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事件中的“我们”与“他人”

2015-09-10 07:22刘娟娟
博览群书 2015年5期
关键词:普世法国文明

刘娟娟

“查理”,法语人名Charlie,又译“沙尔利”,因一月七日法国巴黎《查理周刊》总部的恐怖袭击案而闻名。流血事件之后,“Je suis Charlie”(通常译为“我是查理”)的口号被广泛认可,数日之内引爆全球社交网络,是法国370万人大游行的主题,占据各国纸媒网媒,印制在无数标语、T恤上。

查理事件极具争议,在各种媒体的推动下,广大热心网友、政治人物、各界学者甚至教宗领袖们都积极地发出各自的声音,从日常生活、个人体验、移民政策、地缘政治、文化交流、宗教理念等多方面分析时局。75岁高龄的法国著名学者兹维坦·托多罗夫也受邀参与了法国电台的讨论。在一群年轻激越的记者与编辑中间,他温和却坚定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我们目前距离查理事件还太近,时局尚不明朗,没到做出最终判断的时候。不过,他对于“我是查理”这一口号心存疑虑。首先他觉得将自己等同于献出生命的受害者略显自大;其次,他承认自己并非《查理周刊》的忠实读者,不是无条件地欣赏其作品,也不会因其成员被害,就完全改变对所有漫画的评价、搁置一切探讨与置疑。这是托多罗夫目前对于“我是查理”这一口号的个人解读与批评。他认为查理事件与被曲解、被简化,和基本原则相悖的那部分伊斯兰教相关,也与法国国内的宗教冲突、海外的干涉政策相关。

电台的讨论受时间所限未能完全展开,不过托多罗夫的部分著作对相关主题已有深入的分析,如《民主的亲密敌人》《一个欧洲人关于新的世界乱局的思考》等。其中80年代末出版的《我们与他人——关于人类多样性的法兰西思考》一书已由北京大学出版社译为中文,于2014年出版发行。此书是一本思想史著作。虽然托多罗夫后期的思想随着时间推移略有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书中呈现的是学理层面的深入思考,是此后诸般主张的根基所在。

托多罗夫是法国国家科研中心(CNRS)的名誉主任研究员,著作等身。他曾师从于罗兰·巴尔特与本维尼斯特,与热奈特共同创立了《诗学》杂志。他为国人所熟知的,主要是作为“结构主义文论家”的身份,是他在俄苏形式主义文论、叙事学、巴赫金对话理论研究等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近年来,国内出版社组织翻译出版了托多罗夫中后期的数本思想史与艺术史著作,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这本《我们与他人》。此书主旨不是如教科书一般依时间顺序审视先贤们对人类多样性的讨论,也没有穷举“多样性观念”在不同学说流派中的内涵外延,而是走上另一条路——探问历史,思考当下。在托多罗夫看来,当年法国的人文科学研究(包括历史研究),存在着严重的割裂现象,生活与言说脱节、事实与价值脱节,他认为这十分有害。他的这种反思与中国古代“知行合一”、“以史为鉴”的观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对于一位因结构主义理论成名的中年学者来说,是对自我的扬弃,显得格外真诚而勇敢。

托多罗夫所探问的历史,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西班牙殖民者与印第安人的历史,二是法国思想史,他的目光主要集中在蒙田之后250多年间的15位学者身上,尤其是孟德斯鸠、卢梭、夏多布里昂、勒南和列维-斯特劳斯五人。《我们与他人》一书安排先贤们彼此对话、彼此挑战,甚至相互批评,在思想家们的相遇中探索“我们”(我所隶属的社会文化群体)与“他人”(此群体之外的人们)之间的关系,以及人群(种族、民族等)多样性与人类整体性之间的关系。

托多罗夫所关注的当下,也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法国的境遇(以史为鉴,法国应如何看待普世与相对的关系、种族问题、民族问题和遥远的国度);二是个人的境遇(面对他人,我应如何自处)。80年代末出版的这本《我们与他人》与多年后以美国为主导的“反伊斯兰法西斯战争”并无直接关联,然而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时至今日,查理事件似乎使国际社会分裂为“我们”与“他人”两个阵营,而且时局以类似的维度呈现。

其中,“我们”高喊着“Je suis Charlie”的口号,聚集在一起,表达同情、哀思或愤怒,战胜恐惧、抱团取暖或立誓宣战。口号中的“Charlie”是刊物名称、是绘制讽刺漫画嘲笑甚至亵渎宗教领袖政治人物的漫画家,是“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的编辑,更是因言论而献出生命的人们。而“Je suis”在法国里有着双重涵义:“être”,动词“是”;或“suivre”,意为“跟随、遵循、关注、理解”。人们在接受与使用此口号的过程中做出了各自的选择。“我”可以是喜欢此杂志、曾被他们的漫画逗笑的、决定捍卫言论自由的人,也可以是被英雄主义所感动、被淋漓鲜血吓得惊魂未定、为逝去的生命而痛心的或对恐怖行为深恶痛绝的人。当法国《解放报》在头版头条刊登巨幅标语“我们都是查理”时,使用了动词“être”的第一人称复数形式“nous sommes”,抹去双关的含糊性,明确表明身份认同——此处,查理不是可以跟随、遵循、关注、理解的“他人”,而是清楚明了的“我们”,被损害被威胁的“我们”、痛心而愤怒的“我们”。

