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在于政,不在于制”

2015-08-11 17:09萧惑之
中关村 2015年8期
关键词:公有制国资国有资产

萧惑之(北京)

刘仪舜先生几乎把“后半生”的精力全都用在《国有资产法》的研究上,年届耄耋,“不知老之将至”,一个可爱的中国知识分子进献“和氏璧”的精神跃然纸上。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到东北吉林考察时发出明确的指示:“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业,把实体经济抓上去。”恰在此时,“好雨知时节”,国有资产法研究专家刘仪舜先生的《法治国资: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出版了。这部凝聚着诸多领导、学者、企业家汗水和心血的论文集,对至今未能出台的《国有资产法》的来龙去脉,有详尽的记录,资料详实,观点明确,在今天“建设法治中国”的艰难实践中,更具有借鉴意义。

“国内外无数案例证明,企业经营得好坏不在于所有制,而决定于体制和机制。”国有企业不是一卖了之的问题。国资法是在公有制前提下,研究如何使国有企业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的体制和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从而带动其他经济成分发展,为全国人民造福,这是一项宏伟的创新工程,不是简单地走私有化的道路。刘仪舜先生是当年《国有资产法》起草工作组组长,这部著作集中反映了国内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和一些失败的教训,也包括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诸多理论问题的探讨论述,作者殷切希望对今后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立法有参考作用。让人无奈的是,八、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历经十年艰苦努力组织起草的《国资资产法》,最终未能出台毕竟是件十分遗憾的事。

“让全国人民都有财产性直接收入”。这个标题就让老百姓眼睛一亮,其实质是“国有资本的收益权科学分配给全国人民共管是巩固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的根本出路”。“公有制为主体拒绝私有化”,尤其是要严格防止变相的“利益集团”巧取豪夺国家财产,朝里有人好经商,“闷头发大财”,都要取之有道。作者当年曾陪同《国有资产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李灏同志和副组长陆燕荪同志考察欧洲法国、捷克、南斯拉夫等国家,得出一个结论即“企业的活力在于体制,不在于所有制”。因之,对一些专家学者 、经济学家、政府精英鼓吹的“国有资产私有化是改革的唯一出路”、“国有企业卖掉变现不用再管”、“摒弃国企”等论调,予以逐条批驳。为此,作者疾呼“国有资本实行公有制管理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并科学地提出“建立国有资本公有制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2003年4月,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有消息说《国有资产法》有望年底推出。刘仪舜先生在八届、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连续10年担任《国有资产法》起草组组长,因之先后接受了“央视”、《南方周末》、《21世纪评论》等媒体采访,传出《国有资产法》躁动母腹的惊喜消息,“九度寒暑将修成正果,国有资产法酝酿出台”;“国企改革箭在弦上,立法先行知易行难”,“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然而,这部当年得到朱镕基总理“赞同”的《国有资产法》还是夭折未能问世。国有资产是属于全国人民的,为什么不能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肯定和科学管理呢?这正是值得研究和发思的问题。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要求“建设法治中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刘仪舜先生欣然接受新华社记者的采访,记者开门见山地直接切题——“八届全国人大从1993年开始组织起草《国有资产法》,历经两届用了10年时间国有资产法竟然未能出台,其中肯定有不少故事……”刘仪舜先生一脸沧桑,扶正眼镜,满怀激情如数家珍地“回顾《国有资产法》起草的艰难历程”,热情洋溢地“探讨国企改革的根本出路”。一言以蔽之曰,“法治国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

——国有资产是属于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督制度,从根本上制止腐败,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真正直接让全国人民受益。

——只有将政资分开,防止政府集行政与经济管理“二任一身”,政府才能专心致志于社会经济管理职能,更好地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

——“政企分开”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来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涵之一,时至今日还不够彻底,必须将“革命进行到底”。

——国有控股公司是当代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实现政府和企业分开的不可替代的切入点,要用好这个“抓手”。

——要实行税养财政,利活企业的政策,税利分流、分管、分用。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不进政府财政预算,让全国人民拿到资产所有者的收益。

刘仪舜先生几乎把“后半生”的精力全都用在《国有资产法》的研究上,年届耄耋,“不知老之将至”,孜孜不倦地阅读习近平总书记的《治国理政》,对总书记要求的“‘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的立论,心领神会,充满信心。改革先行者李灏先生勉励作者,“按照中央部署,认真总结经验,深化国企改革,加快立法步伐,开创国企运营和管理新局面”。最早在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提出起草《国有资产法》议案的陆燕荪先生,欣然命笔为此书作序,希望这部论文集“对今后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立法有参考作用”。刘仪舜先生,此时此刻,无限感慨地直言道,“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解决好国企业改革乃至国资体制改革,根本出路还在法治。”“失在于政,不在于制”。一个可爱的中国知识分子进献“和氏璧”的精神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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