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营销过程中电费回收风险防控手段探究

2015-06-27 05:52王志伟
决策与信息 2015年24期
关键词:电费用电供电

王志伟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福建厦门 361000

电力营销过程中电费回收风险防控手段探究

王志伟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福建厦门 36100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力在国民经济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电力像空气一样被各个领域所广泛需要与应用。对供电企业而言,电费的正常回收是保障企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也是企业进行市场拓展的动力源泉。

但是,由于社会各行业经济水平的发展不均衡以及国际经济大背景的瞬息万变,都直接影响供电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效益。电费作为企业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做好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维护自身合法经营效益,维护国家电费回收“颗粒归仓”,维护用电市场秩序的前提和保证。

本文通过分析电力营销过程中存在的电费回收风险及产生原因,从技术手段及管理手段两方面提出了加强电费回收风险防控的有效对策,以期为供电企业经营提供参考。

电力营销;电费回收;风险防控手段

1.前言

电力营销是供电企业运营和发展的核心部分与重要环节,是提升供电企业经营效益的有效手段。电力营销过程中电费回收的好坏是供电企业面临的最大经营风险,直接影响供电企业经营效益,限制供电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电力营销过程中电费回收存在的风险

根据1996年9月1日起实施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法交付电费。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根据1996年10月8日发布施行的《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七条规定,在停电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

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电力供应是先用电再交费,如果用户不按规定期限缴费,供电企业哪怕采取停限电措施,也是将近两个月的时长,而且用户新的一个月的欠费已经形成。

凡此种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严重滞后,已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经济水平;又由于供电企业抄表方式等技术发展及内部管理的局限性,给供电企业的电费回收、人工成本造成很大管理压力。

1、技术手段相对落后,长期采用人工抄表方式。

电费回收在很长一段时期是依靠抄表员手工抄来的数据进行结算。人为的少抄、漏抄、估抄、不抄现象时有发生,很容易出现抄表示数与真实的用电数据不符,导致用户将此作为理由,不履行电费缴交协议,不仅直接造成企业的电费损失,而且加大企业面临投诉的风险,给供电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2、单方面要求客户签订分次电费结算协议

供电企业为降低电费回收风险,将用电客户按“电压等级”、“合同容量”、“月用电量”等多维度指标将客户划分为大宗、中宗及一般客户。即大宗客户每月分三次划拨电费,中宗客户每月分两次划拨电费,一般客户按月一次性结算电费。并单方面要求客户签订分次电费结算协议,由此引发部分客户的不满,并引起投诉风险。

3、对一般居民客户片面推行“一卡通”缴费

据统计,低压居民客户数一般占到当地用电户数的80%以上。为确保这部分客户的电费回收,减轻各供电营业厅的柜台现金收费压力,供电公司力推居民客户办理银行卡缴费“一卡通”。但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卡通内余额不足以抵扣电费或是客户虽然对银行卡充值,但一卡通已先行代扣水费、煤气费等其它项目费用,导致电费代扣余额不足。

4、军队、武警等特殊用户群体的正确计费、电费回收难度大

军队、武警等特殊用户群体籍以国防保密的要求,不同意普通工作人员随意进出军事基地,导致供电企业的计量装置故障无法修复,远程采集掉线无法维护,用户私拉乱接违约用电无法及时制止,每月的正常抄表计费无法保证。特殊用户群体电费欠费情况严重,催费难度大。

5、年度电费回收攻坚战中抄表人员代垫客户电费

由于抄表人员大都背负着电费回收指标的压力,为完成年度电费回收指标免于被考核,往往出现抄表人员为客户代垫电费的现象,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一方面抄表人员继续向客户发送欠费短信、执行欠费停电;另一方面,在电力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内显示该客户未欠电费,信息的不一致性导致突发大量客户投诉。

上述分析显示,落后的技术手段和粗放的抄表管理都制约着电费回收率指标,而且存在较大的投诉风险,给企业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

