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与运行机制研究

2015-05-28 16:41高兵李政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15年2期
关键词:协同发展运行机制

高兵+李政

摘 要:明确京津冀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既有助于实现区域教育的协同发展,也有助于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京津冀各级各类教育协同发展既要坚持共同原则,也要坚持不同原则:高等教育与产业布局相协调原则;职业教育与就业布局相协调原则;基础教育与人口布局相协调原则。相应地,京津冀教育的协同发展要运行以下6种机制:一是多层次的行政机制,引领区域教育发展;二是严格的约束机制,保障区域教育发展;三是灵活的市场机制,推动区域教育发展;四是开放的共享机制,协调区域教育发展;五是渐进的扩展机制,完善区域教育发展;六是有效的激励机制,督促区域教育发展。

关键词: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运行机制

区域教育协同发展就是各地区的教育交往日趋密切、相互依赖并关联互动,从而达到区域教育持续发展的过程。构建区域教育协同运行机制就是通过一系列的体系和制度设计明确区域教育发展的运行方式,从而实现教育的协同发展,进而实现区域的协同发展。当前,京津冀区域发展备受关注,各地区形成各具特色的教育比较优势。探索三地教育协同发展的原则和运行机制,既可以合理疏解首都教育资源,又可以优化教育资源整体配置效益,将京津冀区域教育做大、做强、做活,这是区域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大战略选择。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

1.共同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互补共赢原则。京津冀三地发展定位各有特点,有各自的经济增长极。北京是一个第三产业发达的城市,以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领域为代表;天津是北方传统的工业城市,以装备制造业、汽车工业、化学工业等为代表;河北第一、第二产业比重较高,城市化进程落后于工业化进程,第一产业从业人员较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对人才结构需求也不同,因此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比较优势开展教育协作,解决各地教育的瓶颈问题,实现共赢。

二是坚持遵循教育规律,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推进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区域教育整体竞争力,促进区域内人才资源有序流动。区域教育发展要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资源的高效配置,同时确保各地教育发展权利得到尊重。因此,受到损失的利益群体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以缩小地区间的教育差距。

三是坚持广泛参与原则。统筹区域教育协调发展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但是除了政府之外,学校、协会等各种利益相关的社会团体也应加入进来。只有广泛的参与,才能协调好各方利益,减少合作中的阻力,充分调动其教育协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坚持可操作性原则。区域教育的协调发展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才能确保其发挥作用。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必然涉及到一些教育资源的空间布局调整。区域教育资源调配的过程中,部分物力、财力资源是容易调配的,一些制度障碍是可以突破的,但是涉及到人的教师资源却不易调配。要充分考虑到人力资源的生活等一系列问题,协同地考虑协调机制的可操作性。

2.不同原则

高等教育方面:坚持与产业布局相协调原则。按照产业集群发展与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相对接的方式,在明确三地产业布局规划的基础上,将相应的院校、专业、学科进行合理的布局调整。伴随着首都部分产业的疏解,相应地进行首都高等教育资源的疏解,优化北京市和天津市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扩大河北省的高等教育资源规模,着力提升河北省的高等教育水平,形成京津冀三地部属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合作发展的新局面。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市属(省属)高等教育资源(或要素),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资源、继续教育资源、成人高等教育资源等在三地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职业教育方面:坚持与就业布局相协调原则。以就业为导向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也应是新时期指导三地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则。国家应根据三地人口的就业规划与布局调整,指导三地对职业教育资源布局进行相应的调整,使职业教育更好地与产业发展、就业市场和劳动者素质相对接。打破只在省域范围内建设独立体系的做法,在京津冀范围内,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建设跨行政区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使就业市场与相应素质的劳动力对接,既满足京津高新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又满足河北城镇中小企业对相应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

基础教育方面:坚持与人口布局相协调原则。基础教育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因此基础教育应与当地适龄人口接受教育的需求相对接。基础教育布局需要跟随并适应人口布局变化,同时也能巩固和稳定人口的合理布局。国家应在调整三地人口合理布局的过程中,联合开展教师培养培训、校长交流培训、课程教学改革、教育信息化合作等,大力提升河北省的基础教育质量,促进三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使更多适龄人口在当地可以就近接受优质基础教育,减少跨区域流动。在三地人口的布局调整过程中,首都基础教育资源应当随着人口流动进行合理调节,同时以自身的合理布局巩固和稳定合理的人口布局。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运行机制

1.运用多层次的行政机制,引领区域教育发展

探索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路径,应建立起更高层次的合作磋商协调机制,打破地区政府的行政阻隔,形成各地资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合作模式。行政机制纵向上可以分为三级行政领导,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主要包括决策、协调和执行等三个层级。“决策层”为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参与的京津冀地区教育领导座谈会,主要任务是决定京津冀教育合作的原则、方向、目标与重点等重大问题,审议并决定区域教育发展重大事项,是最高层次的协作机制,利用中央的行政手段协调并引导各个城市形成各自明确的发展战略定位,从而形成区域发展梯度,便于开展分工协作。“协调层”为中央政府指导、地方政府主导的京津冀地区教育协同发展联席会议,由地方自主协调推进京津冀区域各级各类教育重大合作事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等,合理调控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 “执行层”是地方政府主导、中央政府监督下的具体推动京津冀区域教育合作工作的执行部门,承担三地联席的办公室职责并检查督促各种教育协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合理调控参与协同发展的教育机构的数量与组织的规模,提升协同发展的规模效益,防止合作泛化滥化。

