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世家

2015-05-14 10:34小禾苗
飞言情B 2015年8期
关键词:元宝师兄师姐

小禾苗

简介:身为盗墓世家的女儿,我怕黑又怕鬼,某次盗墓时,我不小心砸伤一位俊秀少年,我爹垂涎于他的美色,一心想招他为我的童养婿.天呐,他还这么小,我怎么下得了手!

一、

二月初九,宜出行、嫁娶……下斗。

寒潮来袭后的深山仿佛被银装素裹在一块冰晶里似的。我深一脚浅一脚慢腾腾地跟着前方队伍,这回下斗的位置据说是二师兄伪装成二道贩子在京城里搞到的,我爹破了半天那丝绢上的密文定出的位置,师兄们把我安顿在附近一个山洞里,我苦兮兮地抱怨:“冰天雪地的,带我这个拖油瓶,何必嘛。”

“哼,你给老夫好好学着点,老夫就不信耳濡目染之下,你那点胆子就大不起来!”

估计我爹想不到,自己干了大半辈子摸金的活,居然生了个怕黑怕鬼的女儿。

只见他们几个身手比猿猴还灵巧,眨眼间就从打好的盗洞里滑了下去,我朝着他们跳下的方向扫了一眼,黑漆漆一片,当即头皮发麻,赶紧爬了回来。

但就在这时,我从隔壁雪丛中听到一阵窸窸窣窣声,仿佛有什么生物正在地上爬行,擦得四周积雪簌簌下落……

赫然,钻出了一张惨白的少年脸。

这荒山野岭的,又身在古墓之上,我很难控制住自己尖叫的冲动,眼看那少年晃晃悠悠似乎要朝我伸手,我下意识地搬起脚边大石,哐当一下扔了过去。

鲜血从少年额头沁出,如寒梅点点滴滴落下,少年精雕细琢般的脸压在雪地上,仿佛再无气息。

二、

“这事,吴天宝你得负责,嗯,负全责。”

镇上的客栈,我爹检查完小少年的伤势,他压着喜从天降的心情训斥我:“石头是能乱扔的吗,胡闹,没看到这是活人吗,爹估计你已经把他砸傻了,以后就得肩负起人家的未来啊!”

从知道我怕黑怕鬼起,我爹就琢磨着给我找一个童养婿,传承他一身摸金的本事。

少年头上被包扎得像个大粽子,却不掩灵秀漂亮的样貌,难怪我爹见色起意,打起人家主意。他是两天后才醒的,估计被我师兄惊悚的样貌以及草莽脱俗的气质先入为主了,以为我们是打家劫舍的歹人,死抿着嘴巴,不肯说自己来历。

我给他端药,真心诚意地警告他:“喂,你真不说你是哪家的?你再不说,你就真要变成我家的了。”

我拿童养婿的事吓唬他,少年腿上盖着被子,身上披着外衫,像极了读书人家的子弟,他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珠子问我:“什么是童养婿?我从未听闻。”

十五岁的我,对于夫妻的理解还停留在很肤浅的层面,但又不大乐意在少年面前露怯。

“就是夫妻嘛,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代入我爹娘相处的情景,“你得天天挨我揍,还得挨骂,惨吧?”

少年肩膀颤了颤,估计是害怕了,半晌后,他轻轻说:“我叫陈逊,来自芙蓉郡……陈家,你带我走吧,我……已经无家可归了。”

我不懂,哪有人明知是贼窝,却还愿意进来的呢。

七师兄的消息灵通,第二早便把消息打探回来了,我隔老远都听见这一伙人在房里骂骂咧咧,一进去方知是在议论陈家那点事。

“嘿,都说咱们做外九流的人没品没德,我看哪,那些自称名门大家的人才是真败类!”

原来那陈家做的是古董生意,是当地有名的富商,陈逊是陈家庶子,由于母卑出生后一直不受待见,但这孩子从小就天赋异禀,据说仿得再天衣无缝的古董,他一摸就能知道是真是假。

“那陈家不是捡到宝了?”我咋舌。

二师兄道:“开始陈家春风得意,当他宝贝珠子一样疼,但就在几天前,一个云游化缘的和尚说他这是妖眼,前面有多顺,以后就得加倍偿还。”

此话如平地惊雷,陈老爷挣扎了半天,决定将儿子弃之冰野,由他自生自灭。

当晚,我顶着肿得跟核桃一样的眼睛拍拍小少年单薄的肩膀,信誓旦旦,很有梁山一百零八好汉老大的姿态。

“你啊!今后就跟着我混了,我保证我吃干的,你就不会吃稀的,以后我罩着你——”

我正说在兴头上,窗棂外夜风吹入,本就发飘的烛火噌地就熄灭了。

“咱,咱们以后,后,大,大杀四,四,四方——”

病后初愈的少年声音软软的,像裹着糖衣似的。

“天宝,天宝?”

