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要慢,办案要快

2015-09-10 07:22张羽
方圆 2015年17期
关键词:渎职方圆案子

张羽

说到对“尚军”这个名字的第一印象,大多数人恐怕都会认为是一个特别适合干反渎、查案子的“纯爷们”。然而,《方圆》记者第一眼见到本人时,那一切的预判都成了空,变成巨大的震撼:飞舞的长卷发、飘逸的裙角、干练的穿着……总而言之,太惊艳了。

6月29日,从上午10点到下午4点,贵州省安顺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尚军与记者进行了一次不间断的长时间采访,也许因为尚军从事过10年公诉工作,也被评为过全国优秀公诉人,尚军的叙述逻辑清晰而又不乏真诚感性,那些她如何临危受命领导一个市的反渎系统、与渎职官员如何斗智斗勇、如何入选全国侦查人才库、如何带领全市检察机关的反渎部门建立“良性循环的反渎工作”,以及对家庭深切的爱,都令人印象深刻。

临危受命:这个工作有点意思

方圆:女反渎局长,在全国的检察系统都并不多见啊。

尚军:据我所知,贵州全省就我一个女反渎局长,在全国范围内,女反渎局长也不多。归根结底,检察院的自侦工作还是比较辛苦的,所以女性比较少。

方圆:那你当初怎么会到反渎局来呢?

尚军:其实,在来到反渎局之前,我当了10年公诉人,还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公诉人,对公诉的感情很深。按照当时的想法,我会一直在公诉部门干下去。然而,2012年的时候,我们院反渎局局长突然患上重病,全市反渎工作陷入了困境。院领导就临时推荐由我来当这个局长。

方圆:还记得办的第一个渎职案件么?

尚军:记得。那是发生在2004年的事,不是我担任反渎局长之后。当时,有办案人员在报纸上看到一家酒店发生哄抢的新闻,觉得一些细节比较奇怪,我们就告诉了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反渎局,要他们去摸一下情况。原来,这家酒店的老板是一名看守所的在押人员陈宏,他买通了监管支队的政委、看守所的所长以及个别狱警,以假借买菜等名义脱监,基本可以自由活动。

我们根据查到的情况立了案,按照程序查下来,看守所有5个人都被追究了刑事责任。那个时候办案还不像现在这么规范,主要依赖口供,我们就反复讯问嫌疑人,跟嫌疑人打攻坚战。因为还年轻,那时我上了案子就兴奋,几天几夜地不睡觉、不回家。我还记得,我加班不回家的时候,老公带着女儿来我办公室的窗户外,给我看一眼,想起来也挺辛酸的。

方圆:当上反渎局长后,办案就完全不一样了吧?

尚军:当反渎局长,要考虑的是反渎办案的整体问题。我刚来就发现我们院反渎办案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案子少;一个是实刑率低,很多案件最后都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或者缓刑。所以,你看我们的工作报告就会发现,这3年来,我最重视的就是改进这两方面存在的问题。经过努力,我们院查办的渎职案现在实刑率可以达到60%以上。

从个人角度来看,我爱想问题,喜欢有挑战性的工作。在反渎局长的位置上,3年下来,觉得这个工作有点意思,我很喜欢。每次进来一个线索,分析研判之后我就会想,这个事情如果是这样的结果,源头应该是怎样怎样,侦查就是从结果溯源的过程。如果最后的证据验证你是正确的,那种感觉特别好。当然,过程当中需要很多严谨的东西,比如法律知识、证据意识,还有对人的性格、对社会的经验阅历判判,这些都具备了,才能准确地从法律角度去统一起来。

5个月拿下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

方圆:我发现你办公室外面放着一块反渎局立集体二等功的奖牌,给我们讲讲背后的故事吧。

尚军:2013年5月,安顺市平坝县大山煤矿发生一起煤矿瓦斯爆炸的重大责任事故,死了13个人,直接经济损失一千多万。事故发生后,我们就想,背后有没有渎职?当时贵州省公安厅、省纪委、省检察院成立了一个联合调查组,我担任副组长。

发生矿难的大山煤矿,其老板号称平坝首富,他整合了当地的几个小煤矿后成立了大山煤矿,是当地很重要的一家企业。我们在事故调查中就发现,按规定,这个煤矿只允许在8号煤层开采,事故却出在9号煤层。而且,煤矿的盗采似乎已经存在好几年,每天都用20多匹马来往外拉煤。

方圆:难道这么多年来没有人发现?

尚军:我们也觉得有问题,就排查线索,发现曾经有人举报这个煤矿的盗采情况,以及发生过一次小事故。这就很奇怪,按规定,煤矿有驻矿安监员,乡里有安监站,县里有安监局,都负有发现问题后向上报告的职责,他们不应该不知道这些举报的情况啊。原来,这些举报的确到了安顺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又责成县安监局调查,可是头一天县安监局调查完毕,第二天就发生了这个事故。

该起案件我们查得非常快,5月发生事故,同年10月我们就起诉了几名责任人,同年12月法院就一审判决了。最后,平坝县安监局副局长喻某、乐平镇安监站副站长陈某和驻矿安监员邱某3人都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刑,其中喻某还涉及受贿问題。

方圆:这个案子能定玩忽职守罪的关键在于什么?