2.运用严格的约束机制,保障区域教育发展

制度是约束社会群体遵循某种规范的行为准则。国家或区域制度的基本表现形式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制度供给不足是造成京津冀区域教育协同发展进程缓慢的重要原因,因此需要坚持政策引领,做好京津冀区域教育的“一个规划和三个计划”,即“京津冀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包括合作的指导思想、合作的内容、合作的形式、合作的组织架构、相关配套政策等,这是保证区域教育合作能够启动并得到实质性推进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依据和保障;实施“京津冀高等教育强区计划”,为区域发展提供战略规划建议、决策论证咨询意见,提供高新技术成果和高水平人力资源,提高区域内高校自身能力建设;实施“京津冀职业教育联盟计划”,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在联合招生、联合培训、就业指导、利益适当补偿等政策方面有所设计;实施“京津冀基础教育互动计划”,依托当地基础教育开展优质资源建设、交流和发展,重点向环京津贫困带和生态资源提供地开展基础教育扶助计划。

3.运用灵活的市场机制,推动区域教育发展

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使区域由行政主导型转为市场手段与行政手段并重的发展模式。首先,从中央一级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财税体制改革,杜绝“分灶吃饭”;尊重市场规律,在区域内形成产业发展聚集区和发展带。在这种发展模式下,注重教育创新和发展方式的转型。例如:与重点开发区相呼应,着力提升一批大学的创新服务能力;与新兴产业发展相配合,加强高校对高新产业的支撑力度;与区域产业带布局相融合,科学规划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网络建设;与支柱产业发展相配合,实现职教集团资源与其联动发展。从而“使办学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而动,跟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而走,围绕企业人才需要而转,适应社会和市场而变”[1]。其次,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三地教育资源配置中的调控作用,促进三地资源要素自由平等流动。政府运用“监督—服务”式的运行方式,指导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承担着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的重要任务。区域内充分调动市场对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发挥学校的自主性,相信和依靠社会力量,把政府不当为、无力为的事情交给社会和学校办,引入竞争机制,实现教育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鼓励民间自发的教育跨区域协作行为,激发教育的活力和创新力。发挥政府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市场资源配置作用、非营利组织的沟通交流作用、专家学者的参谋咨询作用、引导公众参与发挥教育协同合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化解政府间合作存在的种种矛盾和问题。

4.运用开放的共享机制,协调区域教育发展

构建具有权威性和执行力的中央政府利益补偿和分享机制。建立平衡不同地区利益的区域一体化利益补偿和分享机制是区域协同持续发展的关键,利用中央政府权威推动教育的层次和专业结构优化将逐步有次序地由高梯度区域向低梯度区域转移。例如: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和税收转移机制,对环京津贫困带实现经济补偿;提高首都高校办学层次、限制招生规模,使中低层次、超规模生源向周边地区扩散;盘活廊坊大学城,促进边界教育资源融合,建立京津冀教育合作特区;实现跨地区组团发展,对口支援,使适龄学童留在当地学习等。同时,优先向具有一定地缘优势的地区开放资源共享。推进区域教育资源互通互联,完善区域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区域公共教育服务共建、共享。开展区域“可持续发展教育”,推广区域教育可持续发展观念,强化区域公民生态发展意识。

5.运用渐进的扩展机制,完善区域教育发展

京津冀区域教育协作应遵循先易后难、先局部后整体的路径,逐步开展合作。首先,逐步扩展教育资源的协同范围。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带—“京-廊-津-海”走廊,率先打造跨地区复合廊道—“京-津-廊”教育发展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跨区域高校产学研合作,提高高校高新技术成果可产业化水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其次,结合河北省下辖市的产业经济发展状况及已有的职业教育实习基地状况,在城镇密集地区加强职业教育协作,加速县域特色产业聚集,推进职业教育和中小城市发展的双赢。再次,以京津冀北部的燕山和西部太行山的生态屏障区为主,建立基础教育跨地区对口帮扶制度。由此,教育协作层次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探索到完善,最终形成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使京津冀地区成为具有竞争力的教育中心。最后,逐步延伸教育协同发展的时间。近期,实现计划、行政的手段把京津冀教育各个部分统一起来,率先在区域内实现教育资源与产业疏解、服务人才需要相结合;中期,实现教育资源布局与京津冀区域发展需求相结合,地区间合理调整存量教育资源,积极共享增量教育资源,在区域内实现教育资源与各地规划、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人口调整等多种需求相结合;远期,实现教育资源布局与学校自身发展需求相结合,各地政府、学校和社会形成合理有序、积极自发的协同发展方式,区域内实现教育资源与学校自身发展需求相结合,政府、学校和社会多中心、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协同发展网络。

6.运用有效的激励机制,督促区域教育发展

改革评估方式,建立完善的区域教育协同发展激励机制,加强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各项协议的执行和监测。注重行政契约在推动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行已签署的行动计划,谨防各种协议、计划成为一纸空文。注重区域整体教育协作效果的评估,强化对京津冀区域的整体绩效考核,淡化地方教育绩效评估,同时,把各合作主体的合作态度和行为纳入考核体系。构建教育品牌协作的监督与奖惩机制,倡导协作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对成绩突出的协作团体给予充分奖励和政策扶持。

本文系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与资源共享机制研究”( 课题编号AAA14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马海龙.京津冀区域治理协调机制与模式[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4.

[2]刘西忠. 跨区域城市发展的协调与治理机制[J].南京社会科学,2014(5).

[3]陈婧.京津冀一体化需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N].中国经济时报,2014-04-14.

(作者单位: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李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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