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探析

2015-05-30 02:04沙凯
关键词:官德考核评价

沙凯

摘 要:官德在整个社会道德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在道德建设这一宏大的工程中具有指向性和示范引领的作用。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中,如何将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有效完善,如何真实准确的对干部官德进行有效考量,一直是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难题。本文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分析西安市碑林区干部官德考核的实践,不断地提炼、探索,为进一步加强干部官德考核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官德;考核;评价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又要看德,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这个新要求,准确描述了当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而官德水平的好坏、高低与政权兴衰也有着紧密的联系,关系到政府的效率,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关系到执政党长期执政地位的稳固。把抽象的道德因素引入公共管理之中,来研究如何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代表了公共行政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笔者所在单位——西安市碑林区为例,结合前期开展的官德满意度问卷调查,就如何完善干部 “德”的考核评价办法进行深入思考和探索,以期提出有建设性的操作意见。

1 碑林区近年来在完善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的有益探索

1.1细化考评标准,考德内容更具针对性

当前,领导干部在岗位上普遍具有职业上的政治性、权力上的公正性、社会上的示范性等突出特征,针对这一情况,碑林区明确了以“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为内容的“四德”考评标准,将“四德”内容细化为4大类、12项指标和37个评价要素,让本身抽象化的“德”考变得具体明确、利于判断。同时,为避免参评人员因“顺向认可”的思维定式和“做老好人”心理,我们将“反向测评”体系纳入到考核评价中去,对干部工作作风浮躁、责任心差、办事拖拉等10项常发易见饱受诟病的问题列入干部测评的反向指标中,将所居住社区评价其经常与邻里发生矛盾冲突纠纷、不按照小区规定停车、违规养犬等一系列12个项目的不文明行为列入被考察对象的“生活圈”、“社交圈”等反向指标,使测评内容更加直观形象、一目了然,确保了“四德”考察内容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1.2 健全程序机制,考德方式更具操作性

一是“公示预告”。在被考察对象的单位和所居住的社区,提前张贴“四德”考察预告和民调公示函,并公布考察对象、方式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是“公开述德”。在单位的民主测评大会上,要求干部进行公开述德,并将自身德的表现如实记入个人述职报告,同时,将述职述德报告张贴于干部所在单位和所居住社区。

三是“社区评价”。制定实施了《社区评价干部办法》,要求干部结合自身所学专业、所熟悉领域等认领一个有关社区的公益性岗位,该社区的党组织结合干部在公益性岗位上参与社区建设和有关公益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填写《领导干部社区表现反馈卡》,实行“一岗一卡”评议方式,并向区委组织部或考察组反馈。

四是“深入访调”。由组织部或考察组派专人深入被考察对象所居住的社区,通过走访座谈和发放问卷的方式对其家庭、邻里进行了解,重点考察干部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相关表现。

五是“量化分析”。以各类测评、谈话、联评和调查结果为依据,采取定量汇总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同等次形成干部“四德”考评结论。

1.3 强化结果运用,考德导向更具鲜明性

干部的选任和“四德”考评结果的结合,是碑林区干部工作整体推进的重要标志。

一方面,坚持“一个优先、两个不任”原则,认定“四德”的考察结果是干部选任的首要依据,即:优先提拔重用在干部“四德”评价中得分为优秀的考察对象;对在干部“四德”评价中得分“较差”票超过30%,或“一般”与“较差”票合计超过50%的,不予任用。该项工作开展以来,碑林区以“四德”考评结果为重要依据,提拔任用了86名有群众口碑、品德优良、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另一方面,碑林区将干部“四德”的考评结果,充分运用到干部教育警示管理当中,“四德”的考评中发现一般问题的,由区委组织部以书面通报或口头谈话的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干部并限期改正缺点、克服不足,切实加强干部的个人道德修养;对考评中群众反馈较差的干部,由组织、纪检等部门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函告提醒等处理。目前已进行诫勉谈话14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从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来看,37%的受访者认为完善“四德”考察是“官德”建设最为重要的环节,干部群众对碑林区“四德”考察工作的总体认可度较高,满意率达到91.74%。实践证明,“四德”考察的实施,真正把那些品德高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促进了选贤任能,形成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良好用人导向。同时,强化了干部自律意识,有效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有力推动了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 干部“德”的考核评价问題及原因分析

