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问题

2015-09-23 22:00胡明月
卷宗 2015年9期
关键词:黑龙江省问题分析

胡明月

摘 要:随着现代经济发展不断加快,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根据农民的需求来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更好解决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目前,黑龙江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原因很多,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养老保险范围窄、养老保险水平低、农村老龄化程度高等问题。本文通过对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希望能够更好的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问题;分析

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同时,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化,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到农村地区村民的生活质量。近些年来,黑龙江省在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政府制定的新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政府加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法制管理和对养老保险金的监督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活和社会的问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一旦出现问题,农民将会出现看病难、生活难得局面,农村社会稳定也会受到影响,所以,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是必要的。

1 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养老保险范围窄

自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标志着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入了新的阶段。政府开始坚持农民自我保障为主,保障家庭养老相互结合,养老保险金的缴纳以个人为主,补助为辅的原则。目前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全省13个地级市(区),但是通过数据分析来看,黑龙江省参保的农民数量仅仅占总人口数量的10%左右,绝大多数的农民不在制度的受益范围之内。保费领取的数量上也存在着养老金难养老的问题。

1.2 农村农民收入水平低

2006年,黑龙江省政府颁布《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最低保障办法》,标志着农村居民的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进行,保障法根据居民的生活情况,对其农民的基本生活进行保障,给予农村家庭社会帮扶和劳动自救。目前,黑龙江省过百万的农村困难群众每年按季度享受生活保障金。农村最低保障制度对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是,对于该项制度的推行还需要政府、基层干部的双向配合,具体了解农民的收入水平,确保低保享受群体是生活困难对象,确立享受低保对象的范围。同时,对农民工的保障问题进行关注,社会上有很多公司和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待遇不公平的现象,要完全杜绝,黑龙江省建筑业生产的工人基本上都是农民工,他们的工资低,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恶劣,如果待遇不公,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1.3 农村老龄化程度高

黑龙江省农村的老年人口远高于城市人口数量,老龄化严重。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断上升,老龄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07年黑龙江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1.67%,以后在逐渐加快,黑龙江省老年人的增长速度到4.8%。到2020年预计全省老年人口数量近800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0%。从老年人口年龄结构上看,农村老龄化速度快于城市,未来农村的老龄化将是严重的问题。

1.4 农村合作医疗执行难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让合作农民得到了实惠。医疗合作制度问题也在逐渐的凸显,随着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增多,需要更多的合作医疗相关的工作,扩大农村医疗卫生資源,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目前,农村的医疗设备短缺,医疗水平和城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别,在处理村民突发急性病和严重病时,还有一定的难度。

1.5 保障筹资难度大

从养老金保障体系上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承担着基金的运营、保值、增值工作,指定银行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可挪用基金。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基金的保值、增值难度比较大。由于国家宏观调控,银行利率连续下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利息也在下降,造成投保人的实际收益比预期收益低的现象。此时,如果没有专业基金公司参与运营,就会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承诺利息带来很大的压力。

2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议

2.1 加强法制管理

农村养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有配套的法律形式出现,不能是以政策形式出现,要强制农民按期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用,通过法律形式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来看,通过立法手段进行制度的实施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保证制度切实落到实处。

保障制度的有效落实,一方面是对公民是否履行义务的检查,另一方也是对保障机构执法情况的监督,公民依法要求国家为其提供保障的权利的同时,公民也要履行国家规定的义务,在有能力支付养老保险费用的前提下,积极参加缴费义务。

2.2 加强资金监督

目前从各个国家的资金监管制度上看,养老金管理模式主要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但是政府只实施监督,保险金不能挪用。为了避免养老保险金挪用粉线,需将基金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剥离,将养老保险金的征、缴、运营以及养老金发放活动分开,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同时,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让机关部门可以对各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建立健全的基金缴费、运营和管理制度,加大各项管理环节的监督力度,形成有效的养老保险金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 姜鑫,高文敏.构建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环境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11):85-87

[2] 付洪垒,吕鑫,胡胜德.以粮食产出贡献解决黑龙江省“新农保”投入不足的探讨[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4):13-18

[3] 万婕.统筹城乡视角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1):155-160

[4] 施立琦.新农保政策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换衔接的可行性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4(03):16

[5] 谢茜.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14(01):297-298

猜你喜欢
黑龙江省问题分析
黑龙江省节能监测中心
隐蔽失效适航要求符合性验证分析
电力系统不平衡分析
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发展趋势分析
演员出“问题”,电影怎么办(聊天室)
韩媒称中俄冷对朝鲜“问题”货船
“问题”干部“回炉”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