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及乡邻:明清鄂南灾荒中的民间救济

2015-05-30 11:07张霞
安徽农业科学 2015年8期
关键词:鄂南灾荒

张霞

摘要:明清时期,鄂南地区灾荒暴发频繁,面对灾害,除了政府层面的积极赈灾之外,民间的乡绅及平民也尽其所能为国家、为乡邻解困分忧,比如捐谷、捐金、减价糶谷及施药、施棺等。究其原因,主要受传统社会因果报应思想、家族传承美德以及政府鼓励善行的影响。

关键词:鄂南;灾荒;民间救济

中图分类号:S-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5)08-

375-03

鄂南地处长江以南,其所在领域江夏、武昌、大冶、咸宁、嘉鱼、蒲圻(今赤壁)、通山、兴国(今阳新)、崇阳、通城在明清时期均属于武昌府。鄂南灾情频发,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间隔时间短,给社会生活带来很大危害。鄂南方志中对明清时期的灾情描述较多,如同治《蒲圻县志》、《通城县志》、《崇阳县志》、《大冶县志》、光绪《兴国州志》、《武昌县志》等专门列有“灾祥”、“祥异”篇目记载当时的灾情,记载较多的是水灾,多以“大水”、“水平数丈”等形容;旱灾,多以“大旱”来描述;蝗灾,多以“飞蝗蔽日”、“飞蝗蔽天”来展示;疫灾,多以“大疫”来叙写。民间的乡绅及平民也尽其所能为国家、为乡邻解困分忧,比如捐谷、捐金、减价糶谷及施药、施棺等。

传统社会里,突如其来的灾荒及旷日持久的灾难,必然会引起社会秩序的动荡。当时无论上层的政府,或是下层的乡绅,都在进行各种努力,尽量将灾害的破坏程度降到最低。鄂南方志中列有“蠲赈”、“蠲恤”、“尚义”、“孝义”、“义行”、“义概”等篇目,记载面对灾荒,政府及社会的应对举措。笔者主要通过梳理清代鄂南方志中的相关记载,借以考察明清时期鄂南地区出现灾荒时,民间的应对措施及其形成原因。

1 明清鄂南灾荒中民间救济之表现

灾荒来临时,除了政府赈济之外,在民间主要体现在乡邻之间的相互救济,其表现方式主要有捐谷、捐金、减价糶谷及施药等,甚者达到因赈灾而罄产。《武昌县志》对乡民赈济事宜记载较多。《嘉鱼县志》记载弘治、道光间捐谷4例,捐金一例;《兴国州志》记载洪武、光绪间捐谷25例、捐金3例、施药2例、减价糶谷3例及设义冢一例。《通城县志》记载捐谷5例、出糶减价2例、广施棺木一例。《蒲圻县志》载捐谷5例、捐金一例等。兹例举如下,略窥当年乡民之义举。

1.1 捐谷 正统间,武昌县出现旱灾,李颙“捐米谷数百石以赈之。”[1](P1177)正统六年,武昌周瓛、方良、罗绍谦、饶世禄“各输米千石赈饥”[1](P1177)。正统五年,大水,大冶张伯还“出谷一千二百石赈饥”[2](P1177)。正统七年,兴国州出现大饥,徐贵美、杨昭阳各“出谷一千三百石,助赈”[3](P241)。弘治间,嘉鱼岁祲,“功令饬郡县殷户助赈,邑侯首推(李)遂庵,遂庵慷慨分素储谷九万七千石周济,嘉蒲咸三邑全活无算”[4](P162)。万历十六年,江夏大饥,吴纪散粟数千石于乡邻,全活甚众[5](P200);万历十七年,岁饥,陈天祐“捐谷千石助赈,更为粥以食老稚之就食者”[3](P241)。崇祯元年,通城奇荒,桂大芳“计口授粮,全活甚众”[6](P585)。赵华安,“积谷数千石,遇荒赈饥,放谷减息”[6](P598)。

