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公共服务市场化问题管窥

2015-05-30 10:48赵娜郑继超
中国市场 2015年46期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政府职能市场经济

赵娜 郑继超

[摘 要]随着全球化节奏加剧,国与国之间距离不断拉近,竞争也愈演愈烈。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等,围绕公共服务市场化这一关键词,对其内涵及主要特征展开论述,发现我国在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中有关公共服务市场化方面存在诸如政企渐行渐远,缺乏有效且长久的良性互动;政府职能转变难以及时到位;市场化力度尤显不足等问题,提出突出政府的“公仆性”、“服务型”;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挖掘非政府组织潜能等合理化对策。

[关键词]政府职能;公共服务市场化;市场经济;非政府组织

[DOI]10.13939/j.cnki.zgsc.2015.46.037

新时期政府大力推进政府职能革新,放权于市场,使部分公共服务市场化,进而使广大群众尽享实惠。然而,改革之路曲折迂回,真正使公共服务在新一轮的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中市场化更需要我们有足够多的耐心与决心。

1 公共服务市场化内涵与特征

1.1 内涵释读

梳理相关文献后发现,过往研究多给出了有关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概念,相关表述较多,释义多接近。如“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指政府通过租赁、合同、承包、采购、招标等方式,把原来由政府包揽的部分公共事务和提供的公共服务进行民营化和市场化,由市场企业主体、中介组织、公民个人通过竞争来提供[1]。”“所谓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指政府‘筹集各种资源,通过民主政治程序设定社会需要的优先目标。与此同时,又利用私营部门之所长,组织商品和劳务的生产 [2]”等。概言之,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概念中始终离不开“政府”“企业”“市场”“公共服务”“公民”等几大要素,政府主导来配置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再将其融入市场,服务大众,进而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由此易见:政府与社会合作,将原本属于国家或政府权限范围之内的部分事务或资源公共化,导入市场竞争机制,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提升各方的参与竞争意识,追求小投入大产出,使我国政府在职能转变进程中公共服务市场化获得提速。

1.2 特征归纳

政府在进行职能转变的过程中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为大势所趋,也为民所乐见。新阶段,公共服务市场化也有新特征。

1.2.1 时代性

在这个网络发达、信息透明、公平竞争的时代,政府机构若进行改革,势必要压缩与收拢部分政府职能,放权于社会,这也是大家所愿意看到的。其中,将一部分原本“公有化”的公共服务市场化便是最直接的时代产物,它应运而生又极富时代色彩,且在茁壮成长。

1.2.2 丰富性

原来,由政府所掌控的大部分公有资源处于隐身状态,人们不知其形亦不知其神,利用率较低。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大门开启之后,社会各方力量被挖掘与调动,大家通过公平竞争获得参与权。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里,大家各显神通,公共服务形式增多,内容也丰富起来,市场活力随之大振,国民经济提速。

1.2.3 普众化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主要目的就是造福大众,提速国民经济。而在市场经济的横流旋涡中,参与者芸芸,大家你争我抢,只为占得先机,此种竞争也为市场注入了无限活力。公共服务市场化所结出的硕果以飨普众,造福众生。

1.2.4 质优化

改革即剔除顽疾,推陈出新。改革初始,参与各方谨慎行事,诸项市场规制、监管条例等尚不健全,变革只有量的累积却难有质的飞跃。等到市场发育成熟,各项公共服务均达到质优阶段,市场化环境中的各项指标均会有质的改变。

2 问题管窥

2.1 政企渐行渐远,缺乏有效且长久的良性互动

当前我国尚处于发展中国家序列,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够发达,行政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也离不开政府主导。公共服务市场化是以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完善为前提的,而且市场化效果最终要依赖于市场机制的完善程度[3]。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国民经济中包含公有与私有,即国企与私企之别。在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市场化进程中,国企、私企都与政府拉开距离,缺乏长效沟通与互动。有的走了弯路,有的在原地踏步,缺少了政府的指引将直接影响到改革的进程。因此,聚集社会各方力量,巩固政府与企业间纽带联系,对于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很有必要。

