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定增兆驰股份

2015-08-09 06:30陈怡璇
上海国资 2015年7期
关键词:东方明珠机顶盒内容

文‖上海国资记者 陈怡璇

东方明珠定增兆驰股份

B2B和B2C并举战略,深耕互联网电视入口价值

文‖上海国资记者 陈怡璇

6月19日,“东方明珠”与“百视通”两家上市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所有审批和交割程序,重组后的上市公司正式更名为——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从去年11月份,百视通在吸收合并东方明珠并注入东方购物、尚世影业、文广互动和五岸传播四块优质资产同时募集百亿配套资金化身千亿级媒体航母之后,6月18日定增兆驰股份算得上是东方明珠互联网电视布局的又一个大动作,通过B2C方式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电视发展战略,未来,其B2B和B2C并举战略将深耕互联网电视入口价值。

今年以来,在打造垂直一体化的东方明珠新媒体公司的过程中,无论是内容、平台、渠道、终端和衍生服务的各个环节,与过去两个上市公司相比,眼下合并后的东方明珠在加快运作资本平台的态度十分明显。东方明珠将打造以互联网电视为核心,汇聚用户、流量变现的互联网商业模式。

东方明珠总裁凌钢表示,东方明珠互联网电视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能够建立一个极致、领先和满足广泛需求的平台。一是所有牌照方中对接用户最广泛、规模最大的一家,具有渠道资源的独特优势;二是拥有丰富的内容和应用资源,具有内容版权和资源的领先优势;三是打造用户体验领先的互联网电视界面,实现各种用户接口技术上的无缝对接,满足用户在内容和应用上各种需求。

“实际上,东方明珠与BAT互联网企业变现平台用户流量的方式是类似的,我们则从媒体用户入手,试图激活目前存量用户以及开拓新用户;而对于兆驰股份来说,则是其全面向互联网电视联合运营商转型,东方明珠在扶持兆驰的过程中,也将获得资本市场溢价的收益。”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许峰对《上海国资》表示。

巧用资本之手做电视

从东方明珠参与兆驰股份的定增策略来看,凸显其上市平台资本运作的成熟,借此实现内生性增长与外延式扩张并举。

对于东方明珠来说,选择投资一家以ODM代工企业而不是黑电厂商,实属降本增效的明智之选。许峰表示,相对于黑电厂商来说,兆驰股份作为中国最大的黑电厂商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产能扩张和多年ODM经验使兆驰股份具有很强的成本控制优势,东方明珠直接对接兆驰,无疑将会发挥现有版权及CDN内容传输成本上的边际效益,新增用户边际成本很小,这是真正意义上的“OTT”。

而对于兆驰股份来说,其电视硬件代工市场增长空间局限且利润率低薄,兆驰股份过去以传统电视代工制造为主业,而在2013年曾就进军智能电视运营开始做了试探,与华数、阿里、海尔、飞利浦等开展“预存服务费送智能云电视”、“购智能云电视送服务费”、“智能云电视网络购物优惠”的运营模式。

此后2013年9月,兆驰股份探索由单向DVB机顶盒向DVB+OTT模式转型,与同洲电子(机顶盒品牌商)战略合作,双方计划筹集资金100亿元。由双方先期共同承担成本支出,之后通过机顶盒租金(8元/月)和潜在增值业务分成实现收益。然而由于没有深度绑定合作伙伴利益,利益分歧导致合作夭折。

基于此,兆驰股份、东方明珠、青岛海尔在此次合作过程中以股权方式深度绑定合作者利益,公告显示,兆驰股份将此次募集资金用于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在合作协议中规定,在市场同等业务及技术水平和标准下,兆驰股份将作为东方明珠面向家庭和个人消费者业务(B2C)的互联网电视自主品牌定制终端(包含但不限于机顶盒、一体机等)排他性供应商。

排他协议的具体要求包括,首先,兆驰股份旗下自主品牌的机顶盒、一体机等将与东方明珠的集成播控平台排他性对接,即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81号文件的要求,不能与东方明珠以外的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对接,在互联网电视上的应用等增值服务必须通过东方明珠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实现,并按照商务合同进行利益分成;其次,兆驰股份将成为东方明珠的排他性供应商,兆驰股份要给予东方明珠较之向其他第三方公司所提供的更大力度的优惠,并发挥兆驰在销售渠道优势。