尚军:我觉得查玩忽职守罪,最重要的就是紧紧围绕他的职责来查。我们发现,安监系统内部都有明确规定,包括安监员要多长时间下矿一次、发现问题怎么登记、登记后怎么报告、报告后安监站和安监局该怎么处置等。在行政执法上,很多时候我们都不缺制度,一些制度甚至完美到不可能出问题,但事实证明,很多案件都出在“执行制度的人”身上。

有时候查案也需要漫长的等待

方圆:这么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只用了5个月的时间就攻破了,看来你办案子的风格是雷厉风行的那种?

尚军:也不一定。有一些案件因为种种原因,也需要漫长的时间来经营线索、积累材料。

方圆:举个例子来听听。

尚军:就说我们今年5月刚刚判的一个案子吧。这个案子整整花费了两年时间。

2013年,安顺发生了一起生产地沟油的案件,生产企业金安公司的产值高达1.7亿,地沟油流向四川、重庆地区。当时我看了那些生产照片之后,恶心得我很长时间都不敢去外面吃火锅,可见案件影响之恶劣。

方圆:这个案件背后可能有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渎职问题吧?

尚军:是的,这个案件发生后,我们很快就立案。经过侦查确定,金安公司在相关指标不合格的情况下,仍然拿到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的工作人员有重大渎职嫌疑。

方圆:听起来挺顺利,怎么会拖两年之久?

尚军:从办案时间上看,我们2013年立案、当年结案,准备移送起诉到法院。但在跟法院沟通的时候,法院说这个案件的原罪(指金安公司涉嫌生产有害有毒食品罪)还没有侦查、审理完毕,背后的渎职犯罪这块儿也不好定罪。我觉得这种说法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就决定先不起诉,再等等。

此后,我就一直关注案件发展过程。直到2014年年底,原罪的一审判决结果出来,金安公司的负责人判了死缓,但关于他渎职的部分却有了新的争议,有人认为,查食品监管渎职是不对的,因为《食品安全许可证》不是唯一的证,它跟销售地沟油不构成因果关系。

我多次跟对方沟通:我们在餐桌上吃的东西,要靠这些食品监管人员去履职,才能放心。食品监管现在的确从企业注册到生产、销售存在多头管理,但不能因为多头管理就可以免去自己的监管职责啊。这个案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明知道指标不合格的情况下还签发了许可证,在现场核查中因为500块钱的红包违背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地沟油继续流向市场,难道不是渎职吗?

前不久,我看到案件最后的判决书的时候很感慨,办理这个案子时,真的有很多压力,一些人觉得我“放过一马就是了”。但我觉得,如果不严格办案,他们永远不觉得监管失职有那么严重的后果,这样就会形成破窗效应。

最重要的是用证据夯实因果关系

方圆:我发现,你讲案子的时候,总是一再强调证据。

尚军:去年我听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潘金贵给全国各地反渎局长讲课时,他说:“各位,自侦案件的辩护空间全都是你们给律师的。如果你们把案件做得很扎实的话,他们是没有辩护空间的。因为他们不可能在空间之外去说话,那样会显得他们没有素质。”

这句话引起我强烈的共鸣。因为我就是这样看待我办理的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案子都要换位思考,如果我是律师、是犯罪嫌疑人,我怎么找这个辩护点;反过来,我们的证据能不能构成一个逻辑完整的链条,达成法律规定的因果关系,最终定案。

方圆:渎职犯罪的因果关系,感觉不像贪污、受贿案件拿了多少钱那么好证实。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尚军:我是这样理解的。一些原因是次要的,一些是主要的。主要原因可以决定后果发生的前后、轻重。譬如安监员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盗采和安全事故而存在的,是什么导致你没有把问题解决掉?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尽职了就可以免责,没有尽职就是渎职。

所以,因果关系不是虚的,是实的。这也是反渎工作的乐趣所在,它非常考验一个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一个案子做得漂亮,就是证据无论给公诉人还是法官、律师,都无懈可击,这就叫漂亮。

总有一些话让嫌疑人泪流满面

方圆:作为一名女性,反渎工作有没有什么优势?

尚军:反渎的案件办理起来要求一种细致,女性有以柔克刚的优势。说实在的,我办案时把犯罪嫌疑人搞得泪流满面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方圆:为什么有人会哭?

尚军:你跟他谈一些认识问题,谈到深处的时候就会哭。

方圆:哭得最厉害的是谁?

