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建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

2015-07-02 15:55姬万柯
山东工业技术 2015年12期
关键词:安全管理

摘 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基建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重点论述基建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的有效策略,为基建矿井的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

关键词:基建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

0 引言

基建矿井是煤矿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总称。正确分析基建矿井机电运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找出应对措施,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基建矿井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为矿井的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奠定良好基础。

1 基建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建设方缺少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监管

矿井的建设由筹备、行政审批、设计委托、立巷,以及施工监理进入场地到建设开工,在短时间之内需要做很多的事情。建设方一般会建立筹备处或者是指挥部,以充当业主方的监理机构。在施工开始的时候,建设方常常缺少场地安全管理以及工程技术工作者,这造成建设方常常依靠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团队来监管施工场地的安全,在工程实施相应的时期之后,施工方与建设方业已形成相应的默契与思维定势,针对施工项目部的一系列违章情况,建设方的管理工作者往往习以为常。如此的心理导致建设方的管理松懈,进而导致事故的出现。

基建矿井的工期通常是两年之内,在施工工期之内建设方和施工方应进行土建、矿建、安装机电工程等事项,且进行相应的质量认证。施工方和建设方常常为了赶进度,缺少动态性的管理方式,这导致施工场地发生一部分“三违”现象,这导致隐患向事故转变。

1.2 施工企业缺少雄厚的矿井机电运输管理技术

建设部门管理建设施工方的行业准入,而煤炭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只要是招投标手续合法、管理者、之前业绩、施工资质合格,且在施工地省一级的煤炭管理部门进行有效地备案,就能够进行施工。可是,常常在进行操作的时候,项目部业已备案的管理机构的工作者以及技术工作者不可以在场地施工,特种施工工作者面临一人多证和一人多岗的情况。尤其是要求充足的场地业务技能工作者来操作以及管理机电运输设备,如此才可以保证安全施工。总之,基建矿井机电运输频繁出现问题的原因是施工项目部缺少工作者和机电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工作者的素质不高。

1.3 建设方的装置简陋

施工企业项目部有着非常强的流动性,配备的施工装置常常较为简陋,尤其是近些年以来,国家经信部与安监总局基于环保节能与稳定安全的思考,发布了一些淘汰装置的目录,施工队为了节约成本,未能够实时地淘汰不少种类的装置。特别是电气控制、运输、提升等装置。除此之外,在基建矿井的建设施工过程中未能够真正有效地贯彻实施我国安监总局针对煤矿安全管理机电装置进行的煤安认证制度。这一是因为对成本的控制,购置装置材料的工作者应用非常多的非煤矿装置,二是项目部机电运输管理部缺少责任。

1.4 基建矿井缺少稳定的用电

根据需要,基建矿井项目施工前应当跟对方供电部门签订长时间的供电协议,然而由于受到辖区供电基础落后的制约,造成为煤矿供电的过程中受到电源稳定性、供电的容量,以及出线间隔等一系列要素的影响,难以实现煤矿企业建设以及施工的实际用电需要。并且,一部分基建矿井仅仅具备一回专线,接于农网线路的一回专线充当备供的电源,一些都不具备一回专线,仅仅跟周围的用电单位私自进行交易,进而获得施工需要的电源。

2 基建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的有效策略

鉴于上述的探究,大部分基建矿井的事故隐患是因为不可以严抓细管施工场地管理、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水平低、施工基础设备的安全保障缺少力度,施工建设方管理工作者缺少安全观念等。施工方与建设方的一致理想是不但可以确保施工的进度以及质量,而且也应当确保安全施工。

(1)在项目正式开始之前,建设方务必创建管理队伍,且以“六长”作为主导,并且配置实现安全生产要求的专门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者。施工项目部务必创建 “五大员”管理施工职责体系,并以项目部经理作为领导,以及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设,配置实现实际要求的特种工作者以及工程技术工作者。

(2)煤矿施工和建设企业务必创建与完善安全会议机制、安全技术审批机制、安全检查监督机制、整改和排查事故隐患机制、安全培训以及教育的机制、安全投入的保障机制、管理安全目标的机制、安全生产责任的机制等等,且真正地在所有事故管理工作者与施工场地人员的身上贯彻实施。

(3)施工方在管理应用材料和施工装置方面,认真地根据我国行业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的需要,不再应用我国不允许的生产工艺和淘汰装置进行作业。建设方也应当进行认真和仔细地管理,不但需要更新施工装置,而且还应当对装置进行严格地管理,不但确保一系列保护的有效和安全,而且还应当检验装置的性能与定期地检修装置,避免一系列由于应用装置与管理装置不利导致的事故隐患。

(4)建设方务必确保施工电源的稳定与不间断性,只有如此,才可以进行施工建设。针对存在困难的地方,施工方以及建设方需要一致努力,借助自备发电的手段确保施工具备足够的电源,并且在安全应急环节上,创建抗灾应变职责机制与制定真正能够实施的防范策略。

3 结论

总之,在施、建双方共同努力投人必要的符合安全要求的硬件设施,协调供电部门解决施工环境的用电保障的前提下,双方必须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责任考核体系及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才能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和施T过程安全有保障。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建设安全规范[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11.

[2]陈旭昌.煤矿安全规程问答一运输与提升[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1.

[3]王省身.矿井灾害防治理论与技术[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86.

[4]袁河津.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文对照及专家解读(2010年修订版)[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姬万柯(1980-),男,河南新乡人,本科,助理工程师,2010年毕业于中原工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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