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學熱”背後的憂思

2015-08-29 16:16洪曄娟
澳门月刊 2015年6期
关键词:機構家長過程

洪曄娟

近年來,遊學市場擴張的速度非常驚人,“遊學”以其寓學於游成為了學生生活中最時髦的代名詞,並受到了不少家長和學生的追捧。本澳有大大小小的遊學團,或由學校、社團組織抑或者旅行社安排,無論是國內的短途或者國外的長途,都吸引了不少學生。今次,本刊邀請到了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的梁子豪理事長,與他一起探討“遊學”的意義及其背後的相關問題。

“遊學”非必需品

學生參加遊學團已成為課餘活動的熱門之選,參加“遊學”團無疑能令學生增廣見聞,認識異國文化風情等,那麼,“遊學”交流對青少年而言是一種好的教育方式嗎?學生又能從中獲得何種預期效應?

在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梁子豪理事長看來,“遊學”必然是一件好事,他說:“青少年能夠在安全的情形之下出國或到澳門以外的其他地區,無論是旅遊或學習等,對青少年自身的發展必然是一件好事來的,接觸不同地方的文化、社會和人文環境,可以擴闊青少年的視野並透過親身體驗與當地的居民交流,能夠實在地感受當地的文化。”

確實,當下“遊學”作為一種新興的社會實踐活動,內容豐富新穎。讓孩子有機會與當地的學校、組織、機構進行互動交流,體驗與眾不同的文化交流。例如在北京感受傳統古都文化、在井岡山體驗“紅軍精神”,在台灣感受不一樣的風土人情,在美國體驗東西方文化的交融與碰撞……這些都無可否認的有益於青少年開拓眼界,豐富對世界的認知和感知,有助於他們對生活的感悟甚至對將來擇業理想的培養。

那麼,這是否意味遊學團對學生升學、就業都是一個“必需品”?對此,梁子豪並不贊成這種說法,他認為遊學團只是輔助青少年未來升學方向的一個小環節,學生未來的升學和就業,更多是取決於學生如何做好生涯規劃,並不意味著“遊學”起到了主導的作用。當然,如果遊團安排得當,對青少年在選擇未來的升學地點和學府都有很大的幫助,“這不單只是初步認識了學府教學和生活環境,同時也讓他們有較多的認知,以供自己來去比較其他學府和專業。”梁子豪補充說到。

事實上,遊學團對學生升學、就業其實無直接關係。相反,對學生的間接影響較大,例如能令學生大開眼界,提升待人接物的技巧和自主能力,與別人聊天時有較多話題,這會讓他們在各種學校考試以及在面試時能有一定的優勢,但相對每個學生而言,每個人的學習接受能力並不一樣,不可同日而語,以偏概全。而“遊學”之所以獲得家長的支持還有一方面就是能以團隊的方式帶青少年前往不同的地點,為那些因工作或其他事由無法經常陪伴青少年外出的家長提供了一種便捷。

性質不明 權責難分

細數本澳的遊學團,既有教青局、高教辦資助舉辦的,又有各個社團舉辦的,往往會由主辦單位聯繫某一旅行社,由旅行社安排行程,但是全程會有主辦方的帶隊,例如社團負責人、學校老師等。除去此類由非牟利組織舉辦的遊學團,不少旅行社也會選擇在學生假期中推出各式各樣的遊學團,價位層次不齊,甚至還有“天價”的海外遊。

遊學團雖然眾多,但記者相信,並不是每個青少年都能參與其中,尤其是費用不菲的遊團,是否一定要參與其中?對此,梁子豪再三地對記者強調:“我們必須承認,遊學團只是青少年未來升學方向中的一個小環節,故此我們不應過份放大遊學團的作用,事實告訴我們,現時絕大多數出色的社會人士或升讀海內外各著名學府的朋友,當年可以說對‘遊學團聞所未聞,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強調所有青年朋友一定要參加遊學團。”