我只顾着颤抖,没空回他。

在一片黑暗中,他似乎明白了什么,意味深长地转头。

“哦,原来你怕黑啊。”

三、

在回家的这一路上,我觉得自己面子已经从头丢到脚了。

我爹对陈逊的心不死,对外宣称这是自己收的第十八弟子,借此大办酒宴呼朋唤友来庆贺。酒席上礼仪端正,言谈间不卑不亢的陈逊,我爹怎么瞅怎么喜欢,他掰着手指对我说:“俗话道‘女大三,抱金砖,那大六岁,就是抱金山嘛!”

“闺女,你们可是天作之合,得好好珍惜!”

酒席间觥筹交错,起哄声不绝于耳,我嫌乏味,朝陈逊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偷溜出大厅。

一路上我酸溜溜地说:“我娘多疼你啊,平时她都给我夹菜,今儿理都没理我!”

人在美貌面前向来是没什么原则可谈的,我爹如此,我娘更是。

与我相比,陈逊反倒没有那种恃宠而骄的孩子习气,他快步追上我,小脸带笑,温润的瞳仁好似蒙着一层水雾,连我娘这种揍徒弟不眨眼的狠角色看着都心软。

“师姐,你别气了,这是师娘师兄他们给我的红包,师姐帮我保管吧。”

不愧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孩子,“保管”二字用的多妙,既冠冕堂皇,又能中饱私囊,尺度拿捏得不多不少。

我吸吸鼻子,掂量了下红包,勉为其难地表示——

“哦,那好吧,钱是身外物,那我就辛苦点,帮你存着吧。”

“嗯。”小少年好脾气地微笑,“反正我的就是师姐的,没差。”

可惜,陈逊越在我们这儿吃得开,就越不被师兄们待见,再加上我爹娘对陈逊异常宠爱,几个比陈逊大不了几岁的小师兄便坐不住了。

“靠脸过日子的小白脸!”十五师兄愤愤然道,“咱们这行可都是靠手吃饭的,留他这种软脚虾,就是丢师父、丢咱们吴家的脸!”

“就是,什么妖眼识物啊,我估计都是瞎吹的。”

其他师兄不出声,但赞同之意都写在脸上。

我那时不大懂他们这是在争风吃醋,只是一个劲地替陈逊着急,毕竟这些师兄都是彪形大汉,一个拳头砂锅大,估计一拳就能解决掉他。

陈逊反倒安慰我:“莫担心,我找个时间证明下就好了,多大点事呢。”

那么举止优雅还为人着想的小少年,怎么会有人舍得将他弃置在冰天雪地里呢。

我真心疼他,默默为昨天偷偷动用陈逊的红包买糖吃的行为感到愧疚。

其实后来想想,陈逊的聪明之处,莫过于此。

几日后,我爹乔装成进山采药的大夫,领着我和陈逊以及三四位年纪相仿的徒弟去到河南下坡村灵烛山境内。

这时节正值初春,山间一派春意盎然,可惜此行并不是为赏山玩水,是为检查弟子对寻地脉、觅星峰、定方位的本事。

我爹私下训我:“元宝啊,你五岁起就跟着我走南闯北,可学到的本事还不如入门半年的陈逊学得多。”

差生也是有自尊的,于是路上我爹问陈逊的一切问题我都抢先作答,得意扬扬,表明师姐我平时不出手,一出手便一鸣惊人的气势。

陈逊谦和地笑笑,但几位师兄藏不住事,一个个笑得差点滚在地上。

我才知道自己答是答了,可惜全部答非所问。

夜晚扎营,我又极其怕黑,山林夜晚不能点明火,我憋了一肚子水,翻来覆去睡不着,只好涨红脸去戳陈逊。

“师弟,师弟。”我的声音恐怕比外头的山间虫鸣还要细,“我想嗯嗯,赶紧起来护驾!”

陈逊揉着惺忪的眼,跟我手牵手,借着月光找了块杂草稀少的平地,我让陈逊站远点,千叮万嘱要他把耳朵塞好。

小少年打着哈欠,睨我的表情挺意味深长的。

我义正词严地叉腰,表示:“女孩子娇气点是太正常不过的事了,怎么,你有意见吗?”

