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协同创新激励机制研究综述

2015-07-18 12:53林存文
对外经贸 2015年2期
关键词:产学合作协同创新激励机制

[摘要]产学协同创新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高校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市场化转移的重要形式,其核心和动力在于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文献回顾,梳理了产学协同创新的相关研究,将产学协同创新的激励机制归纳为企业激励、市场激励、政府激励和产权激励四种方式。企业激励是产学协同创新最基本、最直接的形式;市场激励具有一定的间接性和自组织性,但效果较为显著;政府激励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产学协同创新起着引导和支持作用;产权激励有赖于政府、市场和企业三者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产学合作;协同创新;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5)02-0111-04

[作者简介]林存文(1979-),男,福建龙海人,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文化产业理论与营运、国际经济与贸易。

[基金项目]福建省科技厅2013年软科学项目“动态股权激励视角下高校与企业协同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研究”(编号:2013R0024);福建省2014年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编号:2014C031)。一、引言

2011年4月,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胡锦涛主席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高度出发,明确指出“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1]。在2012年7月6日举行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健全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激励机制”[2]。7月26日,科技部与教育部联合签署关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合作协议,重点提到要“加快推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税收、知识产权、奖酬金、股权等激励政策,激发高校及科研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和创新创业的积极性”[3]。至此,高校与企业(产学)协同科技创新过程中的激励机制问题作为协同创新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和热点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创新已成为企业参与竞争的有力武器,但随着全球竞争不断加剧,企业单纯依靠自身力量来进行创新活动越来越困难,因此需要企业与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等部门积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即进行协同科技创新。这已成为当前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产学协同创新研究综述

“协同创新”一词由“协同”和“创新”两部分构成,是协同学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的研究成果。“创新”一词最早来源于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在1912年提出的“创新理论”,该理论认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创新,创新包括五种情况:“采用一种新的产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组织”[4]。熊彼特指出,“创新并不仅仅是某项单纯的技术或工艺发明,而是一种不停运转的机制,只有引入生产实际中的发现与发明,并对原有生产体系产生震荡效应,才是创新”[4]。而“协同”一词最早由德国学者赫尔曼·哈肯(Hermann Haken)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他认为“协同”是指“各子系统间通过非线性复杂相互作用,以使整体实现个体单独所不能实现的效果”[5]。由于创新是一种系统性的活动,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仅靠单个企业单一要素实现创新越来越难,涉及多个企业主体、多种要素参与的协同创新成为必然趋势[6]。将“协同学”引入技术创新研究领域,对“协同创新”进行研究也逐渐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中心研究员彼得·葛洛(Peter Gloor)最早对“协同创新”进行了定义。他认为,协同创新(Collaborative Innovation)是“由自我激励的人员所组成的网络小组,形成集体愿景,借助网络交流思路、信息及工作状况,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7]。此后,国内外学者纷纷从不同的角度对协同创新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国内学者熊励曾根据实现途径的不同,将协同创新分为内部协同创新和外部协同创新[8]。内部协同创新的主体是企业组织本身,依靠企业组织内各要素间的互动得以实现;外部协同创新则由企业组织同其他相关主体之间的互动决定[9]。其中,外部协同创新又可以进一步分为横向协同创新和纵向协同创新,“横向协同创新主要是指同一大类产业中细分产业主体间的协同;纵向协同创新主要是指同一功能链不同环节上的产业主体间的协同”[10]。

本文所关注的产学协同科技创新,亦即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即属于其中的横向协同创新,通常发生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政府等相关主体之间,是协同创新的一种重要模式。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关注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生物科技、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学者们对产业创新等内容给予了广泛的关注,并进而引起对科研成果的商业化运用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结合等方面的研究热潮,产学研协同创新得到了许多国家的鼓励和支持[11]。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克里斯托弗·弗里曼(Christopher Freeman)等人提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该理论认为“国家创新系统一般由政府、企业、教育与培训机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基础设施等组成”,“其功能主要是促进和进行新知识和新技术的生产、扩散和应用”[12]。该理论的提出使得产学研结合的思想和理念得到了更为普遍的关注和重视。2003年,Chesbrough提出著名的“开放式创新”理论,系统地研究了企业整合内外部创新资源进行新价值创造的过程,指出“企业应实施开放式创新模式,与大学等外部知识源进行广泛合作”[13]。2008年,Etzkowita进一步提出影响广泛的“三重螺旋”理论,明确指出“产学合作是大学除了教学和研究之外的第三使命”,“大学—产业—政府三方的多重互动,是提高国家创新系统整体绩效的重要条件”[14]。产学协同创新研究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得到了广泛认同。国内有学者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给出了较为完整的定义,认为“产学研协同创新是指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研究机构)三个基本主体投入各自的优势资源和能力,在政府、科技服务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的协同支持下,共同进行技术开发的协同创新活动”[15],产学协同创新是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要一环。endprint

三、产学协同创新激励机制研究综述

综观当前国内外学术界对协同创新的研究可以发现,国内外学者主要围绕各主体横向协同创新模型与运行机制、模式、绩效等展开研究,对于如何测量和评价协同创新能力和协同创新绩效的研究较少。关于高校参与企业协同创新的文献数量相对有限,且多集中于对高校在协同创新中的定位、作用及协同创新模式等方面的研究,少数研究涉及到了协同创新中的利益分配问题,但具体到对高校科研创新人员的激励机制机理研究的文献则不多。

产学协同创新是企业与高校之间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技术创新活动。但由于协同创新中企业侧重的是技术的产业化及其带来的经济效益,而高校人员更多地受到科研考核、职称评聘、人才培养等因素的影响,双方各自追求的利益目标和动力来源存在差距,使得我国的技术成果转化率低,产学协同创新存在相关人员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等问题,因而,协同创新的激励问题成为双方合作的焦点。从现有文献来看,对产学协同创新活动的激励大致可以归纳为企业激励、市场激励、政府激励和产权激励四种方式[16]。

