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基层组织研究综述

2015-07-05 00:37邢赛男
2015年52期
关键词:保甲乡约基层组织

邢赛男

摘要:清代地方基层组织研究是一项关乎历史和现实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清代地方基层组织的研究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并且取得了丰厚的研究成果。现近代以来国内的清代地方基层组织的研究情况略作评述,并对若干主要问题的学术成果试作总结。

关键词:清代;地方基层组织;综述

关于清代地方基层组织的研究,由于时代背景,自上世纪30年代就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首先,清朝覆亡后,中华民国政府为稳固政局、发展经济,根据以往的保甲制度,开始推行乡村自治。其次,在这一时期,以梁漱溟、晏阳初等人为代表的一批社会学家深入农村,开展了“乡村建设”运动。第三20世纪前半叶的中国,农村衰落日趋严重,拯救农村、复兴农村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共识。第四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既是传统社会的终结,也是新时代的开始。在这样的背景下,学界对于清代地方基层组织的研究就开始迅速开展起来。

一、1949年之前的研究

本时期学界关于乡里制度的研究成果还是较为丰富的,形成了乡里制度研究的小高潮。在这一时期乡里制度研究中最值得提及的是闻钧天著《中国保甲制度》(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一书。这是古代乡里制度研究最早也是影响较大的著作,作者探讨了从西周到民国的保甲制度的演变发展,其中对清代保甲制度从行政区划、乡村制度、兵制、户口编审、保甲编查等方面作了深入的研究。黄强著《中国保甲试验新编》(正中书局1936年版),此书有许多方面都与闻著大同小异,但是也有其自己的特点,作者把中国保甲与世界发达国家的村制做比较,扬长补短很有现实意义。江士杰著《里甲制度考略》(重庆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也很有代表性,作者从财政税收等方面探讨了里甲制度。吴晗、费孝通等著《皇权与绅权》(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虽不是专论乡里制度,但其中有些章节与里甲制有关,并有专门论述基层组织中的领袖角色,很有突破性。杨开道著《中国乡约制度》(1937年发表于山东省服务人员训练处)论述了乡约制度的产生,以及在宋、明、清代的发展和特征,对中国古代的乡约进行了拓荒性的研究。叶木青著《中国保甲制度之发展与运用》(世界书局1936年版),李宗黄著《现行保甲制度》(中华书局1943年版),周中一著《保甲研究》(独立出版社1947年版)都对清代的基层组织做了不同反面不同程度的研究和探讨。

日本对于清代地方基层组织的研究很早就给予了特别的重视,20世纪上半期,日本对中国的台湾、东北和华北农村进行了三次惯性调查,这些调查虽然具有非常强烈的侵略性,但是因为参与调查活动的人员多为专家学者,故又具有较强的学术性。这次“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给学术界从事清代乡村社会的研究提供了很多借鉴。这一时期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还是引人瞩目的。论著反面有:和田清著《中国地方自治发展史》(汲古书院1939年版),清水盛光著《支那社会研究》(东京1941年)。文章方面有:山田秀二《论明清时代的村落自治》(《历史研究》3、5、6期,1934年),悍川欣吾《关于清代地方自治团体的组织形式——尤其是以保甲制度为中心的形式》(《东亚人文学报》2期,1941年),松本善海《清代总甲制度的创立》(《东方学报》1期,1942年),平野义太郎《会、会首、村长》(支那惯行调查汇报1-2号,1944年)

20世纪上半期学术界关于地方基层组织的研究大都是较为全面而系统的,对历代的乡村组织都有论述,详细梳理了地方基层组织的历史沿革,但是此时对清代的断代研究还是鲜少见的。总体上来说,此时期的研究取得了较大成绩,形成了乡里研究的小高潮,为以后学者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20世纪50—70年代的研究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战后恢复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此时期中国大陆学者对地方基层组织的研究关注很少,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国外,而日本对中国地方基层组织的研究成果最大。论著方面有:清水盛光著《中国乡村社会论》(岩波书店1951年版),粟林宣夫著《里甲制的研究》(文理书院1971年版),松本善海《中国村落制度史的研究》(岩波书店1977年版)。文章方面有小细龙雄的《关于江南的里甲制》(《史林》39卷2期,1955年)、《關于里甲编制的几个问题》(《山口大学文学会志》9卷1期,1958年)。另外还有专论清代地方基层组织的文章,如中村治兵卫《清代山西的村与里甲制》(《东洋史研究》26卷3期,1967年),左伯富《关于清代的乡约、地保》(《东方学》28期,1964年),荒川青《关于清代乡村的一点考察》(《史流》11期,1970年),粟林宣夫《清代前期的乡村管理》(《社会文化史学》5期,1978年)。