陈逊含糊地摇摇头,似乎在抱怨你揍我时怎么没觉得自己娇气呢。

“我娘说打是疼骂是爱,小孩子不懂就别瞎说。”我觉得苗头不对,赶紧教育他。

方便完后我那点黄花小闺女的别扭立刻烟消云散,我拿手指戳陈逊的脑袋,凶巴巴地问他:“你这小子很胸有成竹嘛,今天十六十七师兄都发挥得特好,明天万一没表现好,看我爹不削死你。”

陈逊牵着我手走在前面,他先跃下土坡,我跟着爬下,他笑盈盈地打趣:“表现得再不好,也有师姐帮忙垫着,师姐的恩情,我可是记着的。”

这小子好会给人台阶下,我板起脸:“我的心意你知道就好,低调点,不能因为这点就松懈,知道吗。”

小少年似忍着笑,连声说是。

这时的月色皎洁如银盘,旁边清辉一片,出来时并没遇上的萤火虫全数飞出,星星点点地绕在我们周围,我睁大了眼,这才知道陈逊为何要拉着我绕了远路。

“喏,师姐你看,黑暗里也有光芒,所以并不可怕,对吧?”

少年翻转手掌,掌间孤光一点萤,仿如提灯人,要将我领出那片永无止息的黑暗。

我告诉陈逊,我的怕黑并非天生。

大概是我五岁时候吧,我爹老来得女自是将我看得极重,他早些年因在北方一家独大而得罪过道上不少人,有人起了歹心,趁奶娘进房给我拿小披风之际将我拐走,以此威胁我爹退出江湖并交出独门绝技《驭龙策》。

“我爹说是好心人救了我。我也记不大清楚是怎么回事,我娘说我回来后傻乎乎的不吃也不喝,他们说什么我也听不懂,过了好几年才恢复正常,只是那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也记不清了……”

只是黑暗中的恐惧,会如影随形地跟随着我,不消不散,仿如诅咒。

我说这些话时,陈逊一直紧握着我的手,可能想通过这份温度给我鼓励。

“元宝,怕黑也没事,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我破涕为笑,弹他脑袋,笑他是小大人瞎操心。

“你啊,还是多担心明天自己的事吧!”

四、

出人意料的是,第一次跟我爹下斗的陈逊镇定严谨,从洛阳铲上捻起一把湿土,在鼻前嗅了嗅,便断定这是座新坟。

我爹问他如何看出。

陈逊说靠闻:“其实我并不能一眼知道古董真假,但它们身上作假的气息,却骗不了我的鼻子。”

原来如此,陈逊天赋异禀的并不是眼睛,而是鼻子。

我不解地问他:“那既然如此,你爹……咳,陈家为什么还会信和尚的话?”

陈逊垂眸:“因为一旦起怀疑,什么才是真相已经不重要了。”

陈逊的才华有目共睹,只可惜,当年在雪地里死里逃生过,他的身子骨一直不大好,特别是一到入了冬的时季便经常卧病在床,我有几次给他换药时,都能听到他骨头烧得咔嚓作响的声音。

“元宝,药好苦。”

他的声音嗡嗡的,眼中都快烧出水汽,他拽住我手腕不撒手,我训他没大没小:“元宝是你叫的吗,不叫师姐就是欺师灭祖!”

“不叫。”他蜷缩着身子转过去,“元宝除了年纪比我大点之外,还有哪里像师姐。”

我爹很乐天,认为陈逊那是在长个子,他甚至很欣慰:“算算日子,再过一两年,你们就可以成亲了呢!”

我懒得跟他瞎扯,从他藏宝的仓库里摸出件玉器就往外走,我爹挤眉弄眼的样子甚是滑稽:“咦,又偷拿爹的小金库去给阿逊补身体吗,这几日城里刚好来了商队,爹带你去瞅瞅?”

陈逊在我眼里就是枚病豆芽,我就算再饥不择食也不会吃窝边草啊!

我找相熟的店主打听商队的情况,店主道:“吴小姐今天可问对人了,凤凰骨这种有价无市的奇珍我这儿虽没有,但麒麟商队肯定有,喏,当家的前脚刚走呢!”

主街上人来车往,我疾步朝店主所指的方向奔去,果然见有商队缓行于前,领头人骑在高头骏马上,服饰极其华贵雅致,肩上斜搭着条银狐披肩。听我高喊“留步”,那俊美男子勒马低头,举止优雅出尘,顾盼间似明珠生辉。

“姑娘有事吗?”

也许是错觉,我总觉得这男子有股说不出道不明的熟悉感。

我说明来意,男子沉思片刻,道:“这凤凰骨乃我家中私物,不在交换买卖的范围内。”

我跨步上前拦在前头,着急道:“公子有所不知,我师弟身体孱弱,神医开的方子里得需凤凰骨做药引,无须太多,还望公子网开一面。”

男子又问:“这位小姐与师弟的感情,似乎很好?”