2.2 政府职能转变难以及时就位

市场需要监管,市场化改革需要政府主导,公共服务市场化更需要一整套完善、规范的政府职能来开路。一方面,在市场化进程中,政府是“灯塔”而非“汪洋”,市场是“汪洋”而非“灯塔”,企业是“扁舟”而非其他。各方应找准定位,发挥各自作用。政府主导,职能可能被压缩却不会被弱化,市场主导权这跟指挥棒不能丢给市场,更不能放任企业自流。另一方面,政府也不能统包统揽,搞形式垄断,混淆各方定位,影响市场化改革。此两极,都不利于市场化的进程。

2.3 市场化力度尤显不足

众所周知,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中的重要一环,而市场化又是改革的关键词。政府将部分公共服务或权限拿出来进行市场化,社会各界参与其中,以谋共赢。但市场化力度尤显不足,社会各行各业表现出差异性,有的市场化程度高,有的市场化程度低,有的原地踏步甚至倒退。这与改革中的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相关,与各项政府规制等发育不健全有关,也与公共服务产品本身属性有关。

3 对策研究

3.1 突出政府的“公仆性”“服务型”

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这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在漫漫征程中,要理顺与处理好政府、市场、企业三者间的关系,尽可能多地放权于市场。政府是灯塔,更是人民的公仆,也是决策者,应把自己手中部分配置资源的权杖还给市场与人民,以便充分发挥那只“无影手”的神奇效用。突出政府的公仆本色,构建服务型新政府,极限挖掘市场潜能,造福苍生。

3.2 加强法制建设

强化公共服务市场化,要立法先行,实现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通过立法为公共服务市场化创造更公平的发展环境。相关法规、政策的出台是对市场化过程中参与公共服务各方的保护,参与者重视自身利益与物品产权,更注重法律条文对其及财产的保护,只有法律环境发育成熟,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参与各方开发市场潜能的积极性。故而,强法制,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改革而言刻不容缓。

3.3 积极挖掘非政府组织潜能

非政府组织能向社会提供众多公共服务,是对政府职能的有力补充。当前,尽管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相对单薄,但在市场化改革中融入它们的光和热是必要的。同时也要鼓励与发展一批非政府组织,施其以成长的法律环境。政府要为培养非政府组织的独立性创造生存土壤,对其进行合理定位,为其独立运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加强非政府组织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4]。

3.4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其中

历史上的任何改革都离不开强大且有效的人、财、物等的支撑,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亦如此。改革虽由政府主导,但要长久且持续,只依赖政府财政支出来维系绝非长久之计。适时鼓励与引导一部分社会力量、民间资本等参与进来已成当务之急。当前,市场化改革已箭在弦上,开启了市场全新的投资空间,进而为社会各方参与进来提供良好契机。美国学者罗森布鲁姆曾说“尽管不同途径的价值和主张是冲突的,但平衡各种矛盾和冲突是公共行政艺术的精髓所在[4]”。政府与民间,自古主张有别,对于改革的表达与理解也有别,由此会激发矛盾。政府要依靠群众来平衡与化解分歧。要知道,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直接目的是使人民大众的利益最大化。在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之路上,大家殊途同归,朝着既定目标前进,定展辉煌。

4 结 论

当下时局,风云变幻。政府职能转变实为大势所趋,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却又任重道远。由于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诸如市场经济的完善程度以及法律体系健全度等方面有一定差距,故而我们在借鉴西方成功经验的同时,应立足国情,认清改革中所遇到的瓶颈,在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中努力探索,为中国特色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蓄力。

参考文献:

[1]文宏,卓黎黎.论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方向[J].行政与法,2005(5).

[2]陈振海,杨恺杰.美国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J].党政论坛,2004(3).

[3]彭志刚,饶永星.公共服务市场化浪潮下的思考[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7(2):94.

[4]罗森布鲁姆,等.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第五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5]陶学荣,陶睿.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46-247.

[6]崔长勇.推进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理性思考[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202.

[7]毕娟.论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过程控制[J].中国市场,2014(41).

[8]白金玲.中小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之改革策略分析[J].中国市场,2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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