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营业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2015-05-30 04:38张鲲
2015年45期

张鲲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尤其是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与国外货物贸易衔接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税收制度不接轨,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所以对于营业税的改革迫在眉睫。本文旨在分析营业税中存在的问题已经营业税改革面临的困难,从而提出相应意见。

关键词:营业税改革;营业税问题;营业税改革措施

一、我国现行营业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营业税计税依据所引起的重复征税问题日益突出

我国上游产业(如原材料)与下游产业(如制造业)税款征收重复问题严重。比如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作为生产制造业的下游企业,其购买项目比较多,比如货物、劳务、服务等,故而该行业须抵扣项目较多。我国现行税制下,对于该行业的增值税抵扣项目未进行抵扣,而是对其营业额全额征收营业税,从而造成了该行业严重的重复征税,进而影响行业整体利润率。企业为了追求平均利润,会进行税收转移,最终受到影响的是全社会福利。

(二)当前营业税制体系不符合第三产业发展要求

营业税的重复征税问题不利于企业的专业分工与合作。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与专业化分工进一步发展,专业分工和交换能够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社会福利。而在我国现行税制下,第三产业大部分劳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大部分企业将劳动内部化以追求更高利润。,劳务内化不仅使得生产管理效率低下,而且也是更重要的方面,分散的劳务单元无法发挥规模经济的效果,也很难提高专业化程度,这显然与专业化分工的潮流相悖。

(三)当前的营业税体制不利于服务业的转型发展

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促进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而提供保障性服务的行业。“十二五”规划国家提出要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在我国目前的营业税体制中,营业税计税依据为应税劳务所产生的全额收入,产业链越长营业税税负越重,这显然不利于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不利于推动服务业转型发展。

(四)当前营业税体制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对外发展

与制造业一样,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同样需要立足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为鼓励服务业对外发展。我国已经大范围实行出口增值税退税政策,但是营业税退税比增值税退税力度小很多。而放眼世界,美英法等发达国家并不征收营业税,这使我国的服务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大低于了发达国家,不利于我国服务业的对外发展。

二、营业税改革面临的困难

(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利益平衡问题

我国税收制度规定:增值税除进口环节收入归属中央政府外,其他部分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是以3:1的比例分配。而营业税税收则绝大部分归地方财政所有。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贫乏,对营业税的依赖性很高。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地方政府承担的经济建设和公共事务越来越多。故而新的财税体制必然要照顾到地方财政,解决地方财政的收入困难问题。

(二)国地税系统机构改革问题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另一个重点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国地税系统机构改革。由于人事、职能系统的合并,可以减少大量的人力成本以及運行成本,国地税系统合并可以节约大量成本。但已有实践中发现,地税系统与国税系统对于营改增均不积极。因为国地税合并必然发生在营改增之后,在中间阶段,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能会加大国税系统的工作量与工作难度。从长期来看,即使以后国地税合并,但机构的合并必然需要打破原有利益分配格局,合并后的利益分配,包括人员的调整、系统的合并都将面临重重困难。

(三)税负差异与税率的平衡问题

1.改革前后税负衔接的问题。为了保证营业税改革的平稳推进,首要问题是保持各行业税负不变,其次是要确定好新纳入增值税范围内税种的税率。比如像农贸业这样的行业,小而散的特点决定了这些行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存在买卖凭证,无法依据凭证抵扣增值税。另外许多行业增值税率比营业税率高很多,因而必须慎重确定这些行业改革后的增值税税率。

2.与其他国家同行业税负水平接轨问题。由于国内劳动力成本的上升,目前中国的许多产业都在东南亚地区转移。而亚太地区大部分地区增值税税率都在10%以下,如果我国的增值税设定的税率过高,将进一步削弱我国的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营业税改革的措施分析

(一)调整国内财政分配制度

1.进一步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首先,应当改变分税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分税比例,适当提高地方在整个税收中所占比例,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转移支付带来的贪腐问题;其次,分税比例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状况,比如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不同的分数比例;再者,与分税比例调整配套调整中央与地方的收入、支出责任划分。另外,为了解决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均衡带来的税收差距,建立横向的税收协调机制。

2.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明确地方政府税收来源

目前地方财政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税收不能支撑地方的财政支出,重点在于税种与税基,在此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税收体制的经验。首先可以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方面的立法权,是地方政府在一些特殊行业可以结合当地实际,灵活征税;其次要为地方政府建立新的主体税种,并拓展税基,比如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完善房产税和资源税的改革;再次,对一些相对固定的政府收费项目,也可以交由地税管理,促进地方收入合法合理,抑制预算外收入的膨胀。

(二)总结现有改革经验,快速推进税收体制改革

2011年至今,营业税改革已经分别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及房地产等行业全面试点。目前在营业税改革方面我国已经积累了大量经验,在吸收这些经验的同时,营业税改革应当快速全面稳妥进行。其次,营业税改革不能缓慢推进,而是要集中全面推进,营业税改革将涉及大量的中央与地方、国税与地税既得利益,改革如果过于缓慢,所面临的阻力将会越来越大。而且在营改增过程中税种不衔接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改革期间会产生部分产业税收流失以及部分产业税收加重,如果改革时间持续过长,可能造成资源分配的扭曲,经济效率下降。另外,如果营业税改革逐步推进的时间过长,容易在原有问题并未彻底解决的同时衍生出新的利益诉求及矛盾,固化过渡期,进一步加大实施全面改革的难度。所以营改增必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快速推行。

(三)增值税本身实施改革

首先,制定增值税法,提高增值税的法律层级,;其次,应当将不动产、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使我国现行增值税转为彻底的消费型增值税;最后,在立足国际通行做法与基本国情基础上,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做到税收体制的国际接轨。(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包健.对营业税改革的几点思考[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2,6

[2]包健.营业税改革的困难[J].经济研究参考,2012,54

[3]张伦伦,朱妃.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营业税改革路径探析[J].税收经济研究,2011,6

[4]许善达.合理税负,营业税改革先行.中国会计报,2011-03-18,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