那当然,先别提什么童养婿,我是真拿陈逊当弟弟看待,虽然他少年老成样样学得比我快,但这改变不了我想保护他的事实啊。

也许是被我的真情流露给打动了,男子最后允诺后天午时林川别馆不见不散。

“元宝,别走神了,快背书。”

我捂着被笔头敲红的手指倒抽凉气,也不知从哪天起陈逊接过监督我学业的重任,别看他容易犯病,但该有的力气丝毫不少,我一有魂不守舍的前兆他就下狠手,教鞭挥得是别样风光。

“葬山之法,势为难,下一句?”

“呃……形次之……夫千尺为,为……”我磕磕绊绊。

“好了。”陈逊蹙着眉打断,没好气地看我一眼,“你啊,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

我当然不好意思告诉他,我刚刚是看着他的鼻梁走神的。

难怪昨天会觉得熟悉,陈逊与那麒麟商队的男子鼻梁生得极其相似,山根饱满,鼻头圆润,显得面容立体深邃,当真是貌美的人都会相似,丑的人却各有各的惊悚。

陈逊不咸不淡地翻着书,说:“听下面的人说你昨天在路上拦了位公子哥,看不出师姐作风这么生猛。”

我咳了半天,咒骂哪个人嘴巴碎成这样。

“听说那人俊美非常,师姐看得目不转睛呢。”少年撑着下巴,一副好整以暇的模样。

“……呃。”

我听人说,美人与文人都有相轻的毛病,于是为了照顾师弟的心情,我道:“俊是俊,可我觉得有点娘兮兮的,哈哈。”

陈逊纤长的睫毛颤了颤,声音似乎在降温:“哦,为何会这样觉得?”

“他身上那条银狐披风,跟阿娘收藏的一条好像,而且我就是看人家掉了东西知会一声罢了……咦,你怎么啦?”

能不能拿到凤凰骨还是未知数,我不想让陈逊最后空欢喜一场,不如拿到手再给他惊喜,正想着,陈逊却啪的一声合起书册。

“既然无心背书,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说罢,他面无表情地推门离开了。

五、

虽是正午时分,街外冰雪未融化半点,嘴中哈出的热气几乎同时冻成冰雾,莹白素雪堆叠在林川别馆门匾上,随着开门小童的动作簌簌而落。

“吴小姐好,我家公子等您许久了呢。”

我心里有些憋气,虽说自己是求人,但时间是这位程大公子定的,客已到主人却光着膀子在冰天雪地里挥汗如雨地练武,还非得让小厮领自己过来,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程大公子一扫前几日的贵公子做派,身上冒出的热气不断融化落雪,露出的手臂与大半腰腹皮肤光洁紧致,线条流畅而充满爆发力,刀光剑影,招式令人目不暇接。

我欣赏了一会儿,但掐算时间觉得他再身强力壮也不能这样折腾下去,便委婉地暗示:“你家主子阳气过旺,在撒气呢?”

小童立刻解释:“我家主子自幼习武,一年四季无论酷暑寒冬都会准点练功,别看我家主子长得瘦,那可是典型的脱衣有肉呢。”

“……”

我们又不熟,这些事就不用告知我了。

如此又过了大半炷香的工夫,程大公子才收招朝我走来。我顿时恍然大悟,暗骂自己蠢笨,敢情他刚才练武是给我个下马威,暗示我不能小看他呢。

我也是有备而来,尤其那尊鎏金莲花手观音像价值连城,可这位程悬公子只是看了几眼便放下,却对我口中在病床上九死一生还拼死挣扎、身残志坚的师弟挺有兴趣。

一旦谎言开了头,就得不停地去圆,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我师弟……那个惨哦,在鬼门关前走了无数遭,骨瘦如柴,咳嗽喷血都能喷三尺远!”

程大公子端着的茶盏轻微晃了下,我不太看得出他这表情算不算动容。

送我离开别馆已是下午,曲径通幽的小径外寒梅似火,幽香宜人,只见男子修长如玉的手攀在开得最盛的花枝下,轻轻一折,含笑递给我。

“车上气闷,拿着解乏吧。”

我怔怔地看向他,兴许是理解错了我的表情,他又摘了几朵梅花伸手别在我发间,离得一臂之隔的地方,我仰着头,看着他下颚优美的弧度,顿时脑子一蒙,心像一头发癫的野猪般撞得胸腔怦怦作响。

吃饭时陈逊慢条斯理地扫了一眼我发间已经快要干枯的梅花,我娘则抱怨我天天就知道往外跑,家里那么多金银首饰不戴,居然插几朵枯梅,丢人。

我气鼓鼓地辩驳:“这是雅致,岂是金银可比,再说,这是心意——”

陈逊不咸不淡地接腔:“谁的心意啊?”