顺治九年夏五月,蒲圻大旱,邑人张恭璧“出谷千余石,设粥哺济”[7](P497)。顺治十八年,兴国岁祲,刘兆元“捐米八十石为粥,以食饿者。康熙二年冬,州城火,元有积谷二百石,得无恙,因分以济被灾之家”[3](P242)。康熙乙卯年,大冶有灾,李从云“捐谷二百石以赈”[2](P163)。康熙二十九年,兴国“大祲”,鲁一焕“捐谷百二十石”[3](P242)。雍正四年、五年,武昌水灾,乡民邓大鹏“出钱谷以济乡里,人咸德之”[1](P1182),殷亮臣“捐谷百余石以赈[1](P1187),刘绍德兄弟“各出积谷两千石以食饥民”[1](P1189),赵汝衡“出谷三百余石以济乡邻”[1](P1194)。雍正二十一年,汪经国“出谷二百余石以赈饥”[1](P1190)。乾隆五年,嘉鱼大饥,杨宗贤“出谷五百石以济乡人,有书券为质者悉焚之” [4](P172)。乾隆五十年,武昌大旱,何本怀对“族邻空乏不举火者,计口赒给之”[1](P1194)。道光十一年,嘉鱼大饥,孔起恭“捐谷二百余石,以济族党穷民,全活甚众”[4](P171)。道光十一年,江夏大水,张应渭“捐谷百余石赈济,家族咸赖之”[5](P208)。道光十一年、二十九年水灾,武昌郭连山“出粟数百石以济邻”[1](P1210-1211)。道光二十一年,武昌大饥,夏振祥“出谷数百石以赈贫者”[1](P1211)。咸丰二年,武昌因战乱,加之“岁且不熟,乡里震动”,何瑾怀“散谷数百石抚之”[1](P1198)。武昌余德畏“性倜傥,喜施与,岁饥,出粟活人无算”[1](P1210)。

1.2 捐金 正德四年,兴国岁饥,刘锡、刘珽“捐金助赈”[3](P267)。万历十六年,大冶发生饥荒,卢俊杰“捐金施赈,全活甚众”[2](P162)。万历三十六年,嘉鱼大荒,孙杰“请捐私财,族人每户各五十金,外姓亦厚加赈赠,以至倾囊,毫无吝惜。”[4](P162)崇祯十六年,张献忠攻占蒲圻,张士达“捐金赎里人石某于死”[7](P589)。康熙三十二年,兴国大饥,潘学惠“勉力助赈。邻有鬻子者,倾囊以赎”[3](P243)。乾隆三年,通城大荒,葛相汉“捐赀施粥赈济贫穷,邻里感之”[6](P600)。乾隆五十年,江夏岁祲,甘希贤“捐银五百助赈” [5](P205)。道光十五年,武昌黄柏山沿江堤崩溃,朱池与训导范凌玉等捐金四千修补之 [1](P1199)。

1.3 减价糶谷 孟机,“侍郎养浩父,好义乐施,岁大祲,谷贵减价,以惠贫人,复捐租千石,煮以赈。”[8](P821)天启元年,兴国大祲,刘氏兄弟,“减半价糶谷万石,复捐谷万余石以助赈”[3](P267)。康熙三十二年,兴国大旱,吕士通“减价糶谷千余石”[3](P243)。雍正五六年间,武昌水旱频仍,周世荣“出谷千余石,减价糶之”[1](P1184)。周世荣之子周全德秉承父志,乾隆八年,武昌“米谷数腾贵”,“出谷七千余石减价糶之”[1](P1185)。乾隆十四年及十八年,武昌刘启凤“出谷四千余石减价糶之”[1](P1188)。乾隆二十二年,兴国岁荒,孙大戴“出谷千余石,减价平糶,全活一方。”[3](P268)道光十一年,通城刘光吉“领常平仓谷数百石,出糶减价。又于本里捐米赈饥”[6](P599)。道光二十九年,咸宁大水,“斗米钱七八百,并艰糶,民饥甚。耀煮饭分给,三月之间,费米六七百石,全活甚众。”[8](P823)道光三十年,夏荒,通城傅开泰“糶米减价”[6](P600)。

