望了望怀里的爱凤,同谢云来说道:“你真的确定,爱凤这一胎生下来的,就叫爱凤六?”

“当然。”谢云来快走了几步赶上来说道,“多方便,一听就知道这是第六胎了。”

他掏出一个刚买的拨浪鼓,对着我隆起的小腹摇了一摇,轻轻叫了一声道:“一一,爹爹又给你买了新玩具啦!”

我望着满面慈祥笑容的谢云来,内心被一种幸福感填得满满的,忽然……

“等等,你刚刚……”我抡起拳头就朝他砸去,“你是打算给我们的孩子取名叫谢七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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