3.供电企业应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电费回收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社会的瞬息万变,落后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已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供电企业应适时调整管理手段,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才能做好电费回收工作。

1、技术手段方面,应大力推行远程采集自动化抄表结算率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以及智能电表的深化应用,各供电企业大力推行远程采集系统的建设,不断提高远程采集覆盖率及自动化抄表结算率。截至2015年年中,大部分供电企业所辖区域用电客户的远程采集覆盖率已达到98%以上,自动化抄表结算率也已超过96%。

通过提高技术手段,大大降低人工抄表成本,杜绝人工抄表经常发生的少抄、估抄、错抄、漏抄、不抄等现象,确保客户抄表电量的准确性,确保电费计算的正确性,同时大大降低由此引发的投诉风险。

2、提升管理水平,优化管理手段

1)细化电费回收指标周期

在很长的一段时期,供电企业采取的是按年度考核电费回收指标,这样做的风险就是部分经营不善的用户因陈欠电费不断累加而导致电费无法回收,严重影响供电企业的电费回收指标。

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象与规律,供电企业应不断调整电费回收指标考核周期。从年度考核到半年考核、到季度考核、到按月考核。缩短电费回收考核周期,供电企业将大大降低电费风险。

2)采取一月多抄的方式降低电费回收风险

对于大宗用户以及经营不善的用户,由于每月的电量电费较大,企业一次性缴交电费的压力大。供电企业可采取一月多抄的方式,及时回收电费。

3)与银行系统协商将电费作为“一卡通”第一顺位扣款项

供电企业应积极协调银行系统,争取将电费作为“一卡通”第一顺位扣款项,从而确保占用电客户数80%以上的“一卡通”居民用户顺利缴交电费。

4)对军队、武警等特殊用户群体的电费回收管理

对于军队、武警等特殊用户群体,如果按其驻点分散管理的模式无法实现良好的电费回收,可以找到其在当地的机关后勤管理单位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如果还有受阻,则供电部门可以将该部分用户的用电情况、电费情况以及欠电费情况以报告的形式提请当地政府、“双拥办”等部门协调处理。从用电安全管理、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的角度提出供电企业介入管理的必要性。

5)将居民惯欠户按年度欠费情况列入内部黑名单

将居民惯欠户按年度欠费情况细化管理,列入企业内部黑名单,在日常的欠费停复电管理中甄别对待,同时报备95598等对外服务窗口。

6)拓展多种缴费方式,“必有一款适合你”!方便用户缴交电费

“予人方便,予己方便”,供电企业应考虑不同客户群体缴费习惯,结合科技发展水平,以时俱进,多渠道拓展缴费方式,方便用户缴交电费,同时提高企业电费回收水平。

除了传统的“一卡通”代扣、银行窗口、同城特约委托(托收)、邮政便民网点、银联便民网点、电力营业窗口、电力自助缴费终端、95598网站、电力24小时自助营业厅、电费充值卡、转账支票、银联自助缴费终端、对公电费托收等缴费方式外,电力企业应积极拓展支付宝、微信、财富通、广电网络(有线电视机顶盒)、电话划转、pos机刷卡等新生缴费方式,方便不同客户群体。

