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制在会计监督中应用研究

2015-06-25 21:30孙敏
人间 2015年8期
关键词:问责制会计师会计人员

作者简介:孙敏(1990.10--),女,山西大同人,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专业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理论与方法。

摘要:作为一种经济监督形式或有效监督活动,会计监督在经济监督系统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它本身又是一个完整体系。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当前不同层次中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阐明问责制引入的作用,伴随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而对构建《会计法》中提出的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国家、社会、企业),将其三者作为研究对象,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为企业能够建立科学有效的会计监督机制提供具有指向性的理论指导。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企业在规范问责制和在会计监督中的应用,具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

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3-0192-01

最近几年,违法和不当行为在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队伍中不时发生,并且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违法方式和手段也变得更加隐蔽和多样,虽然我国各级政府不断地研究和制定问责制的落实,而且经过不懈的努力,还是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就的,但是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首先,当前法律的滞后性,其主要表现为,法律缺乏其该具有的权威性;各项法律规定不一,其相关规定不一致;由于太笼统,法律规范缺少可操作性。其次,在实践的过程中,也有诸多问题:职责权限的模糊不清,缺乏必要的透明度;问责的结果大相径庭,对于同一种违法行为判决、处罚轻重不一。这些都严重地侵犯了国家的经济利益及政治利益,并且在一定的程度上,纵容了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启动问责行为时,也找不到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

一、国家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国家监督是一种外部的监督,主要指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和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这是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主导。依据相关法律,国家赋予财政部门监督会计工作和对其行政处罚的权利。一是要把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收支分配管理体系的全过程,建立有效的跟踪反馈机制,进而把握监督主动权。二是要切实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的记账规则、核算手段等基础管理制度,从以前的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为日常监督管理上来。三是要把加强监管与帮助企事业单位管理紧密结合,让服务处于监督之中。四是要完善法规,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把处理事务与处理责任人结合起来,彻底追究责任人责任,彻底改变过去执法中,对违法违纪部门的对事不对人,只要违法单位交钱了事,责任人便可以安然无恙,违法问题屡查屡犯的现象。

二、社会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会监督是指,从政治权力外部由社会公众对其政治权力进行的自上而下的监督,是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反腐倡廉,防止权力滥用的可靠保证。由于它的监督的性质是外在监督,加之,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的时间不长,政治民主化程度不高,从而,社会监督在实践中常常存在一些问题,如存在着被忽视、轻视甚至压制的倾向,导致社会监督的功能并没能充分地发挥出来,出现了虚监、弱监、甚至是失监的现象。

要使社会监督机制得到完善,最重要的是要让注册会计师充分发挥作用。应逐步的把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推行开来。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认真落实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把对行政权力不公的垄断保护变成对政策及法律上的扶持帮助。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主,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评价体系。在注册会计师队伍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风险意识,业务水平,重视他们的执业质量,从而向企业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进而在社会上树立起使外行人信赖,内行人尊重的公众形象。与相关执法机关一起齐心协力,严格执法,努力做好会计监督的工作。

三、内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是在一个单位里,为了安全和完整地保护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使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提高,经营方针能够落实和经营目标得以实现,从而顺利有效的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经济活动的总称。内部控制职能要想成为管理的内在需求,其取决于两点:一个是会计信息是否被企业的决策真正依赖,另一个是企业是否能通过提供企业真实的会计信息来取信于社会。不过,人都有惰性,任何层次的监督人也有可能偷懒,怎样才能使会计人员积极有效地运用监督权呢?当调剂会计监督系统时,应按照互相牵制的原则设置会计岗位,有效运用内部控制制度达到防止个别的会计工作人员有离轨行为。此外,企业经营者对会计人员应该进行有效的监督,在物质方面给予奖励或者通过提升来提高他们的监督积极性。

作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当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时需要遵守相应职权主要有以下几点:(1)对于违反相关法律和会计制度规定的一些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依据职权规定给以纠正;(2)发现会计账簿的记录与实际不相符时,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如果无权处理,则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建立内控稽核评价制度;(3)积极完善内控设施,建立起高效的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这一有效工具,实现全程自动化,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目的。(4)制定明确的问责制度,在各个层级、内部外部的会计监督都能形成互相监督、制约的一个机制。要经常性的进行会计检查,这不仅是在检查被查单位,而且是在检查上一次的检查组。如果在上一次检查过程中有问题没有报告,而在本次查出来的,则一并追究上一次检查组的监督失查责任,通过这样,可以使所有的机构和会计人员,其中也包括检查组的成员,都会怀着深深的敬畏之心,高度的责任心,自觉的学习之心投入到检查中,从而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很大提高,每一个人都会用心用力的去做好会计和会计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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