1.4 施药 顺治四年,大疫。九年,大旱。兴国高应夔、高应蛟兄弟“施药施赈,多所全活” [3](P241-242)。乾隆五十年、五十一年,武昌大疫,胡世鉴“施药饵棺木,无倦容”[1](P1196)。乾隆戊子,崇阳大疫,陈大全“广施药饵,所费不赀,远近颂义”[9](P296-297)。道光二十八、二十九年,兴国大水,道殣相望,易步瀛“倾资散粥,馈米施药,全活甚多”[3](P246)。

另外,雍正六年,武昌大疫,周廷策“施棺以敛,且躬视掩埋,人以为难”[1](P1185)。道光十一、十二年,兴国州大水,张昌宝“捐资搭棚,庇难民,设厂施粥,并置有义冢。”[3](P268)道光十一、十二年,通城出现岁荒,李佳焘“同弟碾谷赈济贫穷,广施棺木”[6](P599)。

明清时期鄂南可谓是一个灾荒频发的区域,水、旱、虫、疫等灾频繁发生,尤其是水旱灾害,给社会带来了极大危害。由于灾害发生的突发性、经济条件的制约、信息传播的不畅,民间救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救济的不足,一定范围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诸如方志中所载“多所全活”、“全活甚众”、“全活一方”、“全活无算”等。

然而无论是政府或是民间多是处于被动救灾,即多是在灾难出现后再进行相关措施,而不是在灾害未出现前予以积极防范。诸如,江夏、咸宁、嘉鱼、蒲圻屡次出现江堤冲决的灾情,但是处理江堤事宜方面,多是相互推诿,一定程度影响到修堤的效果[10](P151-155)。再如,江夏的黄鹤楼、火药司局多次出现火灾,究其因应该是防范措施不到位。但是,面对灾荒,民间救灾义举,对于缓解灾情、济灾民而言还是起到一定积极作用,对于当今的灾荒救济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 明清鄂南灾荒中民间救济之原因

面对灾荒,鄂南乡绅及平民积极捐谷、捐金、减价糶谷及施药、棺椁等,有的为救灾捐钱捐谷乃至倾家荡产。诸如,万历间,嘉鱼孙杰救灾捐金,“以至倾囊,毫无吝惜。”[4](P162)康熙间,潘学惠在乡邻有鬻子时,“倾囊以赎”[3](P243)。士人们踊跃救济乡邻,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受因果报应思想、家族传承美德以及政府鼓励善行的影响。

2.1 因果报应思想之影响 佛教、道教因果报应思想的道德指向,潜意识引领世人向善。清代纪昀“鬼神之责人,一二行事之失,犹可以善抵,至罪在心术,则为阴律所不容,今生已矣,勉修未来可也。” [11](P31)有义行之人,在方志中记载时,多载其多子、高寿,且子孙多有为之人。

弘治间,嘉鱼、蒲圻、咸宁发生灾荒,嘉鱼李遂庵捐谷九万余石,朝廷赠义官不受,“子孙至今簪缨不绝,所谓种德而收福也”[4](P162)。万历三十六年,嘉鱼孙杰捐财济族人及乡邻,乃至倾囊,年八十九而卒[4](P162-163)。嘉鱼尹天知乐于善事,年九十一而卒[4](P163)。

乾隆五十年,武昌大旱,何本怀“族邻空乏不举火者,计口赒给之。子孙繁衍,人以为好善之报”[1](P1194)。武昌周忠一,字葵阳,性好施舍,六十余岁生三子,孟习孔赠诗,曰:“至诚肯信童羊角,阴德能生老蚌珠”[1](P1179)。乾隆间,嘉鱼张自勗乐助乡邻贫乏者,年七十九卒,九子十九孙,子孙多有功名,“里中皆以为积善之庆。”[4](P164)乾隆戊申,嘉鱼大饥,嘉鱼杨宗贤出谷数百石,每遇灾荒,政府多依赖之,“今孙曾林立,簪缨济济,咸以为积善之庆云”[4](P172)。

清代通城吴悦新在灾荒时输谷、捐米,“子孙至今多显贵”[6](P598)。咸宁钟春林乐善不倦,多为义事,“孙、曾孙林立,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8](P831)。