7)严密跟踪高风险企业电费回收情况,制定《电费回收高风险企业作业指导书》

序号 作业内容 工作要求1电费回收风险企业的确认对电费回收存在风险的企业按以下方式进行确认1.1逾期未缴费经过正常催费,企业仍然无法结清电费,应列入电费回收风险企业名单1.2存在劳资纠纷、债务纠纷管理人员每月向经发局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周转情况,索取每个企业生产经营报表,向区劳动局监察大队了解哪些企业有存在劳资纠纷,对存在劳资纠纷的企业应列入电费回收风险企业名单1.3抄表员收集企业信息,主动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周转情况,对运营困难的企业应列入电费回收风险企业名单2 预防阶段处理 对已确认电费风险企业按以下方式采取预防措施抄表员抄表时了解企业运营情况2.1发放交费提醒函抄催人员通过营销信息系统生成催费信息,当日打印“交费提醒函”。其内容应有欠费客户的户名、地点、欠电费年月、欠费金额及违约金、交费方式、电费回收政策及欠费后果等。抄催人员要在“交费提醒函”打印后当日内送达欠费客户,并做好欠费提醒函的签收工作。2.2跟踪客户交费情况1)抄催人员发放“交电费提醒函”后,须在开展停限电工作日期前经常调阅客户欠费信息,跟踪客户交费情况;2)若客户仍然欠费,判断是否已到开展停限电催费工作期限:客户欠费已到开展停限电工作日期,进入停限电作业流程,开展欠费停限电工作;若客户欠费未到开展停限电工作日期,则继续跟踪、催收。2.3发放欠费停电通知书对交费提醒函发放后依然没有交清欠费的,停电前7天发放欠费停电通知书。查看是否为高压客户,若是,是否有签订分次结算电费协议。2.5跟踪协议履约情况2.4查看分次结算协议签订情况虽有签订分次结算电费协议,但很少履约或没有履约的,则进入分次抄表结算电费程序。2.6执行分次抄表结算电费对于已签订分次结算电费协议,但履约率低的应采取分次抄表结算电费,可以充分利用负控抄表示数计算分次结算电费。分次抄表结算电费可以解决及时止损问题。停电前7天发放欠费停电通知书后依然没有交清欠费的,则进入停限电程序。3.2采取停限电措施3 停电阶段处理3.1跟踪交费情况在停电前7天送达欠费停电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依然没有交清欠费的,执行停限电措施。3.3 政府担保 若当地政府为确保企业正常运转而对企业进行担保,须由政府出具函件并垫付所欠电费。

对电费回收存在风险的企业在停产阶段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4.1不收取基本电费4 停产阶段处理对完全采取停电措施超过15天的,免收基本电费,直至恢复供电4.2改变用电性质对采取限电措施只留保安电源或照明用电的,应改为单一制电价(可改为非居民照明电价)。4.3出具律师函对电费回收存在风险的企业在破产阶段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5.1与当地政府沟通采取停限电措施后,企业依然无能力交清欠费的,则可以判断企业濒临倒闭破产,那么由局法律顾问向该企业出具欠电费律师函。5 破产阶段处理管理人员应在一周内向当地政府部门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后续解决方法,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5.2提交债务保全资料管理人员应在一周内收集企业的欠费金额、电费违约金、欠费时间、欠费原因、催费情况等资料,形成书面报告,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递交给局法律顾问,抄送给局分管领导、营销部领导。由领导们和法律顾问商讨是否采取法律诉讼,以确保在债权行使的有效期限内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保证供电企业的债权。6 拍卖阶段处理6.1跟踪用电业务流程已采取各种催费措施后,仍然要随时关注企业经营问题的进展情况,直至电费全部回收。7 电费回收 所欠电费全部回收,流程结束。原客户有欠电费的,原客户必须交清电费才能保证新客户的供电。6.2跟踪企业状况

4.结束语

电力是特殊的商品,供电企业也要遵循一般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最大的经营风险,电费回收指标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发展潜能。供电企业应通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通过方便用户缴费,加强内部员工管理,细化用电客户群体,加强营销稽查管理,努力提升电费回收指标。

随着我国企业和个人信用系统建设的不断完善,供电企业可以考虑将用电客户电费缴交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让惯欠户,电费欠费客户付出诚信的代价。

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的应用提升,供电企业将最大限度维护国家电费回收“颗粒归仓”,维护企业合法经营效益,维护良好的供用电秩序,创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用电氛围。

[1]夏春艳,张思思.电力企业电费风险控制策略的应用[J].中国市场.2013,(45):58-59.

[2]彭君雯.基于电力营销全过程电费风险控制的探讨[J].华东科技:学术版.2012,(10):230.

[3]方虹.完善电费风险控制措施与控制评价[J].通讯世界,2014,(12):17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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