在双方整合各自优势资源的基础上,力争通过3年合作发展至少1000万互联网电视月活跃用户。

按照181号文件要求,硬件厂商无牌照不能发售产品,只能选择与牌照方合作。“兆驰本身十分乐见与我们开展的排他性合作,变身联合运营商。而对于我们来说牌照商的丰富内容始终都是核心竞争力。”许峰表示。

“巧用资本之手做电视,我们自己不做电视,而是继续强化内容这一优势,内容为王永不过时,这是东方明珠的绝对优势。”许峰表示。

新模式

此次东方明珠与兆驰股份将开展一揽子合作,不仅实现媒资库的共享,将电视台积累的版权资源与兆驰股份达成合作,另外,东方明珠公告表示拟通过转让风行网63%股股权寻求战略合作方。

“风行网的挂牌不是单纯的出售,是整体战略布局的考量,旨在谋求更大的战略合作。”许峰表示。

目前市场推测,兆驰股份最可能是风行网的买家。若风行网能注入兆驰股份,兆驰股份则将同时拥有互联网电视业务和风行网网络视频业务,构建起了近似于“乐视”模式。然而今后的兆驰模式,又不同于简单的乐视小米模式。乐视模式在打造智能电视生态链闭环(乐视网+OTT机顶盒+智能电视)的过程中,拥有外购内容、自制剧和自制节目(乐视影业和花儿影视)等资源。但由于除了自制剧节目外,在综艺、赛事等节目上,乐视依然存在内容的短板。

此外,虽然2014年乐视电视销量150万台,2015年计划销售300-400万台,但互联网电视机用户经过渗透率、激活率、活跃用户等层层过滤的作用下,最终留存的有效用户将无法保障。据中金研报数据显示, 至2014年末,智能电视累计出货0.7亿台,激活率也仅50%。

中金研报表示,兆驰股份、创维数字等彩电和机顶盒代工企业同广电有密切的合作,具有转型的便利性。

另一方面,根据兆驰股份公告,其今后将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自身的互联网电视云平台。许峰表示,这与东方明珠自身已建的云平台不会发生矛盾,东方明珠云平台呈现开放模式,游戏、广告、O2O都可以与兆驰开设自身云平台互相合作补充。

“从内容聚合平台看,SMG智造(互联网节目中心)、版权授权经营(授权经营高清版权近10万小时);中国最大的标清、高清内容版权库,已购精品版权超过45万小时,其中高清版权近10万小时;节目研发、影视制作、版权经营完整内容的产业链;以及国内外优质版权聚合(华谊、迪士尼、BBC),均是东方明珠互联网电视的平台优势。”凌钢表示。

机顶盒盈利模式新突破

“硬件只是一个入口,即使对于5亿活跃用户的优酷、爱奇艺等网络视频模式来看,广告成本都不足以覆盖版权、带宽和运营成本,更不用说CDN成本和赠送电视机成本。”许峰认为。

东方明珠与兆驰股份在OTT盈利模式上,兆驰股份的固定生产成本并不会增加,而变动成本部分则通过变现流量来分成。这种零固定成本加变动成本的方式,使得二者之后推出的互联网自主品牌电视将有条件采取低价策略,低价付费增值服务。

据兆驰股份董事长顾维表示,三方合作的自主品牌电视将于今年10月正式上市,消费者通过预支付东方明珠收视费来免费获得电视,经过两到三年的积累客户,以奠定后期的盈利空间。

有线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是目前电视的3种服务模式。有线电视可以进行直播和有限量的付费点播;IPTV可以进行电视直播和回放,以及有限量的点播;互联网电视拥有海量点播内容,但目前尚不能开展电视直播以及回放业务。广电总局的181号文件规定,智能电视和OTT机顶盒等终端必须获得7张牌照商的内容监控,即所有内容必须在牌照商的集成播控平台下播出。因而通过其他通道运行的所有视频网站TV端,包括盒子产品中的APP只能面临下架命运,智能电视无法像PC机方便获取互联网内容。由此出现DVB+OTT融合解决模式,有线网络拥抱互联网,以及IPTV+OTT模式,专网IPTV服务与互联网内容的灵活切换。

“作为牌照商以及生态型传媒企业,做融合服务和融合产品是我们的优势。若能通过延伸增值服务,包括金融服务、跨境通和第三方支付等,将境外商户引入国内市场,真正变现流量后,商业模式也由此打开。”许峰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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