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事件与群体道德的关系

2015-05-30 10:48周雪
2015年50期

周雪

摘要:本文归纳了有关群体事件的定义、现状,道德和群体道德的定义,尼布尔《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中关于群体道德的理解,最终在这些定义的基础上将群体事件与群体道德合理地联系起来,探索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从道德的角度应当如何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群体事件;群体道德;尼布尔

人们常将道德定义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或规范体系,这种传统的定义方法将个体的人看做是道德行为的主体,这样一来,群体就会被排斥在道德行为的主体之外。但是,由一个个个体所组成的群体并不是简单的个体之间的相加,由此可见忽略群体在道德中的主体性是不够合理的。加之,目前社会上的一个热词“群体事件”,当一个群体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发生于个体性事件完全不一样的效果。那么本文将以群体为对象,讨论群体事件与群体道德之间的联系,探索从群体道德的层面如何预防和处理群体事件。

一、关于群体事件

近十几年关于群体事件的报道是不在少数的,回顾一下这些事件,包括2007年01月四川达州群体性事件、2008年06月贵州瓮安群体性事、2009年06月宁夏海原群体性事件海原6·10群体性事件(民众反对县城搬迁)、2010年04月黑龙江富锦长春岭群体性事件、2011年06月广东潮安县“古巷事件”、2012年04月10日重庆万盛群众聚集事件……

在群体事件的定义上,宋宝安等认为,群体性事件的诱因是社会矛盾,一定数量的个体组成的群体以一定的目的为基础,进行某种合法的或非法的规模性聚集活动,表达利益诉求和政策主张,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一定影响①。向德平等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指由社会群体性矛盾引发的,不受既定社会规范约束,具有一定的规模,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干扰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集体上访、集体怠工、罢工、非法集会、聚众、游行、示威、骚乱、暴乱、大众恐慌等等”②。

关于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原因错综复杂。其中包括普遍性的问题,也包括特殊性的问题,有时候是因为经济产生的问题,有时候也因为政治产生的问题,甚至有时候是国内性的事件,有时候也与国际性问题相关。如此多的问题交织在一起,使群体事件变得更加复杂,这也让群体性事件成为一个值得研究和深思的问题。

二、关于群体道德

群体道德是相对于个体道德来划分的,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全书》③的解释,群体道德是指:“调整每一群体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它是群体道德实践的产物。它具有对外的群体特殊性,对内的一定整体性和共同性,是每个群体社会地位、所处环境和知识水准在道德方面的反映。”

从已有的文献中了解到,第一个研究群体道德的人是莱茵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1892——1971),在《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1932年版本)④一书中,他将群体道德和群体道德进行了区分和对比,得出来的结论是“群体道德低于个人道德”。

关于群体的道德意识,尼布尔认为,群体中的个体对所属群体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有各自不同的看法,在产生这些观点时个体必须要想到群体中其他个体的利益,这样一来个体自我超越的能力就受到了群体的制约。关于群体道德低于个人道德的解释,尼布尔认为当一个个体进入到某个群体的时候,个体所面对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责任都会相应地转移到群体中去,削弱了个体原本的社会责任感,也包括道德责任感。就像是一个人单独站在广场中唱歌会比较难为情,但若是一大群人在一起唱歌,别人关注的对象就不再是个人,而是一个群体。此外,一个群体如果要持续生存,就常常会以本群体的利益为绝对价值,甚至有时候不惜损害其他群体的利益。当我们简单地用个人道德来衡量群体道德,或者用群体道德来衡量个人道德都是不合理的。这样会导致个人道德变得平庸化,使真正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得不到改善。

尼布尔认为个人道德高于群体道德。当一个个体做出行动之前,从利益方面来看,在考虑个人利益之外,个体还会想到他人的利益或者群体的利益,有时候正如我们在新闻和身边所见的那样,相当一部分人愿意把他人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前考虑。然而,对于群体而言,将其他群体或个人的利益放在本群体利益之前是困难的,群体的自我牺牲精神较弱,难以克服自我中心主义。

三、群体性事件与群体道德

上文中总结和归纳了已有的关于群体性事件的定义、性质,群体道德的定义、性质等。我认为,发生群体事件的原因当然有很多种,其中包括政府管理不力、群众缺乏表达渠道、基层不作为已经长期积累的矛盾等等,这些客观的已经直接或深层的原因,那么,单单从群体的角度以及群体道德的角度来看,群体事件的发生与特定群体的道德还是有必不可分的关系的。

首先,尼布尔认为在道德意识上,“建立一种足以克服本能冲动又能凝聚社会的理性的社会力量非常困难。”尼布尔肯定人先天地具有社会性冲动,这是个人组成社会的根本动力。群体性事件作为一项社会性的事件,群体道德可以说是群体性时事件发生的基础之一,或者说群体道德是加速或促进群体性事件进展的因素之一,至于群体道德对群体性事件影响的程度等具体的还有待研究。

其次,群体性事件反过来对群体道德也有一定的影响,虽然尼布尔探讨的群体道德和个人道德一直讲个人的罪和群体的罪这些概念与之结合,带有一定的宗教色彩,甚少谈论实践对道德的影响。但是我认为,群体性事件因其群体性、效仿性和破坏性等特性,也会影响着群体道德的形成和改变。

然后,群体越大,越难达到共同的想法与共同的目的,也就越不可避免地要靠瞬间的冲动与直接的不假思索的目的来维持其统一。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庞大,地域宽广的国家来说,从群体道德的性质上看,我们要学会正视群体事件的发生,无论是在客观的国情和地域特色上,还是在主观的个人道德和群体道德上,群体事件的发生有其必然的原因,并不是一件难以控制或无法解决的事情,在发生群体事件的时候不应过分悲观。正视问题,对症下药才是关键。

最后,在尼布尔的书中也提到教育对欲望的调解和控制作用。政府应该重视教育的力量,特别是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教育,引领大众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注解:

①宋宝安.于天琪.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根源与影响[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5)

②向德平.陈琦.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2003(4)

③周孟璞.马克思主义哲学全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④莱因霍尔德尼布尔.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7.

参考文献:

[1]宋宝安.于天琪.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根源与影响[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5)

[2]向德平.陈琦.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2003(4).

[3]周孟璞.马克思主义哲学全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4]莱因霍尔德尼布尔.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7.

[5]何怀宏.比天空更广阔的[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