對於遊學團,有不少人質疑是否當下的遊學團重於利潤多於教育?“對非牟利機構舉行的遊學團總體上我們是支持。”梁子豪繼續補充道:“一般非牟利機構學生所需承擔的費用很少,基本上就是些個人費用。至於有牟利機構或旅行社搞的遊學團,有關當局有必要進行監管,保證遊學團的參加者的安全和行程問題,特別是出現貨不對版時行政部門應如何處理,以保障消費者的合理權益。”

一般的遊學團,行過程中多種機構的介入,若出現諸如安全、行程等問題,誰該對此負責?遊學過程中,主辦單位或導遊,無法保證對學生的監護責任到位,更何況旅途不論長短,安全隱患一定會存在。早在幾年前,內地就有一個遊學團體因飛機失事而揭露遊學團的不正規做法。儘管絕大多數主辦機構、社團都會為學生購買相關保險,但只有少數機構會與學生家長簽訂詳細正規的安全協議。

“遊學過程中,最重要的是保證到安全、行程安排和費用的合理性。”梁子豪如是說到,每個遊學團在開團的時候,都會公佈行程細節、學生和家長可以詳細地瞭解各個遊學團的具體內容、費用,也可以藉此與學生溝通,提醒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項,出發前的安全教育非常的重要,青少年首先要學會自我保護。其次各個組織和機構的職責需要明確,例如不少遊學團在學校方面都是屬於教學實踐,有一定的公益性,應該由教育行政部門監管;如果是仲介機構組織的、旅行社組織,那就歸旅遊局管轄。本澳對遊團的責任歸屬並沒有很明確的條文規定,導致權責不清,有很多機構、社團自己召集學生,但實際運作又是通過仲介的旅行社來進行的,這種遊學模式最容易出問題。

“遊學”之行安全為重

帶著學習之名,遊走異國風情。這樣的解釋似乎更能解釋遊學團的性質,“遊學”是青少年成長的其中一個途徑。面對權責不清的“遊學”團,學生和家長又該如何挑選此類遊學團體呢?

對此,梁子豪與記者分享了他的看法,他說:“由於遊學團並非一種必需品,故我們建議各位家長和青少年朋友應該按自己實際的需要和經濟情況,選擇合適的遊學團,可以的話應該找一些有良好經驗的社團或旅行社參加。”有經驗的社團對遊學團的整個過程有合理的規劃和安排,寓教於樂。至於“遊”和“學”到底應該占多大的比重?家長毋需過於追求學習的成分,畢竟“遊學”不等同於培訓,而更重視對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視野的開闊,“學”應是個廣義的概念,不能狹義理解為課程,遊學過程應該更注重野孩子團隊意識、獨立精神、與人打交道等方面的培養。如果由旅行社承辦遊學團,他們須要有基本合理的利潤,才能有營運的生存空間。因此,利潤是旅行社承辦遊學團的考慮因素之一。相反,如果遊學團是由非牟利團體舉辦或受贊助舉行,則可以舉辦較多富教育性的活動。

家長所選擇的遊學團也需要具備一定的安全意識和資質,例如主辦方的主要人員,一定要有帶團的相關培訓和資質,能應付團行過程中出現的狀況,事先對接好目的地協助方,也要與學生家長保持溝通,確保學生的安全。“至於監管方面,我們建議應由教青局和旅遊局共同監管並制定相關法律和行業指引,如出現貨不對版時,消費者委員會也應積極介入。”梁子豪繼續分析道,儘管當下游學有“公益”和“商業”之分,但教育部門承擔的責任應該更大一些。畢竟遊學更多的是為了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還是少走商業化路線為好。

遊學,最大目的應該建立在同齡學子的交流之上,讓學生走出去,感受一下各地的文化氛圍,遊學總是選擇最精彩的地方參觀,與同齡人同吃同住同交流,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達到“遊學”目的。但是無論參加了哪一種遊學團,安全才是最重要的。當下學生活動豐富,遊學是他們諸多課外活動的選擇之一,不管是遠去美國、澳洲、歐洲還是近到廣東、北京、雲南等內陸城市,能安全歸來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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