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命让一条道

2015-10-10 02:43李乐
汽车与安全 2015年10期
关键词:消防车车道交通事故

文 李乐

为生命让一条道

文李乐

应急车道是指位于路面行驶方向最右侧、主要用于发生事故或故障时停车以及专为救险所用的车道,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硬路肩”。应急车道在遇有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交通中断时,为抢救伤员、快速处置事故现场、及时恢复交通发挥着重要作用,被誉为高速公路的“生命通道”。

但现实生活中却常常出现应急车道被随意占用的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某些驾驶员一遇到前方堵车或者行车缓慢,就立即将车辆驶入应急通道以便超车;二是在连续行驶的过程中,驾驶员产生疲劳后为了休息就将车辆随意停在应急通道内;三是某些施工单位在进行高速公路路面养护作业时,存在违规占用车道施工的现象。

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成“夺命”祸首

10月5日14时40分,京沪高速锡澄段往上海方向峭岐枢纽附近,一辆小轿车发生自燃。江苏省江阴市消防官兵火速出击,眼看还有4公里就要到达事故现场,却被“叫停”在高速公路上。更让人着急的是,消防车行驶在应急车道上,前面的车还没疏通走,后面又跟了一排车,把消防车当成了“开道车”。虽然江苏省无锡市交警高速二大队紧急调度,联系其他消防车从璜塘入口对向车道驶上高速,但当消防车赶到时,自燃车辆已经烧毁,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10月4日,福建一名孕妇在赶赴医院途中,遇到交通严重堵塞,而应急车道也被占用,最终胎死腹中。

10月3日9时许,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总队直属二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昌九高速652KM(九江往南昌方向)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离事故现场最近的一组民警迅速前往事发地。可是,当警车距离事故现场还不到5公里时却发现,由于前方事故导致一股高速车道被占,许多“等不及”的社会车辆便直接占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行驶。警车也只好从车队尾部“排队”,随着前方车辆一步步往前挪。

10月1日,浙江甬台温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由于社会车辆占用应急车道,导致救援车辆无法顺利通过,一名在事故中受伤的货车司机最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2月23日,雅西高速迎来返程高峰,冕宁段发生车祸,堵车数十公里。由于不少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运送伤员的凉山州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被堵在路上。为了在冕宁段“突围”,救护车上的医生伍江开始频繁地重复喊话:“请大家往左边让一让,把应急通道让出来。”听到喊话后,有些车辆就让出了应急通道,而另外一些则听而不闻,还有一些车辆被堵在中间,进退不得,想让道也爱莫能助。上百次喊话恳请让出应急通道。20多公里的路、医生上百次的呼喊,花了比平时多一倍的时间才驶离冕宁的堵点。

2月20日,云南一名1岁零3个月的男童遭遇车祸,在赶往医院救治途中,应急车道被堵,救护车被堵在路上1个多小时。到达医院后,孩子被宣布脑死亡。

随意占用应急车道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将被罚款200元,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对于不听从现场民警劝阻,强行占用应急车道的,可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不仅要罚款记分,公安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抄告其所属单位纪委、监察部门。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时,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车内人员应当撤离到安全区域,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从众心理及侥幸心理让驾驶人肆意违法“占道”

应急通道是专门供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救助突发性伤病员和救险等紧急情况下,为使执行紧急公务的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车辆及民警、救治人员能够快速到达事发地点而设置的专用通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违规驶入或在车道内停留。

“应急车道禁止随意侵占”这样一个道路交通基本常识,经过近几年管理部门和媒体的宣传和呼吁,相信驾驶人对此都有了解。而且高速公路上硕大的警示牌和应急车道上涂刷的白色或者黄色字样都在提醒驾驶人不要随意占用应急车道,但为什么依然还有那么多人会将车辆开上应急车道?

节假日高速免费,大家开着车或是旅行或是回家探亲,纷纷上路了。一下子便有很多车辆涌上高速,难免会出现小事故,然后随之而来的车辆受到影响,如果事故迟迟不能解决,驶来的车辆越来越多,但行进的速度却越来越慢,甚至车辆完全无法动弹。这样的场景是驾驶人最怕碰上的但又时常碰上。在这样的状况下,有些驾驶员便开始非常“聪明”地借助应急车道先走一步,而在他们之后还有不少的追随者。即使是违法行为,却也引得同行的驾驶人纷纷效仿。除去行车缓慢拥堵的情况,即使是通行顺畅仍有人违法侵占应急车道甚至在应急车道内停车,他们这么做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或者是错误理解应急车道,以为有急事就能走应急车道;或者开车困了找个停在应急车道打盹;或者小孩要上个厕所停车就地解决;或者路边的果子看上去很可口停车采摘……原因究竟何在?

在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政法教学部主任张柱庭看来,交通违法无小事。应急车道,顾名思义是留给“应急”用的。这里的“应急”,可以是工程救险、消防救援,也可以是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只因一时的拥堵而无应急事项就抢占应急车道,不但可能因迟滞救援而致人伤亡,也容易引发新的交通事故。如果前方堵车是因为已有交通事故发生,可以想见的情形则是——因应急车道被占用,接警的警车和清障车将无法及时赶到现场,拥堵的源头得不到处置,交通拥堵将更严重。不少司机在侥幸心理和从众心理的驱使下,总是不惮于占用应急车道超车或停车,特别是在遇到道路拥堵的时候,应急车道更容易成为一些司机加塞或抢行的捷径。一些司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胆子越来越大,越来越自然,甚至形成了“违法行为未必会被处罚——违法行为越来越多——被处罚的可能性越小——违法行为越来越多”的恶性循环。

张柱庭认为,“对交管部门来说,不排除有些地方有些部门对处置‘从众违法’有畏难情绪,从而在实践中将本应‘违法必究’异化成了‘违法选择性追究’,这反过来又鼓励了违法者的侥幸心态。” “法不责众”是悖逆法治精神、戕害法治尊严的腐蚀剂,是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格格不入的陈腐观念。遏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频发,必须摒弃法不责众的侥幸心态,恪守违法必究的法律底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法治不容挑战的尊严与权威。

违法行为取证难扣分罚款唬不住驾驶人

高速路上的对违法侵占应急车道行为查处力度不足,再加上取证困难,导致一直以来这种行为受处罚率都非常低。虽然不少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旁竖着大警示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扣6分罚200”,相对于违法行为的数量真正受到相应处罚的驾驶人还是少之又少,当驾驶人一次两次违法没有被抓到,那第三次他(她)便开始有恃无恐起来。而这些人同时又成了其他驾驶人的“坏榜样”。对于高速上的缓慢行驶早已难以忍受却又碍于法律和舆论的微弱束缚力,有些驾驶人想占用应急车道却迟迟没有行动,当他们见到有车从右边应急车道驶过便不再受制于那微弱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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