(一)企业激励

企业激励是协同创新中企业的一方给予创新人员的物质报酬和精神层面的各种奖励和支持等激励措施,主要可以分为正强化激励和负强化激励[17]两种。如Alchia和Demsetz认为,协同创新中容易发生某一方的“搭便车”行为,可以采用监督者来解决[18],Holmstrom提出可以采用“打破预算平衡”的集体惩罚方法来进行约束[19];魏斌、汪应洛则认为采用正向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是一种较理想的手段,并据此设计了知识创新团队的激励机制模型[20],盛永祥等对产学研协作中研究人员的报酬激励进行了研究,并针对不同的创新情景提出相应的激励措施[21]。目前产学研协同创新后的利益分配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总付或分期支付技术转让费、按销售额(或利润)提成、按股分利,在此基础上可以衍生出其他的多种模式[22]。嵇忆虹等认为按销售额提成的方法是最可推广采用的分配方法[22],黄波等则对比分析了固定支付方式、产出分享方式、混合方式和改进混合方式等的激励效率,并从中归纳出不同外部环境下的最优利益分配方式[23]。而在产学研协同创新利益分配研究方法方面,常见的主要有TOPSIS法[24]、Shaply值法[25]、纳什博弈模型[26]、谈判模型[27]、委托代理模型[28]等。企业激励是产学协同创新最直接的激励方式,对产学双方的创新人员具有最直接的影响。

(二)市场激励

市场激励则是通过市场的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等形成技术创新的自组织激励机制。市场激励在产学协同创新中发挥着提供信息、经济激励和决定收入分配三大功能,是一种“实施费用低、效率高”的激励制度[16]。马亚男运用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研究了高产学业知识联盟的合作创新后,提出基于产出分享的激励措施[29];Kudyba等在分析了供应链利益分配机制后提出强化联盟内信息交互的激励措施[30];而Yongmin Chen等也指出价格机制可以促进纵向一体化中的业务流程创新[31];雷宏振等也从建立组织激励目标、顺畅信息交流机制、多通道互补的分配机制、创新诱导机制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32];黄伟等则构建了创新引导基金模式下的协同创新模型,研究了创新投资基金如何通过协同创新分配方案及基金投资方式的设计来促进协同创新的形成、提高协同创新投资规模和绩效[33]。可见,市场激励的主要作用在于一方面通过价格机制等形成的高收益诱导企业寻求协同创新,一方面通过竞争机制等倒逼企业进行产学合作协同创新,该激励方式具有明显的间接性和自组织性,但激励效果较为显著。

(三)政府激励

政府激励是由政府牵头,通过一系列政策和行政手段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一种激励方式。傅家骥认为,政府激励“应视作其他几种激励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时而实施的辅助措施”[16],但由于市场激励的作用是通过竞争机制倒逼和通过价格机制产生的高收益来诱导创新两种方式进行激励,市场外部的法律、政策、税收等经济环境则有赖于政府的推动和引导[15],因此,政府激励实际上在我国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产权激励

产权激励也是协同创新中的一种主要激励形式,它是以知识产权的形式来确定创新人员与创新成果之间的关系,是“最经济有效、最持久”[16]的一种间接激励方式。产权激励方式是协同创新利益分配的核心问题,也是产学协同合作的动力源泉,实际上属于企业激励的一种,但也离不开市场激励机制的有效发挥和政府激励机制的制度支持。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基本动机在于多数中小企业在品牌、市场、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但技术创新能力低下;而高校、科研院所则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科研项目和成果多,但缺乏市场经验和运营能力,技术的产业化水平不足,科研成果转化率低,双方的合作具备互补的动能[34]。在此背景下,企业如何完善对高校科研人员的创新激励机制,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便成为协同创新研究的焦点,其中对高校科研人员的产权激励则是重中之重。

四、结语与展望

本文回顾了国内外关于协同创新的研究现状,在此基础上从企业激励、市场激励、政府激励和产权激励四个方面综述了产学协同创新激励的主要形式。企业激励是产学协同创新最基本、最直接的形式;市场激励具有一定的间接性和自组织性,但效果较为显著;政府激励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产学协同创新起着引导和支持作用;产权激励与上述三种激励息息相关,有赖于政府、市场和企业三者有机结合。

从现有研究来看,学术界对产学协同创新激励机制的研究集中于企业激励和市场激励两部分,对政府激励和产权激励的研究相对有限,而这两部分对我国的产学协同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政府激励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而产权激励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健全和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现代服务经济,尤其是创意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具有重要的意义。可见,未来的研究可以更多地向产权激励方面倾斜,可以对产学协同创新产权激励的具体措施、激励形式、影响因素、激励途径等方面展开探讨,既可以展开定性研究,也可以进行定量实证分析。此外,基于产学协同创新的特殊性,也可以结合创意经济时代的特点,结合知识管理的方法等方面展开研究。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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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between the academy and industry is not only one of the important way of enterprises technology innovation, but also an important form of marketability and industrialization transfer of universitys scientific achievements . The core and power of collabrative innovation lies in the effective incentive mechanism. Through literature review, this article combs the related researches o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between university and enterprise, and summarized the cooperative innovation incentive mechanisms as the enterprise incentive, market incentives, government incentives and incentive of property rights in four ways. The enterprise incentive is the most basic and direct form of academic- industrial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market incentive is some of indirect and self-organization but its incentive effect is more significant;government motiva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and in the same time plays a guiding and supporting role to th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while the incentive of property rights depends on the combination of government,market and enterprise.

Key words: collaboration between college and company;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incentive mechanism

(责任编辑:乔虹)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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