2.1 存在问题

①考评指标还不够具体

虽然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对干部德的考察提出了明确要求,但过于笼统、原则,没有细化的具体标准,在实际的操作中,标准感知过于抽象而导致具体工作不是很好操作,并且考核指标无法反映个人特点、难以区分高低优劣,影响了考评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从“官德建设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看,当问及干部德的考察的主要问题时,41.96%的调查对象认为最突出的是“标准模糊、要求过于笼统”。

②考察体系还不够完善

“德”的考察,是一个长期积累的工作,一个人的“德”好或者不好,不能仅凭其一朝一夕的举动,某人反映的一时一事的行为而草率定论。当前如何将有关干部的总体评价,即日常考察、提任期考察和年度考核的有机结合,而在最终的选拔任用阶段形成有效评价,还没有形成明确的规章和具体的模式。实践操作中,传统的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很难对干部的德作深入了解,而方式过于新颖、程序过于严谨,实施起来往往又费神费事。同时,考察中的评价标准里,是否根据考察对象的特点进行分层分类,是否对干部属性的共性个性进行判断,是否对干部有一个统一尺度的要求,在实践操作中,分歧也比较大。约有69%的受访者认为,应从完善考察体系入手,使考德更易操作。

③考察结果运用还不够

从实际工作中的探索结果看,在目前干部德的考察中,尚有考核指标、考察方式等多种制约因素的影响,考察尚处于起步的阶段,所以考察结果很难充分运用,仅作参考,其科学性、准确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官德建设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看,39.28%的调查者认为考德的结果未能充分运用。到底将干部德的考察结果作为干部考察考核的约束性指标还是否定性指标,德的考察结果在干部评先选优、提拔任用中到底应该占多大比重、如何“重德”而又不“唯德”、考德结果是否随干部实绩一起公示等,都需要在下一步的探索中整体去把握。

2.2 原因分析

①有关干部“德”考察的社会氛围并未完全形成

从问卷调查结果看,虽然碑林区从2010年开始,一直致力于对干部“德”考察的积极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此项工作持观望和怀疑态度的人不在少数,占一定比例的调查者认为,开展干部“德”考察很好,也非常必要,但此项工作要真正搞好却很难。如在居住地社区对干部进行考察过程中,不少社区居民对考察对象不了解,有的即使知道也不想说、不愿说,对整个考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远远不够。从整个社会所反映出的具体情况来看,全国各地对干部德考察的探索实践也是态度并不统一明朗,质疑声此起彼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项工作的深入推进。

②有关干部“德”考察的理论基础并未完全夯实

“态度决定高度,思路决定出路”,实践一再证明,我们的工作只有理论和实践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才能够有效探索、成功改革。从一定意义上讲,某项改革走向成功的关键和行动指南,就是一套成熟的理论体系和相对科学的制度设计。实践探索中我们感受到,此项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仍然是实践探索多,理论研究少,急于出成果,而少了思维理念方面的深层次思考和长远考虑,加上缺少必要的顶层设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探索的实际效果。

③有关干部“德”考察的结果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

由于“德”的隐蔽性和特殊性,对具体从事考德工作的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考察人员的能力、水平、爱好、思维方式、心理品质等又各不相同,对同一个人或事的评价就会产生较大的差异,从而使德的评价结果出现差异性。同时,受访者的思想也存在复杂性,有的抱着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主动回避问题;有的怕影响同事关系,或是为了帮助“朋友”,而夸大成绩,隐瞒问题;有的出于嫉妒、报复心理或为了把考察对象推出本单位,不进行客观评价。以上各种原因,致使考察人员很多时候难以客观、真实地评价干部的德。

