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文化遗产的产业化路径研究
——以“南澳Ⅰ号”为例

2015-07-13 06:33林涵展厦门大学艺术学院361005
大众文艺 2015年4期
关键词:南澳产业化遗产

林涵展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361005)

海洋文化遗产的产业化路径研究
——以“南澳Ⅰ号”为例

林涵展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361005)

海洋文化遗产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本文从遗产保护的角度出发,结合“南澳Ⅰ号”明代沉船案例,旨在通过对海洋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化的必要性、可开发性和独特性进行分析,探究其产业化路径,得出发展海洋文化旅游产业更适合其产业化路径选择的结论,且海洋文化遗产可以作为旅游产业的重要基础,推动海洋文化产业的建设与发展。

海洋文化遗产价值;产业化;“南澳Ⅰ号”

海洋文化遗产的内涵十分丰富,“历史上的人类海洋活动、涉海活动及由此而形成的思想意识、社会制度、科技创造、物质生活、民俗风情等文化遗存,都是海洋文化遗产。”1海洋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经济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迫于遗产损坏和流失的严峻形势,对海洋文化遗产的保护愈发受到重视。

继2007年备受瞩目的“南海Ⅰ号”宋代沉船被成功打捞,同年被发现的“南澳Ⅰ号”明代沉船经过长时间的筹备和发掘后,于2012年9月完成第三次水下考古,结束文物提取。受限于技术问题,近年内尚无法打捞沉船,为避免盗袭,船身已被罩上巨大铁网封存海底,留待日后进行完整复原。“南澳Ⅰ号”是国内迄今发掘文物数量最多的一次水下考古,共有近3万件文物出水。

一、海洋文化遗产产业化分析

“产业化视角下的文化遗产是指把某些珍贵的文化资源如大遗址、过去私相授受、零散学习的民间记忆形式,变成一个完完全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经济形式,以达到相当规模、规格统一、资源整合、产生利润的过程。”2海洋文化遗产的使用价值取决于存在价值,遗产保护与产业化开发息息相关,故海洋文化遗产产业化是适度的产业化。

海洋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必要性,主要可归纳为遗产保护、文化传承与实现利润这三方面。通过有效的产业化开发,不仅可以从法制角度对海洋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并且还能通过宣传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有利于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海洋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可开发性,包含研究对象的现状、当前开发条件、存在问题和未来开发的可能性。以“南澳Ⅰ号”为例,当前其开发条件在于历史影响力和文化声誉,以及与之关联的岛屿县南澳和地方环境、历史、文化、民俗、艺术等。海洋文化遗产的独特性是其产业化发展的竞争优势。瞄准遗产独特性进行开发,有利于打造文化品牌形象,充分利用遗产资源。如“南澳Ⅰ号”,其文化遗产的独特性表现为:遗产知名度高、遗产历史价值高、地理位置独特、海岛文化多样等。

二、海洋文化遗产产业化路径探究

将海洋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化开发,必须参照案例的独特性优势,以遗产保护为中心,用可持续的发展观点设计发展路径,其产业化目标在于遗产保护与增值收益。上文的产业化分析结果表明“南澳Ⅰ号”具备产业化条件,可开发路径有文化旅游、文化艺术与遗产保护,此处仅例举发展海洋文化旅游产业的产业化路径。

(一)打造遗产品牌

“文化资源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和旅游者追求文化享受的重要载体,在旅游业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正在成为旅游的灵魂和支柱。同时,旅游又是文化资源开发最主要的途径之一,二者紧密结合,不可分离。”3海洋文化遗产是海洋文化旅游产业的核心旅游资源,打造海洋文化遗产的品牌是文化遗产产业化运作的途径之一。“南澳Ⅰ号”可利用已有的遗产知名度,创立独具特色的海岛古船文化品牌,并将其拓展到其他产业当中。

(二)形成遗产资源链

海洋文化遗产容纳量庞大,其中除为公众所知的遗产资源以外,即已被发现的文化遗产;更有许多不为人知的遗产资源,即尚未被发现的及失传或是濒临失传的文化遗产。“南澳Ⅰ号”可直接作为海洋文化的旅游资源,带来经济价值。对海洋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产业转化,整合文化旅游资源而形成遗产资源链,有助于对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进行有效开发。

(三)构建文化旅游产业链

通过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对核心产业及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深入开发、生产和出售,在自身盈利的同时,为周边产业提供市场附加值。国外许多城市都有打造产业链的成功例子,南澳可借鉴此类案例发展海洋文化旅游产业,如建造“南澳Ⅰ号”古船文化主题公园,使经济价值延伸到其他相关产业当中,核心产业带动延伸产业共同发展。

(四)开发文化产品

将海洋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内涵,以产品和服务为载体进行传播,增强了旅游活动参与性,也提供了审美等情感享受。如一些瓷商对从“南澳Ⅰ号”出水瓷器提供的定制服务,就是物化载体的体现。

在保护遗产的前提下对海洋文化遗产进行适度产业化开发,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文化效益的价值双赢。本文以“南澳Ⅰ号”为例,通过对其产业化的必要性、可开发性和独特性进行分析,探索其产业化路径。受限于资源因素,发展海洋文化旅游产业更适合其产业化路径选择,并且海洋文化遗产可以作为旅游产业的重要基础,在未来推动海洋文化产业的建设与发展。

注释:

1.曲金良.《关于中国海洋文化遗产的几个问题》.载于《东方论坛》,2012(01):15.

2.郭新茹,顾江.《文化遗产产业化运作的路径依赖与战略选择》.载于《特区经济》,2009(04):213.

3.钱丹青.《基于文化资源开发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路径研究》.浙江财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3:22.

[1]钱丹青.基于文化资源开发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路径研究[D].浙江财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3.

[2]曲金良.关于中国海洋文化遗产的几个问题[J].东方论坛,2012(01).

[3]李锦晖.论我国海底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改进[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1(11).

[4]崔勇.广东汕头市“南澳Ⅰ号”明代沉船[J].考古,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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