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第二轮修志工作中期推动会召开

2015-06-15 02:12
天津史志 2015年1期
关键词:修志志书区政府

2014年12月25日,河北区政府召开第二轮修志工作中期推动会。市地志办副巡视员赵富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吕毅参加会议,区志编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志刚,对河北区两年来修志编鉴工作作了总结,并对今后两年的修志任务进行了部署。市地志办区县志指导处,年鉴指导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王串场街、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志编辑部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沈建忠主持,全区各承修单位分管领导及修志编鉴主笔、区地志办及编辑部全体成员共计180余人参加会议。

赵富民充分肯定河北区修志编鉴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落实好市政府办公厅59号文件精神,强化编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二是遵循志书体例,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语言要精练确切,要述而不论、存真求实,严格按规范操作。三是抢抓机遇,努力打造“精品佳志”。四是坚持创新,编纂好《河北年鉴》,争取早出版、快出版。

吕毅强调,要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修志编鉴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修志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成绩要充分肯定。已经实现“双过半”不能满足,要再接再厉。二是要明确任务、攻坚克难,加快依法修志步伐。卡死时限,确保2016年底完成区志出版;强化规范,明确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三是要强化标准、夯实基础,提高志书成书质量。围绕志书资料,往深处挖,突出特色,让专人盯,保持修志队伍稳定。四是要团结协作、共同参与,形成修志工作合力。强化区志办等部门责任,各部门密切配合,借助专家学者,强化专业支持,强化社会动员,向社会征集入志资料。在推进修志同时,做好年鉴编纂工作。

(市地志办区县志指导处、河北区地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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