3 完善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思考

3.1 正向测评和反向调查相结合

在测评工作中,要求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和“两代表一委员”共同参与,通过概念化的转化,将有关“德”的一些抽象的评测项转化为可直接感知的具体指标,要求上述参评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的4 個档次通过定性定量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价。以上基础上,再根据不同的行业领导岗位和不同层次的领导干部实际情况,选出测评中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负面现象作基本评价指标,按照“群众意见大”、“社会有反映”、“无反映无意见”和“不了解”4 个档次从反面作出对干部“德”的评价(有86%的受访者认为,在考察中增加反向测评指标很有必要)。最后,若有被考察对象涉及到负面言行中的某一项,通过实地调查或谈话进一步了解证实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该干部的“德”这一项就不能为优。调查结束后,通过对反向调查结果和正向测评结果的逐一对比、相互印证等,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较为准确的评判。

3.2 重点解剖和事例印证相结合

在民主测评中已掌握的干部基本情况的前提下,针对干部群众反映集中、关注度高的重点和关键问题,可通过个别谈话、民意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专项考察,考察时要注意与其岗位特点相结合,有所侧重,要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解剖,理清头绪、找准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同时,为减少考察失误,增强评价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干部思想意识和道德情操,也要通过其工作、社交、生活等多个圈子进行观察,听其言、观其行,在其居住地和服务联系的社区、在其同事、邻居、亲属、朋友等处收集其典型事例,将有关资料、现象所反映的事实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看干部是否言行一致,是否“圈内”、“圈外”一致,对干部“德”的表现给予充分实例印证,形成客观全面的定性结论。

3.3 点上和面上相结合

德的考察作为干部考察工作的一个点,必须与能、勤、绩、廉的考察全面融合、同步实施、同步推进。一方面要增加述德的内容。要求在年终考核和提任考察中,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增加述德的内容,考察对象全面报告自身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存在的优点和不足,明确今后改正和努力的方向。根据工作需要,述职述德可采取口头方式进行,也可采取书面方式进行。另一方面要将德的考察结果同工作实绩一起公示。可尝试在工作一线公示政治品德、向服务对象公示职业道德、在生活社区公示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将干部的德才表现晒出来,由大家来评判,表现好与坏、说的真与假,由干部群众说了算。

3.4 现实表现与过去成绩相结合

大部分的考察对象不仅仅只在一个单位工作过,对此类人员要实行延伸考察,不能只看在现在所在单位的一段时间的表现就轻易下结论,要通过对干部处事方式、成长轨迹等提取的要素中分析其性格特点和基本思想,联系过去的工作实绩综合分析。“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时”,到被考察对象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进行追溯回访,原单位的同事群众此时应对其有冷静客观的心态且没有顾虑心理,再加上对前任和现任的比较,更加能够畅所欲言,得出的评价结论会更加公允。同时,深入被考察对象在前一岗位调离后的各类反映,与其在现岗位的德才表现可相互比较、互为印证,增强结论的准确性。

3.5 静态考核与动态考察相结合

要强化日常的静态监督,定期向考察干部的有关部门即纪检监察、检察院、公安、计生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设立公开的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选聘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监督员和网络舆情监督员,注意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信息。建立干部“德”档案,将日常收集整理到的有关干部德的情况特别是严重影响干部形象、影响正常履职、影响提拔任用的情况及时收录在案,作为干部德的定期考察、专项考察和综合评定的重要参考,在年终考核、总体评价时发挥重要作用。考察组在考察中要注重对个人事项报告、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征求意见、日常及关键时刻德的表现等情况的了解,把握干部的“四德”表现情况,并作出综合评价。

4 结语

总之,通过一个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来显示官德水平的高低,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需要不断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有关干部“德”评价的结果运用,形成良好的激励、评价和使用导向,促进领导干部官德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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