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残缺”的历史课

2015-06-03 06:21石小飞
新课程·上旬 2015年3期
关键词:气愤历史课教学计划

石小飞

在讲授《五四运动》这课之前,我为了顺利完成教学计划,作了精心准备,把每个教学环节都作了周密安排,还让学生自己去搜集相关资料,作充分的预习。我计划在课堂上让学生分小组学习五四运动,并且各小组进行比赛,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课堂上,学生的积极性非常高,课堂气氛十分活跃。我暗自为自己的精心设计和巧妙构思而高兴。

一个小组的学生代表慷慨激昂,义愤填膺地讲完青年学生如何冲破军警的阻拦,冲进赵家胡同寻找曹汝霖,未找到曹汝霖,一气之下放火烧了曹宅,赢得学生雷鸣般的掌声,我也禁不住连连点头。

此时,一个女生怯生生地问:“老师,当时的学生因为气愤就可以放火烧曹宅吗?这样做不犯法吗?”

这位女生刚说完,教室里立即炸开了锅。

“哼!他活该!”马上有学生谴责那位女生不通情理。

“他这么可恶,该烧!”

不过,也有部分学生有了那位女生同样的疑问。此时,学生向我投来了疑惑的目光,期待我的回答。教室里一下子异常的安静。

我课前根本就没有预料到这样的事情,这位女生的发问,似乎是课堂上一个不和谐的音符,已经打乱了我的教学设计,如果在这里花太多的时间,我根本没有办法完成这节课的教学计划。

但是,既然有学生提出了这个问题,何不让大家讨论呢?我又何必拘泥于教学计划呢?

于是,我又把问题抛给了学生:“同学们,你们来评价一下当时游行学生放火烧曹宅的行为怎么样?”

这一下,安静的教室又活跃起来。

一个学生站起来慷慨激昂道:“曹汝霖卖国,烧他的住宅,该烧!”

一个学生很冷静地说:“曹汝霖卖国有罪,但他的住宅无罪,不该烧。”

“住宅是财产,烧了可惜,可以收为国家所有。”

“学生气愤的心情可以理解。”

“但不能因为气愤就失去理智呀!学生的做法有点冲动!”

“我们正在学习法律,那样做是犯法的。”

“学生的行为是爱国的。”

“可我们应当理性爱国呀!”

“我们平时做事应该冷静,应理智。”

“学生的做法是符合情理的。”

“合情的事不一定合理,合理的事不一定合法。”

“我们做事一定不能违法。”

……

最后,大家达成了共识:青年学生的气愤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学生的爱国心是值得赞扬的。而且,爱国是我们的传统美德,爱国心是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具备的。但学生的放火行为不可取,他们完全可以用另外的方式发泄心中的激愤之情。生活中,我们要冷静和理智,不能因冲动做违法乱纪的事。

不知不觉,下课的铃声响起。我才发现,这节课,我没能完成教学计划,但学生学会了如何处理“情、理、法”,学会了在以后的生活中如何解决相关的问题。我很惭愧,平时低估了学生的水平,只知一味地向学生溉输自己的观点,很少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我也很欣慰,这节历史课,我让学生智慧的火花充分绽放,我看到了潜藏在学生中的能量,我以后会把更多的时间还给学生,把更多的时间交给学生,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来展示自己,我的历史课堂也会更加活泼和精彩。

编辑 马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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