尚军:是一名基层法院的院长。当时这个法院有一名法警受人之托说情,想把一个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弄成缓刑,请了法院不少人出去海吃海喝,最后也确实成功了。但这个案子有个致命的错误:同一份判决书上,一模一样的案子,一模一样的数额,一个判了有期徒刑3年,另一个判了缓刑。这个被判了有期徒刑的人就到处上访。案子本身不算复杂,后来我们也追究了法警和相关法官的渎职、受贿的责任。但关于法院院长到底算不算渎职是有争议的,领导就让我先去跟他谈谈。

谈话中,我们聊了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应该怎样去看待请托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可能需要照顾的方方面面。我说,我们不是不能聚会,但要考虑基于什么情况去吃饭。然后我们就谈履职对领导干部的个人前途的影响,这个院长在谈话过程中时而沉默,时而辩解,时而思考,最后就哭了,哭得很伤心。

方圆:看来你当公诉人时锻炼下来的口才还是挺管用的。

尚军:还有一次,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派出所指导员,涉及一起刑讯逼供的案子。这个人反侦查能力很强,好几个人拿口供都没有拿下来。我决定亲自跟他去谈,谈了他在工作上的成就,谈了对一线公安工作的敬佩,谈了做家长的在孩子面前的影响,谈了应该怎样维护整个公安的形象。我说,发生任何事情,也不能因此忘了“我是警察”。说到这儿他就哭了,一个男子汉哭了整整5分钟。

那些“委屈”的嫌疑人:做官也要有底线

方圆:觉得委屈,这大概是很多渎职案犯罪嫌疑人的心态吧?

尚军:很多人对查渎职案件有抗拒心态,而忽略了不依法履职的危险性。特别现在,我们不仅强调结果的公正性,还要强调过程的公正性。这些“觉得委屈”的人,大都在对渎职的认知上有问题,他们觉得贪贿是自己中饱私囊,而渎职又没有好处。他们看不到当渎职的严重后果,比如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后,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

如果政府的公职人员都不履行职责,把法律制度置若罔闻,要么跟被监管对象吃吃喝喝,要么做权钱交易,如果在行政执法机关中形成一个不负责任的群体,带来的就是所有老百姓对政府失去信心。

方圆:怎么对待这些“觉得委屈”的犯罪嫌疑人?

尚军:我们去年查了一个案子,是平坝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甘小兵(化名)徇私枉法的案子。这人是名缉毒英雄,但在没有报告上级的情况下,没有将贩毒的线人的案子移送起诉,被举报了。我们拘留甘小兵时,他手臂还打着绷带,是因为抓毒贩而受伤的。审了10个小时,他说他不懂这个竟然也算“徇私枉法”。

方圆:警察怎么会不懂法?

尚军:因为他觉得自己把案子资料放在那儿,就是忘了移送起诉而已,并没有严重到犯罪的程度。甘小兵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后,公安机关的人都觉得特别想不通,觉得这是检察机关对他们工作的不理解。

于是,我就拿着判决书跟安顺市公安局的纪委书记交流意见,我对他说,公安队伍建设中一个警察的犯罪不惩处的话,这是导向和价值观的问题。一线公安办案人员跟很多犯罪分子打交道,如果没有规范的法律底线,是很难做到出淤泥而不染的。如果没有相对的典型,我们怎么告诉所有的同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功不可以抵过。

方圆:对反渎的认识不够,是不是跟整個社会对反渎工作关注度不够的环境有关?

尚军:事实上,现在大环境在改变,所以我们查办渎职犯罪的空间也在扩展。所以我觉得反渎案件查处的成效在未来可能会比反贪还大。

办案以外,慢慢生活

方圆:除了办案,现在最想做的是什么事情?

尚军:我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觉得公职人员在社会上建立诚信这么困难?其实,这是公职人员渎职行为累积到一个峰值以后,给老百姓造成的印象,想用一两个案子挽回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最想做的事,就是通过我们反渎部门查办这些案子,来让大家更深刻地意识到,其实公职人员认真履职对整个社会是很重要的。不管是价值观认定,还在整个社会风清气正的环境营造上,都是功不可没的。我现在坚持给一些行政机关讲讲课,就结合我们查办的案子讲渎职的危害。我也知道不可能所有的人都认真听讲,但我哪怕只改变一个人的价值观也是值得的。社会对反渎工作提高认识要一点一点来。

我还想过退休后的生活。是不是可以去学校开个讲座什么的,让大家都对反渎工作有认识,或者说了解渎职侵权的危害。

方圆:这么认真工作,有没有人说你是工作狂?

尚军:我不是工作狂,我也不喜欢别人这么说我。我常说工作要快,因为办案有严格的期限;但生活要慢,要阅读要思考,我喜欢读余秋雨,也会读《重口味心理学》、《怪诞心理学》这类心理学书籍,有时还会跟女儿聊聊二次元之类的时髦话题。办案时,我是反渎局长,生活中我是一个普通的人,一个为人妻为人母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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