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应延后3至5年实施

2015-09-10 07:22胡志刚
经济 2015年14期
关键词:老百姓常态笔者

胡志刚

前段时间媒体对房地产税的宣传有些过度。征收房地产税是为了调节市场,提高房地产持有成本,尤其是一二线城市炒房人较多,持有的房产数量也比较大,有的用于出租,但大量的在空置。房地产税固然会让一部分人抛售手中的房产,但是受人民币贬值的影响,也有一部分人会通过房产来进行保值。

仔细观察不难发现,有关部门对房地产税的兴趣也大于对房地产市场如何止跌回暖的关心。就笔者看来,这个动机与当前的时机不协调,环境也不对。在经济下滑的情况下,政府、企业、消费者都期待房地产市场回暖,但是现在却出现明显的下行趋势,当然这与市场需求的释放过多过快、救市政策还没有到位有关系,但是过度宣传房地产税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与此相关联的还有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北京通州实施限购政策等,当然房地产税在房地产市场的博弈中是起反向主导作用的。

2008年、2009年期间,中央政府鼓励地方政府投资、鼓励老百姓买房,为当时的经济增长做贡献,而现在又摆出一副此一时彼一时、秋后算账的姿态,着实不合适。房地产税收政策推出来后,老百姓像惊弓之鸟,观望者居多。过去土地出让金收入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但由于地方政府大拆大建,背负巨额债务,公信力下降,现在如果把房产税交给地方政府,老百姓则会担心地方政府“推羊毛”,把土地财政转移到房地产税上来。

房地产税有利于房地产市场走向常态化,这个观点笔者很赞同,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近段时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常态化的步伐在放缓。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开始由快速期转入中速期,这个转折点一旦转得不好,对经济增长将会造成严重影响。所以就长远来看,在进入新常态之前,我国经济发展依然需要房地产业来支撑。中央改革领导小组对此也提出了12字的经济发展方针: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什么要防风险?之前为追求经济高速增长,使得我国的经济结构非常不合理,各行各业都存在库存量过大、库存积压的情况,经济面临坠崖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放开房地产业,让其为经济增长再顶一段时间。

笔者认为,房地产税应该推迟3至5年再实施。对于该政策,目前我们可以采取“内紧外松”的办法,即相关专家可以进行内部讨论,内部调整,为将来立法做准备,但是不要对外拉警报,过分宣扬这件事情,因为就目前而言,这是一种不协调的声音,对经济发展和市场调节并不利好。不谈不代表不做,可以内部准备,这是一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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