三、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研究

80年代以来,国内学术界对清代地方基层组织的研究开始呈现百家争鸣的景象,研究成果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此时期的研究较之以前更为深入和具体了,如,学界从固定的区域对当地的基层组织进行研究、探讨了地方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新材料的运用等。

区域研究的加强:刘志伟的《明清珠江三角洲地区里甲制中“户”的衍变》(《中山大学学报》3期,1988年)、《清代广东地区图甲制中的“总户”与“子户”》(《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期,1991年)对珠三角一代的地方基层组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说明。这一时期对徽州的研究成果较多,如陈柯云的《略论明清徽州的的乡约》(《中国史研究》4期,1990年)、《明清徽州宗族对乡村统治的加强》(《中国史研究》1期,1995年),崔秀红、王裕明《明末清初徽州里长户简论》(《安徽史学》1期,2000年),卞利《明清时期徽州的乡约简论》(《安徽大学学报》6期,2002年),陈瑞的《徽商与明清徽州保甲差役的承充》(《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9期,2011年)、《明清时期徽州的宗族与保甲推行》(《中国农史》1期,2012年)和《明清时期徽州境内的保甲制度推行与保甲制度编制》(《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5期,2012年)。魏光奇《清代直隶的里社与乡地》(中国史研究1期,2000年),孙海泉《清代中叶直隶地区乡村管理体制——兼论清代国家与基层社会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5期,2003年)。

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延伸:王先明、常书华《晚清保甲制的历史演变與乡村权力结构——国家与社会在乡村社会控制中的关系变化》(《史学月刊》10期,2000年),李学昌、许晓清《国家政权与农村社会:一个研究命题的回顾与反思》(《学术研究》1期,2003年),段自成《论清代乡约长的官役化与乡约教化的衰落》(《平顶山师专学报》4期,2003年),段自成《论乡约行政组织化背景下的乡约与官府的关系》(《泰山学院学报》5期,2009年),徐祖澜《乡绅之治与国家权力——以明清时期中国乡村社会为背景》(《法学家》6期,2010年)。

新材料的运用:周绍泉《徽州文书所见明末清初的粮长、里长和老人》(《中国史研究》11期,1998年),栾成显《<康熙休宁县保甲烟户册>研究》(《西南大学学报》11期,2006年),刘道胜《明清时期徽州的都保与保甲——以文书资料为中心》(《历史地理》12期,2008年),常建华《明清山西碑刻里的乡约》(《中国史研究》3期,2010年),常建华《雍正朝保甲制度的推行——以奏折为中心的考察》(《故宫学刊》2期,2013年),闫鸣《门派保甲与基层社会控制——以清代门牌原件为中心的考察》(《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期,2013年)。

四、批评与展望

综上所述,近代以来,针对清代地方基层组织的研究有了很大进步,成为一个持续热门的话题,各个地方的基层组织都被述及。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新的挑战,对清代以来基层组织的研究就变得更加重要。不过清代地方基层组织的研究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历史研究课题,目前的研究还不够细致、全面,尚有深入挖掘的空间。

首先,对基本文献资料的整理尚需加强。一些民间文献和口传资料需要收集和整理,流散于国外的资料以及国外学者的相关著作也需要收集和译介。其次,要加强专业研究队伍的培养。目前,专门进行乡村史研究的学者并不很多,相关学者也分散在各个领域,尚未形成有效的交流机制,这也是制约当前乡村史研究的障碍之一。再次,清代地方基层组织的研究尚有深入发展的空间。从研究深度来看,目前已经出现许多深入细致的作品,但还有不少研究局限在表面,一些论文选题的重复度高,缺乏新意。而某些专题性的研究却甚少或缺失。这就需要学界同仁不断努力,注意在细化研究的同时加强系统整合。(作者单位: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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