我差点没被米饭呛死,红着脖子抵死不认,也不知是心虚还是害羞。

上次临走前程悬说财物他家不缺,只是初来乍到不识贵地情况,我若充当一次临时知客,领他们四处走走,到时这凤凰骨便作为报酬送给我。

他开的条件不是不好,人又随和体贴,风趣能干,看着风度翩翩,还会做一手好猪蹄。

程悬说自己常年在外闯荡,要自己动手的机会多的是,尤其擅长做烤肉,并约定下回找我过去吃烤鹿肉,我不自觉地摸了摸发间梅花,又傻乎乎低头笑了起来。

我跟陈逊之间没啥秘密,我藏小金库的地方他都知道,我红着脸跟他分享,说我可能喜欢上一人了。陈逊人小鬼大惯了,问我:“你喜欢人家哪儿?”

“我,我也不清楚。”我绞着手指,“做,做菜好吃吧?”

陈逊似乎对这个答案不满意,正要追问我,书房的门砰的一声被撞开,我与陈逊皆是一惊,大冬天的,冲进来的九师兄双目圆睁,一身淋漓大汗。

“师妹!师父他——他出事了!”

六、

我爹这几年其实已经很少亲自出马了。

只是近来怪事频频,不仅每次都有人比师兄们捷足先登,而且手法竟与我们有几分相似,墓中值钱的宝贝基本被运走,气得师兄们捶足顿胸。我爹从蛛丝马迹中断定那是南方搬星门的手法,他出发前私下对我说。

“元宝,咱们家里估计是有内奸了,爹出去以后,你娘还有这家就要你照顾了。”

我打好包袱就要跟几个师兄赶去我爹出事的地方,陈逊也要跟着去,我摁住他瘦削的肩膀,道:“你啊,看好咱们这家就好了。”

那一瞬间他的脸仿佛被冻结成某种悲怆的表情,超出了那个年龄该有的沧桑,我只当他是担心,便狠狠地抱住他:“我一定会带他们回来的,一定。”

经过三日不眠不休的赶路,第四天清晨终于赶到深山栖龙谷的尽头,迷雾密不透风地笼罩崇山峻岭。

二师兄仰头靠在大树边上,听到马蹄声响,空洞地望过来。几人被白布蒙着平躺在地上,毫无声息,为首的那人手掌露在外头,我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谁的手。

没有哪个女儿会认错自己父亲的手,那双手保护过我、拥抱过我,他的主人答应要照顾我一辈子。

“阿爹……”

我傻眼了,耳朵里嗡嗡地响着,将一切哭笑痛楚都隔离在另外一个世界,我甚至打了自己一巴掌,觉得这是个梦,否则自己怎么会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疼痛呢。

出门前还好好的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送葬的队伍很长,棺顶的引魂幡逆风摇摆,似一尾挣脱不得即将垂死的鱼,一旁的陈逊与我一样披麻戴孝,没有他的搀扶我想我根本连站立都做不到。

“阿逊。”我沙着嗓子对他说,“我是不是……长大得太晚了。”

陈逊只是紧紧回握我的手:“子欲养而亲不待,这不是你的错。”

一行人等几乎全军覆没,除了活下来的二师兄,大师兄与七师兄皆折损在墓中,五师兄危在旦夕,脑子受了撞击,大夫说哪怕治好将来也只能痴痴傻傻过一辈子。

变故来得太突然,以至于后面几位师兄在提出离开时,我已经麻木得不知作何反应了。

我对程悬说,“我以前不信‘树倒猢狲散这句话,因为我们是一家人,只会患难与共,不会过河拆桥。”

“不要因为一时的苦难就丧失希望。”程悬叹了口气,他摸了下我的脑袋,“明白世间的丑陋,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元宝。”

程悬也是个讲义气的,本来一开春麒麟商队就要离开,他却特意留下帮我。

程悬人脉广,很多不好直接出手的名器交给他,他总有办法脱手。我将几位师兄要求的银票收好,正准备往回赶,下一刻听程悬唤我名字,刚一回头,一条披风就,盖在了我被碎雪沾湿的身上。

隔着尤带体温的绒毛,他虚虚拥抱了我一下,相比于我,他个子太高,好像什么风雪寒冷都被这具高大的身体隔绝在外。

“元宝,有时……软弱一点也没事的,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他做的保证好熟悉,我总觉得在哪里听过,我眼眶发热,顾不得细想,低头“嗯”了声。

七、

我爹生前说过,家中有奸细。

家中剧变,我也不得不比过去多了几个心眼,悄悄派人查了几位出去自立门户的师兄的近况,排除掉他们的嫌疑,我想那个奸细恐怕还在吴家未走。

由于夜晚突然天凉,我想起五师兄房间的窗没关,于是爬起来又抱上一床棉被过去。

临近子夜,房边小湖泛着冰冷的月色。我打着哈欠,忽然余光中一道黑影嗖地闪过,一眨眼便消失在院墙外,吓得我三步并作一步冲入房内,只见黑暗中五师兄躲在角落里,捂着自己脖子呜呜叫:“坏,坏,掐,掐疼——”