2.2 家族传承美德之影响 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潜移默化的家庭教育中也会将此贯穿下去,形成一种门风。因为“中国传统社会有着浓厚慈善思想,先秦以来以人为本的思想,儒家思想中的仁义理念,佛教经典中慈悲为怀、因果报应观点,以及当时广泛流传的《感应篇》、《阴骘文》、《觉世文》等民间善书的积善成德、利物济人思想,经过千余年来的不断宣传,潜移默化地影响社会大众,逐步成为社会主要价值理念,成为人们不断追求的一种精神境界。” [12](P111)在地方文献的记载中,经常能看到父子、兄弟、子孙,甚至延续数世,面临灾荒时乐于捐助。崇阳李开玙倜傥好义,为邻里出资摆渡,临终遗命,“继吾志修理此渡者,斯为贤孝,不然非我后也。至今其子孙守教不坠义声”[9](P297)。

清代武昌周有行多善事,“乡人有鬻独子者,倾囊赎之”,其子士皇考中进士,“人谓阴德所致”。周有行称“好事读书人所应为,科名读书人所应得,报施之说非吾所知也。”其子周士皇为扶沟令时,“岁饥,委曲赈济。后官御史,上积除本计疏”[1](P1182)。雍正、乾隆间,武昌周世荣、其子周全德、其孙周廷策在灾荒时均能减价糶谷,救济乡里[1](P1184-1185)。乾隆间,蒲圻章开瑞及其弟开元、子应韩均好善乐施[7](P591-592)。通城胡柏隆及其子孙皆多为善事,被赏“继体先志”额[6](P598)。顺治壬辰,通城奇荒,斗米四钱,吴鼎盛奉母命蠲谷千余石[6](P598)。

嘉鱼蔡绍成及其子孙面临灾荒时,多有善举,即便后来家道中落,“凡于义举靡不踊跃,皆遵遗命也”[4](P171)。兴国赵远伯灾荒之年散谷赈灾,并能焚毁债券,其妻邓氏、其子赵杰“俱能同志以成义举”[3](P242)。

2.3 政府鼓励善行之影响 政府对灾荒时期能够申明大义进行相关赈济的人士予以大力表彰,形式各异。给予各种名誉:一般是奖以“有君子风”、“轻赀重义”、“任恤情深”、“好善乐施”、“德重乡闾”、“义高士林”、“义民”、“尚义”、“孝友端方”、“好善之门”匾额、牌坊、赠联等;赐给一定的官位:不同级别的冠带、顶带或者是教谕、训导之类;免除一定的差役、杂税。如正统五年,朝廷颁令,“凡民犬钠谷一千五百石,请敕奖为义民,仍免本户杂泛差役;三百石以上,立石题名,免本户杂泛差役二年。”[13](P81)另外,天顺二年、成化六年、八年、正德四年、十四年、嘉靖二年、八年、十年、十一年及万历十年、十四年等,朝廷皆有相关表彰灾荒时期进行赈济之规定[14](P1182)。

洪武五年,兴国大饥,潘政甫捐粟千余石,朝廷敕赐冠带,并建尚义坊旌之 [3](P241)。正统五年,大冶大饥,张伯还捐谷千余石,朝廷下诏敕奖,“劳以羊酒,旌为义门,仍免本户杂派、差役三年”[2](P162)。正统七年,兴国杨昭阳出谷千余石赈灾,被敕建义门坊旌之[3](P241)。正统六年,武昌周瓛、方良、罗绍谦、饶世禄各输米千石赈饥,“赐谕嘉奖,劳以羊酒,建尚义坊旌为义民,免其家徭役三年。”胡伯刚、秦昇天天顺间输米四百石亦收到嘉奖[1](P1177)。武昌李道远“岁制寒衣以施贫乏”,知县钟振表其闾曰“一乡善士” [1](P1180)。弘治间,发生灾荒,嘉鱼李遂庵捐谷九万七千石,被朝廷赠义官,没有接受[4](P162)。弘治癸丑,崇阳大饥,赵仕英纳谷十万助赈,被“赐冠带荣身”[9](P296)。明末,江夏大饥,胡觐明散谷济乡邻,当事者额其门曰“忘贫利济”[5](P201)。

