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提案关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2015-09-29 00:46周飞飞
西部资源 2015年1期
关键词:民革中央承包地经营性

民革中央提案关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今年全国两会,民革中央共报送提案36篇,其中4篇直接涉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法制建设问题。

民革中央在《关于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中相关法律的提案》中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存在法律缺位、法律之间不一致、效力不足、内容不合理等问题,应加快制定、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抵押担保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资格界定等相关规定。

围绕公众关注的征地问题,民革中央在《关于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的提案》中建言:实行全程透明的征地程序,建立征收土地全程公告制、被征地农民全程参与机制和参与式补偿、安置督查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加快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进程;改革现行征地补偿方案,逐渐向“因市定补”转变;建立征地预存款制度;实行差别化的多元安置方式等。

在《关于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提案》中,民革中央建议从九方面对《土地承包法》进行修改完善:定义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明确“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内涵,增加承包方不得弃耕抛荒的义务,修改收回承包地的规定,完善承包地调整制度,增加鼓励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条款,赋予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增加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规定等。

此外,在《关于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的提案》中,民革中央提出: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必须先行取得法律授权,确保改革于法有据;改革试点要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和稳妥有序;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应当坚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做好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

文/周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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