当时我被气坏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勇气激荡在胸腔,我操起房内装饰用的宝剑,吹熄灯火,一个人往那黑影消失的方向追去。

很奇怪,平时连睡觉都要留一盏火烛的我居然有勇气独自摸黑跟上。

也许,真的是有了责任,有了软肋,便自然有了勇敢。

在决定追上去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终于彻底地从绝望的悲痛中苏醒过来。

残月挂在半山腰小亭上的夜空上,清辉一片洒向亭前。我趴伏在一旁等人高的草丛中,亭中人半隐在黑暗中,身形魁梧,却怎么也看不清面貌。

我不敢呼吸,却听那人先一步开口:“哼,刚刚坏我好事,还不敢现身了?”

我脑中一空以为被发现,就在这时,蜿蜒而上的山间小道上有人缓缓踱步而来,那一刻,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来的人,是早该歇息的陈逊。

每走一步,陈逊的身体就似乎变大一分,伴随着那熟悉的咔嚓声,月光下的身影逐渐变大变高,等背对着我站到亭上石阶时,已是完全成年人才有的宽肩窄腰。

“五哥已是痴傻,你何必再下杀手。”

那声音,清冷似泉,语调是陈逊的,但声音,却是属于另一个人的。

程悬,居然是程悬!

而自亭内走出的二师兄,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凶恶与嘲讽,只听他冷嗤道:“斩草要除根,这点程大公子不会不懂吧?再说,当年咱们怎么说的,互不干涉,你拿秘籍,我要吴家,怎么,难不成搬星门想连吴家一并吞了?”

“你不该杀吴添金。”

“老头起了疑心,不杀掉他我们迟早要暴露,到时候别说我,就连你们搬星门也会吃不了兜着走!谁在那——”

男人厉喝着拔刀,层层叠叠的草丛勾勒出模糊的轮廓,男人一步一步靠近,拿刀狠狠一刺——

“喵嗷——”

一只黑毛大野猫龇牙跳出,又迅速钻进林内。

男子垂下如井底无波的眼。

“别追了,一只猫儿……罢了。”

八、

一切都是假的。

陈逊与程悬,竟是一个人。

那个人告诉我世间的丑陋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可他没有告诉我,这份最大的丑陋就是他自己。

他们联合的这一巴掌,扇得太狠,太突然。

我不大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房间的,大概是气急攻心伤了心肺,当晚就发起了热病,病来如山倒,几口瘀血喷出后,在意识模糊中我好像听见阿娘在低泣,还有少年轻声安慰的声音。

“师娘莫担心,元宝会没事的。”

……呸!奸细!白眼狼!一切罪恶的根源!

少年要喂药,我就听声辨位往他脸上喷,他做戏做了那么多年,估计那份虚伪早已深入骨髓,还好脾气地替我顺背。

也是,搬星门的少门主居然不惜用缩骨功,如此伏小做低地混入吴家是为哪般?

为名,为利?总不会是为美色吧?

病中二师兄也来看我,同样语气亲昵,与往常一样似当我是亲妹疼,又是买人参又是找名医,我强撑着笑脸应付他的嘘寒问暖,只当是与唱戏的过招,都说戏子无情,其实不是这样的。

利字当头,谁都无情。

在他们看来,大病初愈后我变得勤勉起来,不仅按时读书练功,连平素一向不管的账本也学着要来看,将林川别院递来的请帖看也不看就搁在案头最显眼的地方后,陈逊看见了,果然说:“今儿天好,元宝怎么不出去逛逛?”

我作目不斜视的样儿:“不逛,咱们继续背书。”

他眉眼温和,劝道:“劳逸结合,人家既然都请你了,那于情于理也该去看看。”

“那阿逊也陪我一起去。”

少年沉凝片刻,道:“可今天轮到我帮五哥擦身。”

“那便算了。”我随口说完又低头看书,没错过少年眼底一晃而过的黯淡。

我看铺垫得差不多了,才适时提出要跟着他们下一次斗。我拽着几位师兄胳膊撒娇,保证只进一段看看便回,绝不捣乱。我说得有理有据,二师兄最后拍案说师父在世就希望小师妹争气,这回他带我绝不会出事。

陈逊全力反对无果,我一脸得意地冲他笑,他脸色阴晴不定,最后只好叹气,说要跟我一道去。

“阿逊当然要跟我一起啊,说好陪我一辈子的嘛。”

