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新局

2015-06-01 09:42温建东编辑丁小珊
中国外汇 2015年15期
关键词:外汇局实施细则国际收支

文/温建东 编辑/丁小珊

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新局

文/温建东 编辑/丁小珊

国际收支统计可以全面反映一经济体涉外经济交往情况和对外资产负债状况。对《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修订,可以在提高数据质量的同时降低统计负担。

新修订的《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完善国际收支统计工作的大事,对未来相关工作的改革、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实施细则》修订背景

国际收支统计是宏观经济的四大统计账户之一。它全面反映一经济体涉外经济交往情况和对外资产负债状况,从而可为宏观调控提供重要参考。国际收支统计意义重大,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韩国就是因为统计低估了外债存量,加剧了金融危机。因此,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修订《实施细则》的迫切性日益增强。

第一,间接申报统计是为数不多极其重要的宏观经济大数据,须与时俱进。目前,我国每年的间接申报数据达4000多万笔,累计收支金额近5万亿美元。它属于逐笔数据,时效性高(支出T+1,收入T+5),且反映了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流动状况。目前国内、国际形势变化较快,我国跨境资金流入、流出进入双向波动的“新常态”。在这种复杂的形势下,及时、准确地监测跨境资金流动更显重要。鉴于原《实施细则》是2010年发布的,监管部门有必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间接申报内容,以适应新形势、新变化。

第二,间接申报需要与国际接轨,适应最新的国际标准。间接申报是编制国际收支统计产品的主要数据来源,其必须适应国际标准。而目前最新的国际标准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较之此前的版本,其在国际收支统计项、明细程度等都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因此此次《实施细则》的修订,主要是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为依据,以原有的《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汇发〔2010〕22号)为基础,并整合了一些其他规定中的相关内容。新《实施细则》重新梳理了间接申报流程,且更多的是原则性描述;易于变化的、具体的间接申报要求将在《操作指引》中进行阐述。也就是说,未来《实施细则》将基本保持稳定,但《操作指引》将定期或不定期修订。

第三,本次修订还考虑了降低申报负担的问题。本着便利企业和服务企业的目的,此次《实施细则》的修订,放松或取消了一些以前的限制性要求,比如提高了免申报限额。以2013年的数据为例,免申报限额由3000美元提高到5000美元后,涉外收入免申报笔数由743万笔提高至约1027万笔,占比由19.8%提高至27.4%;涉外支出免申报笔数247万笔(全部为新增的免申报),占涉外支出总笔数的18.8%。根据测算,在免申报限额提高、范围扩大后,银行和客户间接申报的日工作量可减少1.5万笔。

第四,新的《实施细则》注重创新性和可操作性。随着新事物、新情况的不断出现,间接申报也遇到一些实际操作类的问题。此次《实施细则》的修订将统计原则与实务操作相结合,尽可能地便利银行操作。如在这一版《实施细则》中,电子单据申报方式得到完全认可,并细化了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等重要申报信息的申报原则。

修订工作是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建设的重要步骤

近两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着力加强了统计监测工作。2013年11月9日,李克强总理签署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从2014年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快了《申报办法》配套法规的修订整合工作,先后修订或新增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以及凭证管理等规范性文件。通过此次对《实施细则》的修订,我国最终将形成以《申报办法》为统领、以间接申报和直接申报为主,以抽样调查为辅,以数据核查为保障的多层次统计体系。

在间接申报制度方面,最终将形成包括《申报办法》、《实施细则》、《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以及《操作指引》的,由粗到细、由原则到落实的完整的法规体系。外汇局在间接申报数据的基础上汇总,并每月公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统计报表;同时,从2010年起,每月还据此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资金流动检测报告》。此外,外汇局还可以针对形势变化,依据间接申报统计数据,及时监测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各个细项跨境资金流动的变化。例如,针对今年6月末股市大跌前外资提前撤出证券市场的传言,进行了专门统计,结果显示:2015年第二季度,我国企业和个人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入477亿美元,流出379亿美元,净流入98亿美元;其中通过QFII/ RQFII以及“沪港通”机制流入约197亿美元,通过QDII及“沪港通”流出约199亿美元,净流出2亿美元;2015年6月15日至7月7日,证券投资净流入7亿美元,整体较为均衡。

加强国际收支统计工作

间接申报数据是编制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主要数据来源之一,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到外汇局对外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而也会影响到统计的公信力。鉴此,间接申报数据质量已被列为考核各级外汇局、各个金融机构的重要指标,各级外汇局和各商业银行均应高度重视国际收支申报工作。为使新的《实施细则》切实得到的贯彻落实,各级外汇局应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应该继续做好间接申报数据质量的把关工作,督促辖内机构提高数据报送质量。新版《实施细则》在内容上对原22号文进行了一些调整,外汇局相关人员应仔细研读文件,以便更好地指导辖内机构开展间接申报工作。各地外汇分/支局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完成间接申报数据的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核查工作;要事先制定“不申报不解付”的具体规定并报总局备案。此外,关于国际收支申报的核查工作,总局将出台新的核查制度,覆盖间接申报、直接申报和贸易信贷等统计业务;同时,总局还将提供全国统一版本的核查软件,用于各外汇局进行间接申报数据的非现场核查。

二是各地外汇分/支局应加强和完善辖内的制度建设,尽快与总局制定的《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国际收支统计制度相协调。

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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