顺治、康熙间,江夏徐封英多次输米助赈,当政署其门曰“乐善不倦”[5](P202-203)。康熙三十二年,武昌岁歉,高之哲“鬻产施粥月余”,当政者“恩赐肉帛,加冠带至再” [1](P1221)。康熙三十六年,兴国大饥,潘学惠“家仅中人产”,“勉力助赈,邻有鬻子者,倾囊以赎”,州牧赠以“一乡善士”额[3](P243)。康熙间,咸宁大旱,钱肇夏散谷七千余石,朝廷赠额榜其门,各级官吏分别题“气侠风仁”、“利济为怀”、“道隆风古”、“风存三古”、“乐善不倦”、“善惟楚宝”额[8](P822)。

雍正间,武昌汪经国在有灾情时,多出谷济乡邻,知县张慄旌其门[1](P1189-1190)。雍正丁未,崇阳大饥,郑国荣“平价放谷,济里中贫户”,太守张淑郿亲自到崇阳给其嘉奖,知县张慄给“尚义可风”额[9](P296)。

乾隆五十三年大水,江夏田道三救济乡邻尤多,随后当政奖丹桂培根匾[5](P206)。乾隆间,武昌周学矩“赈贫乏岁以为常,遇俭岁谷米腾贵,则减价出糶”,知县嘉奖“力行善事匾额”[1](P1206)。道光间,武昌周万青救济乡民,多有善行,督学王赠芳以“孝友端方表其闾”[1](P1201)。

江夏刘惠传好善乐施,同治二年,获得“古之良士”匾额[5](P206)。江夏陈芳洛获“敦行不倦”匾额[5](P207)。通城桂华安遇荒散谷赈饥,知县尹石赠“乐善堪嘉”额[6](P598)。黎玉功岁荒赈济,知县周珙赠“惠在闾里”额[6](P598)。通城胡柏隆遇荒施棺粥,被旌表建“乐善好施”坊[6](P598)。黎惠元逢灾必赈,被奖“惠我穷黎”、“德孚乡邦”、“尊德乐义”额[6](P598-599)。黎华章子孙多遇荒多善事,知县赠联“自昔宏仁周里党,于今大泽润生灵” [6](P599)。通城杜璧,岁荒输谷备赈,邑侯给八品顶带[6](P601)。

面对灾荒多做善事,甚至获得乡邻的赠额,道光、咸丰间,通城遇荒,傅开泰多减价糶米、乐以施药,邑人赠“积厚流光”额[6](P600)。嘉鱼李正栉慷慨乐施,雍正七年,被乡邻公举为乡耆[4](P164)。

3 结语

灾荒之年,除了政府的赈灾救济外,民间的相互救助,诸如捐谷、捐金、减价糶谷、施药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救灾的压力,减轻了灾害的危害性。民间救济的主体主要是乡绅,其救灾的积极性除了受因果报应思想、家族传承思想的影响及政府有效鼓励外,通过救灾缓冲社会的动荡程度,避免社会出现大动乱的社会责任感,应该也是乡绅们乐于捐助的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1] 光绪武昌县志[M].台湾:成文出版社,1975.

[2] 同治大冶县志全译本[M].大冶:湖北大冶市地方志编篆委员会,2005.

[3] 光绪兴国州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4] 同治嘉鱼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5] 同治江夏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6] 同治通城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7] 同治蒲圻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8] 光绪咸宁县志[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

[9] 同治崇阳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10] 杨国安.国家、堤防与社会:明清两湖水利事业中的国家介入与区域协作——以四邑公堤为中心的考察[C]//人文论丛(2012年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11]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12] 冯明. 清代湖北义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

[13] 李文海,夏明方. 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一卷[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

[14] 赵克生. 义民旌表:明代荒政中的奖劝之法[J].史学月刊,2005(3):47-52.

猜你喜欢
鄂南灾荒
鄂南青年融媒体研究中心简介
平移化齐次探究圆锥曲线中一类定值定点问题
鄂南三叠系延长组自生成岩矿物成因及期次
叙述·立场·记忆:戏曲文学中的灾荒叙事
灾荒时期不借粮
晚明河南灾荒原因探究
鄂南油田裂缝监测技术评价与应用
鄂南富县地区上古生界天然气成藏特征分析
1945-1947年桂林地区劫后灾荒原因探析
细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