一辈子,可以很长,也可以很短。

人无法决定自己生命的长度,但后者,有时却是可以控制的。

亏得这几月我消瘦了不少,衣服都显大,捆着炸药也让人看不出端倪。

那可是海外藩国私传进来的宝贝,在空地上效果就深得我意,想必在狭长的土盗洞中一样能大发神威。二师兄领着我们攀爬出盗洞,我在中间,陈逊殿后,我们这回下的是南朝将军之墓,规模不大但机关重重。二师兄做事谨慎,又学得我爹七成本事,一路有惊无险地进到主墓后,他才做了个嘘声的动作,指了指顶上。

陈逊跟我解释:“这便是龙火琉璃顶,琉璃瓦上全是龙火油,遇力就破,火油一出即燃,十分厉害。”

我仰头看着一阵出神,直到二师兄冲我伸手要蜡烛,我才缓缓低头,目光在陈逊与二师兄脸上流连了一番,露出一种天助我也的喜悦。

“师兄,程大公子,要蜡烛没有,但有这个,你们要不先顶着用用?”

我掏出点燃的炸药,言笑晏晏地问。

九、

我一向不是个聪明的人。

做不到虚与委蛇,做不到步步算计,我唯有的,大概就是这具可以身先士卒、可以同归于尽的身体罢了。

比起我的视死如归,那一瞬间二师兄的表情可以说得上是丧胆失魂,他甚至跳起去抢被抛上墓顶的炸药,可惜为时已晚,随着轰鸣炸响声,宝顶土层垮裂,一袋袋火油被炸得洒遍墓室,瞬间烈火熊熊如巨浪旋风般朝我们席卷而来。

但一股强大的力量却稳稳地护住了我,那人将我的脑袋摁在他肩头,手上撑开一把金刚伞,以迅雷之势朝出口冲出。

精钢伞面被烈焰熔化,伞骨尽数暴露在外,我甚至闻到了皮肉被烧焦的味道。

“陈逊,哦不,程悬——程少门主,事到如今何必再演,反正,反正大家都没法活着出去……”

比起已经被烧死在墓室里的二师兄,我们乍看之下比较幸运,程悬带我堪堪躲过火劫,但回去的甬道同样被炸得纷纷坍塌,他躬身挡在我身上,用身体隔出了一小点逼仄的空间。

“元宝。”近乎死寂的黑暗中,我听到他说,“你会出去的,元宝。”

那一刻,我几乎是憎恨着他的冷静。

“为什么……”

为什么要用这样的面貌接近我,在我视你为至亲至爱后又如此骗我?

滴答滴答,是血落在脸颊上的声音,男子空出手摸索过来,碰了碰我的脸。

“元宝,还记得有次我问你……愿不愿意跟我走的事吗?”

血腥味让我恍惚,那是一次与陈逊爬山看日出时,他突然问我愿不愿意抛下一切跟他走。

“我什么都不管了,你跟我走吧?”

我只当他说笑,故问他是不是为了省聘礼钱,再说,我有爹娘有师兄,才舍不得他们呢。

“就算要私奔,我也得带着他们一起!”

回忆起那时,男子沙哑的声音也显得有了几分活力,他说:“元宝,你愿意听我讲一个故事吗?”

很少有人知道,搬星门的门规里有这样一条。

弱肉强食,强者生存。

他们会挑选有资质的孩子培养训练,到了足够自相残杀的年纪,再将他们一批批地扔下古墓。有个孩子不仅聪颖还很心狠,他一年又一年从死亡边缘熬出了头,甚至成了下任门主有力争夺者之一。

但可惜,这个孩子终于犯了错,一个很严重的错。

他因为心软放走一个门主亲自抓回的人质,因此在不见天日的牢底待了八年,如同行尸走肉,被放出来时也压根不知今夕何夕。

门主给了他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他没有退路,因为年迈的母亲还在对方手中,他早已一无所有,却不能因为自己而连累亲人再受罪。

一切都很顺利,吴家完全看不出他用了缩骨功,全心全意视他为家人,前所未有过的温暖让他幸福得几乎战栗。说实话,他很想让自己一直找不到《驭龙策》,这样便能多在她身边待些时日。

但总归他的存在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

二师兄发现了他的秘密后与搬星门达成协议,对方求财,将吴家要下的斗的位置卖出,钱与搬星门二八分。他看在眼里,却因受制于门主而进退维谷,他想对方不过是贪财,再给他一点部署的时间,他很快便能救出母亲,与搬星门彻底决裂。

只是一切的准备计划,都逃不过世事的无常。

“其实那晚……我看到了你,元宝,当时我就知道你绝不会再理会我了,我做过最错的事,就是没忍住用自己原本的模样去接近你,我不想一直用师弟的年龄与模样待在你身边……对我而言,这种煎熬,比缩骨功带来的疼痛更让我无法忍耐。”

“……”

“你果然会选择跟我们同归于尽。”程悬又摸了下我的脸,似在苦恼,“以后没有我看着你,你就不准再冲动了,答应我。”

“我为什么要答应你这种事。”带着哭腔,我拼命抽泣,“你个骗子,我不要听你的!”

