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教学中问题导引教学法探讨

2015-08-05 08:44唐秋玲
法制博览 2015年7期

摘要:高校法学教学中采用问题导引教学法,可以引导学生自主分析法学问题,积极参与法学实践活动,提升学生法学实际操作能力,能够更好培养其未来法律职业中所需要的技能。

关键词:高校法学教学;问题导引教学;法学技能

中图分类号:D9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0-0050-01

作者简介:唐秋玲(1980-),女,汉族,湖南邵阳人,硕士研究生,湖南工业大学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问题导引教学法强调学生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并且在问题引导过程中强调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使其能够更好的使用未来法律职业中所需要的技能。所以说,在法学教学中,教师为了给学生有效的引导,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观念上,充分相信学生

当代的多元智力理论认为,每个人都同时拥有九种智力,只是九种智力在每个人身上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程度组合存在,每个人的智力都各具特色。因此,世界上并不存在谁聪明、谁不聪明的问题,而是在哪一方面聪明以及怎么样聪明的问题。在法学教育中,不存在所谓的差生,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都有自己出色的一面。作为教师来说,我们应该引导学生积极发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发现并发展学生的潜能。法学是一门以权力和义务为核心范畴的学科,主体性与法学核心范畴密切相关,如果教师在课堂上大讲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人权及保障,而在现实教学过程中却没有引导学生自由发展,无视学生的需求、学生的思考、学生的主体性,则不利于学生学习和研究积极性的调动,不利于学生主体意识的塑造。

二、引导前,做好设计工作

法学教学的教学设计非常重视从生活中引导出问题,注重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联系,科学世界与生活世界的沟通。如果教学内容离学生太远,就要想办法对学习内容进行处理,贴近学生的生活。如物权法中的物权取得时效概念较为抽象,比较难以理解,基于此,笔者可以结合2009年2月在法国发生的拍卖中国圆明园兔首鼠首事件引导学生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在引导过程中,一方面通过教学内容的来源与现实生活联系。要通过现实生活中的事例和实际情况引导学生体验到法学知识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另一方面通过教学内容在生活中的应用和现实生活相联系。如在民法的教学过程中,结合民法典起草和大家日常生活的问题进行引导讨论:人格权法的地位、民法典的人身权范围是否应包括隐私权、住宅权、环境权、信用权等、夫妻间的隐私权和知情权、人身权重是否规定性自主权和性骚扰权、婚内侵权、网络隐私权问题,这些问题常常出现在学生们的生活之中,但是学生们往往没有从法学角度进行思考与讨论。通过教学内容在日常生活中的用途,使教学内容的学习与学生现实已有经验联系起来,引导学生理解所学法律知识的重要意义。

三、引导时,贵在方法妙用

教育是实践性的科学,必须有规可循,有章可依。教师要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优势和教学特点,探索、创新适合于自己教学的方式方法,逐渐通过问题引导学生掌握知识的能力。笔者认为,丰富的课堂教学方式是问题导引教学的内在要求之一。在传统的法学教学教学中,大多数情况下是单纯的教师讲解——学生记忆的教学方式,而缺少师生之间的互动和学生的参与。在问题导引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特别是要强调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通过课堂教学方式的拓展创设的教学课堂。在这其中,因材施教的具体操作模式需要我们选择。

自主合作是问题导引教学可以选择的模式之一。在这一模式之下,学生在教师的适度指引下,通过查找、思考等方式进行学习,在此基础上利用小组竞赛、小组辩论、小组调查等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分工合作、成果共享,进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合作精神和集体意识。也可以采用演讲比赛、专题报告等形式使学生能够积极运用已有的法学知识结合生活实际,通过资料的准备和运用,一方面使得所学知识在实践中得到具体的运用,另一方面又可以使得学习的方式不再局限于枯燥的传统课堂讲授,而这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也是不无裨益的。在课堂中比较常用的便是模拟法庭形式。在模拟法庭中,教师选择一个案例,并且将学生按照原告方、被告方、审判方、庭审保障方进行分组,让学生在组内自主选择角色,分别担任法官、书记员、律师、证人、当事人、法警等等,从模拟角色出发来运用法律知识和发挥相应的能力。学生结合教师给出的案例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和法理来对案件事实认定、案件性质判断、争议焦点提炼、法理适用分析、法理阐述论证的综合性进行训练,这种针对个案的模拟体验引导教学,往往能够加深学生对具体问题的发现和分析能力培养,获得对专业知识直观认识,并且为未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教学有法,教无定法。在法学教学中采用的问题导引教学法是对传统教学方法的创新,其具有显著的优势。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任何教学方法的建立与运行都是与现实情况分不开的,问题导引教学方法实践过程也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我们在借鉴这一高效教学模式的时候也要考虑到我们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法学学科的特点,在坚持“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大原则之下进行灵活地运用。

[参考文献]

[1]唐秋玲.<国际法>问题导引教学法的探索与实践[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7.

[2]别敦荣.大学教学方法创新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