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老人裸捐

2015-09-10 07:22
民生周刊 2015年10期
关键词:老年公寓二老扬州市

郑志超和老伴邵婉都是离休老干部,2011年5月,他们住进扬州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在郑老公寓的墙上,挂着一幅书法作品,上面写着“志存高远、超越自我”,落款是扬州市供销合作社,时间是2011年5月。

直到问起这幅字的来历,郑老才讲出,来老年公寓前,夫妇二人将名下唯一一处自己一直居住的60平方米房产捐了出去,因此,郑老的工作单位扬州市供销合作社送了这幅字。

郑志超今年87岁,1949年4月参军,参军前曾在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就读。在部队,他起初做军马管理工作,服役整整21年。

13岁时,由父母做主与老伴邵婉定亲,后来他们先后參加革命,最后经部队批准才得以结婚。结婚时,郑志超25岁,邵婉26岁。

婚后两人育有一个女儿,视若掌上明珠,悉心培养。

1969年9月,郑志超复员回到地方,进入扬州市农资公司工作。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991年,这个其乐融融的三口之家,被一场意外打破了安宁,他们的独生女儿意外离世,年仅30岁。

对于这个家庭来说,这场意外无疑是个晴天霹雳。从那以后,他们只能在梦中见到青春可爱的女儿。现在提起女儿,二老依然泪眼婆娑。

从那以后,郑志超和老伴成了失独老人。

随着年龄的增长,夫妇两人分别患上了心脏病、脑梗塞等慢性病,因此意识到社会保障对老人的重要性。他们联系了扬州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决定搬进公寓。

“5月9日,郑老给我打来电话,要我去老年公寓办手续,做他们的担保人。”

扬州老干部局活动中心主任周彪告诉《民生周刊》记者,“我去时,二老郑重告诉我,已经决定把唯一一套60平米的房子捐给老干部局,他们委托我卖掉房子后交给组织,设立一个扶贫基金,资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郑志超与邵婉都不讲究吃穿,就在记者采访时,郑老身上穿的是一件洗得发白的涤卡中山装。

郑老说,小时候家里很穷,养成了艰苦朴素的生活习惯。离休后,两人身体每况愈下,老干部局对他们倍加关心,因此,他们一直十分感恩。

当他们做出捐房决定时,也有人觉得这样做太傻了,建议他们留给亲属,但被郑老拒绝了,“一切交给组织,我们作为党员必须做点什么回报社会。”

他们相信,即使女儿还活着,也一定会支持他们的决定。

二老的房子位于扬州市东花园社区,搬到老年公寓后,社区工作人员专程到公寓给郑志超、邵婉夫妇送尊老金,没想到,他们却将尊老金又捐给了社区。

郑老说,他们在东花园居住了几十年,对那里的情况非常熟悉,捐出尊老金,是希望以社区的名义帮助辖区的困难家庭。

“我们的钱已经够用,小事一桩不要张扬。”郑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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