查理事件之后,法国媒体掀起了一场关于“我们”与“他人”的大讨论。在普世价值、种族问题、民族问题等方面,二者往往被放到对立面进行描述:当“我们”将捍卫言论自由视为普世价值时,“他们”将维护神性权威的纯粹暴力视为普世价值;当金发碧眼的白人们在蔚蓝海岸晒太阳时,大胡子的年轻阿人在巴黎郊区又脏又乱的街道游荡;当北非和中东移民响应政府号召多生多育之时,本土法国人惊觉自己所占人口比例在逐年下降。曾被认为充满异国情调的伊斯兰世界,也变身为制造恐怖的野蛮之所。

以上这段貎似公允的描述,暗合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似乎完美证明了亨廷顿的判断——西方文明与非西方文明在断层地带的激烈冲撞。前提条件是,这段描述也完美地内化了亨廷顿的种种偏见:文明标签化、静态化、同质化,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以及无视文明的复杂性与成长性。他将人简化为一个僵化的维度,并以此为标准将他们对立起来,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然而,金发碧眼的也可以是穆斯林,无所事事的或许是白人小伙。宗教信仰并非北非、中东移民多生多育的唯一原因,天主教也主张“生育繁殖,充满大地”。至于他乡,过度的褒贬都是想象与夸张。

坚信“文明冲突论”的亨廷顿曾预言“下一次世界大战如果发生的话,将是文明之间的战争”,他认为冲突无法避免,只能设法确保西方文明在未来可能会发生的战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因为西方文明先进、非西方文明落后。西方与非西方,是对应存在的。托多罗夫旗帜鲜明地反对“文明冲突论”,主张一种“适度的人文主义”。其基本观点在这本《我们与他人》中已初露端倪。此书探讨的中心问题是“面对那些跟我们不是同一团体的人,我们能怎样、该怎样表现?”托多罗夫认为自己从十数位先贤们身上学到的第一点就是“不要把我们的论证建立在这样的区分上”。因为,每个人不只属于一个集体:他因血缘关系属于某个种族、因契约关系属于某个国家、因个人选择信仰某种宗教、因生活或工作原因居于某个城市,他在某个学校注册、在某个企业工作、参加某些兴趣小组……多重身份可以任意排列组合,同一个人对自己的不同身份归属程度不同、在不同时间还能变化身份。区分“我们”与“他人”并无不可,但必须承认:此标准所圈定的“我们”,也是另一标准下的“他人”,反之亦然。如查理事件中,“我们”与“他人”就不是泾渭分明的敌我阵营。许多穆斯林参与了1月11日的游行,阿拉伯世界文化中心的整面玻璃幕墙上写着 “我们都是查理”,甚至被恐怖分子杀害的警察就是穆斯林。因此,“查理们”与“穆斯林们”可谓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托多罗夫认为,不存在绝对封闭的阵营,也不存在绝对正确的价值体系,每个评判都处于具体的某时、某地、某语境之中,唯一普世的是我们同属于人类,须学会与他人共处。生活如此复杂多面,没有快意潇洒的答案,拷问再多学者,也不会有一劳永逸的灵丹妙药。但是首先,将“与他人共处”而非“抹杀他人”作为前提,已经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

托多罗夫偏爱孟德斯鸠与卢梭,提倡惩恶扬善,从人文主义的角度出发,呼唤爱与和谐。他认为,我们应该拒绝不加观察就排斥他人、拒绝党同伐异,应采用建立在伦理原则基础上的评价。而建立伦理原则之时,也要警惕带着普世主义面具的民族中心主义和科学主义,以及“拒绝做出任何跨文化判断”的相对主义。前者常常打着传播文明的幌子谋取霸权(如布什脱口而出的“十字军东征”),而后者不揭发任何不公正、任何暴力(如某些国家失败的多元文化政策所导致的种族飞地)。结合查理事件具体说来,须严惩杀人放火的违法行为,指出《查理周刊》部分漫画作品的语言暴力,警惕反伊斯兰或反犹的极端民族中心主义,并藉由此事件引发的大讨论促进各方的沟通与理解。或许主张对话、面向未来、呼唤爱与和平的理念在某些人看来略显软弱,不像“以暴制暴”那般立竿见影,但它是调和冲突的长效良方,目的不在“治标”而是“治本”。它与那些以法律为准绳的“治标”之法并不矛盾,它试图通过温和适度的方式化解冲突、避免人们以无可挽回之恶冲击法律,主张节制原则,远离恐怖统治。托多罗夫认为没有人能自觉地走向善,某些(“适度的”)社会机构能有所助益,而另一些(“专制的”)社会机构将成为阻碍;但每个个体只能独自抵达,不会只因为属于某个集体或国家就能到达目标。

以上仅撷取了《我们与他人》中的小部分,便于与当前的查理事件相互印证。托多罗夫先生博览群书,对法国思想史进行了细致而缜密的探问。无论种族、宗教、民族、国籍、性别,无论年龄大小、学识高低、财富多寡……我们都同属于人类。这是人文主义最基本的原则。在我们展开更多更广泛的讨论之前,首先应当避开那些意识形态的陷阱与暗礁,公正地看待和处理人与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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