黑暗中响起一声细响,火折子如星光映亮了我们,也照亮了他血肉模糊的半张脸,他似乎在仔细地看我,一寸一寸,贪婪得如同一个守财奴,要将光亮中最后一点财富收刮走。

止不住的疼密密麻麻地袭来,那是无药可治的心疼,我忘记了言语,忘记了憎恨,一切怨恨不甘都在那一瞬间冻结住了。

“元宝,我是个骗子,是个浑蛋,但爱你是真的,这个是真的。”

我来不及回应,一瞬而过的光亮再度熄灭,伴随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黑暗。

十、

程悬其实说得不对。

我想同归于尽并不是一时冲动,只是我真的做不到让他死去后,我还独活于世。

他就像我身体里的血肉,记忆,过去——挖出就鲜血淋漓,如同被挖出根须的树,逃不过日渐枯萎的命运。

我记不清程悬究竟是怎么将我带出来的,我之后一直在沉睡,还做了一个悠远恍惚的梦。

梦中我被关押在一座伸手不见五指的牢狱里,没有人理我,三餐不继,但幸好每天下午都有个小少年偷偷给我塞馒头。

“不准哭,哭是没有用的。”少年面容秀丽,冷漠地训我。我含着眼泪扑过去,正好抓住他的手。

“哥哥,哥哥。”我含着眼泪喊他,“我好怕,你放我走好不好。”

小少年没理我,但他第二天又来了,他常常受伤,有时是脸上,有时是身上,换药时我不敢出声,只借着送饭进来的小空隙偷看他,直到有一天,他偷了钥匙将我放了出来。

“我以前也有个妹妹。”小少年说,“跟你一样大。”

我太小了,压根看不懂少年脸上的凄楚与决绝代表什么,他将我带到镇上,吩咐人带信出去,他走的时候半跪在地上,摸了下我的脑袋。

“小元宝,我走了,以后不能随便再被人拐走了知道吗?”

我拉扯住他的裤脚:“哥哥,别走!”

那是个大雪天,少年单薄的身子仿佛要被寒风吹折,他背脊挺直,像一株风吹雨打也决不妥协的白杨,头也不回地消失在漫天白雪中。

原来如此,原来当年救我的人,是他。

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收到任何关于程悬的消息,只听人说搬星门不知遇到了什么灾星,一日之内门主被杀、徒弟四散,原本富可敌国的搬星门彻底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中。

比起搬星门的灭门之灾,吴家就显得低调许多,我与留下的师兄们变卖了不少宝贝,买铺子做起了明面上的古董生意,加上有出外自立门户的师兄照顾,生意尚可,虽比不上从前富裕无忧,但至少一家人可以平安无事。

程悬成了我心头的一块病,忙时不觉,只要稍闲下来,思念的痛就如噬骨烧身,让人彻夜难眠。

又是一年冬,点萤堂的生意一到这时就惨绿,我也无所谓,反正窝在铺子里烤火,我一边烤,一边闲闲地勾动铜炉子炭火里放着的几个红薯,没一阵儿便香气扑鼻。

我是不爱吃这玩意的,但有人曾经特别爱吃。

现在想来,也许是因为这东西饱肚子,在他贫瘠的童年里,这或许就是很好的东西了吧。

街上一阵喧哗,想必是最近城里又来了新商队的缘故。由西域回来的商队带来了无数奇珍异宝,惹得圈里诸位闻风而动,哦,那个商队叫什么来着……

正想着,门外铃铛一响,却是有客上门。

客人披着一袭深黑大衣,背对着我赏看墙上挂着的书画,忽听他说:“好香。”

我讪讪地笑,说:“红薯嘛,就是闻着起劲。”

这时,我才注意到对方沙哑仿佛被火烧过的喉咙,以及掩藏在大衣下,被遮得严严实实的手,我眼瞳骤然缩紧——

他的脸上戴着半截精致的面具,只露出一双眼睛与尚且完整的下巴。

“点萤堂吗?这名字可真巧。”来客柔声说道,“我是孤光商队的老板,大家叫我孤光客,这一连起来读,岂不就是‘孤光一点萤,散作满河星?”

我几乎是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我说,“您也知道这句诗吗?”

“当然,老板不知,我的心上人最是怕黑,所以我一直希望此生能陪着她,哪怕是成为一点孤光,也希望陪在她身边……就是不知,现在的她,还需要吗?”

我用最后的拥抱,认真地回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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